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胃片与胆宁片同服:浅谈税务管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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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税务管理现代化

2004-4-28 9:40 孟庆启(江西省国税局)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税务管理现代化的内涵

    税务管理现代化,是指通过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运用科学的方法、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高素质的队伍进行税务管理,同时对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税务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使税收各项职能作用发挥最佳水平的一种管理标准。包括三层含义:

    (一)税务管理现代化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现代化,是相对于传统而言的现代化,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条件下的税务管理状态。

    (二)税务管理现代化不仅仅是指税收征管信息化,还包括税收制度设计科学化,税务管理体制完善化,税收征管模式高效化,税收征管手段科技化,税务干部队伍知识化等。

    (三)税收管理现代化的特征包括数量特征、质量特征、形态特征。

    二、税务管理现状与税务管理现代化的差距

    (一)税收法制不够健全。一是税收法规级次较低。二是税制不完善,双主体税制未能真正体现,税收优惠政策区域化等。三是税收立法上存在空白,没有全国统一的税收基本法。

    (二)税务信息化建设还处在整体构建阶段。一是税务管理软件相对滞后。二是国、地税局发展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税收征管模式不完善。一是全国税务机构设置不够规范,县(区)局下设分局过多,执法主体过于分散。二是征管查职责交叉、不明晰。三是税源监控乏力。税务部门无法与工商、银行、纳税人等联网,无法了解到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纳税相关的信息。四是总局对省局、省局对设区市以下局执法质量的自动监控考核、预警机制还存在空白。

    (四)人力资源配置及人员素质不理想。一是人员计划安排习惯按照人员所需数量编制,没有明确各专业类型人员所占比例,影响总体人员配置的质量和效果。二是人员可能带来“断层”现象。以江西省国税系统为例,1994年以来平均年进人数2000人左右,省局每年补充人员约为65名,每个县(市、区)局平均年补充人员不足1名,势必出现“断层”现象。三是高学历人才比例低,素质亟待提高。

    三、实现税务管理现代化的途径

    (一)树立现代化的税务管理理念。一是强化法制观念。二是强化效率和质量观念。用尽可能少的投入实现应收尽收、足额组织财政收入的目的。三是强化服务观念。四是强化人本观念。逐步提高税务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

    (二)科学设计税制体系。一是制定《税收基本法》。规范税收法律体系,规范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提高税收执法和司法的法律效力等。二是优化税种结构。将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将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进一步完善所得税制,实行统一的公司所得税税率,规范公司所得税税基。对个人所得税采用综合计征和申报制度,适当考虑不同个人的家庭负担,允许夫妻联合申报,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逐步开征社会保障税、遗产与赠与税、环保税、资本利得税等税种。三是巩固主体税种。进一步巩固双主体税制,着重提高所得税比重。

    (三)完善财税管理体制。一是赋予省级及较大城市人大一定的税收立法权。二是法定事权、财权。将各级政府的支出界定为公共服务职能型财政支出。税收收入在各级政府间按法定比例进行分配,法定比例应以管辖区域内公共服务职能的支出为标准,主要包括以社会行政管理支出、基础教育支出、国民保健与保障支出、基础性设施支出等。三是健全中央税和地方税体系。一方面,扩大中央税税种范围。从国家应控制大宗税源,掌握宏观经济调控和协调国际税收关系的考虑出发,将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应由国家宏观调控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归国税部门征管。与地方经济息息相关的营业税、城建税、社会保障税、资源税和其他行为税、财产税及特定税种划为地方税,归地税部门征管。另一方面,逐步建立起以中央立法为主、地方立法为辅,两级立法相辅相成的立法格局,赋予地方必要的税收立法权,可以将税源零散,税基不易产生地区之间转移,且对宏观经济影响较小的税种如有些行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税、资源税等下放立法权。餐饮业、旅游业、小规模的零售业、生猪生产屠宰业、粮油等各类加工业中的小规模企业等,也都可作为地方税源。

    (四)建设现代化的“电子税务局”。一是要遵循四项原则。(1)遵循一体化原则。确立硬、软件标准规范的体系,建立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和规范的征管业务流程,并统一主体软件和辅助软件,统一挂接涉税社会网,统一开发与政府有关部门、国库、银行、工商、海关等部门的联网,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数据交换、信息共享。(2)服从征管高效、优质服务的原则。信息化是为征管服务的。信息化要符合税收业务流程后再造的需要。建立的各个系统应可以相互协查、比对、效验,自动生成数据,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提高税务部门征管效率。(3)逐步实施的原则。我国幅员辽阔,发展不平衡,信息化建设又是一项庞大、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区分轻重缓急,分步实施。(4)安全性原则。通过各级技术层次的安全保密体系,加强各环节上的安全保密管理。二是建好四个系统。(1)建好征管业务数据处理系统。全面构建总局、省局二级数据处理中心。目前阶段重点要建好市级数据处理中心,并逐步向省局、总局集中处理过渡,深化对征管信息的综合分析和充分利用。(2)建好税务行政管理应用系统。形成包括公文处理、税收法规查询、人事教育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内容综合性的行政管理应用系统,以满足税务行政管理的需要。(3)建好税务决策支持系统。自下而上逐步搭建面向各级领导进行综合查询及辅助决策的决策支持管理应用系统。该系统应有严密的监控子系统、分析预警子系统和决策子系统。监控子系统实行分级监控,总局重点对各省税收质量情况进行监控,省局重点对设区市的税收质量情况进行监控,设区市局重点对县局税收质量情况进行监控。分析预警子系统是通过设定预警指标,充分运用数据迁移、EXCEL电子表格技术,将分散在各个应用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比较,自动生成预警反馈信息。(4)建好涉税外部信息系统。利用外联网等技术,实现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

    (五)改革优化征管模式。建立现代化征管模式的核心问题是建立一个相对统一高效运行、专业化执法、相互配合协调、相互监督制约、考核科学、服务规范的征管体制。应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建立专业化执法体制。按照精简效能、信息共享、监督制约原则,依托计算机网络在征、管、查内部建立起科学的岗责体系。二是建立监督制约体制。总局、省局、市局在征、管、查等环节之间建立起执法相互制衡的机制。征收部门通过分析评估对管理进行制约,管理部门对征管“七率”进行考核,稽查部门通过选案、检查、审理、执行,以查促管。三是征管质量考核体制。征管工作的好坏,必须通过考核机制来评价,这就要求确立一套科学的、量化的征管质量指标考核体系。四是规范服务体制。建立专门的法规和工作制度,规范税务代理业,形成广泛的社会化服务网络。

    (六)建立一支具有现代管理能力的税务公务员队伍。高素质的税务公务员队伍是税务管理现代化的保证。建立具有现代管理能力的税务队伍的总体要求是:政治性强、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风优,勤政廉洁,甘于奉献;业务精,既熟悉税收法律法规,又通晓相关法律并掌握税务系统信息化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