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汇川区张娅老师:芦笛:传统中国为何不能自发进入资本主义社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17:45:01
芦笛:传统中国为何不能自发进入资本主义社会?5802 次点击119 个回复 芦信韵 于 2007-11-25 16:37:34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传统中国为何不能自发进入资本主义社会?

前段国内搞税制改革,秦晖教授写了篇论文(见2楼),归纳出了所谓“黄宗羲定律”,其通式如下:

Y=NB+A

学过初中代数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此乃线性函数,亦即直线方程,只是这儿的自变量N是自然数而已。用在这儿的意思是,Y乃是国家现在实收的总税额,A是初始税额,而N代表并税制改革的次数,B则是杂派的税额。总体意思是说,传统社会中君王为了减轻农民负担而进行并税制改革,把所有的苛捐杂税并成一项税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反倒增加了农民负担,改革次数越多,农民的实际负担便越沉重。

以实例说明:假设某个王朝初建时农民必须缴纳的总税额是A(假定=15)两银子,过了几十年后,地方官员乱摊派(称为杂派),增加了B(假定=3)两银子。农民的实际负担就变成了18两。此时某大臣觉得农民负担过重,但若减去那杂派的3两,则朝廷收入必受影响,于是便说动皇帝,干脆把地方杂派并入国家税收,并规定以后不得再在税外摊派。这一开头还确实制止了地方官员乱摊派,减轻了农民负担,但再过几十年,地方官员又开始乱摊派,而农民也忘记了那摊派名目早就并到总税收里去了,根本不应再收,于是又照交。假定新的杂派是3两银子,则农民的实际交税便是18 两+3两=21两。这时朝廷又觉得农民负担过重,再次实行并税改革,把杂派算入国家税收,并再度规定不许税外摊派。如此循环下去,国家的税收额便越来越高,随改革次数而递增。于是本来旨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并税改革,实际效果则成了增加农民负担。改革次数越多,农民受害越大。

这现象首先是黄宗羲发现的,由秦晖教授以现代学术语言整理,命名为“黄宗羲定律”。他的论文受到温家宝重视,于是温在某会上宣布,说中共的农村改革一定能冲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使得该现象成为历史,云云。“黄宗羲定律”一时声名大噪。

此后国内学者李炜光写了篇论文(我也转贴到了楼下),指出秦教授未能指出“黄宗羲定律”描述的现象的发生机制(其实以严格的学术术语而论,“黄宗羲定律”只该称为“黄宗羲现象”,因为黄并未阐明发生机制,如同“布朗运动”一样,只是报道了现象),那就是税收在中国从来是统治者单方面强加给百姓的,纳税人毫无抗争权利,所以当然要出现这种现象。只要中国社会不实行西方式改革,使得税收变成政府和纳税人双方协商的结果,则这现象就永远断不了根(当然人家没这么说,这是我个人发挥,文责概由我负,须株连不到李先生头上)。

李先生接着使用黄仁宇先生的发现,探索了中国社会的结构与西方的不同之处,非常富有启发性。只是他学院派味道十足,恐怕读者难以坚持阅读到底,还是我来谈谈自己的体会吧。下文部分是他人的发现,部分是我个人的理解发挥。

黄仁宇的一个重大发现,就是中国所谓“封建社会”与西方的封建社会(feudal society)在本质上完全不同(这其实不是他的发现,而是费正清的,但他的探讨更深入,非费氏可比)。西方的封建社会是一个“三级塔”结构 (这是我使用的术语),底层是依附于领主、没有人身自由的农奴,中层是贵族领主,顶端则是王室。其运作机制是王室驱动贵族,贵族再驱动农奴。例如收税,王室并不直接向子民收税,而是向领主们收,钱是从贵族的口袋而不是从农民的口袋里掏出来的。

这种社会结构有什么优点呢?第一,它是由多个贵族领主的自治“板块”拼起来的一个联盟,天生就具有地方自治的趋势。第二,纳税人是贵族而非细民,这些人拥有相当的抗争实力,不像势孤力单的细民那样只能听人宰割。因此,国王政府的权力受到贵族的约束和抗衡,并不能如中国帝王那样拥有无限权力,实际上实行的不是专制制度,或起码不是中国式专制制度。第二个特点更导致国王与贵族时时处于冲突之中。中古欧洲的“阶级斗争”主要表现为贵族和国王的争吃打闹,由此导致了权利(rights )观念的产生。英国1215年制定的《大宪章》,就是贵族使用武力迫使国王承认了贵族拥有的基本权利,初步形成了精英民主,亦即国事由国王和贵族共同协商决定。以后这权利观念被新兴资产阶级接过去,逐渐普及到全民,便最终发展成了今日这种全民民主社会。

传统中国社会的结构却根本不是这种“三级塔”结构,农民是享有人身自由的自耕农,即使是佃农也非依附于领主的农奴。皇室直接向百姓征税,其间并没有一个中转环节。贵族可以拥有巨额财富,但并不像西方贵族那样,具有与国王协商国事决定税收的权利。换言之,这种社会只有两层,朝廷直接就压在广大农民身上。 因为要直接管理广大农民,政府便具有无限权力,万事都由皇帝一言而决。用黄仁宇先生的话来说,它是一种早熟的政府,具有现代极权政府的特征,却没有现代极权政府的统治能力。

这种社会结构,决定了中国历史上出现的“阶级斗争”与西方真正的封建社会很不一样。如上所述,在西方,纳税人是贵族而非农民,于是国王的暴政便直接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西方的“阶级斗争”于是主要表现为国王与贵族之间的冲突,少有农民直接起来造反的(注:李先生在此把话说绝对了,西方也有农民造反。英语中有个双关笑话就是“The peasants are revolting. ”此话可解为“农民起来造反了”,也可解为“农民真恶心”)。如前所述,这种阶级斗争的结果,是权利观念的萌生和普及。此外,从直接效果来看,贵族们的利益和农民的利益是一致的,国王的让步不但直接有利于贵族,也间接有利于农民。因此,这种斗争确实能推动社会进步。

但中国古代社会却不是这样,纳税人是农民而非贵族,相反,贵族常享受免税特权。于是贵族就不会因为朝廷加税而起来和皇帝斗争,使得自己和农民都受益,只会坐视农民不堪苛捐杂税的盘剥陷入赤贫,好趁机把农民的土地兼并过来,土地兼并使得朝廷收入减少,入不敷出,于是朝廷便只好增税,使得农民更加贫困,兼并更剧,朝廷税收更少,便再度增税。这恶性循环就是“黄宗羲现象”的发生机制,循环到了一定地步,农民再也活不下去了,便起来杀官造反。这revolting造反(恶心造反)并不能解决现有的社会结构弊病,只会改朝换代,再建一个直接建立在自耕农之上的无限政府,又开始下一轮腐败周期。

当然,许多开国君主还是看到了兼并乃是朝廷的心腹之患,因此常打击豪强,抑制兼并,曹操就是为此被后人吹到天上去的。但两千年下来就没有谁想到秦始皇设计的不合理之处。在他们心目中,理想社会就是一个具有无限权力的朝廷建立在无数的自耕农之上。皇帝是大家长,人民是子民。所谓“明君”要做的事,就是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儿子”,为民作主,此所谓中国式“民主”。如果儿子们的财富被豪强剥夺,皇帝就大权旁落了,必须打击豪强,把“富儿子”抢走的财富还给“穷儿子”们。此所以许多朝代建立之初都要搞土地改革,亦即所谓“计口授田”(根据各家人口均分土地),使得“耕者有其田”,每个子民都能安居乐业。“打土豪分田地”其实不是我党发明的,在中国历史上有的是先例。

黄仁宇先生认为,这个设计的根本缺点,是当时的生产力和科技极度落后,朝廷拥有无限权力,毅然承担了管理全社会各方面生活的职责,却根本没有相应的统治能力。此类政府或许能在新加坡那种弹丸小国中如意运转,却绝无可能在一个广袤的国家工作。于是当社会变得复杂起来之后,就不可避免地出现财富和土地的集中,社会结构便逐渐偏离当初的原设计,进入上述“黄宗羲恶性循环”,引起周期性的农民恶心造反。这种恶心造反的唯一结果是使国家回到原点,并不能带来欧洲式的社会进步(第一句话才是他说的,后面这些话乃是我的发挥)。

黄先生还认为,秦始皇之所以发明出这种背时的大一统制度来,有着自然环境决定的必然原因。他的说道与我在《中国为什么没有大思想家》中作出的解释暗合。他认为,北中国干燥少水,灾害频仍,民以食为天,在客观上需要一个强势的中央政府来强制动员民力资源,主持大规模水利工程和国防工程,放粮救灾,调解仲裁拥挤社会的民间冲突,这就是中国社会提前出现极权政府的地理自然原因,在客观上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西欧和日本的自然环境和中国不一样,所以其封建社会结构当然也就和中国的不同。他还认为,西周的社会制度更像欧洲或日本的封建社会,但它因为不能满足中国自然环境的需要,因此被秦朝的郡县制度取代了(这些话是我的再表述,有可能偏离原意,请读者参考黄著《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

但黄先生却没有解释(或许是解释了而我没看见),为什么这由自然地理条件决定的必然发生的社会制度,在充分暴露出其无法持续运转的弊病来后,竟然还在长达两千年的时间里毫无改进,只能以周期性“毁灭——重建”的方式不断回到原点。

我认为,这现象本身似乎就提示,中国社会的发展不完全是由自然地理条件决定的,人文因素起到了更大的影响,具体来说便是孔教取消了历代中国人调适能力,使得古人一次又一次错过了从根本上改革社会制度,消除原设计弊病,让中国如西方那样自然进入资本主义的机会

如前所述,土地兼并乃是倾覆历代皇朝的一个主要原因。它是一把两面刃,一方面直接恶化了农民的民生,一方面减少了朝廷的财政收入,逼得朝廷为了维持庞大的官僚机构不断增税,使得农民生活更加困苦。许多君王也看到了这点,但他们只想到使用行政手段去“打击豪强”,却从未想到可以如西方那样,改为向豪强们收税,使得豪强们转化为西方式贵族,使朝廷避免成为农民的直接压榨者,把官民矛盾转为容易获得合理解决的朝廷与贵族的矛盾。如此一来,则中国社会也就能脱出“黄宗羲恶性循环”,停止在原地无限兜圈,走上西方那种线性进化的康庄大道了。

但要这么做,就彻底违反了孔教规定的“家——国——天下”的思维定势。皇帝就不再是孔教规定的那个全知全能的贤明的大家长,无法再“为民作主”了。这等于让皇帝自动放弃做全民大家长的道德责任,没有哪个读书人能够接受。自从汉朝奉孔教为国教之后,无论人们思想再怎么解放,也绝无可能突破这一樊篱。就连所谓“民主思想家”黄宗羲也如此。他的《原君》被现代人誉为民主思想萌芽,究其实还是脱不出孟子“君君”的窠臼,还是“为民作主”那一套。

因此,我们在这儿遇到的又是一个恶性依赖关系:一个大一统的无限政府需要孔教作为国教统一人民的思想,以证明其存在的道义合理性,而一旦维持这种政府成了统治者不容推卸的道德责任之后,那“早熟的极权社会制度”的枷锁便再也无法解脱下来了。这不但是过往无数帝王的困境,也仍然是今日当局的困境。

其实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了许多类似西方贵族的准领主。看过《水浒》的人都该记得那许许多多的“庄”,什么祝家庄、扈家庄、曾头市等等,这些虚构有着实在的生活原型。这其实提供了社会转型的契机,可惜孔教剥夺了人们的政治制度建设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得豪强的存在不但没有变成建立一种新型社会的起点,反而引发了一次又一次的农民恶心造反,使得权利观念始终无法在民间自发产生。再加上孔教重农抑商、反对物质追求的精神枷锁,中国社会当然也就不可能如西方那样自发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至今留在中学历史教科书上的,便只能永远是“宋末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明末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那些郑重其事的笑话。

可悲的是人们至今尚不明白上述简单原理,还要像无数皇帝先辈一样,冒充全知全能、公正无私的全民大家长,虽然发现自己力有所不逮,然而想到的不是放权,从国家的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等领域里逐渐撤出,却是“加强执政能力”,以便完成那所有皇帝前辈都失败了的“为民作主”的历史使命。如此折腾下去,当然就只能适得其反,绝无可能逃出“黄宗羲恶性循环”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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