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小贝儿歌mp4网盘:傅国涌:国家、秩序与暴力――读《我也有一个梦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19:50:04




作者
傅国涌
简介
1967年1月出生,现居杭州。近年来,在《读书》、《书屋》、《博览群书》、《华夏时报》等报刊发表文章(笔名有"骆驼刺"、"付阳"等)。
作者:傅国涌
国家、秩序与暴力――读《我也有一个梦想》
之一:立国之本:人性和人道原则
继《历史深处的忧虑》和《总统是靠不住的》之后,三联书店又推出了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之三"《我也有一个梦想》。作者以生动、细腻的笔触讲述了一个个美国故事,写出了感人至深的美国精神。全书平实、朴素、轻松,却渗透着对人性、人道的深情,初读此书怎么也抑制不住内心深处的感动,可以说我是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
美国的早期移民往往因为逃避宗教迫害才踏上新大陆,他们有着对宗教的虔诚,又惯于理性思考。甚至在尚未完全解决温饱问题时,美国的精神祖先们就迫不及待地建立了哈佛大学,那时离"五月花号"抵达这里仅仅16年,离美国建立还有100多年。对他们而言,没有精神支柱是无法想象的。他们来到这片新大陆就是为了寻求一个精神家园,寻求宗教自由、思想自由。透过宗教的表面,我们似乎可以看到,在他们的心中涌动着的是对人性、人道的真诚向往。
人和其他动物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园里,有一座罗丹的雕塑"思想者",那是"人"在地狱的门口,开始坐下来思考这些问题。人类不同于别的动物的最重要标志正是在于:人是有思想的,他永远在思考着,他思考的一个最基本问题永远与人性有关,同时这种思考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
早在美国建国之初,开国元勋们就已经从人性、人道原则出发,考虑废除奴隶制的问题了。他们都是来自各个殖民地的政治精英,大部分都有产业、家中都有黑人奴隶,但经过理性反思,他们决心从法律上解决黑奴问题,也就是运用自己手中的立法权,将自己的一份重要财产化为乌有。驱使他们作出这一抉择的是宗教的情怀和对人性的深刻理解,是对"人人生而平等"理想的执著追求。这不是我们习惯的个别职业革命家和热血青年,抛家弃产投向革命的故事,而是代表了整个社会利益集团的立法机构,用立法手段,仅仅为了一个人性反省和道德的理由就主动放弃自身利益。
美国北方黑人自身的觉醒也比较早。1774年5月(独立战争前夕),就曾有一群黑人给当时马萨诸塞英总督递交了一份申诉书,他们从人性的原则、基督教的道义出发,甚至从当时的法律中寻找依据,不仅动之以情而且晓之以理,逻辑清楚地提出了无可抗辩的要求:要求恢复他们和孩子被剥夺的"生而自由"的天赋权利。(47页)
当然,要真正实现种族平等,即使在北方也不是瞬息完成的,而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进程。这是由道德反省和立国理念所推动的一场自我革命,它并不是摧毁性的、暴风骤雨式的,而是分步骤进行,充满了矛盾和妥协。在美国,这些问题的逐步解决都是通过一个个案例来完成的。林达用大量篇幅给我们讲述了"阿姆斯达"案。
故事发生在1839年(即美国诞生56年后),一艘名为"阿姆斯达"号的西班牙船,载着53名黑人奴隶从古巴出发,在海上发生了黑人暴动,两个月后漂到美国,由此引发了这场官司。" 阿姆斯达"号就此进入美国历史,一些反对奴隶制的律师立即自愿地站了出来,为黑人辩护(当然还有其他人的大力支持,如耶鲁大学的语言学教授吉伯等),他们组成了一个"阿姆斯达"委员会。促使他们这样做的主要动力只是他们对起码人性的认识,是他们对建国理想的追求。
案子错综复杂,初审时就遇到以坚持种族偏见立场著称的裘迪森法官。出人意料的是他却作出了有利于黑人的判决。虽然他并没有因此改变他原来的观点,如:反对种族杂居、反对完全的种族融合。促使他作出这一选择的首先是宗教的原因,透过宗教的形式,我们仿佛看到了其中人性的闪光,而正是对人性的思考成为裘迪森法官判决的主导因素。同时,在裘迪森法官身上也表现出美国法官普遍的一种职业荣誉感,它是与司法独立制度紧密相连的。"当司法和法官不再是权势的工具,而被社会确立在一个独立的、神圣的、被期待是公正的位置上,法官的职业自尊心、职业荣誉感也就同时确立了。这个时候,法官还是可能有认识上的历史局限,但如果他认清了历史进步的一面,他会被职业道德所驱使,坚决地站在历史进步的一面。"(161页)
阿姆斯达案从一开始就受到美国总统的干预(这也成为他竞选连任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好在美国行政分支的权力不是无限的。但尽管如此也使案子更加复杂。在联邦巡回法庭上诉的就是两个国家最高当局的法律代表(美国和西班牙)。但接受上诉的汤普生法官支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上诉。这样案子就到了联邦最高法院。根据宪法这一判决将是终审判决。为黑人的天赋人权奔走呼号、无私奉献的反奴隶主义者们在这一关键时刻,请出了约翰-昆西-亚当斯。
他是《独立宣言》签署者、美国宪法的起草人之一、美国第二届总统约翰-亚当斯的长子,1825年当选为美国第六届总统,此后又选为联邦众议员,当时已73岁高龄,耳聋眼花。他虽然早在哈佛大学毕业后就取得了律师资格,但已经30多年没有作为一个辩护律师站在法庭上了。何况还有很繁重的众议员工作。
但他却无法拒绝--他们父子两代对一个朴素理想的追求。他是自由的坚定维护者,坚信父辈提出的基本原则"人生而平等,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并坚信不论白人、黑人都有同等权利。
一个德高望重的前著名外交官、前总统、众议员,终于点燃他生命的最后一段烛火,以一个普通律师的身份走上了他已久违的法庭。不顾年迈体衰,为那些来自非洲、与他毫不相干、甚至彼此难以沟通、了解的黑人辩护,为他们争取平等、自由的人的基本尊严。读到这里,我感动得禁不住热泪盈眶,这就是美国精神的内核,是美国理想的生命力所在!
他站在法庭上,就是告诉人们,美国这个国家的立国目标"就是实实在在的,为一个一个的普通人,不论他的肤色和国籍,争得平等的地位,自由的生活,和有尊严的生命。"他指着法庭墙上悬挂的《独立宣言》慷慨陈词:我们的建国之父们正是在这个原则上建立了我们的国家,法庭是公正的维护者,这意味着法庭必须永远保护每个人"个人"的权利。
1841年2月22日,当时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中有5名来自南方 (南方那时还是奴隶制盛行),包括首席大法官。在能够参加判决的7人中却有6人投票支持了黑人胜诉。这是道义和良知的胜利,也是美国精神的胜利。"只有人性和人道,才是衡量任何法律及人类行为的试金石。"约翰-昆西-亚当斯激动得给那些以极大的献身精神、付出了18个月努力的人们写了一封信:"感谢你们!我以人性和公正的名义,感谢你们!"几年以后,在众议院发言时他突然昏倒在讲坛上,两天后安然谢世。
阿姆斯达案结束了,这是人性和道义的又一次胜利。虽然美国南方的奴隶制并未在法律上动摇,依然是一块"历史遗留的哽喉之骨"。但在以人性和人道原则作为立国之本的美国,这一切终将得到解决(尽管也付出了像南北战争这样沉重的代价)。
综观美国200多年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美国人民"人人生而平等"的基本理念从来没有动摇过,他们"对人类向善的信心并没有降低,对自然法的敬畏、对有一个高于人类的欲念的上帝的敬畏,从来没有消失。""其根本原因就是,对于他们来说,追求人人生而平等的理想,追求一个人人都能享有的自由生活,是比维持一个强大的国家,比维护这个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比其他任何比输比赢的政治游戏更重要得多的永远的梦。为此他们不惜付出任何代价。"这就是美国的信念、美国的梦想--"在这个信念里,包含了他们对人类最终都会完成‘从猿到人‘这个过程的信念,包含了他们对人类的良知、道德和智慧的信念,也包含了他们对人道主义和人性必胜的信念。信念就是梦想,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美好的梦想。持有这个信念的人,今天都可以说,我也有一个梦。" (468页)
之二:内战:没有胜利者
美国独立战争后,并没有产生一个雄心勃勃的人物,要建立和主宰一个大一统的美国,他们寻求的只是自由。因此,建国初期连一个像样的中央政府也没有,当然也无总统、宪法。只是一个比联合国还要松散的邦联。在美国人的心目中"州"才是他们的家乡和国家。包括华盛顿在内的英雄们一打完仗就各自回家了。
直到四年后为了制定一部宪法再次聚在一起时,他们每个人都只是每个州的代表,相互之间地位平等,没有领袖,或类似领袖的人物。任何地区和它的代表都没有决定性的主导权。没有人有权强制别人,也没有地区有权强制另一个地区。对分治的基本共识就是:一个地区的生活方式,只有住在这个地区的人们自己才有权决定。他们以平衡、制约原则建起了联邦政府的基本构架,他们深信只能以妥协的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任何重大分歧。因此,宪法中才留下了三条有关南方奴隶制的著名的妥协条款。
林达给我们所讲述的南北战争让我们耳目一新,和我们以往从历史教科书上看到的几乎完全不一样。
在美国有两个自然法的衡量标准:一个是宪法,另一个是《独立宣言》。宪法是国家的最高大法,但它实际上只是关于联邦政府的结构设计,和前十条修正案中有关对政府制约的规定。与自然法有关的、这个国家的根本理念,他的人性基础、人道原则基本上都包含在《独立宣言》里面。
《独立宣言》开篇一段话曾两次出现"分离"这个词(separate, separation),我们中文译本都译成了"独立"。然而,这段话里"分离并且平等"这一短语是150年来美国大地上一个挥之不去的幽灵。是南北战争后南方实行种族隔离制度的法理和道德依据,也是今天黑、白种族分离主义者的理论依据。(214页)
在美国北方,早在1817年就已成立了一个美国殖民协会,这是一些积极废奴的人组成的民间组织(直到本世纪初才解散)。他们筹集经费、赎买黑奴、送回非洲,并帮助他们在西非建立了一个自己的国家--利比里亚。这个国家就是由"美洲黑人移民"建立起来的,官方语言为英语。它是整个非洲唯一没有受过殖民统治的国家、也是最早的共和制国家。而在南方实行的却是奴隶制。这就是南北战争前的美国现实。
当然,无论南方、北方,所有的州都是建立在民主制度基础上的,不同的只是各州的多数人民,对于人性这个基本问题在认知程度上的差异(即使在南方的各州之间也是有差异的)。
那么,战争到底为了什么?
林达用细腻的笔触较为详尽地作出了令人信服的描述。
当时在北方日益强大的反奴隶制力量,对白人民众的唯一感召就是人道主义和人性的原则。这个国家从开始建立,民间就有一种与利益无关的近乎天真的人道追求。这种具有广泛民众基础的追求,形成了这个国家的思想主流。这使得它在今天的思维方式中都保存了这一传统,以至于从外部看去,常常使我们中国这样成熟世故的民族,感到莫名其妙、无从理喻。(222页)美国立国的原则本身是超前于历史的,大多数美国人也是经过漫长的历史进程,才逐步理解建国者们是多么伟大、多么不可思议的人!他们站在最贴近地面、最朴素的人性基础上,也远远地站在历史的前面。(241页)
那个时候人们一想到国家就是一个自上而下、金字塔型的概念。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中央政府控制着许多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一级级派下去,统治着芸芸众生。而美国从一开始,就是为了维护所有普通人的个人自由出发的,这是他们建国的理想。其目的不是为了统治者,而是要保障所有人的自由。这个政府是从个人开始,自下而上运行的--它从个人自由、地方自治再到联合。它的出现并不是源于什么高明的理论,只是出于向往平等、自由的人性本能。
南方按照自己对分治和联邦的理解,认为在美国联邦建制原则下,自由和分治是绝对的,而联合是相对的。所以能合则合,不合则分。1861年当他们在奴隶制问题上的分歧无法解决时,南方终于选择了脱离联邦。
南方当时同样也是民主社会,所谓民主社会并不是说它是一个完美无缺的社会,只是一个由大多数人作出决定的社会,这些人的认识水平决定着这个社会的面貌。不论奴隶制多么不人道,但在南方社会确实是大多数人的认识水平。要知道南方大多数白人并没有奴隶,拥有奴隶的只是极少数人。但他们都支持了这种奴隶制。
自由对于美国的建国者来说是非常简单的道理,"人民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一个区域的人们按照他们之间的契约,相互协调一个共存的自由生活。如果愿意,各个区域可以自愿地通过协商和妥协,达成一个契约联合在一起。这种联合的原因,必须是联合在一起的区域可以得到联合的益处,例如,共同防卫带来的安全感、更便利的贸易,等等。这样的联合不应该妨碍他们原来的自由。充分区域自治的原则,就是这样产生的。"(246页)
面对南北分裂的现实,当时的林肯总统最后作出了用战争来维护联邦的决定。
从美国的立国原则来看,林肯总统此举找不到什么太大的合法性依据。联邦显然不是依靠枪炮和爱国主义口号所能维系的,真正能维系联邦的是自由和不干涉区域自由前提下的互利共存。只有自由是符合最基本人性的状态,不论作为个人还是地区,人们的本性都在寻求一个自由的状态,和这个状态下的互利共存。
战争打到中间,在双方将士的鲜血面前,林肯总统切换了战争的主题,找到了一个永恒的诉求,--他发布《解放奴隶宣言》,提出了"解放奴隶"的响亮口号,这是一个最贴近基本人性的道德诉求。上百年来,美国的精神主流一直为了寻求一个人人生而平等的人性的目标,进行着不懈的艰苦努力。因此以白人为主的联邦军队,能够毫无障碍地接受这个战斗口号,为黑奴的自由去流血牺牲。100多年前,在人们还普遍存在种族偏见的年代,这也只有在美国这块有着深厚人道主义传统的土地上才有可能发生。
当战争临近结束,北方的联邦军队即将获胜时 ,林肯总统被一个来自南方的白人演员暗杀了。
南北战争并没有最后的胜利者,一场历时四年,吞噬了60万同胞生命的残酷内战是没有胜利者的,北方也从未炫耀它的胜利,这就是美国。可怕的并不是一个国家中,不同的地区对某一个问题有完全不同的看法;可怕的是在一场破坏性的战争之后,从此再也建立不起一个共同的游戏规则。
真正能够造成一个地区历史进步的,是对于人性的醒悟,这不是枪炮能够完成的。在对人道的理解上,南北战争是两个完全不同层次的社会之间的整体冲突。美国制度的优势就在于它即使在极为复杂的背景下,在各种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面前,也能够一点、一点地发挥作用,理性地、尽可能坚持原则地解决问题,并推动社会进步,逐步实现原有的目标。美国人民100多年来的努力就是在逐步完善这个制度,使得这个制度能够保障自由和互利共存的基本目标,而不是以武力维持一个大一统的联邦。
当战争成为过去,人们认识到的却是必须要化解仇恨,从中吸取教训,变得更理智、更理性、更聪明一些,否则那60万同胞的血真正白流了。通过100多年来一代又一代对那次兄弟相残的战争的反省,政治家们也达到了一个共识,不论这块土地上发生什么矛盾、冲突,诉诸武力来解决问题都是不可想象的、不可接受的,任何人只要向内战跨出一步,就会身败名裂。完全相信人们今天已有足够的智慧解决自身的分歧。
这是一个历史非常短的年轻国家,却是一个具有深刻反省能力的国家,这是美国最根本的活力源泉之一,毕竟反省是进步的前提 。
之三:"用灵魂的力量抵御暴力"
林达在《我也有一个梦想》一书中,用大量篇幅重新呈现了美国结束种族隔离桎梏的曲折历程,客观、详尽地描述了马丁·路德·金领导的黑人民权运动。
(一)
南北战争后将近100年,南方的黑人开始在表面的无声无息中逐渐成熟起来。"他们成熟的标志,就是他们开始自觉地逐渐熟练地运用这个制度的操作程序,来争取这个国家所寻求的理想中,属于他们的一个部分,属于他们的一份权利。"(302页)
在这个自由贸易、自由信息、自由流动的自由社会,南方的黑人中产阶级也成长起来了。著名的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1929-1968)就出生在一个黑人中产阶级的家庭。他在南方的黑人学校读完中学,又在南方进入黑人的摩尔豪斯学院,然后到宾夕法尼亚的克罗泽神学院学习,最后在波士顿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早在南方的黑人大学期间,他就读到过梭罗的名篇《论公民的不服从》。在宾夕法尼亚他读到了甘地的著作,并且熟悉了甘地对于"非暴力抵抗"的观点。美国《独立宣言》中有关"人人生而平等,都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则是他儿时就熟悉的。
美国的基本原则是符合人性的,社会的思想主流是也一直在推动这个原则的实现,思想是不受禁锢的。即使还存在一个像黑人那样没有受到公正对待的社会群落,他们自身对自由的追求和主流社会对公平的呼吁,早晚会汇集到一起,汇成一股冲毁整个旧堤坝的力量。这一天终于到了。
1955年12月,马丁·路德·金在阿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市发动了55000名黑人、为期381天的公共汽车罢乘运动。这是南方黑人历史上第一次、也是整个美国黑人历史上第一次黑人自发地团结争取自由的抗议运动。当时,马丁·路德·金才26岁,在一个小教堂当牧师,他的第一个孩子刚刚出生。
广大参与的黑人并不懂得政治,可他们唱着灵歌,唱着那些浸透了宗教精神、充满热情的质朴的灵魂之歌,默默地以他们自己仅有的东西:"疲惫的双腿"、"疲惫的灵魂"支撑下来了。他们唯一的信念就是,一个人最基本的自尊的觉醒。
毫无疑问,在这次公共汽车拒乘运动中马丁·路德·金是至关重要的。他以坚定的信念和作为一个牧师的演讲天才,使得第一次团结起来行动的黑人奇迹般地表现出宽容和忍耐,和一种韧性的精神,没有形成对社会的任何破坏与威胁。马丁·路德·金呼吁黑人用"基督徒的爱"、尊崇宪法、不违法来要求宪法赋予的权利。在他的领导下,黑人做的仅仅是"不与邪恶的规章制度合作,不再给予汽车公司以经济上的支持"。这一行为本身就是自尊地指出:公共汽车的种族隔离制度,荒唐地侮辱了他们自己的经济支持者。
马丁·路德·金的信念和这个国家的主流思潮一致,那就是坚决地、合法地争取自己应有的宪法权利,同时作为被侮辱、被损害的一方,以宽容的宗教精神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撑(宽容的概念包括了宗教宽容、文化宽容、社会宽容等),以此呼吁社会良心的醒悟和人道支持。他意识到这个制度的可操作性,他寻求这个国家的制度所能够给予的支持。
1956年11月14日,马丁·路德·金宣布:罢乘运动胜利结束。
虽然整个种族隔离制度并没有因此立即被打破,可是南方黑人作为整体第一次有尊严地站起来了,他们开始用自己的力量书写历史(这一进程的真正完成,却还要整整十年)。
(二)
1959年初,马丁·路德·金特地去了一次印度,作为尼赫鲁总统的客人,在那里住了一个月,专门学习甘地倡导的"非暴力运动"的理念和技术细节。同时,他和黑人组织将要最高效率地利用这个制度所能提供的一切"武器"。
1960年1月31日,由北卡罗来纳的格林波罗市率先开始了"入座"运动。不到两个月,南方黑人大学生的"入座"运动,就扩展到南方50多个城市,然后在整个南方全面展开。这时候,马丁·路德·金所倡导的"非暴力抗议"已为人所熟知。"入座"运动发展成一个经过深思熟虑的有黑人组织指导的政治行动。许多去参加"入座"运动的大学生,事先都受过非暴力行动的技术训练。这些技术性的指导十分详细具体,如:服饰整洁、头发一丝不苟、不亢不卑、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始终保持尊严,等。
不断有学生在"入座"运动中被捕,马丁·路德·金则早已向黑人"非暴力运动"发出了"填满监狱"的号召,他虽然只是一个象征性的领袖,但他所提倡的一切,"恰巧符合作为整体的南方黑人一贯的风格。事实上,在整个南方种族隔离时期,他们就是凭借着宗教精神的支撑,凭借着几百年来的忍耐所积聚的一个巨大韧性,‘非暴力‘地、沉默地在一寸一寸往前走,一点一点挤出自己的生存空间。马丁·路德·金所提倡的东西,在理论上似乎是来自印度甘地的‘舶来品‘,可是在实践上,这就是美国南方黑人长期以来最基本的生活方式。"(325页)
马丁·路德·金始终是一个牧师,但他是一个最杰出的黑人领袖。他的演说不仅在当时打动了所有的南方黑人,也在以后的岁月里打动了无数美国人。他有一段著名的演讲,是有关他的非暴力思想的重要阐述:
"我们将以自己忍受苦难的能力,来较量你们制造苦难的能力。我们将用我们灵魂的力量,来抵御你们物质的暴力。我们不会对你们诉诸仇恨,但是我们也不会屈服于你们不公正的法律。你们可以继续干你们想对我们干的暴行,然而我们仍然爱你们。你们在我们的家里放置炸弹,恐吓我们的孩子,你们让戴着kkk尖顶帽的暴徒进入我们的社区,你们在一些路边殴打我们,把我们打得半死,奄奄一息。可是,我们仍然爱你们。不久以后,我们忍受苦难的能力就会耗尽你们的仇恨。在我们获取自由的时候,我们将唤醒你们的良知,把你们赢过来。"(327页)
他的讲话里,更多的是一种与宗教信仰同步的对于人性醒悟的信念,他相信绝大多数人,终将经历"从猿到人",相信他们的良知终将被唤醒。以暴力反暴力虽然是最早、最本能的直接反应,但用暴力对暴力,仇恨加仇恨,只能是血流成河,造成许多无辜生命的丧失,非但不能推动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的成果,而且还在暴力中深深的毒化了自己的灵魂。一个国家的立国理念是在呼吁人道,还是"以革命的名义"和"公众正义的名义"呼吁仇恨,人民将走过的道路将完全不同的。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就是一部以暴易暴的历史,它造成的只是无数次的改朝换代,和难以数计的生命牺牲。
"非暴力抵抗"并不是来自人的本能反应,它是人类面对无数无辜生命的牺牲,深思熟虑之后作出的理性反省。但实行非暴力是困难的,因为它的实质是提倡非暴力的一方,主动把自己置于一个不利的地位,以这样的姿态,要求对方回到有游戏规则的讨论中去。
而对于南方黑人来说,这里面并没有什么特别新鲜的东西,这是他们几百年来根深蒂固的宗教道德力量。过去,他们汲取这样的力量,使自己能够承受生活的重压,今天,他们以同样的力量,来争取自己的自由。这里面融合了宗教的宽容、博爱和殉教的献身精神,因此数量如此之大的一个群体,才会在暴力面前表现得如此克制和坚韧,基本上没有失控。
(三)
南方黑人民权运动的兴起,也引发了北方民间推动南方变革的热情。一批民权运动志愿者,提出把"入座"运动带向公路的口号,甘冒危险,深入南方,开展"公路入座运动"。
从1961年开始,黑人又向大学发起要求入学的冲击,期间还发生了密西西比大学的白人种族主义者的暴乱。
1963年下半年,黑人民权运动已经声势浩大。马丁·路德·金在华盛顿国会广场组织了一场规模空前的黑人集会,参加人数达20万,他发表了著名的演讲--《我有一个梦》。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演讲,它让你想起美国黑人几百年来的苦难,想起美国人民--白人和黑人,为了解放黑人,为了自由、平等的道德理想所作出的巨大努力与牺牲。他鼓舞了全世界争取自由、解放的人民,东方和西方的。
集会当天,肯尼迪总统邀请马丁·路德·金等黑人领袖到白宫做客,肯尼迪总统对他们说:"我也有一个梦,我梦到,有一天,新的民权法案能够在参众两院被通过。"
3个月后,1963年11月22日,肯尼迪总统带着这个平常的梦,遇刺身亡。
来自南方的约翰逊总统为实现他生前的这一个梦,在1964年夏天竭力促成国会通过了民权法案。肯尼迪总统最终用自己的生命,实现了自己的一个梦,这就是伟大的1964年民权法。
1964年,可以说是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种族问题终于在法律上得到了解决。从此美国黑人在法律上拥有了和白人完全一样的平等权利。但要实现真正的种族平等还将走过一段漫长的道路,甚至经历一些相当严酷的挑战,还要有人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马丁·路德·金倡导的非暴力抵抗运动最终取得了胜利,他因为对非暴力所持的坚定立场,还获得了1964年度的诺贝尔和平奖,这是继印度之后人类的又一次重大胜利。挪威诺贝尔奖委员会宣称:"他是西方世界中告诉我们可以不用暴力而进行斗争的第一人。他是在其斗争过程中将兄弟之爱的信息变成迅速的第一人,而且他把这种信息带给了所有的人,所有的国家与种族。"
(四)
今天"非暴力"已经成为一个成熟运用的政治手段。它开始于印度"圣雄"甘地,之后被不断的研究、发展,到今天有了专门研究"非暴力"的杂志,从不同角度探讨非暴力的哲学和技术问题。非暴力抗争,和以暴力解决问题相比有了实质性的进步。它的进步首先体现在对人性认识上的飞跃。但是,当"非暴力"被一个政治人物或一个群众运动领袖用于一场民众运动的时候,仍然有是否"适度"运用的问题。对于这个"度"的判断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它是否真正建立在人道的基础上。
甘地领导的非暴力抵抗,成功地达到了印度独立的目的,这里常常有一个被忽略的原因,就是当时在印度的英国殖民政府也在演变。由于自身的历史进步和国内的压力,它逐渐从铁腕统治走向一个讲究基本游戏规则的体制。甘地提出的非暴力,就是率先主动站到一个对自己不利的地位,要求对方共同进入游戏规则。反过来,这个体制的完善,也从一个侧面成就了甘地领导的非暴力抗争。有了这种游戏规则之后,至少甘地知道,他作为一个如此大规模反对殖民政府的领袖,可能会因为在抵抗运动中违法而坐牢,但他将有机会经历公开的审判,量刑必须有法律依据,他决不会一进牢门就被悄悄干掉。因此挑战司法、上法庭、进行法庭辩论、坐牢,都成为非暴力抗争的一种"技术"。在这样的体制下,结果倒是英国殖民政府越来越不希望看到甘地坐牢,因为这反而会加速甘地的明星效应。非暴力抗争的理论和实践,由这样一个在英国读出法律博士、对英国政治制度了如指掌的甘地提出,在由英国殖民政府统治的印度得到成功,决不是偶然的。
对这个体制的熟悉,是甘地领导非暴力运动成功的最大依据。因为这个体制毕竟是有规律可循的。面对这个制度,甘地胸有成竹。同时,作为一个宗教国家,印度人民普遍信仰宗教,有着发自内心的虔诚的宗教追求,这对于非暴力运动的成功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关键因素(美国黑人非暴力抵抗的胜利也和他们普遍的基督教情怀有很大的关系),当然这更是此后发生宗教、教派冲突、造成大规模流血的根源。
当伟大的甘地成功地点燃了印度人民高涨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激情,当看上去如此无能的英国殖民政府完全认输离去后,他发现,面对自己的同胞他却束手无策,这个时候他们完全是非理性的一个群体,他们依然激情不减。
在长达几十年的印度独立运动中,虽然双方也有失控的时候,共造成了约8000人的死亡。可是在独立之后短短一年,因为宗教、派别不同、同胞互相残杀造成的民众死亡就达50万人。即使是"非暴力"的创始人、"圣雄"甘地也完全无能为力,无法平息这些暴力。这时候,他的任何理论都不起作用了,他唯一的"杀手锏"就是凭借自身"圣雄"的神圣光环,以绝食自杀来平息同胞之间的野蛮厮杀。说穿了就是以非理性对付非理性。这一招一开始还频频奏效,但对这个英国法律博士、对非暴力理论的倡导者来说,这真是莫大的悲哀。其悲剧性甚至远远超过甘地最终死于自己同胞的暴力暗杀这一事实。
(五)
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抗争的成功,首先也在于他对美国体制的熟悉(此外,还有深厚的宗教精神、独立的知识分子、独立的新闻媒介等因素)。
假如在一个完全不讲游戏规则的体制下,领导非暴力运动的领袖已经明知他所领导的非暴力抗争必然导致对方完全血腥的暴力,在这种情况下,假如他仍然听任事态的发展,甚至推动事态的发展,在可以避免暴力发生的时候不作任何努力,那么,即使"暴力"的使用是对手一方,这样的"非暴力"领袖本身的作为也是可疑的。一个真正的非暴力的、以公正和人道为口号的领袖人物,应该以一切手段避免无辜生命的不必要牺牲。
1964年的"夏季自由计划"里,就已有了更多政治效果的考虑。一个原本呼吁人道公正的运动,这时似乎忽视了人道的基础。首先,他们在动员上千名热情、天真、纯洁的北方大学生参与其中时,没有给予他们年轻的生命更多的关怀。其次,他们应该知道,这个特定计划面对不是一个体制,而是躲在暗处、有暴力倾向的南方种族极端分子(甚至在他们内心深处有一些不可告人的想法,那就是流血能更快地推动种族隔离状态的结束)。
我们回顾历史,在肯定一个历史事件的同时也必须指出它存在的问题。没有一个完美的人物,也决没有一个完美的历史运动。如果一定要寻找"完美",我们只能说,那些具有献身精神的大学生是完美的,至少在当时。他们继承了这个国家主流精神中最宝贵的东西。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代代前赴后继的反奴隶主义者的精神。他们超越了自己的种族归属,他们是具有人性反省和人道追求的真正的人。他们本来生活在北方,已经得到了属于自己的追求幸福的权利。只是一个"人人生而平等"的理想,使他们中的一些人丧失了年轻的生命!马丁·路德·金也于1968年被暴力暗杀。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两个非暴力主义者最后都死于暴力之下,这不仅是他们的悲剧,更是全人类的悲剧。人类真正的持久和平尚未到来,我们的世界还是一个充满了血腥的世界。
(六)
从美国南方南北战争前的奴隶制到南北战争后100年里的种族隔离、种族迫害、种族歧视的不光彩历史,我们也看到了几百年来美国的民主制度是在不断完善、不断进步的,而不是一开始就达到了现在的高度。如果没有民主,如果缺乏人性的反省和追求,如果人道主义得不到高扬,我们人类得到的恐怕只能是从希特勒到"文革"这样的灾难。美国历史的整个过程,就是民主不断战胜这块土地上残存的专制因子,就是它的人道主义精神不断克服人性中残存的兽性的过程。
民主和自由是一体两面、不可分割的。如果人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没有保障,这样的"民主"只能是挂羊头卖狗肉,它绝并不是真正的民主。在美国建国之初,民主理念还是抽象化的,和"人人生而平等"的人道主义口号同时提出,希望实现的是一个人人享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的理想社会。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各个地区、区域对于人性的醒悟程度不同。但美国人期待着这个制度的不断完善,完善要一个过程,他们表现出了对这个制度惊人的的信心和耐心,这是一个整体文化对契约的尊重。那就是,在制度方面一点一滴地推进,扎扎实实地积累,而不是全社会跟着几个强权人物,翻来覆去地烙饼。一切最终都要诉诸于人类的真正特征:人道主义和人性。这是一个制度的严肃性,也是契约文化的最基本特征。
这个制度孜孜不倦地追求当时最大意义上的公正,而且整个过程向全体人民公开,没有任何超越制度、凌驾在上的力量在暗中操纵;并且受到独立的新闻监督。因此人们才可能对一个尚不完美的制度有如此的信心。200多年来他们对这个制度的信心就在这里。他们相信,只要有新闻自由、信息自由,逼近的就不是千军万马、暴力革命,逼近的是人道的力量和人性的呼唤。
只有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才是真正巩固的历史进步,只有民众的人性反省和觉悟,才是这种进步的坚实基础。60年代黑人民权运动的历史性进步最终在制度上确立下来,同时也没有危及美国据以立国的民主、法治传统。马丁·路德·金的理想终于实现了,正如他在《我有一个梦》最后说的:"终于自由了!终于自由了!"所有的人--白人和黑人,因此都获得了解放,获得了真正的自由。
《世纪中国》(http://www.cc.org.cn/) 上网日期 2001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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