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把手完整版视频mp4:赏读《56个民族--藏族》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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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手中的乐器饶或钹。
饶和钹是两种乐器,形状基本相近,都是两副中间隆起的铜片、相击发声。不同点在于钹的中间隆起部分大于饶,铜片稍厚与饶,声音宏大、响亮。而饶的声音脆响,音量小于钹。饶和钹都是西藏宗教寺院中的主要乐器,与鼓、甲铃、铜钦、岗林等乐器配合使用。在寺院里,通常根据饶和钹声音分为正、副声、男女声等,钹在宗教寺院中的使用更多。
女子手中的乐器叫柄鼓。
柄鼓是西藏宗教寺院的主要乐器之一,与钹和其它寺院乐器合作配合,应用于各种宗教依仪轨活动和神舞羌姆的伴奏。柄鼓和钹也是藏戏的唯一两件伴奏乐器。柄鼓两面蒙皮,可用坐式和站式两种形式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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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境内的藏族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及青海海北、黄南、果洛、玉树等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甘肃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和天祝藏族自治县、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和木土藏族自治县以及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口约541万余人(2000年)。另外,尼泊尔、巴基斯坦、印度、不丹等国境内也有藏族分布。
藏族自称“博巴”(bod-pa),意为农业人群,汉语的名称“藏”来自藏语gtsang“后藏”。gtsang这个名称的原来意义可能是“雅鲁藏布江yar-klungs gtsang-po流经之地”。藏族是最早起源于雅鲁藏布江流域的一个农业部落,两汉时属于西羌人的一支,公元7世纪时赞普松赞干布建立王朝,唐宋称其为“吐蕃”,元代称“西蕃”,并在西藏地区设置由中央管理的三新宣尉使司、都元帅府,管理包括西藏在内的全部藏族地区,明代称为“乌斯藏”,清代始称“唐古特”,“藏番”,康熙年间才称“西藏”。西藏在1951年和平解放,但直到1959年民主改革才结束了这里的封建农奴制度。1965年成立西藏自治区,先后建立起12个藏族自治州、县。
藏族有自已的语言和文字,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分卫藏、康方、安多三种方言。现行藏文是7世纪初根据古梵文和西域文字制定的拼音文字。藏族人信仰藏传佛教,对活佛高僧尊为上人,藏语称为喇嘛,故藏传佛教又被称为“喇嘛教”。宗教寺院遍布藏族地区,著名建筑有布达拉宫、大昭寺、昌都寺、拉卜楞寺、塔尔寺等;佛教著作有《甘珠尔》、《丹珠尔》等;“藏历新年”、“雪顿节”、“望果节”、“失勤节”等是藏族主要节日。节日中会表演藏戏,藏族人称为“阿姐拉姆”,意思是“仙女大姐”。藏族以农牧业为主,盛产各种珍禽异兽和名贵药材。青稞制作的糌粑和酥油茶、青稞酒是农牧民的主要食品。由于地处高原,植物难生长,藏族过去很少食用蔬菜,副食以牛、羊肉为主,猪肉次之。
藏族同胞热情好客,能歌善舞。有贵客到来时,会献上洁白的“哈达”,以示欢迎和敬意。哈达是藏语,即白色纱巾或绸巾,亦有浅蓝色或淡黄色的,一般长约1.5米至2米,宽约20厘米,最好的是蓝、黄、白、绿、红五彩哈达,多用于最高最隆重的仪式(如佛事)等。每当夕阳西下,人们会点燃篝火,跳起“锅庄”,载歌载舞。
传统服饰
西藏服饰艺术资料最久远的历史考证,并现存实物资料是“1978年8月到1979年8月在西藏昌都,发掘的一个距今四千六百多年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卡若遗址,卡若遗址出土的大量的骨锥、骨针,衣服原料,除兽皮外,还有利用野生纤维或兽毛纺线织成的布,出土的陶纺纶、线坠等器物证明毛纺织物的生产已经开始,还有少量简单的装饰品有垂饰、骨笋、镯、项饰、贝饰、石环、石珠等其质地有石、玉、骨、贝数种,而且这些装饰品多数都经过精心磨制光滑美观,说明早在几千年前藏民族祖先不但掌握了缝制衣服的技术,还具备了一定的审美意识。”卡若遗址的发掘,填补了西藏远古文化一个空白,为西藏服饰发展史指出了一个远古的界限。
到吐蕃时期,藏族服饰文化有了较大的发展,“藏史记载,公元三世纪的拉脱脱日年赞时,吐蕃赞普的服饰已与众不同。出现了服饰等级的差异,藏王与官吏武将从头饰、帽、胸前的挂饰衣袍的式样各有不同,并以此区别职价的高低。”同时服饰也受到中亚,如伊朗风格的影响,从松赞干布的服装上能看出这个影响。史载文成公主进藏时,带来了各种衣料和纺织技术,大大促进了吐蕃服饰技艺的发展,遗留下来的服饰资料,主要有布达拉宫藏王洞中的松赞干布、文成公主雕像,《步荤图》中禄东赞服饰等。
元代西藏正式隶属中央王朝,因而在文化的各个方面都与元王朝发生密切的交往,服饰上所受的影响也较大,尤其是藏族上层人士的服饰,如官员的顶冠“江达”(即圆冠),管家戴的“索夏”(即平顶围穗蒙古帽)等等。
明清两代中央与西藏地方的联系进一步加强纺织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大量的贸易往来,促进了服饰的发展。
西藏地区的藏装因劳动特点的差异而有农区服饰和牧区服饰之分,牧区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大半,主要集中在那曲、阿里地区以及日喀则、山南和昌都一些高寒地区。那里海拔高,风沙大,气候酷寒,牧民使用耐寒的绵羊或山羊皮,一般为皮朝外毛在内的宽大板皮袍,白天穿在身上,晚上可当被盖,有的在袖口、衣襟、下摆用15厘米左右的黑平绒镶边。他们爱蓄长发,掺入红色丝线编成发辫盘于头上,颇为壮观,故称“英雄发”。夏日戴红缨毡帽,这种帽子非常古老,很多壁画里的山神都戴这种帽子。冬日戴毛绒或狐狸皮帽。在吐蕃时期,甚至以后的一些年代,狐皮是作为怯弱的象征,对临阵逃脱的胆小鬼才强迫其披戴狐尾以示羞辱,吐蕃和帕竹法律中都有“懦夫狐狸律”的条文。但近代牧区甚至城镇和农村盛行戴狐狸皮帽,讲究头脚齐全并用绸段帮衬。牧人在节日或盛大庆典上多穿羊羔皮袍,用毛料或缎子做面料,领口、袖口和下摆镶水獭皮或豹皮。他们腰系制作精美的火镰石盒、子弹盒、鼻烟盒等,胸前或右侧挂座钟形的护身符。牧区男子还离不开腰刀、短刀和火枪。这些过去是防身的法宝,现在逐渐成为一种装饰或财富的显示。牧区妇女平日也穿羊皮袍,领口、袖口和下摆先用黑平绒镶边,再以红、蓝、绿三色平绒条作装饰。
农区主要以氆氇(氆氇是西藏的著名特产,一种毛料)为衣料的大领开右襟的氆氇长袍,也有用布或毛哗叽的。穿时将衣服顶在头上,腰系一条带子,垂下去的部分使其略过膝盖,伸出头后,腰部就自然形成一个囊袋,可以放进随身带的物品。脚穿皮靴或“松巴鞋”,赤脚的也有。过去的俗家男子都留发辫,有时为了便于操作,就把辫子盘在头上。一般都穿两耳,左耳带一个大耳环,藏语叫“纳龙”。农区的妇女,冬季穿长袖长袍,夏天穿无袖长袍,内着各种颜色和花纹的衬衣,腰前系一块有彩色横条的“邦垫”(围裙),但姑娘一般不准系。由于西藏各地的自然条件、气候不同,服装的样式也有差别,如工布、昌都、山南、日喀则和拉萨等地,有明显的地区特色。装饰方面,地区特色更为明显。一般说来,少女时梳一条发辫,成年后分成两条,另在头顶分出一小撮以供挂“巴珠”。“巴珠”是一种三角形的头饰,普通以布扎成一个三角形的架子,上面缀以珊瑚、松耳石,胸前照例戴一个“嘎乌”(佛盒)。两耳前面挂一双鱼形饰物(耳挂)。
农牧区藏装都有镶边的习惯,一般镶上黑色平绒、毛呢或彩色氆氇,也有许多在衣襟、袖口、底边等处镶上水獭皮、虎、豹皮等动物皮毛。镶边大约宽10至15厘米,也有宽达30多厘米的。现在除劳作时穿习惯的氆氇袍外,平时一般都穿锦花袍、绸花袍、绣花缎袍、提花皮面袍等。
喇嘛则一律穿紫红的裙子,长齐脚面;上身穿一件背心,外披一张有身长两倍半的紫红色的披单,称为“袈裟”;脚穿特制的喇嘛靴,普通喇嘛打赤脚的也不少;按规定应戴的帽子,多半在念经时才戴,平时出寺庙一般不戴帽;僧官和活佛有规定的帽子,出门则要戴上。喇嘛和尼姑的服装有等级界线,无论式样、颜色或质量,均要根据地位决定,地位较高的,他(她)们的坎肩上均镶有缎子,长裙和披单则为毛料,鞋上也镶有一块缎子表示其地位。
过去不少贵族穿的是绫罗绸缎及水獭、猞猁、狐皮和一些进口的毛绒哔叽。官员服式还有严格的等级界限,服装的样式或颜色,均按品级决定。据统计,光是官员的帽子,就有许多种。坐垫、马具等,也有严格区别。贵妇人的穿戴,更为讲究。一般按其丈夫的品级而定。如她们戴的“巴珠”。有两种:一是珍珠“巴珠”,另一种是珊瑚“巴珠”。珍珠“巴珠”只有四品以上官员家中的妇人们才能配戴,一般官员家中的贵妇只能戴珊瑚“巴珠”。在允许范围以内,每逢过节、庆典、宴客之日,贵妇们总要尽量在自己身上堆满各种珍珠、钻石、翡翠等各种金银珠宝,有些贵妇人的一套装饰品价值数万元,以显其阔绰豪华。
拉萨贵族服饰可以追溯到1300年前的吐蕃时期。据记载,藏王松赞干布迁都逻娑之初,他和他的大臣仍然以毡和毛皮挡风御寒,脸涂赭色面膏。唐贞观十五年(641),赞普迎娶大唐文成公主,文成公主入藏,将诸种花缎、锦、绫罗与诸色衣料2万余匹,分别馈赠吐蕃王臣贵族使他们的服饰变得丰富多彩。17世纪中叶,甘丹颇章政权建立,拉萨再次成为西藏地区的首府。当时贵族官员衣着比较混乱,各级官吏随意穿着藏式、蒙式、汉式服装,有的人还穿起不伦不类的袍服。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责成第司·洛桑图道收集西藏古代王臣的各种服饰,特别是吐蕃时期的服饰和帕竹时期的服饰,重新制定了一整套贵族官员的礼服。其中传袭最久的是宝饰装和王子装。宝饰装为布达拉宫藏历新年宴会上典礼官的穿着,主要服装是莲纹双袖缎袍,水獭皮镶边;头发用辫子掺丝或编成假辫,上戴尖形帽,右耳戴松耳石,左耳垂长耳坠,右侧从头发上垂下一根松耳石宝串,要随时托于手中;胸配两拳大小的金佛盒,并挂巨大的珊瑚项链,还有鸡蛋大小的琥珀珠串垂至腹部;腰插宝饰配刀,脚蹬彩靴等等。王子装也是隆重典礼上的穿着,下穿黑氆氇或哔叽面料的多褶裤,配上彩缎或金丝缎制成的长袖上衣、彩缎披单,头戴头巾或黄色碗形毡帽,腰配荷包、飘带、碗套、纯金笔筒,穿单底皮靴等等。从18世纪前半期开始,清朝政府对西藏的管理日臻完善,规定西藏地方政府的重要官员必须经过中央任命,并赐给相应的花翎顶戴和符合品级的服饰。据记载,第一位获花翎顶戴的是著名贵族仁·朗杰次丹,颁赐一品本色珊瑚顶子并赏戴花翎。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他的嗣子多仁班智达剿平三岩匪患后,乾隆皇帝赏赐其红宝石顶子和孔雀花翎。民主改革以前西藏地方政府贵族官员服饰,大都以袍服的颜色、花纹、发髻上的顶戴来区别级别高低。例如三品噶伦穿黄色彩云腾龙缎子袍服,发髻簪红宝石或珊瑚顶饰,代本、孜本等四品官员穿黄蓝四相(山、水、云、龙)缎子袍服,发髻簪松耳石。小四品穿紫红缎袍,五品穿紫色或棕色缎袍,七品只能穿紫红呢袍。四品以上的蹬红云绣靴,五品以下穿蓝云绣靴。冬日戴“哇格”皮帽,夏天戴“江达”凉帽,左耳戴宝石耳坠,右耳簪松耳石一枚,腰系汉刀碗套。
贡布服
在西藏林芝县、贡布江达县、米林县(古称贡布地区),无论是秋冬季节,还是春夏时令,藏族农牧民都身着一种用黑色氆氇呢织缝的服装。此装无领无袖,上方开一圆洞,脑袋从这里伸出,腰间紧系腰带,两手从左右伸展。下幅分作前后两面三刀摆,似裙齐膝。衣襟衣袖口和下摆衣缘镶着金边,古色古香,构成贡布人独物的民族服饰风格。此种服装就是“贡布服”,藏语称“谷秀”。“谷秀”多用黑、棕色氆氇缝制,也有用羊皮、兽皮缝制的。有一种名叫“甲果纳”的喜马拉雅山牛,其皮毛带着火红的颜色,是缝制“谷秀”的上品。此外,熊皮、狼皮、猴皮也常被采用。贡布男人戴的帽子有点像士兵的“船形帽”,它用氆氇缝制,帽檐镶有锦缎。工布男子节日的穿着也是很讲究的,“谷秀”用银色缎子滚边,领口、腰身镶上金丝缎图案。脚蹬皮底氆氇帮的“嘎罗”靴,色彩鲜艳。腰系银片装饰的腰带,前面斜插腰刀,左侧插箭,右侧挂弓,既是砍柴、狩猎的需要,也是一种表现男子孔武有力的配饰。贡布女子也穿“谷秀”,下摆拖到脚边,“谷秀”边上往往镶金丝花边,或者镶上一寸左右宽的水獭皮或猴子皮。她们的帽子也形似船形帽,不过帽沿剪成燕尾形,既美观又别具一格。据藏族老人讲,贡布服在贡布地区已流行700多年,原是一种奠服,为纪念贡布地区一个藏族部落的吉布藏王而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