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杜丹的古诗:中国悍匪排行榜--赵志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0 17:51:18
 中国悍匪排行榜--赵志红           这是一个有“替死鬼”的杀人强奸恶魔,十年前他所犯的一桩案件,由于GA的过错,造成了一个无辜生命的消失,也间接的推动了死刑核准权的回收。
  
  2005年元月2日下午3点左右,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一羊倌在平地泉镇南旧208国道1华里西300米处田地里发现一具女尸。死者双手被捆,黑色电话线紧紧勒在她脖子上。死者陈某,出租车司机,37岁。
  
  几乎同一时间,距察右前旗30公里外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接到一张姓女青年报案,称其在由土贵乌拉镇回集宁区的路上被一男子以低价搭车为由骗上车遭强奸,出租车的车牌号为蒙JY2230。警方很快就查到了该车的车主正是已经被害的陈某。张姓女子描述,犯罪分子年龄在27岁左右,身高1米67左右,说话语速很慢,讲话当中尤其跟女孩子说话总是面带笑容。
  
  元月6日,警方找到了那辆失踪的出租车。这辆车的内部已被烧得面目全非。由于烧车的地点在一个废弃的垃圾场内,警方没有找到目击者。
  
  元月7日晚7时,正在调查陈某被害一案的刑警们在集宁区玫花路上又发现一具女尸,凛冽寒风中,死者双手被捆,上身裸露,血肉模糊。
  
  几起血案引起自治区公安厅领导的高度重视,厅领导立即派刑侦技术人员赶到集宁指导侦破工作,成立了专案组。按照部署,所有参战民警顶着严寒,投入到了紧张的战斗中,侦破工作迅速展开。侦破没有结果,犯罪却没有终止。2月25日,集宁区电石厂东侧一废弃墓穴内又发现一具女尸,死者双手被捆,面目全非,惨不忍睹。
  
  50天内连发4起命案,3条无辜生命惨遭黑手。经公安部DNA鉴定,4起强奸杀人案为同一人所为,遂决定并案侦查,将此案定为“2·25”系列强奸、杀人、抢劫案。
  
  公安部专家组协助破案警方悬赏20万缉拿疑犯
  
  一个多月来,警方对凶手的寻找依然没有丝毫进展。2005年3月21日,一个由公安部协调组成的专家组来到乌兰察布。在这个专家组里,集合了痕迹物证、法医以及人像等方面的专家。他们与“2·25”专案组一同赴案发现场,逐一对犯罪现场进行反复勘验、会诊。依据逃生者的描述,专家们经过充分酝酿,对凶手进行了画像:宽眉、小眼、瘦脸是该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特征。
  
  同时,专家组还建议内蒙古警方调出以往未破的强奸杀人案件,并将相关物证送交公安部进行DNA比对。果然,梳理旧案有了结果。4月30日,公安部传来消息:发生在呼市赛罕区西把栅乡的另一起强奸杀人案(受害人年仅12岁)经DNA检验后也是该疑犯所为。侦查范围从乌兰察布市扩展到呼市。
  
  这一凶案发生在2000年5月20日,作案者趁小女孩一个人在家时,将其强奸后杀害,呼和浩特警方当时在现场勘查时,注意到窗台上放着一个喝了一半的水杯,水杯上印有一枚清晰的指纹。当时警方疑为熟人所为,排查了与小女孩家有过交往的近两千余人,但没有一个人的指纹与水杯上的那枚指纹相符,这一案件渐渐成为一起悬案。
  
  而另一起发生在呼市郊区的未破案件也得到了印证。案件发生在1999年的元月31日,那天清晨六点三十分,一名妇女在家中睡觉时,被闯进来的一个陌生人强奸。有关此案的关键物证被保留了下来,警方对此作了DNA检测,结果表明,这起案件的作案者又是那个凶手!警方让被害人对那张模拟画像进行辨认时,被害人肯定地说:“一看就是,鼻子嘴脸形都一样。”
  
  为防止恶性案件再发,7月26日,公安部在呼市召开七省区“2·25”系列案件侦查工作会议,进一步缩小侦查范围,明确侦查方向。自治区公安厅决定悬赏20万元缉拿疑犯。
  
  身高1.63米总是面带微笑“杀人狂魔”原是个“双面”人
  
  犯罪嫌疑人的画像对“2·25”案件的侦破起了重要作用。10月8日,当呼市新城区某村治保主任刚一看到这幅画像就觉得“面熟”,像是曾经在附近暂住过的一位乌兰察布市籍务工人员,他只记得这个叫“红红”的人好像因为盗窃进了看守所。
  
  这一情况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他们查找了当地所有关于盗窃的卷宗,一名叫赵志红的人曾在1998年因盗窃而被拘留十五天,案卷中保留着他的指纹。警方将这个指纹与2000年5月20日强奸杀害12岁女孩那起案件中遗留的指纹进行比对后,惊讶地发现,这是同一个人的指纹!进一步调查,终于将犯罪嫌疑人锁定:赵志红,1972年生,家住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乡。
  
  2005年10月23日中午12时50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纳胜、教导员马文彪等,持枪冲入呼市新城区铁路材料厂宿舍平房赵志红打工的中英文幼儿园,将犯罪嫌疑人赵志红擒获。
  
  赵志红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初中没有毕业便辍学回家务农。1990年他开始外出打工,其间因盗窃案件两次被公安机关处理。1995年与同村一姑娘结婚后生有一女,2001年离异后独自一人生活。
  
  赵志红供述:元月2日那天他一早打了女司机陈某的车,行至察右前旗平地泉镇时,赵志红提出与陈某交个朋友,陈某不同意,赵志红便用从家拿来的电话线将陈某双手捆住实施强奸。当陈某哀求他“你要钱也行,要车也行,就是别要命”时,赵志红已将电话线另一端绕在陈某的脖子上,拼命拧了几圈,直到陈某不再挣扎。
  
  杀完人的赵志红从容地驾着出租车驶向乌兰察布市的另一小镇——土贵乌拉。吃完午饭,赵志红开车原路返回,途经一公共汽车站时,他的目光盯在了正等车的女青年张某身上。
  
  赵志红谎称自己是出租车司机上前搭讪,提出可以低价拉张某回集宁区。在返回集宁途中,赵志红故伎重演,持刀威逼将张某强奸,后继续前行至平地泉时减速,张某机智与之周旋跳车逃脱。杀完人的赵志红将车开到集宁区南侧的开发区一垃圾堆处,点燃出租车座椅逃离现场。
  
  之后,这个杀人狂恶魔又以揽出租车生意为由将魔爪伸向高某和张某。
  
  检察机关称,赵志红10年时间,制造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案21起,杀死9人,
  
  一位记者这样描述赵志红——“他的‘微笑‘自始至终,眉毛、眼睛、嘴唇连带唇上的小胡子,都是一副弯弯的月牙”。赵志红自己也讲,“人前人后的我是两个我,在每一个和我相好的女人面前,我从来都是‘好男人’”。然而,掩盖在这外表下的却是他丑恶的嘴脸——贪财和贪色,他说:“刚开始犯罪是为了钱,那时候只是一些小偷小摸。次数多了,我就开始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态度,直至发展到强奸,甚至杀人。”
  
  有人怀疑赵志红是不是患有精神病,公安部的专家在对赵志红的心理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赵志红绝对没有精神病,只是心灵扭曲。他心灵扭曲的首要原因就是从来不把内心的事情说给别人听,从而形成了自我封闭;第二个原因就是作案后的伪装与内心的恐慌逐渐使他迷失了自我。
  
   附记:
          2006年12月5日,赵志红从看守所递出“偿命申请书”的时候,这起十年前的悲剧并没有完结,反而因此平添了几分荒诞的色彩。
  
    赵志红是“2·25”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疑犯。一年之前被警方擒获,经查共作案21起、奸杀妇女10名;日前,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但是,由于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只讲赵志红奸杀9人,没有提及另外一名受害妇女,不仅引起了政法界人士的质疑,就连赵志红本人也从看守所中递出“偿命申请”,提出“自己做事、自己负责”,请求派专人重查此案,“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
  
    冤者名叫呼格吉勒图,十年之前因为被“侦破”的那起命案被执行死刑。
  
    对这类涉嫌错判的案件,来自高层的要求很明确:可组织有经验的法院院长及法官“异地接访,换人接办”。
  
    在赵志红递出“偿命申请书”后不久,就是2007年的元旦,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收回死刑核准权的日子。死刑核准权的回归,彰显了对司法程序的尊重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但这仅仅是一个新起点。
  
    回放
  
    错案浮出水面
  
    悲剧发生在十年前。1996年4月9日晚9时许,在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宿舍大院57栋西侧的公共厕所内发现一具半裸女尸,警方很快“侦破”此案。捕获的犯罪嫌疑人名叫呼格吉勒图,刚满18岁,家住毛纺大院65栋。他也是“4·09”案件的报案人。
  
    呼和浩特和自治区两级法院都认定呼格吉勒图犯了故意杀人罪,很快,呼格吉勒图被判处死刑。“4·09”命案从案发到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枪决,仅仅60天就被“从重从快”地画上了句号。
  
    到了2005年10月,赵志红因“2·25”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落入法网,先后四次向警方供述当年在呼市毛纺大院厕所内奸杀一名受害妇女,即“4·09”案件的详细经过。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负责审讯赵志红的民警告诉记者,2005年10月27日到12月26日间多次提审,赵志红都承认自己是“4·09”厕所命案的凶手,并先后供认、指认了诸如厕所方位、内部结构,被害人身高、年龄、扼颈方式、尸体摆放位置等大量只有凶手才能知道的细节……
  
    法院“一审”之后,赵志红递出“偿命申请”,称自己“被捕之后,经政府教育,在生命尽头找回了做人的良知”要求重查此案,“让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究竟谁是真凶
  
    赵志红的主动供述令警方大为震惊。
  
    在赵志红供出“4·09”命案后,自治区政法委组成了以政法委副书记宋喜德为组长的“4·09”案件核查组,对案件进行复查。核查组副组长、政法委执法督查室主任姜言文说:“核查组的工作已经结束,核查组有意见有定论,但这不是最后的法律结论,法律结论得体现到法院的判决书或是裁定书上。”
  
    自治区政法委核查组关于“4·09”命案的调查结论早已作出,但令人忧虑的是11月28日公诉机关起诉赵志红时,只诉了9条人命,惟独漏掉了“4·09”命案。
  
    “法院对‘4·09’案件没有说法,我们没法起诉。”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贾原岩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两次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系,希望高院领导就“4·09”案件有个积极回应。然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士的态度暧昧,拒绝接受采访。
  
    “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法院应当重新审判。”北京大学刑诉法专业博士生褚福民说。
  
    他告诉《瞭望》新闻周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5条,对于这起十年前的“生效判决”,有三个途径重启再审程序:一是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二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三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赵志红杀人案的开审使姜言文非常着急和忧虑。“12月4日,我跟宋喜德副书记说,赵志红即使判了死刑,也不能执行,执行了就麻烦了。必须使‘4·09’案子有个法律结论。错了咱们就纠正,没错也得有个理由,要经得住检验!”
  
    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是一位退休多年的纺织工。他与爱人从2005年11月获悉“4·09”命案另有凶手后,拖着病躯每天奔走于自治区人大、政法委、高院、高检、公安厅等部门,希望查明真相。2006年6月,老两口在自治区得不到答复后,又踏上了进京上访路。
  
    内蒙古英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若冰说:“赵志红一旦被杀,死无对证,呼格吉勒图就会白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