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公认最巅峰的歌:弱者为何没有说不的勇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7:20:28

一百年前鲁迅弃医从文立志拯救中国人的国民灵魂,一百年后多少中国人却仍然未能意识到作为“人”的含义。

苟活:不变的底层心态下,谁有资格笑骂杨武?

看过新闻的人大多不能理解,这个男人怎么能这么窝囊呢?正如报道中所说,也许只要他大喊一声,或是放手一搏,他的妻子可能就不会遭此厄运。这也让人想起了鲁迅笔下的华老栓、祥林嫂等人物,我们当年看这些文章时也不理解。其实,两者对比下,所谓“最窝囊男人”不过是社会大背景下的一个缩影。

即使没有没有遭遇过像杨武那样惨痛的经历,扪心自问一下,多少人何尝不也是在卑微而窝囊地活着呢?当权利利益被不法侵害,当人格尊严被践踏,多少人只是在网上发发牢骚,多少人从阿Q的精神胜利法中找到了解脱,过上了“心平气和”的新生活?从这个角度看,谁有资格来笑骂杨武?
略论鲁迅改造和重塑“国民性”的思想

核心提示:1937年,毛泽东在陕北公学纪念鲁迅逝世一周年的演讲中说:“鲁迅在中国的价值,据我看要算是中国的第一等圣人,孔子是封建社会的圣人,鲁迅是新中国的圣人。” 他还说“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作为一个以民族复兴为己任的伟大启蒙思想家,鲁迅改造和重塑“国民性”的思想,是我们民族的一笔宝贵财富,永远都闪耀着真理和智慧的光芒,值得我们经常重温、反复品味和时刻警醒!

本文摘自《中国矿业大学学报》2006年4期 作者: 陈延斌  胡相峰 原题为:略论鲁迅改造和重塑“国民性”的思想 ——纪念鲁迅先生逝世七十周年

可以说,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史乃至整个中国历史上,以毕生精力探讨改造国民性或民族性的,莫过于被毛泽东誉为“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的鲁迅先生了。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要领袖之一,鲁迅在长期挖掘、批判国民劣根性的同时,不仅集中地、深刻地探讨了新型国民性的内涵,而且对建构新型国民思想道德素质的途径、方法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在纪念鲁迅先生逝世七十周年之际,学习、研究和借鉴这些思想,对于塑造和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推进民族复兴的伟业,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鲁迅所要改造的国民性内涵是什么?研究者认识有差异,依笔者见解,国民性或民族性,就是国民素质,最基本的就是其思想道德素质,或者说国民性与民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在一般情况下是通用的。它们的基本内涵都是指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长期共同生活及相同文化背景下所形成的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尺度、性格特质、道德规范、思维方式乃至于心理、风俗习惯等等。

鲁迅研究国民性,目的正是为了中国劳苦大众的解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正如他在杂文《不满》中说的那样:“多有不自满的人的种族,永远前进,永远有希望。多有只知责人不知反省的种族,祸哉祸哉!”逝世前半年,他还在《致尤炳圻》的信中指出,“揭发自己的缺点,这是意在复兴,在改善”!因此鲁迅一生都将揭露国民性的痼疾、挖掘民族思想道德素质中的“病根”、探索塑造新型民族素质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任务。

鲁迅改造国民性、构建新型民族素质的思想历程可以大略地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从留学日本到1927年回到上海之前。这一时期他经历了以进化论为武器激情洋溢地呐喊到短暂的寂寞、苦闷和彷徨,再到重新振作起昂扬的斗志,从单纯的“文明批评”到“文明批评”与“社会批评”相结合的过程。该时期他正确地解决了改造国民性、塑造新型国民思想道德素质与改造社会的关系,以及国民思想革命与社会政治革命的关系,侧重于对专制的封建意识形态所造成的愚弱的国民性的批判。第二个时期是从1927年回到上海直至1936年病逝。这一时期,他已以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崭新姿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武器进行“扫荡废物”的战斗。他明确提出:“说到中国的改革,第一着自然是扫荡废物,以造成一个使新生命得能诞生的机运。……历史是过去的陈迹,国民性可改造于将来……” 。这一时期鲁迅改造国民性的思想更加完善和深刻,达到了他在这一思想领域的高峰,其表现是:更多地将针砭国民性的弱点与启发民众的思想觉悟结合起来;将挖掘、批判国民思想道德素质中的劣根性与弘扬我们民族优良品质结合起来;将抨击国民性的痼疾与揭露国民党的反动思想统治和政治统治结合起来。

鲁迅的改造国民性思想,因当时环境和面临现实任务不同而有别于其他新文化运动启蒙学者的两个鲜明特点:一是不像他们那样进行系统的专门的论述,他用的是“匕首”,是“投枪”,其思想观点融入他那几百万字的小说、杂文、随感等作品之中。他说,他的小说是“要画出这样沉默的国民的魂灵来”。他的杂文也是如此,“‘中国的大众的魂灵’,现在是反映在我的杂文里了。” 二是他改造国民性更多的是“破”,“立”是包容于“破”中的。鲁迅深刻揭露了麻木、守旧、盲目自大、“怯弱,懒惰,而又巧滑”、自主精神缺失、“瞒和骗”、爱“面子”、顺从忍让等国民的“劣根性”。他对同胞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他揭露、批判国民性的“病根”、痼弊,正是为了“引起疗救的注意”,为了“唤起民众”;他对旧国民性的批判,正是对新型国民素质的呼唤。这里仅就鲁迅对塑造新型国民性或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的探讨作些大略归纳。

首先,铸造生生不息、奋斗不止的“民魂”。鲁迅在1926年写的《学界的三魂》中,用阶级的观点对所谓“国魂”进行了辩证的分析。他认为,“国魂”可以分为“官魂”、“匪魂”和“民魂”,这其中“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在《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中,鲁迅极力赞扬了这样一种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的民族精神:“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鲁迅的一生,正是体现了他倡导的这种精神,正如周扬在鲁迅诞辰一百周年纪念大会上的报告中评价的那样:“在鲁迅身上和著作中,可以找到我们民族极其丰富的思想精华,找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民的智慧、热情和创造力,找到我们民族的真正灵魂。”

其次,增强国民的自主意识。鲁迅深感长期的专制思想和封建道德对国民的禁锢造成的“奴性”意识的严重性、危害性,因而他极力主张培养国民的自主思想。他认为“人各有己,而群之大觉近矣” 。就是说只有每个社会成员摆脱了“奴性”,具备了“人各有己”的自主精神,才能形成整个社会觉醒。这种见解看到了国民的个性解放是社会进步的前提,看到了“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 ,是极为正确的。

再次,塑造国民的独立人格。针对封建专制主义思想和制度对人民思想的禁锢,以及由此长期封建专制主义所造成的国民思想意识中的独立人格精神的缺失,鲁迅呼吁树立个性的价值观,从根本上改造国民的人格。他热情赞扬“个人的自大”,认为“一切新思想,多从他们出来,政治上宗教上道德上的改革,也从他们发端。所以多有这‘个人的自大’的国民,真是多福气!” 鲁迅还认为培养国民的独立人格要与提高整个民族的思想文化素质结合起来进行,他说:“盖自法朗西大革命以来,平等自由,为凡事首,继而普通教育及国民教育,无不基于是遍施。久浴文化,则渐悟人类之尊严;既知自我,则顿识个性之价值” 。鲁迅崇尚独立人格思想是许多新文化运动领袖们的共识。譬如陈独秀就认为东方民族“重家族,轻个人”的价值观对国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极力赞扬西方个性主义价值观,主张以“个人本位”代替中国的“家族本位”;李大钊甚至强调国民有否独立人格关系到国家的存亡。他说“失却独立自主之人格,堕于奴隶服从之地位。若而民族,若而国家,即无外侵亦将自腐,奚能与世争存。即苟存焉,安有价值之可言。” 他主张共和国民的责任,不仅在于保持国家的权威,还要尊重国民的自由人格。

最后,锤炼国民“敢想、敢说、敢作、敢当”的品质。鲁迅认为这种敢于面对现实的品质是新型国民的重要思想道德素质。他说“早就很希望中国的青年站出来,对于中国的社会,文明,都毫无忌惮地加以批评” 。他极力主张“必须敢于正视,这才可望敢想,敢说,敢作,敢当。倘使并正视而不敢,此外还能成什么气候” 。鲁迅之所以强调这种“敢想、敢说、敢作、敢当”的品质,是因为他毕生都反对“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 。他认为只有拔掉“瞒和骗”的病根,才能保持民族精神的纯洁性。他极力倡导真的猛士要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与反动的势力作殊死的斗争。

在改造国民的劣根性、塑造适应社会和时代发展的新型民族素质的途径、方法上,鲁迅着重提出了以下几个设想:

第一,依靠“精神界之战士”与人民大众的结合来改造国民性。

依靠谁来唤醒沉睡的国民,改造愚弱的国民性?鲁迅早期主张依靠那些“精神界之战士”,也就是先觉醒的知识分子。他认为,那些像西方摩罗派诗人一样的知识分子,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和救国救民的抱负,“刚健不挠,抱诚守真;不取媚于群,以随顺旧俗;发为雄声,以起其国人之所生,而大其国于天下。”他认为这些觉醒的知识分子“振臂一呼,人必将靡然向之”,依靠他们,就能“来破中国之萧条” 。这些“思想见识高于庸众之上,又为庸众所不懂”的知识分子,就是改造国民思想道德素质的力量所在。显然鲁迅的主张符合中国当时的社会实际,然而我们也不能不看到这种早期思想所带有的明显的英雄史观的印记。到了后期,接受了唯物史观的鲁迅已经意识到人民群众的力量,提出了知识分子要同群众结合,认为“觉悟的智识者”“只是大众中的一个人,我想,这才可以做大众的事业。” 他还强调先进的知识分子只有“深知民众的心,设法利导,改进” ,才能完成改造国民性,提高国民思想道德素质的历史任务。“倘不深入民众的大层中,于他们的风俗习惯,加以研究解剖,分别好坏,立存废的标准,而于存于废,都慎选施行的方法,则无论怎样的改革,都将为习惯的岩石所压碎,或者,只在表面上浮游一些时” 。假如这样的话,无论是改造社会还是改造国民的素质,都不能取得好的效果。

第二,自道德素质改造始。

鲁迅深受其老师章太炎“革命道德论”的影响。章太炎主张“无道德者不能革命”,“道德衰亡,诚亡国灭种之根极也” 。鲁迅也主张改造国民性要从改造、更新国民的道德素质入手。他认为国民“怯弱,懒惰,而又巧滑”的弱点,是道德上的缺陷。那些“刀兵盗贼水旱饥荒”,那些“丧尽天良的事”,甚至于“国将不国”的现状,其原因就在于“只是不讲新道德新学问的缘故”。 这种观点自然有夸大道德作用、甚至主张“道德万能论”的色彩,但鲁迅的基本意思还是为了强调清除数千年来封建传统道德的紧迫性。封建专制制度的高压和封建道德的精神麻痹,紧紧地禁锢了国民的思想,这是形成愚弱的国民性的根本原因之一,因而要改造、更新国民性,就必须从提高国民的道德素质做起。

第三,将文艺作为国民性改造的“利器”。

鲁迅在《呐喊》自序中谈到他在日本留学时改学文学的原因时说:我们的第一要著,是要改变国民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鲁迅用文艺作为改造国民性的武器,受到了梁启超的影响。在鲁迅留学日本的前一年,梁启超发表了著名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文,宣传“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将小说作为传播新思想、改造旧社会的根本途径。当然,鲁迅选择文艺作为改造国民性的“利器”,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看到了文艺与道德这两种意识形态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看到了文艺在传播新思想新道德中的重要作用。他在1907年写的《摩罗诗力说》中认为,文艺作品中的形象具有启发人们的自觉、勇猛、不断进取精神的作用,具有“涵养人之神思”即培养正确的理想情操的作用。1913年,他在《拟播布美术意见书》中更为明确地阐述了这一观点。他认为“美术(按指文学艺术)可以辅翼道德”,“美术之目的,虽与道德不尽符”,然“其力足以渊邃人之性情,崇高人之好尚,亦可辅道德以为治。”他甚至认为文学艺术可以使人“邪秽之念不作,不待惩劝而国又安。”鲁迅看到了文艺对于改造民众思想道德的重要作用,但不免在某种程度上夸大了这种作用,它反映了鲁迅早期仍未摆脱唯心史观的窠臼,没有看到改造国民的思想道德最根本的是要改造社会的经济基础。

第四,坚持“拿来主义”和“弗失固有之血脉”的原则。

如何批判继承传统思想道德、借鉴外国思想文化的成果,为塑造我们民族的精神、文化、思想道德服务?鲁迅明确地提出了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拿来主义”的原则。他认为既要抛弃西方资产阶级思想文化中的消极东西,同时又要注意学习和吸取其中有益于我们国民和社会的积极的东西。用他的话说就是要以“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的精神审视传统思想文化,“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不要被动地让人家将包括糟粕之类的什么都“送来”,而是采取主动的态度“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 鲁迅提出的第二个原则是跟上世界潮流又“弗失固有之血脉”。他在《文化偏至论》一文中提出,改造国民性,建构适合时代特点的国民思想道德素质,要坚持“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这“固有之血脉”,就是我们中华民族数千年来流传下来的优秀的思想道德和文化传统。鲁迅既强调了要“拿来”、学习西方国家培养国民思想道德素质中好的经验、做法,又强调了保持我们民族优良的品德教化传统。

鲁迅将一生都贡献给了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和文化事业,正如毛泽东所评价的“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先生虽然逝世七十年了,但他毕生从事的改造和重塑“国民性”思想,仍然因其远见卓识而不朽,对我国今天的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具有重要而深刻的启迪意义。

第一,高度重视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在民族复兴中的作用。

上世纪下半叶,我们就提出了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本世纪初中共十六大又提出了20年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其中明确的四个重要指标之一就是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此后,我们党又提出诸如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实施德法结合的治国方略、启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一系列旨在提升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任务。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无论是当前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还是将来建成的现代化强国,它们都一定是繁荣、文明的社会,是人的素质尤其是思想道德素质较高的社会,可见提升我国公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就成了实现这些目标的题中应有之义。不仅如此,塑造和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还为完成上述任务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义支持。此外,现代国家间的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说到底是人的竞争。我国现在面临的世界形势是机遇和挑战并存,能否使近代落伍、现在急起直追的中国在21世纪重新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的前列,最重要、最关键的还是人才,是我们国民的素质!恰如美国胡佛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著名社会学家阿历克斯·英克尔斯博士的名著《走向现代化》所说:“一个国家,只有当他的人民是现代人,它的国民从心理和行为上都转变为现代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中的工作人员都获得了某种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性,这样的国家才可真正称之为现代化的国家。”

在这一背景下,重温鲁迅改造和重塑国民性的理论,就不难理解鲁迅何以将改变国民精神作为改造国民的“第一要著”。正由于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正由于改造国民性意在“立国”,而“立国”必以“立人”为首,“人立而后凡事举”,因而满怀强烈的民族忧患意识的鲁迅才毕生致力于国民性的研究。因而要完成中华民族复兴的伟业,就应该像鲁迅先生那样,必须高度重视旧国民性的改造和新国民性的重塑,着力提升整个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以便能为我们民族复兴大业提供永恒的精神动力和强大的道义支撑。

第二,充分认识改造国民性,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任务的长期性。

鲁迅所揭露和批判的“国民劣根性”是在中国历史的长期发展过程中积淀起来的,是一种久未治愈的“痼疾”,因此,改造国民性也必然是长期的、艰难的过程。对此鲁迅有清醒的认识:“民族根性造成之后,无论好坏,改变都不容易的。” ;“中国国民性的堕落……是历久养成的,一时不容易去掉。” 这就启示我们,加强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建设、改造和重塑国民性决非朝夕之功,要作为长期的、艰苦的、具有战略意义的任务来抓,像鲁迅那样坚持“韧的战斗”!

现实也印证了这一点。鲁迅当年痛斥的“圈子”意识、看客心态、“窝里斗”现象等等,至今改观不大。对没有血缘关系或亲情、友情的人缺乏必要的人道主义甚至是冷酷无情,以至于我们的报刊等媒体经常有那些见死不救、见义不为等缺乏人情的报道。“窝里斗”、“内耗”的现象虽有不少改变,但仍触目皆是:在对外贸易中,相互压价竞争,使外人渔翁得利,自己受损;在工作中的彼此间为一点矛盾就互相拆台;一个单位里“大有作为,难有作为,无所作为,胡作非为”的各色人等依然存在……有个作家讲过这样的话:真正使你疲劳不堪的并不是高山大川,而是你鞋子里的一颗小小的砂粒。只有倒出“内耗”等民族劣根性的“砂粒”,我们的民族才能大踏步地前进!

第三,改造和重塑国民性、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必须坚持破立结合,重在建设。

如上所述,鲁迅是以普罗米修斯式的“异端”活跃在当时的中国思想界的。他以深邃的洞察力和犀利的语言,对中国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作了无情的批判和鞭挞,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对我们民族性的弱点、劣根性作了深刻的揭示和痛责。应该说,他的改造国民性思想是“破”字当头的。但这种破的目的却是为了“揭出病苦,引起疗救者的注意”,因此又始终是破中有立、批判中有继承的。譬如,上述他对“中国的脊梁”之民族精神的赞誉等等。他还说:“我们历史上满是血痕,却竟支持以至今日,其实是伟大的。但我们还要揭发自己的缺点,这是意在复兴,在改善。” 诚如有的学者所言:“鲁迅的改造国民性思想是一贯的,包括前期和后期。所谓改造国民性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揭露和批判国民性的弱点,一方面是肯定和发扬国民性的某些优点,其目的都在促进一种新的向上的和符合时代要求的民族精神的诞生。虽然他对国民性问题认识的深度和侧重点前后期有所不同,但这两方面的内容无论前期或后期,都是存在的。”

中共中央有关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文件中多次指出,要坚持“重在建设、以人为本”、“以立为本”的原则。我们的时代已经不是鲁迅先生所处的时代,因此,在批判和清除民族思想道德中的消极方面及劣根性的同时更应重在建设、以立为本。通过教育和实践养成,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觉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这方面,鲁迅有关铸造“民魂”、培养国民自主意识、独立精神及“敢想、敢说、敢作、敢当”的品质等等新国民性的设想仍是我们必须吸收的。另外,他关于改造国民性要自更新、提升其道德素质始的主张,也给我们今天着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很好的启发,只有从道德这一做人的基本素质入手,才更有利于公民整个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

第四,要以开放的心态学习借鉴国外塑造国民性、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经验。

在对国民性的研究中,鲁迅将我国国民性与其他民族作了比较,提出了自己的精辟见解,那就是上文提及的坚持“拿来主义”与跟上世界潮流又“弗失固有之血脉”两项基本原则。鲁迅多次谈及英国、日本等国家民族性的优点,告诫国人要认真学习。他说:“我总觉得洋鬼子比中国人文明,货只管排,而那品性却很有可学的地方” ;“我总觉得英国人的品性,我们可学的地方还多着。” 他对日本人的国民性议论更多,认为“日本的国民性,的确很好。但最大的天惠,是未受蒙古之侵入。” 因为这样自然不会有奴隶或奴才的卑怯,才会更喜欢独立自由。他赞扬日本人的认真精神说:“我怀念日本。那些日本人有种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气质。我是羡慕日本人这一点的。中国人没有这种气质。不管什么,总是用怎么都可以对付过去的。不改掉这‘怎么都可以’,是无论如何不能革新中国的。” 自然,今天的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吸收和借鉴国外塑造包括国民性在内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鲁迅先生这些观点和宽广的胸襟,对我国今天的思想道德建设仍不失其重要启迪价值。

1937年,毛泽东在陕北公学纪念鲁迅逝世一周年的演讲中说:“鲁迅在中国的价值,据我看要算是中国的第一等圣人,孔子是封建社会的圣人,鲁迅是新中国的圣人。” 他还说“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作为一个以民族复兴为己任的伟大启蒙思想家,鲁迅改造和重塑“国民性”的思想,是我们民族的一笔宝贵财富,永远都闪耀着真理和智慧的光芒,值得我们经常重温、反复品味和时刻警醒!(作者简介:陈延斌,1955年生,徐州师范大学伦理学与德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胡相峰,1957年生,徐州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

单士兵:一个男人离窝囊有几米距离

2011年11月09日 05:36
来源:重庆时报 作者:单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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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世界上最窝囊和最没用的丈夫”,说这话的人,叫杨武。只要看过这个男人的命运遭际,相信很多人也会觉得这个男人既不阳刚,也不英武,而是极度软弱,太过窝囊。手持钢管的联防队员杨喜利闯到他的家中,对他的妻子王娟毒打与强奸长达一小时,而这个叫杨武的男人,竟然躲在几米外杂物间里,听着外面发生着极其惨烈的一切,不敢做声。

真不愿再去描述当时不堪的情境细节。基于起码的人性伦理,恐怕谁也不想再去触碰发生在这人世间黑暗的一幕。但生活是真实的,也是残酷的。连杨武自己都说,那一刻,他清楚听到妻子被强奸的凄惨哭喊,听到床的晃动声音,也听到杨喜利淫荡的呻吟。而他躲藏的杂物间,与床的直线距离,仅约两米。

跨越这两米,这个男人就可以摆脱窝囊。杨武当时可以做的选择,有很多。事后,他痛哭流涕地说,“我想拿刀冲进去,劈死这个畜生!”但他没敢挺身而出制止恶行。尽管说,以暴制暴有些不理性,但面对恶徒极度凶残,正当防卫本也是必须的。当然,杨武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冲出门外呼救,那样,民警能够听到,左邻右舍也能帮忙。但杨武没有做。两米的距离,让这个男人彻底掉进窝囊深渊,身上沾满一生都无法洗净的耻辱污泥。

杨武的遭遇和所为是否值得同情?这是媒体给出的一道人性选择题。回答是与非,当然很容易,而且都可以摆出一堆理由。但比做是非选择更有意义的,还是应该去反思,在今天,一个男人为何离窝囊只有几米距离。

伏尔泰说,“人人手持心中的圣旗,满面红光走向罪恶。”作恶者杨喜利,是联防队员,每日在社区巡逻,维护治安,协助警方工作。这样的人,本来不应是维护社会的安全与正义吗?然而,他却成了公权力的临聘人物,倚仗着那份权力,让杨武一家被动接受“人穷就被人欺负”的悲惨命运。杨喜利在行凶施暴时,就叫嚣自己每天跟警察在一起,跟警察是铁哥们,报警没用。除了权力附带,杨喜利凭借的,不过就是流氓地痞那点无耻凶狠。在权力与暴行的吞噬中,杨武尊严彻底沦陷,成为站在两米外的窝囊废。

两米的现实距离,很近;两米的心理距离,就很远了。这种心理距离,就是人与人的不平等。这种距离,可以表现在古代坐在龙椅上的皇帝与跪在台阶下面的大臣之间,也可以表现在躺在软卧床榻上接受姨太太伺候的官老爷与跪在衙门外口呼青天大老爷的申冤草民之间,还可以表现在满背文身面露凶相的黑社会与苦苦哀求的老百姓二者的俯仰之间。直到今天,有一些曾经贪腐蛮霸的官员,在失势之后,到了法庭之上,立即下跪求饶,痛哭忏悔,那一刻的窝囊,不过就是觉得自己掉进不平等的下端罢了。上端与下端,很多时候不就是权力层级之间的距离吗?普通人,当然处于没有权力的底层。

“人人生而平等,享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美国独立宣言开篇之语为人熟知。1835年,法国青年托克维尔在参观美国后,在《美国的民主》一书中写道:“在所有美国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新鲜事物中,没有什么比平等给我带来更大的冲击力了……”世界是平的。一些国家的官员寒酸简朴,甚至连总统在民众面前,权力都非常有限,那种被约束与制衡的状态,让我们一些人觉得有点窝囊。然而,一个不争事实是,有时让权力窝囊一些,民众尊严反而会多一些。

流氓地痞看上去是很可怕的,但在强大国家机器面前,一切流氓地痞连纸老虎都不如。各种打黑除恶不就证明这一点吗?看不到打黑,也别真以为自己世界就完全一片白净。一个男人在流氓地痞面前很窝囊,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男人在权力与制度面前很窝囊。这种窝囊,恰是尊严与权利长期被剥夺的结果。杨武躲在两米外不敢做声,是一种社会难以承受之重。他的窝囊姿态,更应该成为一柄尺子,丈量出来我们离窝囊有多远。当然,我们很多时候最多只是比杨武多了一点血性,如果不愿为这种血性支付代价,即便是很体面的男人,有时离窝囊的距离,也不过只有几米。

乔杉:“最窝囊丈夫”不能当作笑谈

2011年11月09日 03:58
来源:新京报 作者:乔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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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健康的社会,能够给公民提供全方面的保护,能够“让无力者有力”,让一个窝囊的人免于被欺凌。

这是一幕什么样的悲剧?10月23日,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的一间出租屋里,29岁的安徽人王娟,被深圳宝安区联防队员杨喜利毒打强奸。王娟的丈夫杨武就躲在几米外,眼睁睁看着妻子遭此横祸,却不敢作声,一个小时后才悄悄报警(据11月8日《南方都市报》)。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放弃对妻子、对家庭的责任,不管自己处于何种境地,不管对方多么威武强大。从这一点来说,杨武确实如其自己所说,是“世上最窝囊的男人”。但这里依然要提醒的是,在指责杨武窝囊的时候,千万不要忽视其背后的原因。

社会是多元的,人的个性是有差异的,任何一个社会既有勇武之士,也必定有窝囊之人。但一个健康的社会可贵之处在于,它能够给公民提供全方面的保护。也就是说,一个健康的社会能够“让无力者有力”,能够让一个窝囊的人免于被欺凌。当社会具备这样的机能时,一个窝囊的人也会逐渐变得不窝囊起来,他会敢于用法律保护自己,他会敢于争取合法的权益;一个粗暴的人也会逐渐变得温柔起来,他会忌惮法律和社会的强制力,会尊重窝囊者的合法权利。

但在杨武窝囊的背后,我们看到了社会的某种“病躯”。宝安警方回应称,殴打强奸王娟的歹徒确实是西乡街道办径背社区的联防队员,而径背社区治安办负责辖区治安巡逻,也协助警方办理各类案件,工资由社区发放。对于杨武这样的边缘群体来说,他们可能连联防队员和正式民警都区分不开,在他们眼里,这些联防队员穿着“准警服”,代表着法律代表着权力,他们不敢惹也惹不起。

当时杨喜利是带着两个人一起来作恶的。一个人在干坏事时,总会想到把尾巴适当藏一下,杨喜利带人施暴,这需要何等的胆量,这种胆量是哪里来的?联防队员介绍,杨喜利脾气暴躁,平时就被投诉很多,但领导“拿他没有办法”;杨武表示,杨喜利以前就经常欺负他们。一般意义上的地痞流氓恐怕也就是这个样了,这样的人为什么能够穿上“准警服”,为什么能够长期作恶?

事发之后,西乡街道径背社区又以“临时工”和已开除为由推卸责任,并称“这属于个人行为,与社区没有任何关系。”这样的表态,缺乏起码的自省意识。

是的,杨武很窝囊,但让窝囊者不再窝囊,是社会责任所系。仔细想来,如果社会给了杨武足够的力量,足够的信心,他会在如此大辱面前忍气吞声吗?

从这个意义上说,“最窝囊丈夫”并不是可以被取笑的对象。如何让弱势者不再弱势、窝囊者不再窝囊,正是我们建立公平公正社会要努力的方向。

无知?“正当防卫”这样常识中的常识仍然需要普及

在事情发生之后的采访中,有记者问道杨武,大意是“你为什么不救你老婆?”。杨武解释说,“我怕我杀了他,我还有七十多岁的母亲……”“你为什么不正当防卫?”杨武愣了一下,“正当防卫”他好象都没听懂这个词是什么?他含糊了一下,用袖子遮住脸,痛哭起来“我不是男人,我太窝囊了……”是的,杨武不知道,从小没念过几天书,长大后行事小心、忙于生计的他似乎也没有条件知道,只是这让他失去了最后一点反抗的勇气。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08年引起巨大社会争议的“邓玉娇案”。湖北省巴东县服务员邓玉娇刺死意图强奸的镇干部邓贵大,经过法院审理,认为邓玉娇正当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自首和心障等因素,免予刑事处罚。 正当防卫早应该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常识,但是现实总是不容乐观。

刘义杰:“最窝囊男人”是歧视异化的产物

2011年11月08日 23:46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刘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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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深圳宝安区联防队员杨喜利打砸男子杨武家,杨武妻子王娟阻止杨喜利反遭毒打强奸。杨武由于害怕躲在杂物间。1小时后,杨武报警并将妻子送医治疗,因为付不起钱只好返回家中。事后,杨喜利家属威胁杨武要求其撤诉。杨武受访自称是“世上最窝囊的男人”。(11月8日新华报业网)

看到这样的新闻,我想大多数人都不能理解,这个男人怎么能这么窝囊呢?正如报道中所说,只要他大喊一声,他的妻子可能就不会遭此厄运。这让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华老栓、祥林嫂等人物,我们当年看这些文章时也不理解。其实,两者对比下,我们不难得出“最窝囊男人”不过是社会大背景下的一个缩影。所以说,谴责其本人没用,我们应该追问的是社会之病。

近些年来,我们一直说农民工融入城市是多么难,我们探讨其在社保、户籍、子女上学等方面的政策歧视,却忽略了更大的一个背景,那就是来自民间的歧视。在前不久《半月谈》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他们在积极融入城市的过程中陷入一种矛盾困扰。那就是,极度“渴望融入又备感歧视”。前几年的《闯关东》,剧中也展现了一个同样问题,就是外来户备受歧视和欺负,想立足有多难。实际上,外来户要学会忍受恐怕是“最窝囊男人”杨武真实的写照,“杨武为防被敲诈而安装在家中的摄像头”、“杨武家所在社区治安办负责人说,经常有些小混混和烂仔来敲诈他,找他要钱,甚至殴打他,他都是默默忍受着”;杨武自己也承认“刚开始以为他像往常一样,打砸一番,将妻子打一顿,他就会自行离开的”……试想,在这种畸形的环境中,不产生畸形心理的人物才怪呢?

而实际上,正是这种畸形的心理与一再的忍让,对外来户受欺负形态的默认,势必导致他们在遇到侵害时,忽略了向社会和政府寻求帮助。在《半月谈》对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受损的调查中,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仅有11.1%。这么低的数字和“最窝囊男人”的写照不正相互映衬吗?

另外,能够成为联防队员也说明,杨喜利就算没有混上本地户口,也至少是外来人口的得势者,不然他也不会获得这份工作,也不会脾气不好常犯事其领导拿他没有办法,其家人也不会犯了事还轮番大骂受害者家属!其实,在畸形的环境中,霸道的杨喜利和窝囊的杨武塑造的两个极致。

可以说,在现代文明的社会,在一个法治的社会里,出现这样的人物与氛围不能不说是我们社会的耻辱!在这种氛围中,一切都是围绕“威权”,一切遵循恃强凌弱的丛林法则,而法律与法治被人淡忘。话说到这里,作为对地方治安负责,为地方百姓负责的相关部门就应该接受惩处,而不是单单表示“震惊”和把杨喜利开除。

根据媒体的报道和警方的声明,当时的现场情况符合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条第三款再明确指出:“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当杨武一家遭遇如此凶险的暴力侵害时,捍卫人生最基本的权利——生存,是无可争议的第一选择,这是人间天理。对方的人身伤害和随后的法律纠纷不能成为此时要担忧的内容或是事后的借口。对于强奸这样的严重暴力犯罪,法律也早已明确了公民的无限防卫权,对犯罪者可以当场“格杀勿论”,这种认识无论是在中国还是美国,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