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化学考点频率: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新闻发布会通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0:52:46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新闻发布会通稿

2010年08月13日

  2009年全省统一部署推进”三旧”改造工作以来,广州市积极响应、大胆实践,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三旧”改造,工作进展明显加快,并取得一些成效。现在,由我向各位媒体朋友通报我市开展“三旧”改造工作的相关背景和进展情况。

  (背景:为什么要搞“三旧”改造?)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消耗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制约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大量积累的“三旧”现象也不符合现代化城市功能要求,与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大都市的城市发展定位不相适应。2008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希望广东成为全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示范省。为落实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合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工作。之后,省委、省政府作出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战略决策,全省部署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工作。开展“三旧”改造的战略决策为广州市破解发展难题提供了历史性契机。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十分珍惜这宝贵的历史机遇,将推进“三旧”改造视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作为推动城市转变发展模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城市形象提升和功能完善,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抓手。为着力推进我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加快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统一认识,增强抓好“三旧”改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三旧”改造工作摆上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务求我市“三旧”改造工作真正见成效。

  一是从城市发展的角度来看,如果持续以往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土地利用方式,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将面临无地可用境地。据统计,我市2003年就提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2010年建设用地控制规模,按1996年到2009年建设用地规模年均增长41.07平方公里计算,我市规划到2020年的建设用地指标,仅3年就将用完。

  二是从社会管理角度来看,城市脏乱差问题势必需要投入大量的管理成本,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成本会越来越高。

  三是从人居环境来看,噪音、污染,房屋破旧,交通拥挤,人口密集,商住混杂等问题,使城市面貌与广州经济发展水平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大都市的城市发展定位差距较大。

  四是从国家土地管理的要求来看,2004年以来,基于人多地少的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不断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土地利用把盘活存量、节约用地放在首位。2008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提出“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

  在制度设计和工作指导思想上,我们不仅仅关注对存量土地及其建筑物的物质形态的改变,更要在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的城市目标指引下,通过“三旧”改造推进经济再造和提升社会形态,在更高层次上、更多功能上满足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工作目标和策略:“三旧”改造怎么改?)

  我市“三旧”改造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的城市目标指引下,以提升城市形象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核心,通过“三旧”改造盘活和释放存量土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引导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拉动经济持续增长,全面推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改造策略:围绕上述总体目标,我市分类改造,分步实施,统筹制订计划,稳步有序推进三旧改造。推进工作中严格执行“三旧”改造政策,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在改造范围内根据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建控范围,科学划定特定的保护区,按照“修旧如旧、建新如故”的原则进行保护性整治,并且严格界定改造范围内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建筑,科学制订针对性保护方案,做到“应保尽保”,传承历史文脉。在“应保尽保”的前提下,立足于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市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尊重改造范围内居民和企业的意愿,在城市承载力容许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开发强度,推进成片改造,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系统化实现城市更新发展的价值取向。

  统筹安排计划,有序推进工作:

  2010年前,基本完成符合政策的各类历史用地完善手续的办理工作,每年计划推进不少于30平方公里的“三旧”改造工作。2015年前,基本完成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的重点旧城成片重建改造工作、52条“城中村”的全面改造和不符合城乡规划的旧厂房搬迁改造工作。按每年10-12平方公里有序推进改造工作,力争2020年前基本完成本轮“三旧”改造工作。

  具体到旧城改造方面,将用3-5年时间基本完成城市重点区域成片改造工作,使旧城区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城中村(旧村)改造方面,将用3-5年时间完成52条全面改造;力争用10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在册的138条城中村整治改造。旧厂改造计划用3-5年时间,基本完成列入市政府搬迁名单的200家“退二”企业和集体旧厂土地处置工作,使低效的产业用地得以盘活再利用。

  我市三旧改造分类改造模式介绍

  我市按照“城中村”(旧村)、旧厂房、旧城镇三种不同的“三旧”改造项目的特点,制定分类改造或分类处置的模式。

  一、“城中村”(旧村)改造模式采取全面改造和综合整治改造两种模式,其中全面改造根据融资地块的处置方式又可分成村自主改造和公开出让两种。具体采取何种改造模式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城中村”(旧村)的实际情况,并尊重村民意愿后确定。

  二、旧厂改造按照土地性质分成国有旧厂房和集体旧厂房两类,对两类旧厂房分别确定改造模式。

  (一)国有旧厂房可采取的改造方式有四种,一是自行改造,补交地价;二是公开出让,收益支持;三是公益征收,合理补偿;四是改变用途,临时使用。

  (二)集体旧厂房可采取的改造方式有五种,一是自行改造;二是公开出让,收益支持;三是依法流转改造;四是依法征收;五是对无合法手续用地可采取结合村留地管理和“城中村”改造处置或由区政府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后统筹使用。

  三、旧城改造实行政府主导,各区为本区旧城改造的责任主体,可采取的改造模式也有三种,一是成片重建改造;二是零散改造;三是历史文化保护性整治。在旧城改造中实行“阳光动迁”,开展两轮征询,即第一轮征询改造区域居民意愿(同意改造户数比例≥90%),第二轮征询改造区域居民对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签约户数≥2/3)。

 

  (工作进展和成效:目前做得怎么样了?)

  (一)系统研究制订 “三旧”改造配套政策。

  根据粤府[2009]78号文精神,结合广州市实际,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 56号,下称《意见》),作为指导全市推进三旧改造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以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分类落实省“三旧”改造政策要求,制订了广州市的配套实施细则,同时明确了广州市级权限范围内的扶持、激励政策。制订出台了《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规范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和操作程序。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复建安置资金监管的意见》(穗旧改联字[2010]3号)和《关于加强市“三旧” 改造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穗旧改联字[2010]2号),指导加强城中村改造复建安置资金监管和“三旧”改造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制订出台了《关于鼓励保护和修缮非文物类历史文化街区建筑的若干意见》,指导加强“三旧”改造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穗府[2010]35号)等文件规范“三旧”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收缴。按照集中、高效、简化、优化的原则,制订出台了“三旧”改造工作流程、改造方案编制指引和历史用地完善手续审批指引等一系列直接指导“三旧”改造项目实施的配套文件。

  (二)严格审核,摸清“三旧”家底。

  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的“三旧”改造范围,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安排,全市动员,认真摸查统计,对于经市统一审核后符合“三旧”改造政策的项目用地后纳入标图建库成果上报。根据初步成果,广州市全市十区二市“三旧”改造用地面积539.2平方公里,约80.9万亩。十区“三旧”改造用地面积434.2平方公里,约65.1万亩,其中,旧城镇面积37.6平方公里,占总量的8.65%;旧村庄面积238.2平方公里,占总量的54.86%;旧厂房面积158.5平方公里,占总量的36.50%。

  (三)科学编制“三旧”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

  根据标图建库工作成果,依据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层次城乡规划,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开展“三旧”改造规划编制,强化“三旧”改造规划引导功能。编制完成了《广州市“三旧”改造规划(纲要)》,从改造策略、功能引导、改造规模、改造计划等方面对全市“三旧”改造工作进行总体安排,明确整体推进计划。在此基础上,分别编制完成旧厂改造专项规划、旧城更新改造规划纲要、城中村(旧村)改造规划指引,对“三旧”改造进行中观管控,用以指导具体“三旧”改造宗地改造方案编制工作,确保“三旧”改造在科学的规划引导下按计划有序推进。

  (四)把握机遇,加快推进“三旧”改造项目实施。

  2009年之前,广州市推进旧城危破房改造、“退二进三”和城中村改造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存在政策依据不系统,利益引导机制不足,缺乏专门组织机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机制未有效形成等问题,“三旧”改造推进未能全面铺开。2009年,省政府粤府[2009]78号文出台后,我市 “三旧”改造工作全面铺开,全市各类“三旧”改造主体积极参与的热情高涨,项目实施进度明显加快:2010年,市区计划开展“三旧”改造总用地面积约6600亩(44平方公里),计划完成全面改造750亩(5平方公里)。截至目前,已完成改造2783.72亩(18.55平方公里,占年度计划42.18%),其中涉及旧城镇用地541.11亩,旧厂房用地1556.96亩,旧村庄685.65亩。广州市52条全面改造的“城中村”已有15条完成了改造方案审批工作,猎德村等一批城中村的改造工作进展顺利。已批复旧厂改造项目16个,涉及用地面积71.5公顷,其中公益征收4宗、面积13.9公顷;自行改造6宗、面积35.9公顷;公开出让6宗、面积21.7公顷。南华西一期等一批旧城改造项目已完成,宝胜沙等一批旧城改造项目正在推进,金花小区、增埗路等项目改造方案已上报审核,南华西-草芳围等部分旧城改造项目已开展第一轮民意征询。

  广州市“三旧”改造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政策配套和规划编制等基础性工作已基本完成,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机制初步形成,“三旧”改造涉及的企业、居民和村民等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对推进“三旧”改造的必要性逐步取得共识,高效的行政服务环境也逐步形成,各项工作正按计划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