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樱桃苗培育基地:真长脸:新野工商局上了焦点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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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长脸:新野工商局上了焦点访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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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丽新野 发表于 2011-12-30 21: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pcb{margin-right:0}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焦点访谈):大屏幕上,您现在看到的票据,是工商部门针对商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处罚的证明。临近2011年年底,河南省新野县老街和新甸铺镇的市场上,当地工商所的执法人员挨家挨户向商户们收罚款,这就是罚款的收据,在同一时间,这么多商户被集体罚了款,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年末 罚款又来了
  河南省的新野县有个新甸铺镇,镇上有一条人民路,商家云集,十分热闹。眼下,商户们都想抓住这岁末年初的销售良机多创点儿效益,可没想到,效益还没怎么上来,许多商户却先收到了当地工商所开出的罚单。不管大门市小门市全都要交,只是罚款数额不一样。有二百、三百的,还有五百的。
  经记者调查,收到罚款单的其实不止新甸铺镇人民路上的商户,还有在新野县城的商业区,就是老街做生意的商户。罚款金额从一二百元、三五百元到上千元不等。这些商户反映,2010年年末的时候,他们就曾被罚过款,没想到到了2011年的年末,罚款又来了。
  是否依法处理
  那么,新野县一些工商部门这么集中而大规模地对商户罚款,理由是什么呢?记者从工商执法人员开给商户们的票据上看到,在违法事项一栏,大多填写着"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字样。有新甸铺镇商户表示,2010年是150元,2011年是100元,每年收一次。
  工商执法人员如何对市场依法监督检查呢?2007年10月,国家工商总局实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在进行市场检查时,如果发现商户有违法违规经营的问题,应该做现场笔录,即使是简易程序,也要给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由当事人签字认可。然后,再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罚。
  但是,调查中许多商户反映,工商人员罚款没有任何检查笔录,也没有处罚通知书,只是收钱。对于这个问题,新甸铺工商所所长吴承甲表示,由于人员少的确有做的不妥的地方,而且有时工作到中午了来不及完善手续,要吃中饭。
  以罚代管 罚而不管
  按着国家《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商户销售了"不合格产品"不仅要被罚款,也要对"不合格商品"做出罚没处理,但是,新甸铺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只收罚款,却不做其他处理。
  调查中,记者还发现新甸铺镇有部分商户是"无照经营"。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应该责令当事人停业,应当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但是,在新甸铺镇这些无照经营的商户交了工商罚款后就可以继续经营了。
  食品安全事关群众健康,国家规定生产和销售食品的店铺,必须先向环保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再向卫生监管部门提出申请,接着让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在得到排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之后,再向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开业之前,还需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审批。
  但是,在新店铺镇一些经营食品的商户却是无证无照经营。孔悟水是经营食品的商户,他卖的糕点几乎都是自制的,他无照经营已经一年多,2010年无照开业,交了500元工商罚款,2011年他又交了500元工商罚款,又继续经营了。而且,按规定应该受到监管停下来的商户,事实上并没有停下来,同样,在新野县城老街上卖熟食的几个商户,也是在交了几百元的工商罚款后,继续经营。
  新野县新甸铺工商所和汉城工商所不按法律程序办事,挨家挨户收罚款,这样做结果是不该处罚的商户被处罚了,该处罚的只是罚款了事,该关停的却没有关停。这样的执法给商户们留下的印象就是"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对于这样的市场检查商户们想不通。
  不管门脸大小,不分青红皂白,一律罚款没商量,罚款似乎成了新野县一些工商管理所管理工作的唯一手段。更让人奇怪的是。罚过款之后,该违规的还可以违规,不合法的也不再追究,新野县工商局为什么只罚款而不处理呢,是不是对他们来说,假如违法行为都及时查处纠正了,罚款也就无从收取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