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勋经纪人:质量互变定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16:18:09
事物发展的过程,经由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事物质的规定性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所决定的。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事物总是具有一定质的事物,丧失了自己的质,它就不再是自身而变成他物;质也总是属于一定事物的质,质不能脱离事物而独立存在。质和事物的不可分离,既表明了事物的确定性,又表明了质的客观实在性。事物的质是通过属性表现出来的,属性是一物和他物在相互联系中表现出来的质。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和基础。只有认识质,才能区别事物。区别是制定政策的基础,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蓄意抹杀和混淆事物质的区别,是诡辩论的一个特征。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是不可分离的,但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增减不影响事物的存在。认识量的意义:一是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区分质是认识量的前提,考察量是认识质的深化。只有精确地认识量,才能更深刻地把握质。马克思说,一种科学只有成功地运用数学的时候,才能达到真正完善的地步。二是只有正确了解事物的量,才能正确估计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因为同质的事物由于数量不同,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往往不同。做任何事情,既要有质的要求,又要有量的要求,做到心中有数。
质和量的统一为度。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它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不致混淆不同的事物;认识度才能为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准则即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当然,也不能把“度”绝对化。
  2.事物发展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由于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因而事物的变化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运动状态。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渐进过程的中断。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超出度的变化是质变。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或基本形态,它们是有区别的、对立的,又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化是:一方面,量变向质变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这说明量变对于质变既有必要性,又有必然性,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另一方面,质变向量变转化,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而且可以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这说明质变对于量变既有必然性,又有必要性,而且只有质变才有新事物的产生和世界的发展。
  量变和质变还是互相渗透的。一方面,量变中渗透质变,这是指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部分质变是指在总的量变过程中,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但事物的非根本性质或局部性质发生变化,表现出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两种情形。部分质变为根本性变化创造条件,是由量变过渡到根本质变的阶梯。另一方面,质变中渗透量变,这是指质变过程中包含着新质在量上的扩张。质变中的量变已不是单纯的量变,它每一步都是新质因素的产生。
  唯物辩证法关于量变和质变关系的原理揭示了事物的发展过程是:量变转化为质变,质变又转化为量变,在量变中有部分质变,在质变中有新质在量上的扩张;由量变到质变,由部分质变到根本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相互交替,以至无穷。掌握这一原理对于革命和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首先,它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基本形式和状态,量变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质变体现了事物发展的阶段性。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表明事物的发展过程既有历史的联系,又有不同的历史阶段。这一原理是我们党的不断革命论与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统一、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相统一的哲学依据。
  其次,它是我们分析社会发展形式的基本理论工具,对于我们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具有指导意义。像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发展一样,社会的发展也有量变、部分质变和质变等基本形式。社会发展中的量变是在保持社会的基本的质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是稳定状态中的连续性变化,社会在这种变化中保持自身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这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形式。对于新生的社会来说,尤其需要稳定的量变过程来建设自身和完善自身。社会发展中部分质变主要是社会体制的改革与调整,它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重要途径,调整与改革是新建立的社会逐步走向完善的必由之路。社会发展中的质变即社会革命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和阶级矛盾的决定性环节,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就是在这三种形式的循环交替中实现的。社会主义社会要获得发展,必须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进行改革,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前提。
  最后,它是指导我们从事一切实践活动的重要思想原则。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要把远大的革命目标和科学的求实精神结合起来,把敢想、敢闯的革命精神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既反对因循守旧、止步不前,又反对急躁冒进、陷于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