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大财富:中国司法实践最大的恶:毁证无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1 00:19:26
中国司法实践最大的恶:毁证无罪2011-11-26 12:07:26

        网传:湖南娄底卫校16岁女孩坠亡,校方公布的说法——自杀或失足坠落。这个消息一出让死者家属和网民无法接受.为什么一个好端端的人,会自杀呢?通过记者对死者生前调查,为什么自杀没有一点预兆?并且在记者发布消息时止,家属为什么还没见过死者?当坠亡3小时后家属接到通知时死者的现场血迹等为什么清洗得干干净净?更让人不可思议的事情,校方作为一个责任单位,却自行公布死亡原因——自杀或失足坠落?

     从这件事情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些东西:中国司法实践最大的恶--毁证无罪,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毁证往往是以单位的形式出现,其中参与者还有公、检、法部门。不管是湖北那个16刀自杀事件,还是湖南上访户离奇死去,到现在16岁女孩坠亡,我们都可以理出一个很清晰的办案程序:一、涉案的单位封锁消息,其中包括(1、不及时通知死者家属或推迟通知死者家属,2、单位对相关人利用行政权力告戒不要乱说,美其名谓:怕制造恐慌,其实是制止揭发事实真象。)二、毁尸灭迹,其中包括(1、抢先处理尸体,2、公安不及时调查取证,不摄像,不进行技术鉴定等,或作有意忽略证据,那怕白痴都能看出是关键证据也这么做。3、让执法部门用所谓的保密法阻止死者家属和大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其实这更有利于暗箱操作。4、强势公布判决,那怕不符合逻辑的判决,也没人管,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是信了。) 三、制造舆论,其中包括(1、涉案单位公布死亡原因,而不是公、检、法部门公布,2、涉案单位利用金钱诱惑死者家属,还让死者家属鉴定原谅书等把刑事案办成民事纠纷,让犯罪真象掩盖,让死者家属闭嘴。3、由于执法部门下级掩盖,事情越闹越大,涉及的人越多,最后演变成上级部门也跟着被迫造假,找专家乱说,所以就出现了砖家。)   

     以上涉案的单位封锁消息、毁尸灭迹、强势公布判决、制造舆论本来在司法实践中都涉嫌毁证,然而这些毁证罪行却大行其道而没有部门去追究其罪行,所以才造就了舆论一片哗然,才造就了许许多多的网络流行语。

  中国的法制发展慢,有人说主要的原因是:法制不健全。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从理论上来说,事情是发展的,这就注定法制要滞后一些事件。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不发达国家都是这样的,其实中国的法制还是蛮完善的,主要的原因是司法实践中第一步调查取证就没有严格起来。要想加快中国的法制建设,首先就要从毁证无罪的司法实践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