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人第二季的大结局:请问曾枣庄先生:我到底做错了什么?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2 02:20:54
 请问曾枣庄先生: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敬复曾枣庄先生的责难之二

 

 

                                舒大刚

 

 

经以上考察,本来曾枣庄的此类指控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但是为了真正地将事实真象说明白,也为了真正地使自己所作所为作一番解剖(我相信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这里还是有必要对曾枣庄先生的其他诸条指控,逐一作个剖白。

 

三、关于《苏轼研究史》

 

首先,目录已经将此成果注明为“国际合作项目(中日韩美)”,表明是合作成果,这是事实,根本没有错,目录并未将成果注明为“独著”或“个人专著”,也没有直接署名“舒大刚著”,也没有“舒大刚主持”的意思。曾先生硬要那样去想,那就是他自己在多心了!这真是疑人窃斧,“弧鬼生于左腋”了!

至于《苏轼研究史》当年的分工这里有几句交待。诚如曾枣庄先生博文所说,当时他负责了主要部分也就是诗文等中国人研究部分撰写,而将其他他不熟悉也是最难的部分分配了出去。成果出来后,在封面署名时,因嫌集体署名太“麻烦”,于是只署了“曾枣庄等著”,其他人的工作和辛勤都在那个意味深长的“等”中了。对于这个署名,当时有的海外参加者(曾先生说都是他的“学生”)其实是有意见的,当时就有人找到我说:“舒大刚:我们来这里作研究,在原学校是有任务的,现在成果出版连名字都署不上,我们回去恐怕无法交差。”为此,我还专门替曾先生做了解释工作,并且建议在目录中将每位作者的名字署上,以与实际工作相符。

至于我自己写作的那部分(也就是关于苏轼“经学”成就部分),现在在曾枣庄先生看来自然是微不足道的了,可是当时他却不是这样看的,当时竟然曾获得他的大声赞赏!也许他当时会觉得终于有人将这最难的部分完成了,当然现在他早就将这段往事抛掉了?

至于篇幅和字数,也蒙曾枣庄先生作了“精确”的统计。可惜他却抹煞了当时的情形。当时在交待任务时,他说这部分从来没有人搞过,可以写得详尽一点(后来我指导的研究生们就其中一个子项开展研究,都写成了专著,就是证明),我当时交稿的字数也大大多于曾枣庄先生的这个统计字数。交稿时,曾枣庄先生也曾表示写得不易,将尽量保留,可轮到正式发表后,却只剩下这区区70页了!这恐怕不能怪我,不是我故意少写或不认真、偷工减料呵!有70页的保留也是不易呵。

 

三、关于《三苏全书》

 

《三苏全书》的署名,曾先生一再声称自己是“第一主编”,我没有注明“第二主编”,就目前正式出版时的情况而言,确实如此。等我将当年工作的情形告诉大家后,大家会知道我这个“第二主编”是如何产生的?记得《三苏全书》一题,曾枣庄先生确实提过多年,但都没有能够实现。1993年我从吉林大学分配到川大后,他又提过几次,为圆老先生这个梦,我还找过东北、西南的几家出版社,甚至还找过一个当年的学生拉了个个体老板来投资,但是都一直未能成功。

1998年,曾枣庄先生不幸患直肠癌住院,他的家人着急,作为学生辈的我们也跟着着急,一方面尽可能为他延医治病、争取学校尽量予以照顾,另一方面又力促他的几项学术规划早日成功。对于前者,我非医生,当然不能直接效力,而是尽可能多地为他报些医药发票,于是四处奔波,上下求人。对于后者,我们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将他多年来的成果,分别编辑成《三苏研究》、《唐宋文学研究》两本论文集,由巴蜀书社出版(由于此系古籍所出资出版,没有稿费,可能效果也不是很好)。

第二件事就是积极张罗出版《三苏全书》。后来北京一家出版社(经济出版社)答应出,叫去人与他们商谈。曾枣庄先生当时大病初愈,一直在家调养,当然去不得,只有我去。去了一谈,虽说是出版可以,但得找投资商出钱(这说了等于白说!)。后来孟某某先生给推荐了一家叫泓书苑的图书发行商,其老板王先生是西南交大毕业,对四川颇有感情。我与他谈了,申明目前提出这个课题的曾枣庄先生已经身患癌症,出版此书是他一生心愿。对方一听,一个得了重病的老专家不考虑个人安危,却在担心古书没人整理,成果不能出版,实在感人,故当即拍板决定承担所有出版费用。

我一边在京草拟合同,一边电话与曾联系,请他写一份全权委托书传真过来,以便正式签约。出版单位也从经济出版社转到教育部所属的语文出版社,因王弘彬与该社关系不错,还争取到出版社的部分投入,出版的事情就这么搞定了。

接下来是如何交稿了。当时因曾枣庄先生告诉我说稿子基本是现成的,只有经学、史学、子学著作没有整理。为尽快出书,图老先生高兴,我当时只签了一个一年半交稿的合同。可当曾枣庄先生将“现成”稿子拷给我时,我一看便傻眼了:所谓“现成”的实际情况是:一、曾枣庄先生原与马德富先生合作的《栾城集》(上海古籍出版社),二、曾先生在台湾出版、四川文艺出版社再版的《苏诗汇评》、《苏文汇评》、《苏词汇评》,三、曾先生与金成礼合作校注的《嘉祐集》,四是曾经收入《全宋文》(署名为刘尚荣、孔凡礼、刘尚慈)的《苏轼文集》。虽然在这以前他曾经将这些稿子录入电脑,伺机出版。可是我发现:一是诸书各自由不同出版社出版,体例根本不统一;二是有的不是他一人整理的成果,还存在著作权问题;三是有的已经由其他出版社出过,还存在专有出版权问题;特别是原来诸书是用繁体字,而此次则要求用简体字,由繁转简造成的错误比比皆是!我想,这就是曾枣庄先生所说的“基本是现成的”稿子呀?当时我真是有些初来乍到,少见多怪了!

可是出版合同已经与人家签了,怎么办?要么违约,要么组织加工。可是当时不仅时间来不及,而且经费也不够,再说曾先生当时还大病初愈,怎好给他加码呢?当时我还真有点退缩的想法。事有凑巧,当时教育部搞“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师范大学成立了“巴蜀文化研究中心”,当时的文学院院长万光治教授专程到川大古籍所来,向我征集选题,我就将《三苏全书》报过去,他们还聘我为学术委员,一经评审,当然就通过了,给了13万经费(后来分给古籍所另一位申请者3万元)。这下科研经费也解决了,即使不劳动曾枣庄先生、请他人来做的钱也有了(后来实际上科研经费还有剩余,考虑到曾枣庄先生身体恢复需要钱,还倒转来分给了他)。

于是我们制订了《三苏全书》有别于其他已经出版物的全新体例:一是搞全的,包括三苏的诗、文、词,还包括他们不太为人重视的经、史、子著作,甚至连假托三苏的作品也收为附录。同时,除了收录本文外,还将历代评论资料,包括著作本事也统统收入。第三,还对每一种书写了提要,详述撰著过程和版本流传情况。同时发动我所带的所有研究生和古籍所青年老师参与,还请了校内外的几位专家对曾先生提供的部分(特别是《苏轼文集》)进行审稿,尽量提高质量,统一体例,还避免可能的版权纠纷。

至于说到《三苏全书》本人的校点字数,劳他老人家仔细,一一给数了出来。殊不知,《三苏全书》具体分工并非如他现在所说的那个样子,早在当时我们已经在《三苏全书》第十九册第669的《整理后记》中有明确说明(这是他与我共同拟定的)。一向精明的曾先生百密一疏,忘记去翻一下当年自己参与拟定的文字,而将他人的工作忘记得干干净净了。

至于现在的署名,当然未能完全体现当年真正的工作状态。试问,现在署名“曾枣庄”的东西,就一定是你最初提供给我的那堆原稿么?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俗话说“一将功成万骨枯”,《全宋文》现在没有署名“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这能改变得了它确确实实是古籍所全体科研人员集体努力结果的事实吗?现在而今眼目下,名不副实的事情还少吗?署不署名,署先署后,第一第二,又有什么关系呢?夫唯不居,是以不争,望先生能略知其意。

 

四、关于《三苏全书篇目索引》

  

本索引收录在《三苏全书》第二十册,整整一册,被列目者看成专门的“工具书”成果,又有何不可?当然如果注明“附《三苏全书》后”或“《三苏全书》第二十册”将更准确。

 

 

五、关于《中华大典》

 

我好像没有在哪里说过“是我负责古籍所后组织的《中华大典》”吧?诚然《文学典》的主编程千帆是邀请你曾先生来主编《宋辽金元文学分典》,可是你不考虑当时《全宋文》审稿正紧、出版无望的形势,而将古籍所的主要力量扯去另搞一套,虽然不是由古籍所所长主持,所长却也在为你效力,这在当时也是竭古籍所之力了。说它是“古籍所的《中华大典》”云云不可以,难道说“曾枣庄一人的《中华大典》”就可以了?就合乎实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