珠海联想售后服务网点:人的和谐发展论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10:54:11

人的和谐发展论析[1]

秦廷国[2]

[内容摘要] 人的和谐发展是考察人的发展问题的一个新视角,是人的发展的又一基本维度,它与人的全面发展、人的自由发展构成人的发展的三种基本形式。人的和谐发展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人自身的身心统一,二是人与客观外在的统一。而人与客观外在的统一又包含人与自然的统一、个体与类的统一。人的和谐发展的现实基础是人的生产生活实践。人是实践的存在物,人在实践中把握人的活动规律,找到了实现人的和谐发展的基本的现实路径,即生产力、制度和文化。

[关键词] 人的和谐发展  依据  现实路径

 

人的和谐发展是考察人的发展问题的一个新视角,是全面自由发展的补充,甚至可以说是人的发展的又一基本维度。人的存在与发展就是为了寻求人的和谐。人的和谐发展就是人的自然性、社会性、自我性的有机整合。讨论人的和谐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自由(个性)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可得出人的和谐发展的本质就是追求人的自由的实现,追求人的主体性的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标志着执政党从斗争哲学向“和”哲学的转变。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和谐社会首先要求人必须是和谐发展的。因此,研究人的和谐发展,不仅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且有利于深化马克思主义的人学理论。

一、人的和谐发展的涵义

人的全面发展、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的和谐发展,是马克思关于人的发展的三种基本形式。以往人们之所以不能正确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含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搞清楚全面、和谐与自由这三种发展方式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弄清楚这三者的关系之间对社会主义新人的培养,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在马克思那里,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在各方面的充分或最大限度的发展,是指由片面到全面、由畸形到完整、由贫乏到丰富、由潜在到现实的发展,它主要侧重于“变化”及其“程度”,是一个“质变—量变”范畴。人的自由发展是指个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兴趣和社会的需要相对自由地发展自己,而不受任何强制或消极限制,因而它主要侧重于性质、方式,是“性质—方式”概念。而人的和谐发展则是指人的各方面关系的最佳状态,即在人的发展中,人的各方面都能得到卓有成效和协调一致的表现。从这种意义上说,它主要侧重于关系和状态,是“关系—状态”范畴。

人的和谐发展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人自身的身心统一。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完整的人,人是身心的统一体;二是人与客观外在的统一。而人与客观外在的统一又包含这样两个涵义:首先,是人与自然的统一。“天人合一”的观点就向人们揭示了这样的道理:自然本身要求人与之和谐,因为大自然的规律是协调有序的,如天地运转、四时循环等都呈现出有序状态,而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故“人道”应遵从“天道”,必须是和谐的。同时,人又具有与自然和谐的要求,表现出合道而行,人天合一。人主动适应自然并改造自然,让自然合乎自身的要求,既遵循自然规律又具有改造自然的能力。这样,和谐就表现为人与自然或自然与人之间的双向交流和沟通。自然环境遭到破坏,生态平衡受到威胁,人自身也必然表现为失调和畸形。其次,是个体与类的统一。人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人与人之间不是相互封闭和对抗的,而是建立在个体独立性之上的类的融合。人的主体地位的确立不是以个体为存在形式,而是类主体的表现。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和密切,讲竞争更讲合作,许多领域需要共同参与,相互协作,取长补短。人具有个体与类的两重性:一方面每一个人既是一个独立的、区别于他人的个体,表现为对个体价值的确认,具有独特性;另一方面生活在社会群体之中的人,表现为对社会共有价值的肯定,是社会类本质的承担者。

因此,人的和谐发展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的身心和谐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与人的和谐发展以及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个人的身心和谐发展就是个人的生理和心理、物质和精神、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协调发展;个人的身心和谐发展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就是建立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确立生态意识,建设生态文明。人与人的和谐发展就是以诚心和爱心为纽带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人与人的和谐发展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就是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以及与其他共同体的利益关系,以人权、公平和正义为基础构建人与社会共同发展的和谐互济的关系。最后,和谐发展的人——和谐的人的塑造。和谐的人就是人的发展的各方面的关系处于最佳状态,协调平衡、互动共振,人成其为完整的和谐发展的人。就个人来讲,和谐的人就是个人的身心两个方面的关系处于最佳状态,个人成为全面和谐的个人。和谐的人是和谐社会的细胞。塑造和谐的人的基本途径是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身的关系。

二、人的和谐发展的依据

人的和谐发展何以可能,即人的和谐发展的根据是什么?人的和谐发展的现实基础是人的生产生活实践。人以社会实践活动方式而存在,从中形成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人自身的诸矛盾关系,也蕴涵着人与世界关系完美和谐的发展诉求。另一方面,人的和谐发展作为人的一种理想的发展方式,本质上又是人的一种价值取向,具有价值合理性。

(一)人的和谐发展的现实基础是人的生产生活实践,实践形态决定着人的存在发展样式

人的实践活动是人和世界关系的基础。人正是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而与周围世界发生着丰富多样的关系,表现、确证和实践着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在人与世界的关系及其和谐发展中,人的实践活动无疑地具有基础的地位与作用。

人是实践的存在物,对象化实践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而存在的现实存在形式。“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而“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并以此“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4] 人在通过对象化实践活动不断创造出自己的生产力,生产和创造出自己的社会关系、自己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本质的同时,也实现着人的历史的生存和发展。因此,人“是怎样”、“怎样生活”与他“怎样生产”是一致的。[5] 正是把人看作通过自己的劳动实践而诞生和发展的社会历史存在物,马克思提出了著名的人的存在发展三种形式学说,即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人的依赖关系”的形式(简称“人的依赖”)、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独立性”的形式(简称“物的依赖”)和以产品经济为基础的“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 的形式(简称“自由个性”)。[6] 即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决定了人的存在方式和发展状况。有什么样的社会生产生活实践形态,就有什么样的人的存在发展样式。

人对世界的现实实践把握和变革,是一种物质的、能量的、信息的相互交换的统一过程,是现实人的整个生命、全部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过程,因而它是人对世界的全面的、整体性的把握。而且,从实践活动范围看,它不但涉及到人和自然的关系,还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实践主体人和自身的关系,它是人和世界的总体性关系。

马克思的实践思维视界超越传统哲学与西方现代哲学的绝对的实体主义和相对主义思维视界,科学地揭示了人以实践的生存方式而双重地存在着,即人是受动与能动、自然与社会、科学与文化的双重存在,并以此合理地解答了人与世界的关系,揭示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人与人关系的个体与类的统一,人与自身关系的科学与人文的统一。

当代哲学的人本主义发展趋向表明,构建科学的人学思想理论是合理的思维视界之使然。马克思的实践人学之所以超越传统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其实质在于马克思对人的理解定位于科学的实践思维视界,从而使哲学明确地回归到人的现实生活世界,回到人本身。因为马克思始终相信:“人就是人的世界”,[7]“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8]“人是人的最高本质”,[9]人在现实生活世界中的实践是人的根本存在方式。

马克思立足于实践的思维视界对现实的人的存在方式及人与现实世界的关系给出了科学的说明解答,而且实践思维视界还具有永恒的生命力,这是由于马克思洞见到实践思维视界的功能性本质特征,具有“革命的、批判的”深远价值和意义,它揭示出现实中的人不迷信现存的任何虚假意识和对彼岸世界真理的妄求,只有通过实践的方式才能改变自己的现实存在方式,否弃不合理的非人性的存在方式,而且人能超越现实,不断调整和提出更符合人类本质存在的理想生存方式,去追求人与世界的最完美的和谐。总之,实践思维视界的革命性、批判性特征,充分体现在马克思对自己哲学的价值评价上:“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人以社会实践活动方式而存在,从中形成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人自身的诸矛盾关系,也蕴涵着人与世界关系完美和谐的价值追求。而近代工业文明以降,由于人对自我存在方式的科学性、社会性、预见性和终极价值不能给予唯物辨证的把握,而陷入存在方式的误区。对人身陷生存误区的反思,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视角界定人理想的存在方式应是:人立足于自然、社会、人类的网系中,坚持从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共同权益出发,追求和实现以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人自身和谐发展为终极价值目标的社会实践活动方式。它具有科学、理性、公平、文明、开放等特点,是人的一种理想的存在方式。而面对生存危机,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探索建施以人的和谐发展为宗旨的存在方式则是时代的课题。

(二)人的和谐发展作为人的发展的一种理想状态,本质上又是人的一种价值取向

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之一,是人对价值的追求和选择。动物与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除了物种为其所规定的现实生存条件之外,它不知道还有其他什么生活世界,因而动物根本不存在什么价值追求和价值选择问题,而人却不同。人作为一种实践的存在,其实践本质决定了人永远都不会满足于现状和现存世界,而必然要追求自己的理想和理想世界,由此才产生了价值及其价值追求和价值选择问题。

高清海教授认为,价值固然有满足需要的属性,但价值问题本质上是一个目的性问题和超越性问题。现实世界不会自动满足人,人必然要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去改造世界,实现目的,超越现实,追求理想。人的实践活动,是一种改造世界实现目的的目的性活动;人的实践本质,是一种超越现实追求理想的超越性本质;人的实践方式,是一种变革旧世界创造新生活的创造性生存方式。正是人的实践的这种目的性活动、超越性本质和创造性生存方式,才产生了惟有人才会具有的对价值的追求、选择、创造和实现活动。在这个意义上说,所谓价值,虽然不排除满足需要的涵义,但它并非只是这样一个表示这类直观意义和简单涵义的概念,本质上它是一个表现人的主体性、超越性和目的性的范畴,它意味着人的实践活动所追求的那个目的之物和超越之物。

人有一个被给予的、与生俱来的、与动物相类同的自然生命存在和自然生命本质,还有一个后天形成的、自我创生的、与动物根本不同的自为生命存在和自为生命本质。前者,我们称之为人的“种生命”和“种存在”;后者,我们则视之为人的“类生命”和“类本质”。人的双重生命本质,决定了人的“双重生命价值”。基于人的自然生命本质,人必然要去追求自然生命价值;由于人的自为生命本质,人也不可避免地要去追求自为生命价值。自然生命价值对人来说是重要的、宝贵的、不可缺少的,舍此,人将不可能存在。但是,仅仅满足于自然生命价值的追求,而放弃自为生命价值的创造,那样的生命活动和生活方式,无异于动物的生命存在与生存方式。不仅如此,人的自然生命的价值和“种生命”存在的意义,还取决于人的自为生命的价值和“类生命”存在的意义。前者只不过是后者实现的自然前提和物质基础,只有后者才是人之为人的生命与生活的终极关怀和最高目的。人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于,就人与动物的区别来讲,人是一种没有先在本质的存在,是一种自我创生自己本质的存在,是一种本质尚未完成的存在。所以,人只有通过自身实践活动及其自为生命价值的不断追求和不断选择,去不断创造和实现自己的自为生命本质,他才能逐渐生成人之为人的本质,才能使自己不断生成为“人”。因而,根源于人的“双重生命本质”和“双重生命价值”,价值追求的就是人自己,是人自身本质的实现,也就是要使人成为“人”。价值选择的也就是人对人的本质的选择。“价值之谜”实际上是“人之谜”。对人的本质的追求、选择、创造和实现,是人的价值的追求和选择的终极关怀和最高目标。

在人学视域,价值选择包含着某种“崇高意味”。有价值的东西肯定能够满足人的某种需要,但是,人之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点在于,人并不以需要的满足为满足,总是要提出比需要满足更高的价值追求。从“人作为人”的价值追求来说,当然也包括对物的价值的追求,但是人的价值追求的最高目标不是物,而是人自己,是人自身本质的实现,也就是要使人成为“人”。人把其他目标对象视为价值之物也不是由于别的什么缘故,而只是因为它们是实现人的本质的必需之物,因而也被看作为其本质自身之物。“价值之谜”实际上是“人之谜”。价值追求本质上是人对人的本质的追求,价值选择实质上是人对人的本质之选择。这应当成为我们解决其他所有价值问题的思维前提和观念基础。据此,可分析人的和谐发展的价值本质和价值取向。

1.“人的和谐发展”是有价值的,它能满足人的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的需要。但是,如上所述,价值除了满足需要的属性外,还有其本身的目的性质和超越本性。其实,价值问题本质上是一个目的性问题和超越性问题。由此,“人的和谐发展”的价值本质就是通过人的自觉的实践活动去改造人与世界的关系,实现人的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的目的,超越人的不和谐发展的现实,追求人的和谐发展的理想。

2.“人的和谐发展”是一种价值取向,它追求的就是人自己,是人自身本质的实现,也就是要使人成为“人”;它选择的也就是人对人的本质的选择。“人的和谐发展”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它的目标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10]使人成为“完整的人”、“和谐的人”、“自由的人”。

3.人的和谐发展作为人的发展的一种理想状态,对于不和谐发展的人的现实来说是一种理想性价值取向,同时,人的和谐发展作为一种不断克服人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的矛盾和冲突现象的现实运动,又具有现实性价值取向,这两个层次的价值取向引导着人的和谐发展的理想和现实。作为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性诉求和对人的本质的充分占有、展现,人的和谐发展具有价值导向功能,但作为现实运动,它又必须寻求现实的实现途径,即进行克服不和谐、解放人的实践活动。

三、人的和谐发展的现实路径

    人的和谐发展的实现是一个历史过程,有诸多方面的条件。人是实践的存在物,人在实践中把握人的活动规律,找到了实现人的和谐发展的基本的现实路径,即生产力、制度和文化。

(一)  生产力与人的和谐发展

和谐生产力能够促进生产关系的和谐,从而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11] 因为生产力是指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人与自然对象和自然力之间的关系,即所谓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所以,它就有一个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不是协调配合的问题。我们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叫做生产力的和谐,而把人与自然的非和谐相处叫做生产力的不和谐。所谓和谐,是指人与人、人与物或者物与物的关系协调、配合得当;如果关系不协调,配合不得当,是谓不和谐。因为生产力是由劳动力、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三部分构成,所以生产力的和谐就是指三者的关系协调、配合得当,如果关系不协调、配合不得当,是谓生产力的不和谐。如果劳动力的素质低、数量大,劳动资料或者劳动对象的质量高、数量少,三者的配合就很难说是协调或者得当的,反过来也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力难以实现和谐。只有劳动力的素质和数量与劳动资料或者劳动对象的质量和数量相互协调,三者的配合才有可能得当,生产力的和谐才有可能实现。在这里,隐含着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就是劳动力、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都能够实现可持续性利用。所以,生产力的和谐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前提:一是劳动力、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关系协调与合理配置,或称有效配置;二是劳动力、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可持续性利用。劳动力、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关系协调和有效配置能够增强三者的可持续性利用;反过来,后者又是前者的必要条件。上述两个前提缺其一都不能说是生产力的和谐。

1.生产力的和谐在微观层次上能够促进生产关系的和谐,从而促进人与人关系的和谐

劳动力、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在微观层次与宏观层次的关系协调和有效配置,既是生产力和谐的一个重要内容,又是经济效率得以提高的充分必要条件。依据微观经济学原理,生产者在成本一定,劳动力价格、劳动资料价格和劳动对象价格不变的条件下,只要将三者配置在单位货币所能购买的三者边际价格相等的数量水平上,就可以实现最大化的产出。以一定的成本获得最大化的产出是谓有效率,它能为生产关系的和谐从而人与人的和谐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因为我国的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力不和谐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所以,要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关键在于发展生产力,尤其是要保持生产力的和谐发展。

2.生产力的和谐在宏观层次上能够促进生产关系的和谐,从而促进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

劳动力、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在宏观层次上的关系协调和有效配置,指的是三者在企业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或者国与国之间的合理流动。在市场利益的导向作用下,生产要素总是从边际生产力低从而收入也低的企业、部门、地区流向边际生产力高从而收入也高的企业、部门和地区。这种流动在提高生产力的整体水平的同时,也使得企业之间、部门之间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缩小。从这种意义上说,劳动力、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在宏观层次上的合理流动,即宏观意义上的生产力和谐有利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公平正义。所以,生产力的和谐对公平正义的促进作用,就是对和谐社会生产关系的促进作用。

3.劳动力、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可持续性利用是生产力和谐发展的又一个重要内容,是生产关系和谐的重要条件

我们知道,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冲突源于资源的稀少性。如果生产力的构成要素非常丰富,丰富到生产者想要使用它就可以随便拿过来,而且不会影响他人的使用,人与人之间就不会出现利害冲突,生产关系就是和谐的。哲学家休谟就认为,“自然赐给人类那么丰裕的各种外界产生的便利品,以致完全靠得住,不需要我们操心或劳力,每个人都能够随心所欲地满足愿望,不管他的食量多么大,或是欲望多么奢。……在这样的幸福状态中,显然其他各种社会美德一定会发扬,提高十倍;小心谨慎的斤斤计较的所谓‘公道’的美德,一定永远不会有人想到。”[12] 休谟所说的社会美德一定会发扬,是建立在自然丰裕的基础之上的,如果自然不再丰裕,人与人之间就会斤斤计较,利益矛盾不可避免。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进步,生产力构成要素稀少性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可持续性发展成为现代社会理论探讨和实践活动的主题。胡锦涛同志充分认识到了生产力构成要素的可持续性利用对生产关系和谐的重要性。他认为,“如果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恶化,如果资源能源供应高度紧张、经济发展与资源能源矛盾尖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是难以实现的。”[13] 由此可见,生产关系乃至人与社会的和谐离不开劳动力、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可持续性利用,或者说离不开生产力的和谐发展。

可见,生产力与和谐生产力是两个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概念。生产力是指人们同他们用来生产物质资料的那些自然对象和自然力的关系。和谐生产力是指人们同他们用来生产物质资料的那些自然对象和自然力的关系的和谐。如果说得具体一点,就是人和自然对象、自然力的关系协调、配合得当。生产力包含和谐生产力,但不等同于和谐生产力,因为人们同他们用来生产物质资料的那些自然对象和自然力的关系可能协调,也可能不怎么协调;配合可能得当,也可能不怎么得当,但都有生产力,只不过是前者对生产关系与人的和谐的促进作用不如后者。

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和谐生产力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促进作用。生产力构成要素的有效配置能够提高效率和生产力水平,为生产关系的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生产力构成要素的可持续性利用能够缓和生产中的利害冲突,有利于生产关系的和谐。生产力构成要素的关系协调与有效配置有助于它的可持续性利用,而它的可持续性利用又为生产力构成要素的有效配置提供条件。构建和谐社会的生产关系,必须坚持生产力的和谐发展。

(二)制度与人的和谐发展

制度是人在存在和发展过程中为了调整、规范自身的行为、关系而约定或制定的规则体系。良好的制度设计,是各种因素综合的结果。制度设计首先是基于一定的人性预设,调整人的行为的结果。不同的人性预设,就有相应的制度安排,就有相应的结果。制度的产生,就是源于对人性的不信任。制度的人性基础在于人的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矛盾。作为个体性的人的善、恶的预设和作为社会性的个人角色定位,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代,构成不同制度设计的基础。

1.无赖的假设

在探讨制度的必要性的功能设计时,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大卫·休谟提出了一条著名的“无赖原则”。这条原则认为,在公职领域,人们在考虑制度安排时,必须持定“人人应当被假定为无赖”这样一种假设。休谟说:“政治学家们已经确立了这样一条准则,即在设计任何政府制度和确定几种宪法的制约和控制时,应把每个人都视为无赖——在他的全部行动中,除了谋求一己的私利外,别无其他目的。”[14] 这一假设的目的,在于立足于各种理性的制度安排,在公共领域尽可能减少发生“无赖”行径的机率。在这种假设下,制度设计必须达到以下效果:不仅要对“无赖”行径实施有效的钳制,而且要能预防人们萌发各种损公利己的“无赖”冲动,使人“规规矩矩”地服务于公益。

在制度设计时,必须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地采取消极预防措施,“最佳情形”和“道德圣贤”的假设是不能作为制度设计基础的。在政治生活中,没有更好的办法保证“正义”成为政治家们长期的无条件的行动准则。在休谟看来,制度设计既难以排除人恶的动机,也不能克服人恶的本性,而只能控制其后果。如休谟所言,我们显然不能靠改变人性来把人的罪恶动机变成善良的后果,我们只能通过改变恶的方向来控制它。就是说,人类社会在设定各种所需求的政治规则时,不能基于一种圣贤的道德观,而只能以消极的防御观为基本依归。这亦如杰斐逊所说:在权力问题上,不要再侈谈对人的信任,而是要用宪法的锁链来约束他们不做坏事。

1.经济人的假设

这是源于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理论。该理论认为人是“经济人”,人的行为动机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人在本质上是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工作是为了物质上的报酬。亚当·斯密的理论揭示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冲突和谐的人性基础:良好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能够给那些既有益于个人完善又有助于他人幸福的品质提供培养和发挥作用的环境,同时又能够有效地控制那些损人利己的恶劣品质和行径。

传统社会主义认识的误区之一就是过分仰赖“公仆”的道德心和才智。经济体制上的单一公有制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这就要求管理公有经济的人都能一心为公,并有足够的聪明才智来协调生产与需求的关系。“道德人”的假设在政治和经济上都是极为危险的。即使有足够的公心,我们也很难保证其制定战略是足够的理智和科学的。因此,对人的私欲要有清醒的认识并应有抑恶的制度约束。人性是否自私,是善还是恶,是形而上学问题,这里不去讨论,但人有私欲是不争的现实。恩格斯就曾说:“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15] 一个运行良好的和谐社会就是能够最大程度满足人的各种正当需要的社会。当然,私欲常常会越出一定的范围,侵害他人利益、危害社会。这时就需要制度来加以约束。我们的传统政治文化缺乏对权力作恶清醒的认识,总希望有圣人来实行仁政。而西方近代以来,主要是坚持抑恶原则,即假想人性是恶的,并发明种种制度来抑制其膨胀。在制度建设上还是把人当作“经济人”为好。假想人性中有为恶的一面,并进行制度和舆论约束,反而清廉的人更多。[16]

3.有限理性人的假设

有限理性人的假设之一是假设人是理性的动物,而理性的人是计较功利的。19世纪的一些政治思想家直接从人性的自私推出私有制的必然性和实行民主的必要性。功利主义者边沁认为,人的本性是计较功利的,国家存在的理由就是保护私人利益。为了使公民能够追求最大的功利,政府的职能应该尽量限制在保护人身安全和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范围内。尽管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受到新自由主义的挑战,但这种主张私有制并要求尽量减少国家干预的主张仍然很顽强,保守自由主义者哈耶克就强烈地主张:哪里没有财产,哪里就没有公正。有限理性人的假设之二是假设决策者是理性的人。政治和管理行为归根结底是决策行为,决策具有对理性追求的倾向。决策理论按理性的作用分为三类:一是绝对理性决策;二是排斥理性的非理性决策;三是有限理性决策。人是理性的动物,但实际上人的理性会受到交往中的信息获取、认识能力等因素的制约,一个决策不可能在绝对信息状态下做出,因此,绝对理性的决策是不可能的,而排斥理性的非理性决策是狂妄的,惟有有限理性是决策的真实前提。有限理性的决策,需要一系列制度的保障,排除非理性行为,尽可能获取充分的信息,确保决策质量。信息公开、参与程序等等制度就是克服有限理性弊端的必要选择。

制度是一种规范,是一种固化的社会关系,制度所具有的功能形成一种既定的力量,作用着人的和谐发展。制度是人为设计的一种社会行为规则。著名经济学家斯诺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博弈规则。或者更规范地说,制度是构建人类相互行为的人为设定的约束。制度维护秩序,秩序鼓励信赖和信任,并减少合作成本。人们生活在制度普遍存在的社会中,人的发展离不开制度的影响。

制度具有激励作用,它激励着人们追求能力的全面发展。制度是一种激励机制,通过提倡什么和反对什么,引导人们的活动向着有益于人的能力发挥的方向发展。制度的激励机制还通过物质的、精神的奖励去激发人的热情,达到自我实现。自我实现是人的需要的最高层次,是一种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并完成某项工作或某项事业的欲望。这种欲望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能动性,使人的潜在的能力发挥出来,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利用一切因素去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使自己的能力趋向全面。

制度具有形塑作用,它塑造着人的自由个性的形成。人的自由个性的形成不是任意的发展自己的个性,自由个性的形成脱离不开现实的社会生活, 更脱离不开现实的制度。人是在制度的范围内自由发展个性的各个方面。个性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制度在导引着人们按照制度的规则行事,这种遵循制度规则的生活方式,就培养了人的个性,指引着个性的发展方向。只有在制度指引下养成的个性才是符合规律的、适合社会生活的,这就避免了个人和社会的矛盾冲突,这样的个性才能健康发展。

制度具有规范作用,他规范着人与世界的关系协调发展。人与世界的关系需要协调的发展,这是共识。具体来说,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而是人类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在发生关系,单靠个人的自律和理性是不能协调这些复杂关系的,制度的规范作用就发挥了它的功能。制度规范了人的活动方式。在一定意义上,把人的活动纳入到有序的范围,制度用规则的形式解决这些关系中的矛盾,协调着这些关系,避免了人与世界的诸多矛盾,从而使人们在一个稳定有序的环境中生存发展。

(三)文化与人的和谐发展

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理论把文化的实质与人的发展作统一的理解,认为文化主要展现的是人的智力与能力以及趣味、爱好和需要,是人的尺度和人的发展的程度。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理论认为文化的实质即人化,是人类在改造自然、社会和人本身的历史过程中,赋予物质和精神产品全部总和以及人的行为方式以人化的形式的特殊活动。文化当然包括着物质和精神产品本身,但是无论哪一个时代、哪一个民族的文化,它更主要展现的是人的智力与能力以及趣味、爱好和需要,是人的尺度和人的发展的程度。

1.文化的产生与人的产生、社会的产生,是同一过程的不同方面

文化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人类在劳动活动中,不仅改造了自然界,而且创造了人和社会,从而形成了文化本身,人类社会也因此而较快地发展起来。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人类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存在物。人与动物的区别,人的需要、才能和发展程度,都在文化存在中反映出来,形成人类生存的具有“文化意义”的世界。人们通常把文化作为一种存在的东西划分出来,是相对于自然物的存在而言。在这个意义上,文化表征着人类有意识的活动所创造的“第二自然”,代表着通过物质、精神活动及其全部成果所展现出来的人的发展的方面。在这里,必须对文化存在与社会存在作出区分。社会存在揭示社会生活的物质基础方面,它是以物质资料生产方式为基础的社会物质关系的总和。社会存在相对于社会意识,是社会意识的基础和决定性因素。文化存在则渗透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之中,它的内核在于揭示人与动物的区别,揭示“文化物”与“自然物”的区别,以及基于这一区别的人类发展的程度。因此,文化存在归根到底也为社会存在所决定,但又与社会存在概念有着不同的意义。文化存在意指人的发展,它揭示出只有在文化存在中并通过文化存在,才有人的历史、人的社会经历和人的生活。

2.人创造文化,文化又塑造人,构成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形成文化与人类和谐发展的相辅相成的历史过程

人类与文化的关系,是主客体的双向建构关系。一方面,人类是创造文化的主体。人类在满足自身需要的对象性活动中创造了文化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是文化的主体,人类所创造的“第二自然”是人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17] 另一方面,文化本身又具有超越主体的客观形式,具有自己特定的结构和功能,形成人类社会特有的遗传机制。人的社会素质不是通过生物学遗传机制形成的,它通过文化而实现人的社会化。借助于文化,社会经验从上一代人向下一代人不断地传递,并实现着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交往传播。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又在塑造人,每个人身上都留有文化的印记。

文化发展的历史表明,人类作为特定的文化存在物,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获得自身的意义的。这是人类从异己的自然和社会的控制下不断解放出来,从而获得自身完全意义的历史过程。只有从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来考察文化发展和文化存在,才能全面理解文化的意义,掌握文化的实质和内涵,即文化不是别的东西,而是人自身的发展。离开了文化,便没有人及其全面和谐而自由的发展,反之也一样。[18]因此,积极进行文化创新,努力繁荣先进文化,是实现人的和谐发展的路径之一。

结语:和谐是人的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总之,和谐是世界发展的显著特征,而人类社会作为世界构成的一部分及人与自然的有机统一,必然要寻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体性和谐发展。和谐是人的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人与自然作为物质世界的两个要素,人总是基于自身的需要通过实践改造自然,而自然界又反作用于人类自身。尤其是自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认识自然能力的提高,人类对自然的影响和作用不断加强,自然界的生态系统遭到破坏,与人类生存利害攸关的全球性问题凸现。因此,为了人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关爱自然,在坚持人的发展的同时实现对自然的保护,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人类的共识。同时,促进人的发展必须实现人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是一个内在统一的进程,人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核心和标尺。另外,人的发展又是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建构和完善,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互惠共生关系,消除人与人之间各种人为的障碍,形成一种和谐融洽的人际环境,是实现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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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芷英:《论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马克思主义研究》,2005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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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该文摘自作者博士后研究报告《人的和谐发展——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第四章、第五章。

[2] 作者系哲学所2007年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已出站,副研究员。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P56。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P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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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P1。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P9。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P9。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P297。

[11] 李松龄、杜彦瑾:《和谐社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求索》,200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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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政协报》,2005年6月27日版,A1、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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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P235。

[16] 陈永森:《公私观与和谐社会的制度安排》,《甘肃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P306。

[18] 孔德华:《人的和谐发展的人学意蕴》,《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