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和林允儿:梁发芾:宏观税负统计中的数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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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发芾:宏观税负统计中的数字游戏

2011年11月26日07:57南方网梁发芾我要评论(5) 字号:T|T

梁发芾 财税史学者

近日,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解答当前财政热点问题时表示,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目前的宏观税负水平并不高。这位负责人介绍,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口径计算,2010年,我国宏观税负为26.4%,2009年为25.3%。

说我国的宏观税负是26.4%,打死我也不信。可是人家又搬出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标准,着实有些吓人,不细加分辨,一不留神就会被财政部忽悠了。

按照财政部的说法,所谓国际通行的标准,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口径,政府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但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这些收入加总后占GDP的比例,就是宏观税负。

以这个标准衡量国外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没有一点问题。因为它将发达国家政府的所有收入都囊括进去了,政府所收,就是这么多,纳税人负担,也是这么多。但是,拿这个标准来计算中国的宏观税负,就不行了,因为中国的政府收入组成,远远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列出的那几项要复杂。这个标准仅仅涵盖了中国政府收入的一部分,完全无法准确地体现中国政府的实际收入,更无法准确地体现中国纳税人的实际负担。

实际上,中国的宏观税负的数据,取决于统计口径。政府为了证明自己强加给老百姓的不多,从老百姓那儿索取的不多,非常习惯而熟练地在统计口径上做文章,把数字游戏玩弄得滚瓜烂熟。

关于宏观税负的口径,中国学界普遍认可有三种,即小口径、中口径和大口径。所谓小口径,就是税收占GDP的比重。按照小口径计算,2009年中国的宏观税负只有17.75%,是真正的低税负国家了。以前,政府有关方面说中国的宏观税负很低,用的就是这个口径。这个口径里面连社保都不计入。

税收加上社保基金收入占GDP的比重,就是中口径的宏观税负。一些学者研究的结论是,中口径的宏观税负,2009年应该是25.18%。这个数字与财政部公布的结论很接近。实际上,财政部所说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口径,基本就是学术界所说的中口径。

但是,中口径统计出的数据仍然没有涵盖中国政府的实际收入。这里面没有计算各种收费、罚款、摊派、土地出让金等,而这些收入占政府收入很大的比例,比如,2010年仅全国土地出让金就达2.7万亿,占当年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而《人民日报》近日也引用了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的研究数据,说中国预算内外的收费罚款收入“共计约21962亿元,超过税收的三分之一”。土地出让金加上行政事业收费和罚款,比正式税收的三分之二还多。计算纳税人负担或者计算政府收入,忽略这几项,得出的数据显然是完全失真的。民间早有“一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的说法,而所谓无底洞的“三税”,正是说不清道不明的那些乱收费乱罚款。将这些乱七八糟的收入也计入政府收入,全部政府收入所占GDP的比重,就是大口径的宏观税负。这样得出的数据,才应该是中国的真实宏观税负。

那么,按照大口径计算,中国宏观税负应该是多少?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的高培勇在《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9/2010)一书中披露,2007年,大口径的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即宏观税负)为31.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薛刚在《我国宏观税负的经济分析与优化路径》一文中,经过对《中国统计年鉴》等资料的研究得出结论:2007年的宏观税负是31.5%,2008年是30.9%,2009年是32.20%,而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则认为2009年我国宏观税负达到34.06%。

学者们的研究都认为2009年宏观税负已经超过30%,但有些出入,这是因为政府的行政事业收费,罚款等等,有相当的隐蔽性,相关数据秘而不宣,研究人员也只能利用不全面的数据进行统计和估算。一般来说,由于各级政府为了政绩往往拔高GDP,但收费和罚款等制度外收入却因隐蔽或不合法而被人为压低,所以,这样统计出的宏观税负,也只能是最为保守的数字,是宏观税负的最低限。但即使从低限看,政府也拿走了GDP的三分之一。这个负担,已经与国外发达国家的税负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