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时彩后二准确杀二码: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模式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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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01-14    作者: 上海市科教兴农网    来源: 上海市科教兴农网    本文现已有点击 635 次
一、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一)德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德国是世界上4大食品出口国之一,
饮食业出口约占制成品出口总额的13%,同时德国又是食品进口大国。德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完善,涉及全部食品产业链,包括植物保护、动物健康、善待动物的饲养方式、食品标签标识、食品的辐射处理、转基因食品等。在德国,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食品,在包装的标签上都注明商标、食品成分和有效期,还有有关商检机构质量认可的显著标志。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德国对食品生产和流通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无论是屠宰场还是食品加工厂,无论是商店还是食品在转运过程中,食品必须处在冷冻状态,不新鲜的肉绝对不允许上市出售。为了保证国家制定的食品法得到实施,德国设立了覆盖全国的食品检查机构,联邦政府、每个州和各地方政府都设有负责检查食品质量的卫生部门。
(二)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美国的食品供应被世界公认为最安全,这得益于有一个比较完善的监管体系。美国采取机构联合监管方式,在每一个层次(地方、州和联邦)监督食品生产与流通。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美国广泛采用风险管理和预防措施,监管信息透明并鼓励公众参与。美国的各种法令和行政命令都有一套程序以保证各种法律法规在公开、透明和互动的方式下制定,在适当的时候管理的过程也同样向公众公开。围绕“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流程,美国建立起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实行生产全过程的监控,并实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以强化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控制。
(三)瑞士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瑞士既有食品和物品法、公共卫生服务法和食品质量保护法等综合性法规,也有联邦肉类检查法和食品监督法等非常具体的法律。这些法律法规涵盖了所有食品,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标准以及监督程序。在瑞士,联邦和州两级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有明确的分工。联邦一级主要负责食品立法、信息交流、有毒物品监督检测、新食品的审批等。联邦卫生局主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管理食品标准、食品研究、食品毒理、微生物和生物工艺、食品化学、营养、植物保护产品和杀虫剂、食品原料以及化妆品和烟草制品等其他物品。联邦卫生局还设有专门的实验室,负责对转基因食品和有毒有害物质(如重金属等)的检测。州一级主要负责卫生监督。瑞士同样采用了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系统管理。联邦卫生局对食品生产和流通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四)日本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日本涉及食品安全的专业、专门法律法规很多,包括食品质量卫生、农产品质量、投入品(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质量、动物防疫、植物保护等5个方面。日本法律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是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主要负责生鲜农产品及其粗加工产品的安全性,侧重在这些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阶段;厚生劳动省负责其他食品及进口食品的安全性,侧重在这些食品的进口和流通阶段。根据新的食品卫生法修正案,日本于2006年5月起正式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即禁止含有未设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且其含量超过统一标准的食品的流通。日本建有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体系,全国有48个道府(县)、市,共设有58个食品质量检测机构,负责农产品和食品的监测、鉴定和评估以及各政府委托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督检验。日本农林水产省消费技术服务中心有7个分中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调查分析,受理消费者投诉、办理有机食品认证及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消费技术服务中心与地方农业服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搜集有关情报并接受监督指导,形成从农田到餐桌多层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体系。
(五)加拿大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加拿大对食品安全原是多头管理,即农业部、渔业和海洋部、卫生部、自然资源部、工业部等均有管理职责,职能分散。自1997年起,联邦政府专门成立食品检查检验局,集中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负责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抽样检验和案件查处。该机构在全国设l8个地区级直属机构,共5000多名职员,是加联邦最大的部委之一。同时,其他相关部门仍有配合职能。如卫生部要做好食品安全和营养标准的制定,农业部要做好农产品种植养殖标准和规范、产地环境保护等。由于食品产业链长,在每个环节都潜存安全威胁。为此,加拿大在食品安全监管实践中,非常重视用现代科技手段,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对一些重点行为、重点环节上实行全天候、不间断的监管,最大程度上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加拿大坚持轻许可重监督的原则,对于餐饮、熟食、食品摊贩,并不要求办理许可证,政府主要是派官员去监督,起初每l0天检查1次,检查后作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关门等决定,多次检查证明安全卫生才逐步减少检查次数。
二、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几个特点
发达国家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安全监控,在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上,逐步趋向于统一管理、协调高效;在管理手段上,逐步采用风险分析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模式。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职能集中、分品种管理。
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欧美发达国家纷纷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集中到一个或少数几个部门,并加大部门间的协调力度,实现权责相对集中。欧盟委员会于2002年初正式成立了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FSA),对欧盟内部所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事务进行统一管理。在FSA督导下,一些欧盟成员国对原有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集中到一个部门。德国将原食品、农业和林业部改组为消费者保护、食品和农业部,接管了卫生部的消费者保护和经济技术部的消费者政策制定的职能,对全国的食品安全统一监管。丹麦通过持续改革,将原来担负食品安全管理职能的农业部、渔业部、食品部合并为食品和农业渔业部,形成了全国范围内食品安全的统一管理机构。法国新设食品安全评价中心,荷兰成立国家食品局,以实现对全国食品安全的统一监管。美国政府成立“总统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农业部、商业部、卫生部、管理与预算办公室、环境保护局、科学与技术政策办公室等有关职能部门;各部门职能互不交叉,每个部门负责一种或数种产品的全部监管工作,并在委员会的统一协调下实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二)是法规完善、标准严格。
发达国家大多建立了涵盖所有食品类别和食品链各环节的法律体系。从1906年美国第一部与食品有关的法规——《食品和药品法》开始,美国政府先后制定和修订了35部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规。食品安全法令规定了明确的标准和监管程序,如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对掺假食品、错贴标签的食品、紧急状态下食品的控制、发生争议时的司法复议等内容都做出了详细规定。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首要职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并予以强制执行。欧盟为统一并协调内部食品安全监管规则,30年来陆续制定了通用食品法、食品卫生法等20多部法规。2000年初,欧盟发表了食品安全白皮书,包括食品安全政策体系、食品法规框架、食品管理体制、食品安全国际合作等内容,是欧盟完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和管理机构的指导性文件。
(三)是源头抓起,全程监管。
发达国家在长期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中探索出源头抓起、全程监管的做法。监管环节包括生产、收获、加工、包装、运输、贮藏和销售等;监管对象包括化肥、农药、饲料、包装材料、运输工具、食品标签等。目前,发达国家已建立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中,最典型的就是在食品生产企业中广泛实施的“通用良好生产规范”(GMP)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体系”(HACCP)。欧盟要求农民或养殖企业对饲养牲畜的详细过程进行记录,包括饲料的种类及来源、牲畜患病情况、使用兽药的种类及来源等信息。屠宰加工场收购活体牲畜,养殖方必须提供上述信息的记录。屠宰后被分割的牲畜肉块,也必须有强制性的标识,内容包括可追溯号、出生地、屠宰场批号、分割厂批号等。
(四)是质量认证、追根溯源。
发达国家通过实行认证制度、食品溯源管理制度和食品标签管理制度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l987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了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2005年ISO又发布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22000。这是针对整个食物链进行全程监管的国际统一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提供了新的依据和方式。食品溯源制度是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利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给每件商品标上号码、保存相关的管理记录,从而进行追踪溯源。一旦在市场上发现危害消费者健康的食品,就可根据标记将其从该市场中撤出。发达国家普遍实行了严格的标签管理制度。美国是世界上食品标签法规最完备和管理最严格的国家,从l994年5月起实施《食品标签法》,规定对所有的预包装食品必须实行强制性标签。从l988年开始实行环境标志制度,有36个州联合立法,在塑料制品、包装袋、容器上使用绿色标志。2006年3月8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全国统一食品安全标签法》,使50个州的包装食品安全条例一致,并统一监管。
(五)是加强检测,市场召回。
世界各国特别是欧美等发达国家非常重视食品卫生安全检测体系的建设,并通过检测体系进行食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监管。美国农业部根据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的需要,建有分农产品品种的全国性专业检测机构和分区域的农产品质量监测机构。各州也建有州级农产品质量监测机构,主要负责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产地质量安全。欧盟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行政区划和动物性食品种类设立全国性、综合性和专业性检测机构来负责执行监督检验。日本由农林水产省授权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进行检测。美国召回制度在政府行政部门的主导下进行,食品召回分为三级:第一级是最严重的,消费者食用了这类产品将肯定危害身体健康甚至导致死亡;第二级是危害较轻的,消费者食用后可能不利于身体健康;第三级是一般不会有危害的,消费者食用这类食品不会引起任何不利于健康的后果,比如贴错标签、标识有错误或未能充分反映产品内容等。
(六)是预防为主、风险管理。
欧美国家十分重视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预防措施,并以科学的危害分析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政策的基础。HACCP体系作为世界公认的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质量保证系统,在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得到广泛应用。HACCP体系的目标在于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通过对食品生产的整个过程进行分析,找出对食品安全有影响的环节,确定关键性的控制点,并为每个关键点确定衡量限制和监控程序,在生产中对关键点严密监控,一旦出现问题,马上采取纠正和控制措施消除隐患。美国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明确,企业作为当事人对食品安全负主要责任。企业应根据食品安全法规的要求来生产食品,确保其生产、销售的食品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政府的作用是制定合适的标准,监督企业按照这些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规进行食品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风险,并在必要时采取制裁措施。违法者不仅要承担对于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还要受到行政乃至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