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睾丸变大:在中国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之下的女性婚恋选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6:57:22

刚出台的《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再一次向我们表明,中国的婚姻家庭法越走越倒退,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已经完全彻底地沦为一句空洞的口号。

旧的婚姻法规定像房产或者大型生产资料,属于一方婚前购买的,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八年以上的,可算成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一条款充分地肯定了夫妻共同生活中产权证上不署名的一方(主要是女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对于婚姻的经营和付出,保证了其合法权益。

可是新的婚姻法废除了这一条。最近崭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更是令人膛目结舌,连婚前购买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都完全属于婚前财产,请问另一方为什么要结这个婚?如果一个女人,她能预料到十年八年之后自己要带着孩子净身出户,为什么还要自己给自己下套钻?

在这样“伟大的法律”体系之下,女性要保持头脑清醒,除了以下的男人可嫁,其他的选择都不是选择。

1. 要嫁就嫁没有房贷,婚后能全部负担家庭一切开销的大款或者富二代。婚后十年二十年之后房产不归自己,没关系,反正自己从来没有付过一毛钱,空手来空手去,虽然没占啥便宜,但是也没吃大亏。婚后不要放弃工作,赚的钱要写婚前协议全部交到自己父母手里,买了房写在父母名下,等到父母百年之后作为遗产继承,继承人指定仅为自己的女儿,没女婿啥份儿。

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婚嫁习俗迅速跟国际接轨的范儿。不过国际上通行的惯例是,婚前协议保障的是有产者的利益,而在此条款之下,中国的婚前协议保障的是无产者的权益。

中国不愧是无产阶级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婚姻家庭法中体现最突出最典型。

2. 嫁一个跟自己一样条件的男人,婚前各买各房,各叫各娘,婚后各还各贷,生孩子前要签好协议,算好怀孕生育的市场价格,让老公负担他该负担的部分,孩子的父亲也要休产假抱孩子喂奶,做到彻底的男女平等。

3. 嫁一个彻底的潜力股,夫妻先租房攒钱再买房,一辈子买不起就一辈子租房,这样离婚时大房子退租各自回娘家或者租小房子各自过活,谁也别叫吃亏,谁也不占便宜,省心。我们的法官和律师都不会有麻烦,一刀切整齐划一,跟国庆阅兵相似。


或者干脆,婚姻本身就是一种反人类的反自然规律的社会行为,彻底废除,如果社会需要孩子,那么请社会出资让女性生育,保障女性生育之后的生存权益,所有不生育的男人女人共同负担全人类的繁衍重任。

孩子叫所有的男性是爸爸,叫所有的女性是妈妈。

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

世界大同的日子不远了。

by-汉代蜜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