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作文600字大全:别拿“城市化”算计农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9:01:58
一个农民住在什么样的房子里,这所房子用青瓦白墙还是红砖红瓦建造,邻里之间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沟通交往,喜欢在房前屋后种上几株香椿还是一畦菠菜——在中国农民拥有宅基地和建房的钱的前提下,这一切似乎都能顺理成章,自我决定。

 

    然而,一场在全国多个省市进行的“农民被上楼”运动,将使农民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利变得虚无——据11月2日《新京报》报道,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启发,二十多个省市正在让农民们集中“上楼”居住,在山东、安徽、河北等地的许多农村,农民将放弃他们的宅基地产权和之前倾尽心血的房屋,以便腾出宝贵的土地用以“复垦”耕地,来弥补城市因扩张而缺乏的建设用地指标。一项旨在保持耕地总量的宏观政策,在地方政府的创新下,正成为侵蚀农民财产权利的主要手段。

 

    农民的宅基地是农民的合法财产。农民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谁也无权干涉。对农民盖好的房屋实施集体性的拆迁,“让农民集中居住”,违反了农民对自己财产自主抉择的权利,也强行剥夺了农民居住的自我意愿。统一规划的楼房再尽善尽美,都不能替代农民自己的选择,遑论用极低的价格对地上建筑物进行补偿,而不补偿农民的宅基地。再冠冕堂皇的城市化理由和城乡统筹,都不应算计到农民的合法财产上。

 

    现在的个别城市政府和一些居心叵测的学者,对于农民的宅基地妒火中烧。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农民现在的人均居住面积超过了城市数倍,是“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但正如前文所述,农民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民的私产,农民愿意用什么样的方式居住,取决于农民自己的选择。假如城市中的一个穷人说,富人住在别墅里,是对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人们会认为这个人疯了。为什么城市富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保障,而农民活该受欺负?

 

    中国农民的宅基地不但是农民的合法私产,而且,如果赋予农民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充分权利,农民还将盘活这一宝贵的资产,从而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巨大动力。如果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上可以建造可供出售的商品房,农民的宅基地可以抵押和流转,农民完全可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来决定自己的居住方式,比如,集中居住。腾挪出来的土地是用来建造出售的房屋,还是进行复垦、把土地指标“卖给”需要建设用地指标的城市建筑商,均取决于农民自己的财富最大化选择。农民也将从自己的财产权利当中分享可贵的土地增值收益,有了这笔收益,农民可以选择创业、联合、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来增加收入和创造财富。由农民自发选择的小城镇的城市化,也将在市场的选择中演化出来。城市化不是现在的城市政府规划出来的,而是市场自然秩序发展的一个结果。

 

    几乎同样重要的是,农民的居住方式是与农民的生活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农民的乡村秩序和伦理风俗,皆寓于这些延续了几千年的建筑形式和居住方式当中。不但没有人有权侵害农民的居住自由和财产权利,也没有人可以违背农民的意愿,改变甚至扭曲农村现有的文明。

 

    (作者为中国新闻周刊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