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性瘫痪最常见的类型:女海归数年后方知富豪丈夫重婚 期间曾多次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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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海归数年后方知富豪丈夫重婚 期间曾多次流产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2日00:22  信息时报 昨日,肖蓉对卫某只被判缓刑的结果不满,当庭表示上诉。
昨日出庭时,卫某不愿面对镜头。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闫晓光 魏徽徽  

  本版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叶伟报

  一名有知识有财富的海归女子,2002年结识了广州某著名化妆品品牌老板卫某后,本来美好的生活由此改变。

  在随后的7年里,海归女肖蓉为给卫某“传香火”,不停怀孕不停流产。直到2009年打起离婚官司时,竟发现跟自己“结婚”数年的“老公”是别人的,而她的结婚证也是“老公”伪造的。

  2009年11月19日,肖蓉一纸刑事自诉状将卫某告上法庭,昨日。天河法院判决被告重婚罪成立。

  结婚证是假的,老公是别人的,不生男孩是不行的

  海归女遭遇“电影才有”的经历

  “我相信他一定会被判有罪的,这是他应得的报应。”昨日,面对媒体,肖蓉并不回避镜头,也不介意旁人的侧耳倾听,“既然已经发生了,我不回避也不怕别人知道。”随后,肖蓉对记者讲述这段她本以为“电影里才有”的曲折经历。

  相识

  女海归广交会结识千万富豪

  今年40岁的肖蓉籍贯无锡。“我在无锡的家里条件不错,以前出国留学过,2001年,我在比利时酒店管理专业学成归国。第二年6月,在参加广交会时偶然结识了比她大10岁的卫某。”肖蓉说,在和卫某相识前,自己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远走比利时也是为了躲避前夫。见到卫某后,肖蓉对他的印象是,“长得帅气,踏实肯干,温文儒雅,而且会说话,事业有成,个人财富过千万。”相识几个月后,两人确定关系。从2002年到2008年,肖蓉放弃自己原有的生意,全身心地帮助卫某。

  “结婚”

  “他办好结婚证后拿给我”

  肖蓉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两人一直以夫妻名义同居和共同经营生意。期间肖蓉也多次要求卫某到婚姻登记机关正式办理婚姻登记,但卫某都以双方共同经营的公司业务繁忙走不开为借口来拖延。

  2003年11月8日,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是个男孩,取名卫泽宇(又名卫潇)。既然有了孩子,肖蓉立即提出要结婚,卫某当时答应了。怎料,当年的12月13日,刚出生的男婴在喂奶中呛奶夭折,被承诺的“结婚”瞬间化为泡影。

  肖蓉说,在男孩夭折之后,对方又不肯和自己结婚,她伤心之下就想断绝双方关系,但卫某一直不答应,并承诺会跟她结婚,且告诉她不需前往民政局,自己有关系可一人就办好结婚证。

  据肖蓉回忆,2005年6月6日,当时她身体不好,正在医院休养,卫某拿回两本结婚证,说是通过民政局内部的朋友办理的,两人已是正式夫妻了。由于卫某有实力,认识的人也多,她一直认为卫某办的证是真的。

  闹翻

  为生男孩被迫流产引产多次

  原始病历显示,第一个男孩夭折后,肖蓉在2004年6月、2005年12月、2006年9月、2008年4月又连续怀上了4个孩子,但终因身体原因(剖腹产不久不宜生育、胎位发育不良)和所怀的孩子不是男孩被迫引产或流产。

  由于多次的引产和流产导致子宫严重受损,广州和无锡的医生都告诉肖蓉,她以后的生育将受影响。而更让她崩溃的是,2008年12月的一天晚上,卫某正在北京开会,他约肖蓉飞往北京谈谈。当晚在酒店,卫某提出给肖蓉50万元,让其帮生一子,但孩子只由卫某抚养。“我当时就懵掉了,当晚两个人就闹翻了。现在回忆起来,就像电影小说里那样,听起来好像我在讲故事。”从那一刻起,肖蓉决定跟卫某离婚。

  意外

  离婚时才发现结婚证是假的

  2009年8月,肖蓉将卫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二人离婚。但这次诉讼却让她揭开了一个惊天秘密,他们的结婚证竟然是假的!

  在案件开庭时,卫某没有露面,其代理人只是提交了一份民政局的证明,证明肖蓉与卫某之间并没有结婚登记记录。

  而肖蓉提供的“结婚证”显示,二人登记注册时间为2005年6月6日。

  不仅如此, 为了顺利拿到准生证,2006年1月,卫某还伪造海珠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南洲街道环秀坊社区居委会以及南洲街道办计生委3枚假印章企图制作婚育证明,企图骗取准生证。

  在多次交涉无果后,肖蓉和律师提起了卫某涉嫌重婚和伪造国家证件罪的刑事自诉。

  而有关部门调查后发现,根据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一份《关于卫某婚姻状况的复函》材料显示,卫某早在1989年3月便已结婚,并在1990年9月生育一女孩。

  肖蓉:“给1000万我都不要,我要他坐牢”

  记者采访中,肖蓉不时微笑,坦然面对:“我还是很开朗的,我觉得自己就像中了奖一样,这种电影中的事情居然能演到我的身上。有人问我,我看的那些女的都是哭天抹泪的,你还笑?我确确实实哭过,刚得知真相后,我就像死了一样,但我又想,哭就有用了么,哭了不仅没用,还伤身体。我有哭的时间不如多赚点钱,把身体养好,打官司。坦白说,他现在给我1000万我都不要,要让他坐牢去。”

  卫某:“只是性伴侣,不存在结婚证”

  卫某今年50岁。庭审时,他曾辩称不知结婚证的存在,称结婚证上的照片是电脑合成的,他与肖蓉没有登记结婚,两人只是性伴侣关系。他认为没有结婚就不算重婚,但如果法院判其有罪,他认罪并服从法院判决,且愿意补偿肖蓉20万, “我们当初是朋友,看她可怜,我就帮着在流产病历上签名了。多年来只是性伴侣,不存在婚姻关系。”卫某说。

  法院:结婚证伪造重婚罪成立

  昨日下午,天河法院对肖蓉诉卫某重婚案作出一审宣判。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肖蓉自诉所称基本一致。判决书上显示,经司法鉴定证实,《结婚证》上的照片不是合成照片,证实卫某与肖蓉曾一起照过该照片。

  海珠区民政局出具证明证实,该局没有卫某、肖蓉的结婚登记记录。海珠区南洲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也证实,从未出具过《婚育证明》,本案《婚育证明》和《结婚证》均系伪造。

  法院认为,卫某不仅明知该“结婚证”的存在,也应当知道“结婚证”是伪造证件。根据司法鉴定意见的鉴定结论,卫某在肖蓉的手术资料上均以肖蓉丈夫的名义签名和出具手术意见,并且在办理肖蓉夭折儿子骨灰存放手续过程中,也签署了肖蓉的姓名,充分证明卫某对外宣称并承认其与肖蓉是夫妻关系。

  被告认罪:

  主动交纳20万获轻判

  对于卫某行为的认定,法院指出,卫某明知自己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存在,仍使用伪造的结婚证与肖蓉结婚,以肖蓉丈夫的身份签署各种对社会公开的文书,足以令社会公众认为二人是夫妻关系。卫某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合法夫妻关系,还侵犯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应以重婚罪论处。至于卫某与肖蓉是否长期同居生活并不影响对其重婚事实的认定及定罪。

  法院判决,鉴于卫某表示认罪,且在审理期间主动交纳20万元补偿给肖蓉,有一定的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卫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肖蓉上诉:

  “不要钱只要他坐牢”

  判后,肖蓉接受采访时表示,法院判罚太轻,“我不想要钱,只要他坐牢,现在他只是不能出国,跟没判刑没有什么区别。”她已当庭表示上诉。

  肖蓉说:“我也不是文盲,我拼了命生孩子、流产,如果没有维持我们两人的最起码的婚姻关系,哪个女人会这样?”并称“我自己有事业,家里属于小康水平,根本就不是因为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