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对妈妈说了谢谢:工程的生存论阐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7:33:55

工程的生存论阐释

    对工程的反思与追问在21世纪初成为显学,工程哲学也因此而引起国内外学界的重视,不仅成立工程哲学学会,创办专门学术期刊,而且已有较丰厚的研究成果,呈现出不同旨趣的研究进路。但要实质性地推进工程哲学的研究,最为根本的首要问题是如何界定和诠释作为哲学范畴的工程。

    工程的生存论界定

    基于不同的学术资源、研究理路,我们可以从“自然”、“实践”、“造物”、“实体”、“技术”、“人”以及人的“建构”活动等多个角度界定工程。但要获得工程的真意,我以为必须将其与我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关联起来,在“为我的”现实世界澄明工程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而完成这一任务的必由之路就是诉诸工程现象学和以生存论为解释原则的工程解释学,前者能够让我们面向事实——工程现象本身,后者让我们在与本己生存休戚相关的关系中理解和阐释工程的存在论意义。

    正是基于此,笔者主张把对工程的认识论解读放置在生存论基础之上,不仅在空间的坐标下界定工程,而且在时间的视野中诠释工程,凸显工程作为人的生存方式及其历史生成性。

    狭义地说(实证地看),工程是作为有价值取向的主体,为了满足其特定需要,以一定经验知识或科学理论为基础,以一定技艺或技术为手段,以一定程序或规则为运作机制变革现实的建构性的对象化活动及其成果。广义地看(在生存论视域下),工程不只是主体的建构与活动成果,而且是以“栖居”为旨归的“筑居”(包含建构和培育),是生存主体筹划着去存在的能在的生存方式。因而,如果把工程理解为“造物”,这是广义上的造物,不仅指创造物质产品,而且包括精神产品,乃至社会体制、制度模式的设计与选择;那么,“(我)以造物方式‘去存在’”集中地表达了工程的生存论内涵和本性。

    如此,在空间的坐标下——共时地看,工程在结构上可区分为不同的层次,即以工程意识为先导的“工程行动方式”、“人工世界”和“实存工程”。在工程的现实运行中,三者之间是双向互动、互为支撑的,共同组成工程活动不可或缺的环节。具体地说,生存主体以前验的工程文化为根基,以工程意识为先导,以工程方式去存在,进而通过工程行动,组建人工世界,创造各类实存工程。

    在时间的视野中——历时地看,工程是一个历史范畴,即与人的历史性生存相关联的历史的生成与展开,其纵向结构可分为“自在的工程”(古代工程或农业工程)、“自为的工程”(近现代工程或工业工程)、“自在自为的工程”(后现代工程或后工业工程,也叫反思性工程),分别标志着顺应自然的农业文明、改造自然的工业文明和寻求与自然和解的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

    可以说,工程的生成就是人的生成,人的生成就是工程的生成。因为,当开始以工程的方式创造和满足生活需要时起,人就与动物区别开,并从自然界中超拔出来。而自人猿相揖,人就以工程的方式去存在,开始了意识在先的培育、养殖与建造活动,即原始的工程。随着工程活动的复杂性与层级的提升,人不断地从狭隘的地域中、单一的农业劳作中走出,开辟新的生活空间、新产业、新行业、新职业和新的生活方式。在这一过程中,因工程样式的变换,人由敬畏自然到宰制自然、再到努力协调与自然的关系,展示着人的本质力量和生存境界的提升,以及人之不断生成。

    工程的生存论本性

    按照生存论的解释原则,上文对工程的界定包含着多方面的内容:

    第一,工程的属人性。工程不只是造物的手段、工具,也不限于造物的功能;它既是人生存的边界,又是人工世界的脚手架。可以说,人总是以工程的方式存在着,工程的存在恰恰显明我以我的方式“去”生存;生存构成人类工程的根本维度。正如弗洛尔曼所看到的:“工程的核心在于生存的快乐”(S.C.弗洛尔曼:《工程生存的愉悦》,纽约:圣·马丁出版社1994年版,第101页),“凡是把工程和生存对立起来的看法,都是对工程的经验本质的误解”(同上,见前言第11页)。但他局限于讨论工程师对他们所作所为的思考与感受。实际上工程师的工程行动不仅关涉工程师自己的体验,而且关涉整个工程共同体,关涉人之存在的当下境遇。工程对人之生存有本己性,人·工程·生存是互蕴共容的,它们作为相互关联的整体,直接组建为工程的生存论建构,开显工程的生存论意蕴。

    第二,工程的主体性与聚集性。一方面,工程活动总是有主体的,工程的运行必然体现主体性原则,关涉工程主体的理想、目的、兴趣、能力、审美、伦理和利益等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工程活动包含众多因素,如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以及科学、技术、人文等要素,就客观地决定了工程的“集成性”(殷瑞钰语)或整合性、聚集性特征。如果说狭义的工程界定,更为体现这两方面特征的话,那么广义的工程理解则从本根上表达了工程的主体性与整体性,因为作为“栖居”的“筑居”——工程存在方式不仅使人成为真正的主体,而且在富有“意蕴”的内在关联中,让一切在者“在”起来、是其所是。

    同时,工程的主体性、整合性和聚集性特征,也使工程具有了复杂性、风险性。

    第三,工程的规定性和架构性。就是说,工程作为实践的骨架或格,对人之实践具有规定和架构作用。由于实践范畴体现了人类物质的感性活动的一般规定性,揭示的是人类特有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对象性活动和类本性;而工程则是实践的、历史的、具体的结构化规定,是实践的自我规定,倘若离开了具体意义上的工程范畴,实践就被抽象化了,也就无法彻底贯彻从人类主体的感性活动看世界的实践哲学原则。

    如果说从实践出发只能看到抽象或一般的“做”的话,那么从工程出发就能看到具体的或个别的“做”。因为,工程总是具有当时当地性,是异质性思维,即追求个性,表现为“这一个工程”或“那一个工程”。所以说工程不仅具体地规定实践,而且赋予实践以面向人的生存的意义和功效。

    第四,工程的未来性。工程与未来有密切的关系。从外在关涉来看,工程与未来二者都统一在人之生存这一事实之中。从内在的关涉来看,一是拥有未来的存在者——生存着的人才把工程作为其存在方式;二是工程活动又总是面向未来的行动,其价值承诺是让人生活得更美好;三是工程活动实际上是植根于未来的。

    最后,工程的人文性。这是上述工程特性的集中表达。任何工程都是人类实践活动,都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真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必然与应然的统一。显然,工程的内在矛盾本身凸显了人文和价值要素的主导作用。一般来说,满足人的正当需要的工程本身就直接表达着人文关怀。

    不难看出,工程的确是属人并为了人的,它不仅组建、规约人之生存的当下,表明、确证人是怎样的人,而且还在不断展开自身的过程中使人成为拥有未来的能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要把人之生存给工程化。从人就生活在人自己所建造的世界——人工世界、现实世界来说,工程是人最为切近的存在方式。因此,对工程的理解和阐释也必须回到人之生存的这一事实,自觉进入人的生成与工程生成的解释学循环,才能洞悉工程的存在论意义,彰显对工程的应然追问与伦理规范的价值。(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张秀华)

《 光明日报 》( 2011年11月15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