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睡觉睡不着是怎么回事:宿命与自由意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4:05:17
宿命与自由意志 文:康哲行
网路上最近有几位「宿命论者」大兴「人无自由意志」之辩.「人无自由意志」是「宿命论者」的基本理念,甚至是一种「信仰」,所以这对他们是捍卫真理之战.但是很遗憾,他们捍卫的并非真理,他们在「自由意志」的定义上已经产生错误,因而导致后来一连串错误的结论.
宿命论者将「自由意志」定义为 :可以凭藉自己的意志,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而作出选择,并进一步认为像这样「完全封闭的系统」是不存在的,所以结论说人没有「自由意志」.这样的作法,等於设一个圈套把自己套进去,然后对人说自己是不自由的.
宿命论者的错误在於把「自由意志」的定义推向「圣人」的极端.因为只有圣人才能「不思而得,不勉而中」《见中庸》,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而作出选择,才能合乎宿命论者「自由意志」的定义.常人即使到达「智者」的境界,也不能不思而得,何况是凡夫俗子.由这个严谨的定义,宿命论者也不接受「部份自由意志」,认为任何外加或内在因素都使「意志」变成不自由,并认为即使仅有百分之一的不自由仍是不自由.
自由意志」的定义其实非常简单:只要你有两个以上的取舍(options),不论你的选择是基於何种因素,「选择」的本身即意味著「自由意志」.而且,部份「自由意志」也是「自由意志」,不能说100%的「自由意志」才叫「自由意志」. 例如,你被迫做「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痛苦选择,虽然出於无奈,还是有「自由意志」的成分,也就是部份「自由意志」.
不但是人类,高等动物也都有(部份)自由意志.你丢一根骨头给一条陌生的狗,它可能会选择接受,也可能在观察你一阵之后掉头而去.这表示狗也有理性思考和自由意志的.一条对人类有充分信认的狗可能会接受所有的骨头,一条疑心病重的狗可能拒绝任何陌生人的食物,而一条较理性的狗则会由和你的「安全距离」去判断要不要检你丢出的骨头.
宿命论者又从「因果」的观点来说明人没有自由意志.他们认为一切的果都有因,有因(例如出於理性或直觉的判断)就没有自由意志.除非无因有果,才有自由意志的存在.
对人脑而言,做出判断的内在因素(因)不外乎「理性」与「感性」二者.宿命论者认为理性即「物理性」,例如 1+1=2, 或投石因重力而坠地,都只有单一解,就都是不自由的;他们并认为理性的推断,同样可以用电脑程式来达成,而电脑不具自由意志,所以理性选择不具自由意志.宿命论者又认为感性来自潜意识的直觉,属於动物本能,更无自由可言.所以宿命论者认为,只要有「因」,不论是理性或感性,都没有自由意志.
宿命论者的错误又在於把「自由意志」的定义推向「无因有果」的极端.世界上只有纯或然的事例可以无因有果,例如你掷一个铜板,得头得尾的机率各50%.但纯出於机率而发生的事物却真的是没有自由意志的,所以宿命论者的观点其实是自相矛盾的.
宿命论者的另一错误在於把「理性」和「物理性」相混.事实上理性仍属人性,不同於1+1=2,无一成不变之理.对同样的问题,可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公和婆各有各的里,结论可能南辕北辙.哲学上有唯物,唯心,心物合一等辩证法,对同一组问题也会看你采用哪种辩证法,而得到不同的结论.所以,理性本身就不同於物理性,而具有「多解」和「自由意志」的含意.
人性中的「感性」也不能说完全没有「自由意志」.人刚生下来可能仅有动物的本能,没有自由意志;但经过童年和成长期与环境的互动,早已把许多理性的经验灌输到潜意识之中.那就是为什麼有人的「直觉」会相当准确,那是因为他的潜意识中有很多正确的经验,会跳过意识而直接做出正确的判断.圣人的「不思而得」,正是完全「寓理性於感性」的境界.我们可以说圣人是百分之百理性,或百分之百感性,都是正确的.如果一个人能够有百分之八,九十正确的「直觉」,也算是超凡入圣了,怎能说「感性」就没有自由意志
宿命论者所讲的「因果」也大有问题.他们讲的因果是纯「物理性」的因果,也就是单一因得单一果.因果论讲得最多的是佛教,佛教讲的「因果率」含物理性的因果,却不是仅讲纯物理性的因果.例如说「种豆得豆」,种豆是主因,你还要有「浇水施肥」的辅因才能得豆,而不是「单一因」的种豆就必然得豆.主因加上辅因就变成「多因」,其中变化无穷,也就增加了自由度.
宿命论者的特徵是「听天由命」,他们认为「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正是相信「人无自由意志」.他们的辩证,只是企图把他们的想法「合理化」而已.
回响之一:by AHSO
自由意志是两个词汇的集合:一是自由,一是意志.自由是不受限制的特性
,而意志是主体的干涉能力.
完全的自由是乱数性,随机性的.而非乱数性,随机性的现象暗示了系统性,
纯粹的系统性就是没有自由的存在.而纯粹的自由,纯粹的乱数或随机性也没有「决定」的空间,也就是主体无从介入这个结果的产生,也就是自由存在,但意志不存在 因此无自由意志.
以这两个没有「决定」空间的东西作为光谱的两端,光谱中间则仍然找不到「自我」和「决定」的成分.

Cskang回应:没错,纯粹的系统性就是没有自由的存在;而纯粹的自由,纯粹的乱数或随机性也没有「决定」的空间,所以「全然的自由意志」的确不存在.但是,这两极的中间尚有「部分系统」,「部分自由意志」的共存.只要有「部分系统」的存在,就供给了「自由意志」存在的空间.
而且,「自由意志」的定义就应该是「部分自由意志」加上「部分系统」,也就是对系统有相当的「认知」之下的自由抉择.例如,有人要你看一张朴克牌的背面去猜它的花色.朴克牌的花色有四种,你猜对的机率是25%.这种25%的机率而非100%,代表了部分系统性;於是你有了「选择」的机会,你的「决定」就是你的自由意志.你晓得朴克牌的花色有四种,那是你对系统的认知,也使你的「自由意志」跳脱那种一无所知的「全然的自由意志」.

一个系统,只要加上「人类思考」的参与,就不再是纯粹的物理系统.系统本身可能欠缺某些参数(例如猜朴克牌花色的系统),或由於参与者的「不完美」(例如,不了解系统),都使系统变成「部分系统」,参与者就能展现「自由意志」.

回响之二:by AHSO
决定论不等於在否定某种程度的多元化之存在,决定论说的是「根本定律」一样,不是说根本定律一样,其所展现出来的现象就完全一模一样.就如同样是一台p4电脑,有的是灌win2000,有的是灌98,或者有人灌linux.那只是多系统解读,不等於自由性.
Cskang回应:对一个纯物理的系统来说,由於参数的变化而呈现几种不同之结果可谓之「多样性」,不具自由意志.如果把「人脑」的系统也加进去,这个广义的系统就不像纯物理的系统那样单纯.以上「一台电脑灌什麼作业平台」的例子,正好说明这个选择如果由人来做决定,就呈现了自由意志.
回响之三:by AHSO
就如同我们今天预测天候,例如下雨的机率.机率,可能性等等的词汇真正描述的对象是「人类心智对於事件的理解程度」,因此从决定论的角度来说,我们认为人有选择能力,乃是肇因於我们对於影响人类心智现象的参数之不理解.
当我们说某某事件可能的时候,我们究竟是在说这个事件可以有多个结果,或我对这件事情的理解不充分,因此我无法做出单一的结论.
Cskang回应:仍以猜朴克牌的花色为例,当一个系统本身就是「部分系统」,其本身就缺乏足够的参数去得到正确的解答,并非参与者(人类)对事件的理解程度不够.我们可以用电脑程式来代替人脑,其猜中正确花色的机会仍然是25%,而不是100%.
如果参与者是一个轻度智障者,他可能对系统的理解度较差,他所认知的朴克牌的花色也许会多於四种,例如把黄,绿也算进去,於是他猜对的机率就会低於25%,但由於他对系统的误解,却给了他更多的选择机会.所以,一个人对系统愈不了解,呈现给他的选择(options)反而更多,他的自由度反而更大.
回响之四:by AHSO
由於决定论认为一切都是被决定的,包括意志在内,所以我们是可以合理的说: 当作用在两个物件的所有作用的参数都相同时,应该会跑出相同的结果.
然而,如果在此时有人提出一个「实例」说:在相同的条件下,两个事件的结果不一样,因此证明自由性存在的话,他犯了两个可能的错误:
1.自认为能完美控制环境 2.对於作用参数量的错估
谁能真的知道自己对於作用在某一事件上的所有参数都完全理解且掌握,事实上是不行的,而且「蝴蝶效应」则进一步建议,任何被忽略的参数长期都会导致差异性.
Cskang回应:我同意「差异性」不代表「自由性」.当一个人在从事一个重复多次的事件时,例如以直尺来重复量取一个物件的长度,他可以只凭「经验」,无须思考就可以完成所有步骤,也就没有「自由意志」展现的空间.事件的结果虽然每次相同,仍然展现了差异性,那是无法避免的「人为」的误差.
但是,并非一切的事件都没有「自由意志」展现的空间.举例说,一个人每天走同样的路上班,他可以无须思考路径就能顺利地到达办公室.当然在路口他也要做直走还是转弯的决定,但那种决定已经是「不思而得」,直接来自他的潜意识,算不上是自由意志.但是有一天,他在神情恍惚之下忘记转弯(非出於自由意志)而来到一处陌生的路口,於是他停下来思考,要继续直走 左转 还是右转 任何一种选择,他都展现了「自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