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的战争电影剧情:Rowastein:我的创业计划之书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0:03:36
我很喜欢书,但却不怎么买书。原因很简单:一是穷,二是没地方放。所以我基本没有藏书。现在书架上的书并不是我最喜欢,或者说非买不可的书。我把它们分为两类,一类是特价书,另一类是赠书。由此可见,穷并不是不买书的直接原因,再穷,我也还是买了一些书的。穷只是不买书的借口,但却是买特价书的理由。特价书店有什么书,我便买什么书。当然,我只买那些我喜欢的。所以书架上这些书之所以来到我这里,首要原因是它们身价低,其次才是它们的特质与我的兴趣的偶然相遇。另外,书架上三分之二的书我都没看过,五分之一的书只在买之前翻过。这不但说明了我并不勤奋,并且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它们只是作为便宜货被我买回来的。一本不被阅读的书是多么不幸啊。
所以,我不买书的真正原因是没有地方放。我的室友曾经给我讲过一个他押运自己的藏书回家的故事。他因为买了太多书,只好把其中的一部分带回家。他一共整理了11箱书,找了一辆货车把它们拉回家。这趟押运之旅一共耗费了33个小时,包括途中修车所花的11个小时。并且为了把这11箱书安全送达目的地,他又耗费了33个小时。故事的结局是,在66个小时的奔波辛劳之后,他终于享用了这趟旅程的第一次睡眠。这个故事让我相信,有了固定的藏书地(比如一个家)再开始买书是对的。我买特价书也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因为我的书架早已排满。
买书是为了什么呢?我身边的几位朋友非常喜欢买书。他们不但买特价书,也买正价书。有时候一买就是大手笔,提回来的书可以从日落开始烧一直烧到日出。当然,他们也并非大富之人,所以正价书打折的日子便是节日,某某书店的打折卡便是节日的邀请函。这些朋友也总抱怨买书费钱,没有地方放买来的书,但他们还是义无反顾地继续买。他们的买书史大多是从特价书开始的,渐渐地,买书成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是不是特价已经没关系了。买书这个消费游戏把他们训练得像女孩子买衣服一样:什么质地好,什么品牌可靠,什么最近在打折,什么正在流行……女孩子买衣服可能是为了穿着打扮,到后来却变成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习性;买书的朋友们可能是为了读书而买书,但买着买着,他们陷入了书、作者、出版社、书店和媒体联手打造的社会关系中,养成了一套久经考验的生活习惯。我甚至相信,书和书的作者是不参加这个游戏的,起作用的是书的命运和作者的命运中交织着的名声和绯闻。当朋友们养成了买书的习性,买书就只是以自身为目的。他们成为了买书家,并顺便成为了版本学家。
我不是买书家,因为我没有买书的习惯。但我还是喜欢书,喜欢身边热爱买书的朋友们。当书被买回来,并被当作读物对待时,它就不再是商品,而是一本书。朋友们买书回来了,他们高兴,我也高兴。我面对的是书,而不再是商品。这让我和书的感情变得单纯。当书的主人开始阅读,他就脱去了买书家的外衣,成为了一个赤裸裸的读者。这既是书的幸运,也是书的主人的幸运。这种幸运意味着,书和人的关系应该建立在使用权上,而不是所有权上。不过,没有所有权就行使使用权是不礼貌的,所以热爱买书的朋友们都是很有道德的人,而我却习惯性地成为了一个无礼的家伙。可喜的是,我身边的买书家都比我勤奋,他们把我认为应该烧书的时间拿来读书,这就同时赐福于两种造物。但我还是认为,他们买来的书,保守估计,有一半可以拿去烧掉。这绝对不是说这些朋友的品味有问题。他们必定也有这样的经历:辛辛苦苦买回来的书,仔细一读,发现买这本书的钱要是花在晚饭上就好了。遇到这种不幸的局面,除了培养出藏书的习惯和爱书的情感之外,还能干点什么呢?
我的创业计划,正是针对这种不幸事件而构建的。首先,我认为造成这种恶果的元凶是出版社。一个糟糕的作者可以写一本糟糕的书,这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因为我们不能要求他写一本好书。但出版社为什么要让一本糟糕的书出版呢?它们经常想方设法地让一本好书不得不拥有一个“经历千难万险终于出版”的命运,却总是兢兢业业地给大量的垃圾书配上考究的纸张和精美的封面,驾轻就熟地把它们送到各种展销会和各大书店的货架上。对此我们只能乐观地看到,他们也喜欢再版好书,并且乐观地相信,随着出版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它们疯狂出版的行为说不定会降临到一个好的作者身上,进而诞生一本好书。但这将带来更为可怕的后果,那就是我们陷入书籍的汪洋大海里,在找到一本好书之前早已被垃圾书的惊涛骇浪吞没了。出版社是不值得信赖的。这就是结论。但我一己之力如何与庞大的出版帝国抗衡?我不信赖它,却只能依赖它。我还是只能从它们手中得到一本好书,这是无法改变的。
书店,是造成先前恶果的第二元凶。书店的可恶之处在于,它本质上是一个盈利机构。它会像贩卖咸鱼一样进货、分类储存、打广告、欺骗消费者。书店关心的是什么书好卖,而不是什么书值得卖。哪怕有一些专门卖自认为值得卖的书的书店,它们的本质也使得这种良好的意愿大打折扣。书店为了追求更多的利润,它会扩张自己,会认为书的种类越多越好,越丰富越好;哪怕是一个专门卖学术书的书店,它也会认为凡是与学术沾边的书都应该卖,“兼容并包”不但是口号,而且是一种真心实意的自我认同。——再没有比这更愚蠢的了。书店的另一个愚蠢之处是它喜欢分类。这是哲学,这是文学,这是科学,这是美学,这是伦理学……——我坚信,一本好的菜谱完全可以放到上述分类的任何一栏里面。如果书店坚持要分类,完全应该诚实地分出“道德败坏的书”、“文笔龌龊的书”、“治疗失眠的书”、“看了想打作者的书”,等等等等。
如何改变书店的这种悲惨境地?这就是我创业计划的主要问题。我的解决办法是,首先,开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书店。“这怎么可能呢?”朋友们要问,“既然开店,就要生存,要生存下去,就得盈利。”不错,我是要开店,但我的书店不是我这个店的主要业务,或者说,买书与本店的业务完全无关,它只是因店主的个人好恶而被强行安排安排在同一个店面里。不过,千万不要以为我会开一个书吧之类的东西。我最讨厌的,就是附庸风雅地在书店里开一个咖啡馆茶馆之类的玩意,卖的东西还又贵又难吃。这个先不说,先说书店。
我的书店,本质上不过是我的藏书室。这个计划之所以可行,在于我对书的看法与大多数人不同。我觉得书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也没必要好好保存。哪怕再名贵的经典,再孤绝的版本,也不过是一本书而已。它如果只被供奉而不被阅读,它和一尊泥菩萨有什么区别?读书人可以以各种方式蹂躏书,可以在书上随便划线,也可以在空白的地方写满小字,还可以在扉页上画画,更可以用书垫桌角。事实上,人们历来这样对待书,这没什么不妥。如果认为哪里写得不好,读者可以把原文划掉,重新写。如果原文糟糕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你也可以把书页撕掉,整页整页地撕,不要犹豫。
而我书店里的书,都是我认为的好书,换言之,都是我从垃圾堆里淘出来的宝贝。这当然与我个人的学识、品味、修养、财力等因素有关,但我并没有打算开一个包罗万象的书店,这是首先要排除的错误观念。不过,我认为的好书并不一定获得别人的认同,所以这个书店或许可以取名为“等待有缘人”。但这个名字太俗气,并且如果某本书和它未来的读者真的有缘的话,书店叫什么都无所谓。既然叫什么都无所谓,干脆就没有名字吧。这个书店就开在我真正店铺的一角,不太起眼,但却容易找到。我并不打算把它布置得温馨,舒适,充满了知识的芬芳。我打算把书店弄得令不想读书的人感到迷惘,感到窒息,感到恐惧,让他们把进入这个书店看作是当天最倒霉的事情。我的主要目的,是让好书遇到好主人,所以这个书店应该像一个迷宫——对于能够赏识好书的人而言,那本他想买的好书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亮。
以下是本店的几个基本原则。
第一个原则:决不分类。在传统书店里被分门别类放置的书在我这里就混在一起。比如,《论语》左边可能是《青少年性教育》。这样多好,一位放学回家的高中生极其偶然地来到了这个书店,顺手摸到了这里。结果他发现这两本书都那么有趣而富有教益,于是就一起买走。他的人生就此改变,这真是令人愉快的结果。我已经想好了,不但不分类,还要故意把传统书店里的分类打破。如果有两本小说不小心被放到了一起,我有责任在中间加上一本画册,一本辞典,最好厚一点,好把它们隔得远一些。

第二个原则:同一本书要进很多本,但决不允许两本同样的书被放在一起。比如《堂吉诃德》我进了二十八本,一定要把它们隔得远远地放。我的书店没有其它书店那种存货间。书就应该屹立在书架上,不该像白菜一样垒在一起。全部的书就是所能看到的那些,找不到就是没有,想买同样的两本就自己找。这样一来,总量很大,却很分散,导致一个人进入了这个书店,会在不同的位置遇到同一本书。他会感到这本书像幽灵一样缠着他,给他造成的印象是:这是一本他此生无法逃避的书,他必须买走,必须好好阅读。
第三个原则:绝对不卖活人写的书,菜谱等实用工具书除外。《资本论》可以多进一些,《百年孤独》却不卖。马尔克斯还活着,所以我只能等他死了才把他的书放上书架。幸好我开这个店大概还得过相当长一段时间,所以我仍然祝他健康长寿。而菜谱、电脑维修等书,恐怕作者还没死我就死了,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第四个原则:不统计销量,也不拟定进货计划。一本书之所以进入我的书店,是因为我喜欢它。我爱进几本进几本,卖不卖得掉无所谓。当然,这会造成的不良结果是,一本书可能卖完了,我却根本不知道。不过,这只能说明我的书店和这本书的缘分到头了。随它去吧。说不定什么时候我进了一本书,忽然想起来,噢,这本书其实三年前我就卖过,后来不知怎么就没了。
第五个原则:书的价格可以根据买书人的情况上下浮动。来到一个迷宫般的书店的人必定不是大忙人。所以如果对方愿意,我会很乐意与他交谈。通过简单的交流,我可能会推荐他一本书。如果他很高兴地打算买下,我才会告诉他,看来你和此书有缘,你认为价格多少合适,我打折卖给你。如果对方首先提出要打折,我会告诉他我这里是不打折的。如果有小朋友来买书,非常喜爱某一本书,爱不释手,我直接就送给他,哪怕他的父母在摸钱包。不过,所有这些都是针对陌生人的。老主顾大概都会成为我的朋友,所以书的价格可以换算为一顿饭或者一场音乐会的门票。附注:本店不接受预订,因为这是商业书店的事情。
第六个原则:每次最多买两本。这一原则实在是太重要了。我卖书给你是让你回去看的,不是让你收藏。况且,在我的书店里选中了一本书,说明这本书引起了你的兴趣,你打算买回去看一看。那就“看一看”,不要“放一放”。买了书不看的直接原因之一是,书一次性买得太多,导致看不过来,进而产生了“干脆先放着,以后再看”的侥幸心理。可悲的是,这种心理满足了人的占有欲和虚荣心,似乎拥有了一本书就等于获得了看一本书的可能性。这是多么可笑啊,要知道,绝大多数书被买走之后就步入了和灰尘打交道的寂寞生涯。
第七个原则:不可告人的“偷就送”原则。读书人偷书能算偷吗?如果他经济条件允许,怎么会偷呢?如果他不读书,跑到我这个迷宫里来干什么?所以,如果他要偷,说明他确实很需要这本书,并且确实没钱买。我没发现就算了,这或许就是那本书的命。如果我发现了,我会问他为什么喜欢这本书。这种交谈必定很有趣,也很有教益,不论是对他还是对我。我不会将他扭送公安机关,只会在他走之前叮嘱一句:不要把这个经历告诉别人。
所有这些原则的订立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好书遇到好的主人。尽管这个书店带上了太多的个人色彩,因为“挑食”而导致“营养不良”,尽管它似乎是阻碍了人们找到一本想要的书,但它却充分考虑到了书的感受,力争为书谋求最大的福祉。毕竟,这个书店里的书和它最终的主人是因为缘分走到了一起,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赤裸裸的占有和被占有,而是相互理解,相互取悦,相互信任,相互帮助。这是真正的爱,换言之,是爱把他们联结在一起。更为可贵的是,它将养育出新的一代买书家。它将使得买书人变得谨慎、挑剔、专注、敏感。通过在我的书店里买书的训练,他们将无法忍受其他书店的粗俗,或许只是为了买一本教材,他们才捏着鼻子走进了新华书店。倘若他们中的一些人不小心进入了出版社工作,就会把这种精神洁癖不自觉地流露到出版新书的工作中。这样,说不定,垃圾书疯狂出版的态势就有可能得到控制,他们就将为节约型社会的建设添砖加瓦。当然,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还得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万恶的资本主义。
这的确是一家优秀的书店,足以写一本书来讴歌它。而这本讴歌这个书店的书的作者如果年事已高,又因勤奋阅读写作而像马克思一样安详地离开了人间,该书将会出现在这个书店的书架上。这样,一个循环而全息的时空就出现了。我考虑在该书旁边放上一本博尔赫斯的小说,如果买书人在翻阅讴歌本店的书时产生了困惑,他可以就近寻找帮助。
但有一个根本问题还没有解决。那就是本店的资金来源。这也正是我创业计划的另一个创新点所在。前面说过,书店只占据正式铺面里一个不起眼的空间,而我的正式铺面是什么我还在考虑。总之,这个正式的铺面就是一个盈利机构,就是为了赚钱。它存在的意义就是养护我的书店。所以如果一种生意亏本了,我会考虑换另一种生意,或者什么红火我干什么。我已经宣布过,咖啡馆和茶馆是一定不会开的。这不是简单地为了和其它书店做出区分,而是我觉得咖啡弄好不容易,如果要开个地道的咖啡馆会分散我的精力,书店的事业就荒疏了。而茶馆里最应该干的事情是吹牛和打麻将,不是看书。
我现在考虑的方案有这么几个。一是开个面包房。来这里的人都是饥饿的人。当他们买了面包,满足了肉体的欲望之后,或许有可能考虑满足一下精神的饥渴。当然,这是一厢情愿,大部分人买完就匆匆回家吃面包去了。不过,买面包是经常要买的,某一天,某人忽然发现了一个被忽略已久的书店,必定充满了好奇。在这股好奇心的支配下,他将获得人生中最不可思议的一段经历。而对于那些来订制蛋糕过生日的年轻人,当他们发现这个面包房还有一个书店,很可能顺手买本书作生日礼物送给寿星。如果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寿星,我会考虑亲自送一份生日礼物。当然,书的钱已经算在蛋糕里了。幸运的是,哪怕是随手拿一本书,都是经过我挑选的好书,尽管我的品味可能与对方大相径庭,但这种反差也是缘分。大不了他把书撕下来点蜡烛,我顶多会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的遗憾,因为书的命运历来是千奇百怪的。
第二个方案是开一家五金店,卖卖电钻、万用扳手什么的。最好都是金属的,有质感。什么塑料桶啊,硫酸啊就不卖了,质感不好。不过我怀疑我这种经营理念是玩票性质的,不大可能赚钱,多半还要赔本。但一想到一个人来买螺丝刀,结果却发现了一个书店,他的世界观会发生怎样的变化?这个人的表情让我憧憬。倘若他本是一个机修工,因为来了我的店,遇到了他人生中不可避免的那本书,结果成为了国家主席——这该是多么有趣的事情啊。不过国家主席他肯定是当不了的,因为书读得越多越反动。他变成诗人或教授的可能性比较大。
第三个方案是我最期望实现的,但却是最难以实现的。如果以后国家政策放宽,允许私人开火葬场或者殡仪馆,那我一定开一个火葬场和殡仪馆。首先,人总是要死的,不论重于泰山还是轻于鸿毛,死就死了。改革的春风使得火葬这种丧葬形式得到了新的发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认可。中国人口基数大,又步入了老龄社会,火葬事业一定前途无量。这一方面保证了收入,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客流量。更重要的是,当你的亲人或朋友离你而去,当你陪伴他走过最后一段路的时候,你是否会重新开始思考人生、重新理解这个世界呢?充满疑问的你,在悲痛之余遇到一家诡异的书店,难道不会被它的神秘所吸引,情不自禁地走进去探究一番呢?这时,一本好书遇到的主人才是它真正的主人,因为面对死亡时人总是用直觉与事物交流。书和它的主人因为死亡而建立起来的联系更配得上缘分二字。不过,倘若有人要买《悲剧的诞生》,我会提醒买主,这本书治疗悲痛的效果并不显著。
这就是我伟大的创业计划——实在是太令人期待了。我现在将它无私地公诸于世,完全是出于我对书的热爱。这个计划不但成全了书,也成全了爱书的人们。如果朋友们先我而开了一家这样的书店,我决不会把这看作可耻的剽窃,而会把这种明智之举看作伟大的国际共产主义精神在今天的实现。倘若这样的书店四处开放,爱书之人将生活在一个多么美妙的世界里啊。每个书店都各有特色,像一个个奇妙的邀请,而每个书店同时是一个会呼吸的藏书库,每个藏书库里风格各异的书就像细胞一样交织出一个极具个性的生命。买书将不再是千篇一律的交换和消费,买书人将和店主、书籍一起完成这生命的呼吸与脉动,使书籍、书店和爱书人同时获得精彩而不会重复的生命体验。
最后,我向朋友们保证,这个善良的愿望决不会结出一个丑恶的果实。原因很简单,一个丑恶而愚蠢的人是不会献身于这项事业的,因为这项事业需要的是爱和勇气,智慧与毅力。这就是所谓的“善始善终”。而通读了这个创业计划的人必定已经知道了我创业的初衷。我如此大费周章地卖书,是为了让与我的书店有缘的人们养成“少读书、读好书”这种健康的生活习惯。这是一件多么有意义的事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