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呛面馒头培训加盟: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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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水平 (2009-04-23 14:46:16)转载标签:政治经济科学发展纪检监察机关 分类:探索与实践

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必须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采取措施,自觉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才能实现认识上有新的提升、能力上有新的提高、实践上有新的进展。

一、纪检监察机关在服务保障科学发展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近些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虽然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上做出了积极努力和重要贡献,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衡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

1、认识上有待提高。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的意识还不够强,存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性不高、对科学发展观学习理解领会不深的问题,自觉了解大局、围绕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和保障大局的积极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的不认真思考反腐倡廉对科学发展的重大意义,忽视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作用,甚至人云亦云,盲目认同社会上 “经济要上,廉政要让”,“反腐败干扰和影响地方发展环境”等错误观点,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发展完全对立起来,缺乏服务科学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有的不能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背景下去把握,放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局中去推进,更不会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及时发现和纠正妨碍科学发展的各类问题,消除影响发展的障碍。

2、服务保障上办法不多。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在服务科学发展上思想僵化,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工作要求不高,破解发展难题办法不多;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和领导方式方法简单,在监督、惩处、教育和保护服务上顾此失彼,不能协调并进,相得益彰;有的对事关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够到位、措施不够有力;有的解决复杂矛盾的本领缺乏,找不准纪检监察工作与科学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与加快科学发展的知识能力不相适应。

3、作风上不够实。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进取意识不强,工作缺乏责任心,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有的面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开拓创新精神不强,对本职工作研究不够,办法不多,机械性照搬照抄上级指示精神;有的政治上不敏锐,缺乏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有的工作安于现状,等待观望,无所作为;有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不够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情况不多,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

4、体制机制上创新不力。有的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作用上不够,突出表现为效能监察工作力度不够;有的在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上缺少有效的办法;有的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深层次腐败问题不够;有的存在着单纯办案的倾向,不善于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缺陷,从而有针对性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发挥不够等。

二、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对策

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更新观念,实现认识上新的提升、能力上新的提高、实践上新的进展,找准工作切入点,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措施,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服务和有力保障。

1、坚持理清思路,服务科学发展。解放思想,创新教育方式,在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上引导科学发展。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继续解放思想,既破除计划经济的旧观念,又能注重克服自由市场经济的片面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积极探索和拓展服务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领域。纪检监察机关无论是工作任务的确定、工作重点的把握、工作方法的选择,还是工作精力的投放都要围绕促进发展这个大局上来。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三同”,即:思想同心,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去,防止游离于外;目标同向,反腐倡廉任务、措施和办法的提出,必须以是否有利于科学发展为目标;工作同步,党委、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必须加强检查,严明纪律,促进落实。在履职过程中主动介入、积极解决阻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更加主动地服务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和保障科学发展。作为地处偏远和国家、省扶持开发的重点地区,当前制约本地经济快速发展的因素很多,要抢抓发展机遇,必须创优发展环境,排除阻碍科学发展主要障碍。要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把大胆改革、勇于创新与盲目蛮干、失职渎职区分开来,把经济活动中的合理接待与大吃大喝、行贿送礼区分开来,坚决做到支持保护改革者,教育帮助失误者,严肃查处违纪者。

2、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策落实。在推动科学发展各项重要决策部署落实上,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节能减排、增收节支等重要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采取的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重点项目建设、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安排、专项资金使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以及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的执法监察。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探索制定违背科学发展观行为的界定标准和惩处办法。对违背科学发展观、阻碍破坏经济发展的行为,要坚决执行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应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积极推行党政领导问责制,建立内部层级监督体系,严肃追究决策失误、治理失当、政令失畅、行为失范等行政责任及连带责任。进一步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工作,切实解决政出多门、程序繁杂、效率低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效率,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3、强化惩处功能,从严查处案件。腐败是发展的障碍,廉政是最好的投资环境。要围绕发展惩治腐败,突出查处制约经济发展、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件,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围绕科学发展,加大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办干扰破坏科学发展的腐败案件和借加快发展之机进行商业贿赂的案件。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为,破坏和干扰科学发展的行为;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行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违背规定程序,盲目决策,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及其他影响党和政府形象、败坏机关工作作风、破坏干群关系、阻碍科学发展的行为。针对“三乱”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抓住不放,公开处理。坚持查建结合,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发现的问题,综合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督促有关部门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4、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要把群众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把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统一起来。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农民增收减负、劳动力输出和转移、就业援助、城市特困群体救助和农村扶贫等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党委政府重大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解决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工程拆迁、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刹风整纪工作,坚决纠正价格监管政策不落实,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以及教育、卫生、涉农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5、着力改革创新,规范权力运行。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等源头治腐各项改革,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探索建立改革措施和政策制定过程中的防腐措施提前介入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在研究改革措施和制定政策之时,把如何预防腐败作为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做到未雨绸缪,防范在先。推进源头治腐由解决权、钱、人等重点领域的共性问题,向解决各部门权力运行中存在的个性问题深化,建立健全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规定,做到关口前移,源头防腐。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招拍卖挂牌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市场运行机制进行规范,强化监督管理措施,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扩大市场竞争机制发挥作用的范围和领域,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社会资源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公用设施管理、公共服务领域,防止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对建筑、土地、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市场进行整合,对涉及的招标投标等事项实行统一运作,做到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建设,针对腐败高风险部位和关键环节,细化量化预警监督指标,发现苗头及时警示,有了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小错即纠、超前预警、及时防范。应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运行机制,扩大服务范围,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化管理,构建廉洁高效的行政服务体系。

6、加强干部监督,促进作风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保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围绕着力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作风监督机制。立足超前监督,健全完善作风问题防范机制。坚持把监督关口前移,认真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家庭财产申报、廉政述职、廉政考评、廉政谈话等制度,尽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抓住关键环节,健全完善重点监督机制。要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实权部门、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和那些作风方面已有苗头性倾向的党员干部的监督,及时提醒,防微杜渐。加强对重要事件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在任职期间出现的岗位变动、职务升迁以及子女升学等事宜的监督。要加强对重要时期的监督,特别是加强换届选举、重大人事安排、逢年过节或领导干部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等时期的监督,及时进行提醒、诫勉和警示。加强对重要工作事项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廉洁自律、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作风表现。坚持惩教结合,健全完善作风问题纠正机制。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就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惩处。坚持严格监督与保护干部积极性统一,切实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