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努特:形象 方局 八格(原本滴天髓简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7 19:39:57

十、形象(原本滴天髓简注之十)

     (简注:《滴天髓》有一个特点,也是缺点,但是大家都不敢说是缺点,都认为是“陈义过高”,其实《滴天髓》的内容过于支离破碎,不像《子平真诠》的理论体系,简直是完美,而且循序渐进,所以大家最好先把《子平真诠》读熟,再来阅读《滴天髓》,则一切问题迎刃而解。)

两气合而成象,象不可破也。

原注:天干属木,地支属火,天干属火,地支属木,其象则一。若见金水则破,余仿此。

简注:这里说的是“两气合而成象”,其实还有“两气分而成象”,就是传统的“两神成象格”,八字中只有两种五行,要么是相生有情,要么是相克交战。表面看上去非常的清纯、简单,分析起来很容易,其实是一种偏枯之象,因为行运太困难了,必须非常的严格,而人的一生什么样的大运都会遇到,所以人生多有起伏,不算是好的格局。为什么要分天干与地支呢?是为了说明力量的平衡,即两种五行力量大抵相当,这才是一种好的“形象”,不一定非要一方在天干,另一方在地支。对于相生者,另一方肯定为印星或者为食伤;对于相克者,另一方肯定为官杀或者为财星。原文中后半句很重要,“象不可破也”,即这种格局已经形成,是一种相对的稳定,稍不小心,就会导致五行交战,打破平衡,气势流转不通,则为大忌矣。但是具体来说,上面列出的四种情况要分别对待,只要气势流通顺畅,都为好运,反之形成交战、不和谐之结果,则运悖矣。(天干相同,而在地支处于绝地,比如四乙酉,则一般论从杀,此一点要注意。)

五气聚而成形,形不可害也。

原注:木必得水以生之,火以行之,土以培之,金以成之。是以成形于要紧之地,或过或缺,则害。余皆仿之。

简注:对于一般的格局来说,这句话等于已经说尽了。所谓“成形”,即五气流通顺畅不悖,生克制化,平衡得宜,这本身就是一种很高的格局。“是以成形于要紧之地,或过或缺,则害。”这句话是讲破格,即格局被破的情形,留待《八格》一章详细讲解。“形不可害”几个字非常重要,什么叫做“害”?即五行俱全,为命局的气势流通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因为五行不全,生克制化就不能够顺利进行,气势流通就会出现障碍,力量的传递就会受阻,这都属于略有偏枯。而五行俱全了,各种力量的传递过程都有路可循了,剩下的任务就看传递的路线是否通畅,各种力量是否均衡,如果流畅而又均衡,则气势自然贯通,五气流行顺遂,就像一年四季春夏秋冬一样,则天地人之道尽显。“害”有两种情况,意识五行力量的传递出现了障碍,比如说食神要生财,这样才能实现气势流通,但是印星制住了食神,使其不能够生财,这就意味着生财的道路被挡住了,五行之间力量的传递受阻了。就好比春天过去、夏天到来,但是春天迟迟不能够过去,夏天迟迟不能够到来,则万物的生长、繁衍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第二种情况是力量的不均衡,尽管五行之气俱全,似乎可以实现顺畅的流通,但是力量太偏,比如食神生财,但是食神太弱,而财太旺,这是财星盗取食神之力量过大,食神受伤;或者是食神太弱,而不能够把正常的五行之气传递过去。好比一个大水库,水太多了,需要泄出去,否则就是危险,但是泄水的通道就像一个自来水管一样,表面上一看也可以泄水,实际上不能够解决问题。以上两种情况皆为命局制“害”,需要大运、流年去掉毛病或者疏通渠道,方可好事出现。

独象喜行化地,而化神要昌。

原注:一者为独,曲直炎上之类也。所生者为化神,化神宜旺,则其气流行,然后行财官之地方可。

简注:这一条仍然是讲解气势的流通。独象为五行严重偏于一方,有五类,分别为曲直(木气独旺)、炎上(火气独旺)、稼穑(土气独旺)、从革(金气独旺)、润下(水气独旺),这里关键是一个独字,为一方秀气之意。这种格局既有严格的条件,不容易形成,又为偏枯之格局,行运要求比较严格。具体来说,如果专旺于一方,则可以行印比之运,以顺应其旺气;如果原命局中有食伤,作为秀气流行之突破口,则还可以行食伤运、财运,关键就是要让原命局中的旺气顺利的流通下去。原文中说“独象喜行化地,而化神要昌”,意思就是要使这种过旺之气可以顺利的流通下去,所以用“化神”,“化神”即食伤,可以化泄日主之旺气之意;“昌”为盛之意,有力地泄其精华之气,当然就会好。

全象喜行财地,而财神要旺。

原注:三者为全,有伤官而又有财也,主旺喜财旺,而不行官杀之地方可。

简注:这句话误解较多,原文的意思是“全象格局中有喜欢财的,最好财星要旺。”不是说“全象者一定喜欢财。”因为按照前者理解,明显说不同,一个命局内部都有自己的平衡体系,导致平衡的那个支点就是“相神”,那是命局最需要的(《自评真诠》第十五章说“伤用神甚于伤身,伤相甚于伤用。”),一般力量较大一些最好,因为相神必然有情,再加上有力则命局的层次立即被把得很高。所谓全象,即是格局成立的代名词,用神为日主服务,相神又为用神服务,日主、用神、相神三者搭配适宜就叫全象,如此格局即可成立。

  形全者宜损其有余,形缺者宜补其不足。

原注:如甲木生于寅、卯、辰月,丙火生于已、午未月,皆为形全;戊土生于寅、卯、辰月,庚金生于巳、午、未月,缺。余仿此。

简注:这是很简单的平衡理论,一个命局只有力量平衡、位置妥贴,才能真正实现五行之气的顺畅流通。原注已经非常清楚,此处不再费笔墨了。

 

十一、方局(原本滴天髓简注之十一)

方是方兮局是局,要得方,莫混局。

原注:寅、卯、辰,东方也,搭一亥或卯或未,则太过,岂不为混局哉!

简注:气势很多的独象格局就是方局混杂造成的,所以方局混杂不一定就是坏事,但是有一点是对的,那就是方局混杂之后,地支五行为一气,所以非常的旺,容易导致命局中五行力量的失衡。根据后文也能够发现,方与局的混杂也不是绝对不可的,所以要辩证的看,不是绝对的。

局混方兮有纯疵,行运喜南或喜北

原注:亥卯未木局,混一寅辰,则太强,行运南北,则有纯疵,不能俱利。

简注:“南北”只是代名词,不是实指。因为方局混杂之后,难免五行之气有偏,而命局需要五行力量的平衡,东南西北四方力量各异,必有助于平衡者,有更加促使不平衡者,于是行运时命局之平衡更加困难,有如颠簸,道路崎岖,高低对比明显,总体上看不为吉也。“纯疵”者,一方可以可以平衡命局,为“纯”,大吉;而行运方向一转,原本不平衡的更加不平衡,为“疵”也,不吉。

若然方局一齐来,须是干头无反复。

原注:木局木方全者,须要天干全顺得序,行运不背乃好。

简注:方局齐来,地支五行气专,力量极大,容易导致五行之气偏于一方,对于这样的格局来说,一般都很容易形成必须顺应一方旺气的特点,要么帮助此一方之旺气,要么泄其力量,使五行之气可以顺利的流通下去。最忌克制过旺之气,因为一般的力量不能够克制其力量,反致五行之气不能够顺利流通。“干头无反复”的意思就是天干上要顺应这地支中的一方旺气,不要导致五行之气难以流通。

成方干透一元神,生地库地皆非福。

原注:寅、卯、辰全者,日主甲乙木,则透元神,而又遇亥之生,未之库,决不发福,惟纯一火运略好。

    简注:这是典型的专旺格局,地支方局力量极大,天干与地支五行一气,则日主一般就从强了。如果从强,则行走印比运,顺其旺气,自为好运,行食伤运则秀气流行,更好。如果不能够从强,有官杀等,则官杀太弱,命局不好,需要行运旺起官杀方好。原注中所说即从强而用食伤泄秀之例。

成局干透一官星,左边右边空碌碌。

原注:甲乙日遇亥卯未全者,庚辛乃木之官也,又见左辰右寅,则名利无成。甲乙日单遇庚辛,则亦无成。

简注:地支方局,天干官星必然虚浮无根,尽管官星用来克制日主,欲求得平衡,但是天干之官星相神太过无力,所以命局之层次较低,当然就是“空碌碌”了.


十二、八格(原本滴天髓简注之十二)

财官印绶分才偏正,兼论食伤八格定。

原注:自形象气局之外,而格为最。格之真者,月支之神,透于天干也。以散乱之天干,而寻其得所附于提纲,非格也。自八格之外,若曲直五格皆为格,而方已局气象定之者,不可言格也。五格之外,飞天合禄虽为格,而可以破害刑冲论之者,亦不可言格了也。

简注:这里对于格局说得非常明确,一是格局非常的重要,二是格局的真假。可见当时人们已经弄不清格局的本质了,也不知道怎样判断一个八字的格局。

首先说一下八格。“财官印绶分才偏正,兼论食伤八格定”,财星有正财、偏财之分,官星有正官、七杀之分,印绶有正印、偏印之分,加上食神、伤官,一共八种,这是本书确定的八格。《子平真诠》中对于八格的划分是这样的,正偏财同为财格,正篇印同为印格,再加上阳壬格和禄劫格,正好为八格,《子平真诠》的说法更为妥贴一些。

为什么格局最重?首先看一下格局是怎么来的。格局的确定是拿日干与月令发生关系,看看月令司权之字与日主是什么关系,这种关系非常的重要。前文讲过,月令为一年之中五行之气进退的核心,其他的字只能够起到修饰的作用,所以日干加于月令,就反映了日干所禀赋的五行之气的特点。比如说甲木生在申月与生在寅月肯定不同,前者为杀气正盛之时候,后者为生气正盛之时候,而甲木本身是一团生气,这团生气在寅月乘着天地之间的这股生气,就可以发挥出木五行的本性,而在申月则甲木这股生气就很难发挥出作为木五行的特性。如果在巳月与在亥月,则又是一种情形。由此可以看出来,月令加之于日干就决定了日干的先天禀赋,这是人生的根基所在。

“格之真者,月支之神,透于天干也。以散乱之天干,而寻其得所附于提纲,非格也。”这句话透露出古代确定格局时的混乱,确定了正确的方法与伪法的区别。正确的做法是将月令中所藏之天干与日主发生关系,来确定格局,而伪法是将天干上的字胡乱的加于月令。月令中司权之字为命局的用神,这是规定,所谓用神,即月令中为日主所用之字,以之与日干发生关系来确定八字的格局。

下面将确定格局的方法列举如下(引自本人作品《原本子平真诠简注》):

1、以月令本气作为用神:

    (1)不论地支如何的合化与天干如何的藏透,只要月令本气透出,都以本气论格局,如寅木为月令,即使地支三合火局,天干透出丙火和戊土,只要天干有甲木,则用甲木与日干发生关系来论格局。

    (2)月令参与的合化,只要天干透出克制化出五行之字者,也以本气论格局,如寅木为月令,三合化为火,但是天干上有壬水或癸水,则仍以寅中所藏甲木论格局。

    (3)月令本气不透而杂气透出时,天干有保护月令本气之字透出,仍以本气论格局,如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则财能生官,印逢财而退位,虽通月令,格成正官,而伤官忌见。丙火生在寅月,本为印格,地支会午会戌,化为火局,于是印格变为禄劫格,但是如果天干透出壬水,克制地支之三会火局,则地支三会难以成立,于是仍论印格。丙火生在申月,本为财格,但是天干透出壬水,则壬水司令,化为杀格,无情之变化也,若天干又透出戊土,戊土可以克制壬水,不使壬水发挥作用,保护月令本气庚金可以发挥作用,则由杀格仍还原为财格,为财党杀,但是有食神制杀,已然成格。

     2、用神变化的情况:地支合化或者天干透出之字非月令本气,则用神变化,所谓变化,即月令中司权之字不再是月令本气,而为其他之字。

3、如果月令不是日主之比劫,也非四墓库月,则透出之比劫一般不用,不参与用神之变化。四墓库月令之格局变化更为复杂,后文中有专门之章节来介绍。

4、用神变化举例:

     A. 丁生亥月,月令本为正官,但是如果支全卯未,三化木局,则化为印格(合化之故)。

B. 己土生于申月,本为伤官格,藏庚透壬则化为财格(藏透之故)。

C. 乙木生于寅月,透戊为财格,会午会戌则化月令之本气木为火,则化比劫为伤官格局(合化而本气未透之故)。

     D. 丙火生于寅月本为印绶格局,甲木不透而会午会戌则化为比劫(合化而本气未透之故)。

E、辛金生于寅月,本为财格,透丙则化为官格,财化为官,有情之变化也。

F、壬水生于戌月,本为杀格,透辛则化为印格,杀化为印,正好可以用印化月令之杀星,为有情之变化。

G、癸水生于寅月,本为伤官格局,藏甲透丙火,并且地支会午会戌,化为火局,则伤官格局化为财格,若天干透出官星,则按财格生官论,而不以伤官格见官论,所以既然已经化为财格,即不再以伤官格论。如果是天干仅仅透出戊土官星而不透甲木与丙火,地支会午会戌,即地支化为财局,则论伤官格化为财格,财星又生天干之戊土官星,为财格用官,顺用成立。

H、乙木生在寅月,本为禄劫格,但是天干透出戊土财星而不透甲木本气,地支会午会戌,化为火局,则月劫格局化为食神格局,食神又可生天干之戊土财星,遂由禄劫格据变为食神格局,并且食神生财,顺用成功,格局变化有情者也。由以上两例可以看出如果天干没有透出本气,则地支合化力量较大也。

I、丙火生在寅月,本为印格,如果本气甲木不透,而地支又会午会戌,则月令化为火局,由印格化为禄劫格,此变化之无情也。

J、丙火生在申月,本为财格,藏庚透壬,地支会子会辰,化为水局,则由财格化为杀格,财来党杀,无情之变化也。

本句话还对某些内容作了批判,读者一看就会明白。,

影响遥系既为虚,杂气财官不可拘。

原注:飞天合禄之类,固为影响遥系而非格矣。如四季月生人,只当取土为格,不可言杂气财官;戊己日生于四季月者,当看人元透出天干者取格,不可概以杂气财官论之;至于建禄月动羊无能为刃,亦当看月令中人元透于天干者取格,若不合气象形局,则又无格矣。只取用神,用神又无所取,只得看其大势,以皮面上断其穷通。不可执格论也。

    简注:此处讲解一下月令为辰戌丑未时格局的确定方法(引自本人作品《原本子平真诠简注》)。

1、天干不透,地支不会,以月令本气之土为用。如甲木日干生在辰月,天干上没有戊乙癸,地支中也没有申、子与之合化,则以月令中所藏戊土为用神,与甲木发生作用关系,为财格。

2、若地支中不会,天干只透出一字,则以此一字为用神。如甲木生在辰月,地支中无申、子来会,天干若只透戊土,则为财格,若天干中只透乙木,则为禄劫格,若天干中只透癸水,则为印格。

3、天干透出多个,则多个并用(即兼用),若天干透出,地支中又会局,则天干之多透与地支之会局并用,这时要看并用之用神之间(可能包括多个天干之间、一个天干与地支会局之间、多个天干与地支会局之间等多种可能的关系)关系如何,是有情还是无情。

下面举例说明:

(1)甲木生在辰月,天干透出癸水,,地支会子会申,化为水局,天干地支同为水,印格清纯。如果地支不会水局,则天干为印,地支为财,二者并用,没有上下同为印星之清纯也。

(2)丙火生于辰月,天干透出癸水,为正官,天干又透出乙木为正印,则天干上透出之官星与印星十分有情,乙木司令,可以克去辰土中暗藏的戊土,使戊土不伤癸水官星,更加有情。

(3)甲木生在丑月,辛金透出,为官星,地支巳酉会成金局,则官星清纯,地支与透干并用而有情,如果又透出己土,则己土生辛金官星,是地支之会局与天干之并透,三者合而有情。

(4)壬水生在未月,透出己土为官星用神,如果地支会亥卯而成木局,则地支之会局与天干之透出二者合而无情,因为地支会成伤官而克制天干透出之官星也。

(5)甲木生在辰月,透出戊土为财星用神,如果再透出壬水或者癸水印星用神,则两用神之间财印相碍(相克或者相合),合而无情也,各具被破坏。

(6)甲木生在戌月,透出辛金为官星用神,又透出丁火为伤官用神,则透出之二用神之间变成了伤官见官,二者无情,格局被破。

  (7)甲木生在辰月,透出壬水为印格,又透出丙火,丙火可以生月令辰土中所藏的本气戊土,所以有了丙火,则戊土的作用明显可以发挥出来,但是戊土又克制壬水,这样壬水作为印星发挥用神的作用受到影响,有情化为无情。如果地支之中有申子可以与辰土三会水局,则天干之丙火又难以发挥作用。又如辰土透出壬水为用,但是又有戌土来冲辰土,前文中曾经介绍过,四墓库相冲,土被冲旺,杂气受伤,则等于壬水之根基被拔掉了,也难以发挥作用。以上同属于格局被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