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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

工作条例》十年来的成效及体会

  

尤溪县直机关工委 杨兰芳 胡凤芳

 

(一)我县贯彻落实《条例》十年来所取得的成效

1998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来,我县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断完善各项配套工作制度,集思广益,大胆创新,努力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可以说,这十年是机关党建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的十年,我们通过创评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方式,促进机关服务部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加快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助力。同时,这十年也是机关工委自身不断完善的十年,我们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创新对党员和党务干部培训模式,激发了机关党务干部钻研业务的热情,提高了对《条例》的执行能力。

1、县委对机关工委的工作更加重视。众所周知,机关工委日常事务类的工作比较多,如果自身不主动作为,不大胆创新,不太容易引起县委的关注。我县机关工委通过近几年的努力,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了县委的有力支持:一是工委干部的交流力度加大。三年多来,工委有3名干部得到组织的合理交流,1名到县人防办任副主任,1名到县交通局任纪委书记,1名年纪较轻的委员到乡镇任副职,另有1名股级干部提拔为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十年来工委常务副书记(或机关党委书记)也正常轮换了4人。二是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县委领导坚持每年一次在常委会上听取机关党建工作专题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在会议活动逐年精简的情况下,县委坚持每年召开一次由160多个基层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全县机关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县委分管领导亲自出席,并作重要讲话。特别是近五年来,县委的主要领导坚持做到每年为机关党员上1次党课。为了更好地落实《条例》工作,2005年县委适时转发了工委提出的规范机关各项制度的意见,并从当年开始把表彰“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列为全县“三个文明”表彰的一项内容,每年表彰一次。继党员先进性教育之后,2007年县委又提出了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以讲大局、讲团结、讲风格、抓学习为主要内容的“三讲一学”活动,进一步把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引向深入。四是经费投入逐年增多。十年前,县财政安排给我们的经费只有5000元,近两年,县财政每年安排给工委的预算经费都在5万元以上,增长了10倍以上。

2、机关党组织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条例》出台后,县直各单位从工作需要出发,对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进行了调整,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做到设置科学合理。县机关10年共撤销和整合116个党支部、13个总支,并将相关党员的组织关系及时转入相应的社区和居委会;新成立支部89个、总支4个,较好地解决了过去存在的机关党委、党支部不按期换届的突出问题,使一些软弱涣散、不够健全的基层党组织得到整顿和加强,保持了基层党组织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特别是1998年12月,县委结合机构改革,成立机关党工委,重新设定组织职能,并将林业、经贸、农办、公安、建设、发改、交通、水利、卫生、文体、教育(现教育局已成立工委)11个机关党委党的工作划归我们工委统一指导和管理,明确了工委在机关各党委中的地位,更加方便了工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部署安排,为贯彻落实《条例》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党员队伍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显著。在《条例》执行过程中,我们注重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一方面积极聘请外市、县的一些先模人物来尤作辅导报告,学习他人的先进经验,提高我们的党员教育工作水平。如2006年初,县林业局党委请全国先进模范人物——南平市林业局副局长詹夷生到我县为林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作学习辅导讲座,在林业系统掀起学先进、比奉献的热潮;另一方面也注重塑造身边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引导机关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如2005年6月,县委发出全县学习台溪司法所的号召后,全县机关党员反响强烈,纷纷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从中制定了机关党员“十不准、十带头”,保证了第一批机关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在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方面,今年进行改革创新,改变过去简单的以会代训、一味灌输的陈旧模式,采取内外办班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即对机关新任党务干部进行半个月系统培训,在县内委托县委党校办班,聘请县委组织部业务骨干和机关党委中能力较强的书记授课,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在县外与江西省井冈山市委党校联合办班,既培训党史知识,又培训业务知识,增强学习的趣味性,达到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和执行《条例》工作能力的实际效果。通过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我县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机关各基层党组织都能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16字方针,落实发展党员各项制度,完善发展党员各项程序,做到于法周全,不出差错。据统计,这10年来,县直机关共发展党员614名,培训入党积极分子近2000名。

4、机关党组织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机关党组织全面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有力武器,克服了过去一些单位认为机关党组织不管钱、不管物、不管人、没地位、发挥作用难等消极畏难情绪。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各级机关党组织跳出了就党建抓党建的思维模式,从传统的观念、方式、方法中解脱出来,站在全局的高度,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整体工作思路,坚持在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上下功夫,在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在提高党务干部队伍素质上下功夫,充分挖掘机关党组织自身潜力,积极参与经济建设,较好地履行了机关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项职能。近三年来,我们工委自身也在不断挖掘内部潜力,除了强化党的各项工作外,还积极响应县委的号召,参与“三个一”项目工作,前后引进3个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多万元,受到县委的充分肯定。全县其他机关党组织也在开展“三个一”项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的既是党建负责人,又是项目工作负责人,如县经贸局成立招商小分队,党委书记担任一名分队长。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机关党组织中,共有80多名党务干部都参与了“三个一”项目工作,目前已引进项目30多个,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

5.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在贯彻中央《条例》和省、市委《实施意见》的过程中,我县机关党组织负责人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委重要工作议程,上级党组织定期听取下级党组织工作汇报,讨论研究机关党的工作,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特别是机关10个党委的成员都能带头参加和支持机关党的各项活动,发挥表率作用。为了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县委修订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凡是重大决策事先都必须征求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意见,特别是2001—2003年期间,县委每年还定出党建工作十件大事,由班子成员分头负责落实,同时将完成时限公之于众,接受党内外的监督。从2004年开始,我们工委还实行委员挂包机关党委责任制,凡是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或进行换届选举等重要时间,工委都必须派员参加,保证党内监督职能都能充分履行到位。在党委领导的示范带动下,各机关党组织也认真履行各自的监督职能,确保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都能认真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所收获的几点体会

一是要贯彻落实好《条例》,就必须努力转变机关党建工作中一些落后的思想观念。要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思路,首先要转变观念。当前,有相当一部分人以为党建工作是务虚的,只有抓经济工作才是务实的。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片面、狭隘的观点。因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经济发展与人的主观能动性有着必然的联系,人的主观能动性如果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将会变成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一个地方的经济能够向前发展,它必然有党组织作为强大支撑,有党员在其中起骨干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抓党建工作并不是务虚,而是务实。这几年尤溪经济发展较快,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二是要贯彻落实好《条例》,就必须改进工作方式。做任何工作都要追求创新,这样才有吸引力,才有生命力。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抓机关党建也不例外,尤其是新时期的机关党建工作更要在传承和弘扬好经验、好做法上下功夫,要善于归纳总结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对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解决,特别是对与抓党建工作不符合、不适应的,要大胆改革创新,使党建工作在继承创新中得到不断加强。根据我县这几年来的工作情况,我认为:首先,要实现“四个转移”。即:一要从抓常规性、事务性工作,转移到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全局的重大问题上来。二要从开会、发文件等一般性指导,转移到抓根本、打基础、固本强基上来。三要从面上部署、总体要求,转移到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落实上来。比如还有许多党组织不能做到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党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散、涣、瘫现象。因此,要通过开展督查,进一步提升党组织建设的水平。四要从埋头拉车、孤芳自赏转移到开拓开放、互相学习上来,改变“上下不沟通、横向不联系”的现状。其次,要实现党员“四个转变”。即一是要实现党员由被动亮明身份到主动亮明身份的转变。充分发挥党员主观能动性,切实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主动亮明身份办实事、办好事。二是实现常规工作由临时应付向制度管理的转变,达到用制度管理,以制度规范党员行为的目的。三是实现党员工作方式、生活理念、生活方式与一般群众一个样向党员要体现先进性的转变。在部门与部门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形成“比、学、赶、帮、超”争当先锋的良好风尚,使党员的生活面貌有较大变化。四是实现党风带政风,政风促党风的进一步转变。要从条例上明确机关党组织负责人一定要由行政主要领导人担任,使行政工作和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避免党建、行政工作“两张皮”现象的发生。第三,要积极运用新手段。要把现代管理、系统管理、信息管理理论及人际关系科学、行为科学、领导科学等运用到机关党建工作中去,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性;要把电化教育、计算机运用、电子信息等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到机关党建管理中来,提高机关党建管理工作的效率,逐步走出一条依靠现代科学管理思想、科学方法和科技手段加强机关党建的新路子。比如,党统工作,目前都是手工录入,人工统计,还无法做到用软件统计,用数据生成。

三是要贯彻落实好《条例》,就必须创新工作机制。要立足实际,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以健全完善为基础,以创新执行方式为途径,保障机关党的建设在时间上不断档,在空间上无空白,在效应上最大化。从健全完善的角度看:一是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机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解决机关党建工作“讲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建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的运行机制,使机关党建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目标、有考核、有结果运用。二是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在工作安排上,要坚持紧贴中心工作搞好机关党建,使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在工作方式上,要把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结合起来,善于创造具有“龙头”效应的载体和“精品”工程。在工作要求上,要把总体要求与分类指导结合起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全面发展。在工作规范上,要严格机关党建工作规则,完善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制度、党支部日常工作制度、党内表彰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党务干部培训制度等。三是健全机关党组织的活动机制。当前,要围绕党的十七大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观点、新举措、新要求,全面提高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实现基层党组织 “五好”目标。四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机制。要按照“细化、量化、科学化”的要求,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通过定期考核,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要建立党员定期党性分析制度,强化党员考核工作,使党员真正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五是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后勤保障机制。要以落实党务工作经费保障为基础,以落实政治、经济待遇为导向,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机关党组织的书记,重视机关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使用和交流。六是健全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要充分运用激励手段,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优秀党员脱颖而出。要体现党组织对党员的真情关怀,建立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制度、组织与党员间的谈心谈话制度、走访慰问制度、党内结对帮扶制度等,强化人文关怀和思想引导,为党员提供真诚服务。如果从创新执行方式的角度看:要结合实际情况,创造既能为广大党员、干部接受,又能保证各项制度得以严格执行的方式,使已经健全完善的制度不是束之高阁、成为摆设。比如,加强党内监督,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的监督,是《条例》赋予机关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但 “党内监督难,难监督”的问题普遍存在,尤其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难点。再比如,党内活动经费问题,在《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市、县直机关工委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党员人均划拨。各直属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列入部门单位行政经费预算。但事实上经费到位难的问题仍然存在,有些部门没有按规定予以核拨党员教育专项经费,从而影响了机关党组织正常活动的开展。要加强制度建设,更关键的是要创新制度执行方式,要让制度变成机关党建工作的“推进器”,以形成机关党建工作 “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的良好格局,确保机关党的建设“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处处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