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八部经脉逆行:房产即祸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14:15:33

房产即祸害?



 

策划人小语

只要一提起“家”,就离不开房子。

 

房子是家,是依靠,是在外经风历雨后身心停泊的港湾……房子也是镜子,能照出人性的美丑与良心的颜色。

 

近些年来,随着房价大涨,贪欲开始在一些人心中涌动,争房现象在许多家庭出现……为了房子,血浓于水的父子间、手足间不乏斤斤计较,轻则面红耳赤,“老死”不相往来;重则举刀相向,同根相煎。

 

之前热播的电视剧《老牛家的战争》就是这一社会现实的写照。该剧讲述的是老牛的两个儿子为了争夺房产而将生病的父亲丢在路边……

 

房子就这样成为了许多家庭中的定时炸弹,随时会引爆家庭危机。为了有价的房子,我们亲手毁了无价的亲情,并留下永远的伤疤。到底是房子重要,还是亲情重要?在迷乱中,很多人已找不到方向……

 

A、都是姐夫在争

 

我父母都是通情达理的人,他们对两个女儿总是一碗水端平。所以,对于老家的三处房产,父母早就安排好了,一套小的自己住,另外两套拆迁得来的房产两个女儿各得一套。

 

前两年看着北京的房价有上涨的趋势,我和男朋友就打算在北京买房结婚。我妈早给我计划好了,男方家出20万,我们家再卖掉一套房,首付就出来了,这样以后我们俩还贷的压力也会小很多。

 

2009年的“五一”,我们全家正惦记着卖房,问题就来了。原来我们家那套拆迁房的面积,补偿了两套房子,可姐夫竟然背着我爸硬是把我姐的名字也写到购房合同上去了。祸,就出在了这儿。

 

我爸一直以为房子肯定是自己的,直到领房产证的时候,才发现此事蹊跷。原来,办房产证的工作人员告诉我爸,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就是房本上的名字,不能更改。而当初购房合同上有我爸和姐姐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原本是我爸妈单独的房产,变成了我爸妈、姐姐姐夫(签购房合同时,姐姐已经结婚)的共同财产了。如果要改成我爸的名字,必须得让姐姐、姐夫主动放弃房屋的所有权。

 

我姐夫死活不肯签字,那姿态很明显:现成的便宜不占,为啥要放弃?

 

我爸那个后悔啊!明知道这个女婿爱财如命,平时逢年过节从不送礼给我父母,还处处想着怎么占我们家便宜。这下可好,一不小心进了他的圈套,想当初,他跟单位请假跑前跑后,原来早有盘算。

 

现在他不签字,就卖不了房;卖不了房,我在北京也就无法安家。

 

我爸妈软硬兼施,流着泪求他放弃。我姐也气得不行,甚至动了离婚的念头。可这一切都软化不了姐夫的铁石心肠,他吃准了我姐肯定不会跟他离婚的,所以坚决不肯签字。

 

我们全家真拿他没办法。一年过去了,姐夫依旧不肯签字,他根本不着急,因为他有房有车,就算耗到最后,还是会分得我们家四分之三的房产。而我,只能在北京的出租屋里匆匆结婚,连孩子都不敢要。

 

如果没有精于算计的姐夫,我们家一定是和和睦睦的。可现在因为姐夫这个外人在争房产,弄得我和姐姐的来往也渐渐少了,有时好不容易打个电话,也不知道说什么。而我妈总觉得没给我买成房子很愧疚。

 

专家点评

 

因为房子而引发的家庭纠纷层出不穷,于是,房产这一大宗资产,成为人们竞相奋斗或争夺的对象。

 

因此,如果用公式概括的话,这个案例呈现出一个简单却触目惊心的表述:房产>亲情>道德>法律。姐夫的做法无疑是抛弃了亲情与良心,几近逾越法律的底线。他在自私与贪婪这两个欲望的推动下选择与金钱为伴。他最大的悲哀在于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可悲之处,反而洋洋自得,将物产等同于自我价值,非但将自己异化为无感情、没良心的“物”,更视“物”大于“人”,把自己活脱脱降格贬为“物”的奴隶。如果他还不醒悟,那么,最终将被所有的亲友所离弃。


B、偏心的母亲,失衡的亲情

 

赵老太的老伴在6年前去世,给她留下了一笔产业。按理说,赵老太应该过得很舒心,可儿女却让她犯愁。

 

大儿子阿亮从小得宠,直到30岁还没一份正经工作,都是赵老太贴补儿子。而小女儿佩佩孝顺,逢年过节常常是大包小包往家拿东西,平时也没少往赵老太手里塞钱。

 

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赵老太就是不待见女儿,总觉得女儿是“泼出去的水”,而对那个一事无成的儿子,却是格外照顾。老伴没去世之前,她还暗地里救济儿子。老伴去世后,赵老太更是堂而皇之地顾着大儿子。

 

阿亮直到34岁,才好不容易娶上了媳妇。没结婚前,赵老太就把名下的两处房产和工厂全部过户到了阿亮的名下,她还四处说:“可不能让媳妇小瞧了咱们家阿亮。”

 

可是,房产和工厂一到手,阿亮和媳妇就嫌赵老太碍手碍脚的,找了个借口,把赵老太赶出了家门。

 

赵老太去了小女儿佩佩家,刚一去,就摆出一副主人的架势,在那间50多平方米租来的两居室里对佩佩大声说:“你就该养我。”

 

“妈,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我会好好伺候你的。”不知情的佩佩毫无怨言。

 

没过多久,佩佩去阿亮家准备给赵老太拿几件衣服,刚到小区门口,愤愤不平的邻居就把佩佩拉到一边:“你还不知道吧?你妈把房子、厂子全给了你哥,现在还要你养?我们都看不下去了!”

 

佩佩气得赶紧回了自己家。“妈,我在外面租房子住,你可倒好,两套房子都给了哥,难道你忘了,咱家的工厂是谁救活的?”

 

原来赵老太的老伴去世一年后,厂子没人经营,一直亏损,差一点儿就要卖掉。是佩佩说服自己的老公,拿出结婚七八年攒的积蓄,把厂子的亏空补上。厂子救活了,赵老太还在佩佩的指点下买了两套房产养老。现在,佩佩重提这段往事,无疑是扇了赵老太一记耳光,可赵老太却振振有词地说:“你哥没本事,你当时有钱,还不该帮我啊?”

“我有钱?那些钱都是我辛辛苦苦攒的,要不,我现在怎么还租房子住。”

 

那天,佩佩哭了一个晚上。没过多久,她和老公去了上海发展,临走时,她跟赵老太说:“妈,我不是惦记着你那些房产,我只是心凉。”

 

赵老太后来住在厂子的车库,阿亮从不来看她。而佩佩每月还是会打电话来,但很少回家。没有人同情赵老太,就连周围的老邻居也都暗地里说:“这都是赵老太自作自受。”

 

专家点评

 

中国历来奉行“百善孝为先”。但这个案例中的儿子儿媳霸占房产却不善待老母,根本连孝顺的门槛都不够;而看似孝顺的女儿佩佩,也只能说做到“一半孝”而已。因为,当她得知母亲将房产转给哥哥后就责怪母亲,她不能体谅老人重男轻女、扶弱济贫的心理,她的怪罪和重提当年拯救工厂的事情,是向母亲索要感恩与回报。她没想过,母亲已将他们抚养成人,尽了该尽的义务,什么也不欠子女的,不管能否分到财产,她都应该尽赡养义务。

 

而母亲对儿子的百般溺爱,使得儿子成为“扶不起的阿斗”,除了好吃懒做外,别无他用,这种教育无疑是失败的。她不懂得,有形的财富迟早有坐吃山空的一天,父母留给孩子最好的礼物是能力、思想和精神。

 

C、亲兄弟争房逼迫老父亲

 

在小区楼下,张明看到大哥张磊低着头一闪就进了超市,张明很清楚,大哥在故意躲着自己。实际上,两兄弟已经很久没来往了。

 

张大爷家有套三居室,当初说好了,两个儿子谁养老,这房子就给谁。张磊结婚后就一直和父母住一起,到二儿子张明结婚时,见家里实在住不开了,张大爷就拿出10万元给张明付首付,另外买了一套两居室。

 

前两年,张磊做生意赔了本,债主上门要债,张大爷就掏了15万元帮大儿子还了债。就这样,小儿子不高兴了,他心里一盘算,给他的钱少了,而且那套三居室以后肯定是要留给大哥的,这样一想,他自然觉得不平衡。

 

从那以后,张明有事没事就来找大哥,要他把多给的5万元拿出来平分。张磊当然不乐意:“平时我可没少伺候爸妈,又搭钱又搭力的,拿这点钱还不应该啊?”

 

看着两个儿子恶语相向,张大爷怎么劝也没用,只好又拿了5万给张明才算平息此事。

 

张磊一看父母这前前后后拿了30万,断定他们肯定还有不少养老钱,就借口说自己手头紧,要求父母每月交点生活费;如果不给,那就早点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反正这房子早晚也得归他。

 

张大爷一听气坏了,这个房子是要留给替自己养老送终的儿子,张磊现在这样对他们,凭什么给他?于是死活不肯过户。

 

张明一听这消息,既然不给大哥,那父母是不是要留给自己?于是,赶紧上门来讨好张大爷,突然间热心得不得了,非要把老两口接到自己家去住,还说:“要不以后我给你们养老,我一定对你们好好的,你就把那三居室给我吧。”

 

张大爷知道两个儿子都没安好心,听得多了,干脆沉默不语,任由两个儿子为房子争来争去。到后来,两兄弟干脆天天上门来闹,合起伙来逼着父母做个了断,把张大爷气得中风住进了医院。

 

就这样,原本好好的一家人,反目成仇,不相往来了,连带着也不许两家的小孙子来往。最可怜的是张大爷,自打住进医院后,两个儿子就没来看过他。

 

专家点评

 

这三居室明明主人是张大爷,是他老两口用来养老送终的。可没成想,张大爷两个不成器的儿子对它心存觊觎,不但不念兄弟间的手足之情,为争夺它反目成仇,更将矛盾进一步升级,把矛头指向父母,将老爸气得住院也不去看望。对父母真是做到了义断情绝。

 

在房产(金钱)这杆秤上,张明、张磊兄弟粗鄙的内心、冷漠的情感暴露无遗,两人半斤八两,比着算计,相差无几。如果非要找出其中的积极意义,那也许是张大爷透过这杆秤彻底看清楚两个儿子,不能再奢望依靠他们养老。趁还来得及,他可以好好给他们一点教训,比如把大儿子一家赶出门,让他们自立;对钱,只“出借”不“白给”,让他们打借条立下字据,欠债还钱。

 

以上案例中的人们为了房产,置亲情、人情不顾,其不择手段、自私自利的嘴脸让我们气愤、感慨。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在房产面前主动退让的人,在他们的价值观里,亲情的分量远胜于房子。

 

D、我的不争换回全家的宁静

 

从没想过父亲会死在手术台上。大夫出来宣布噩耗的时候,我的阿姨—也就是继母没有哭,同父异母的弟弟也没有哭,我也没有。说实在,对父亲的突然离世,我们都没有思想准备。

 

葬礼前夜,我和阿姨坐在沙发上,阿姨突然说:南南,阿姨给你30万,二环边上的那套小房子也给你吧。我下意识地脱口而出:阿姨我不要。我没有矫情,我知道这叫分遗产,这叫合法继承。但爸妈在我3岁就离婚了,这么多年,我都跟着妈妈过。阿姨也一直对我很好,抚养费、零花钱从来没少我的,这些钱是她这么多年和我爸辛辛苦苦挣的。现在我爸走了,我弟还在上学,他们需要钱。到最后,我要了那套房子,没要钱。因为阿姨说:留着,结婚用。

 

老天就是喜欢开玩笑,葬礼还没结束,一个女人突然冲了出来,她用手指着我:“你认识我的,你要给我作证!我不求什么,就是要送你爸爸最后一程。”

 

他是我爸在另一个城市工作时的情妇。我去看我爸的时候,她还带我吃饭逛街。我爸塞了一叠钱叫我不许跟别人提起这个女人,而我把钱塞进裤兜,就真的没跟任何人说。

 

而这个女人,竟然跑到葬礼上表演闹剧。原来我爸早在半年前,就把在那个城市买的房子过户给了这个情妇。这算什么,显示他有情有义?那他有没有想过自家的妻子,我阿姨还惦记着两年后等我爸退休,把那处房产卖了给我弟弟留学用。

 

我突然意识到,我这个唯一“被知情”的人,居然成了那个女人的“帮凶”。

 

虽然明知道这房子属于婚内财产,如果诉诸法律,一定能要回来,但看着她带着孩子,也很可怜,阿姨没打算要那个房子。可是,他们却把矛头对准了我。虽然没问我什么,但她不再理我,弟弟把我堵在房间里,跟我说:我一直把你当亲姐!我看着他的脸,我很想说,我也是。气氛冷到极点的时候,阿姨还是把房子过户到了我的名下,但七大姑八大姨却突然分成两派,一派认为我不该要房子,一派认为我理应拿到自己继承的部分。她们争得不可开交,然后都要到我这里一句一句地对证。

 

现在我回想当时,无论怎样,都想不起来到底用了多长时间做出那个决定。我只记得那个晚上,我敲开阿姨的门,告诉她:我不要房子了。你把这房子卖了给我弟留学好了,顶那个房子。又是长时间的沉默,阿姨最后说:行,我拿着。

 

我放弃房子,是因为我觉得亏欠。但最重要的是我不想要这份冷漠,我不图钱,我也不图长辈给准备房子,我自己有手有脚,能过上我想过的生活。我只希望这么多年的感情和信任,别消失,能继续维持下去。

 

今年我订婚回来,去了阿姨家,还是那么突然,她跟我说:南南,你结婚的时候,阿姨出钱赞助你买房。我说:嗳。     

 

专家点评

 

同样是价值几何的房产大问题,南南却处理得恰当得体。在遇到房产这个艰难抉择时,南南更重视人与人的关系,把亲人之间的感情和信任置于财物之上,排在首位。正所谓将心比心,南南的“舍”,无意中换来了阿姨主动出钱帮她买婚房这个“得”上。所以说,钱这个东西,有时候说起来也奇怪,你不拼命去抢夺的时候,它反而会自动找上门来。最重要的是,南南得到了内心的平静与可贵的亲情。

 

南南的另一个突出特点是她拥有“富足心态”,这样的人不用抢,不怕与人分享,他们相信自己能开启无限的可能性。拥有“富足心态”的人,自信而乐观,身心健康并且感情充沛,加之他们愿意分享的精神能获得良好的人际关系,所以,往往做事有如神助,想不成功都难。

【小贴士】

 

专家推荐:找回遗失的亲情

 

也许很多人自以为是坚硬的钢筋混凝土,没有情感的滋养也能活得很好。但心理学证明人是情感动物,需要爱和温暖,人只有在良好的婚姻和家庭关系中才能获得真正幸福和美好的体验。所以,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仍需保持清醒,坚守住心中最美好的一块。心理专家谢际春向我们推荐一些营造和谐幸福家庭的秘诀:

 

1.永远把自己和家人的幸福、情感放在首位。

 

2.时刻铭记任何物质财富都是身外之物,如果为了得到物质而伤害了情感,是愚蠢、舍本逐末和得不偿失的做法。

 

3.子孙辈(包括女婿儿媳)应该孝顺老人。学会自立,靠自己的能力打拼,创造想要的生活;感恩父母,而不是去寄生啃老。

 

4.人人学习练就“富足心态”,兄弟姐妹之间不再你争我夺,而是走向共同富裕。

 

5.父母要有家长“范儿”。不能纵容、溺爱孩子,尤其是已经成人的子女,否则结果必是害人害己;自己不能过于软弱,失去原则;要做好自我保护,房产等大宗财产不要轻易过户。

 

6.如果遇到不肖子孙,不妨学学西方,父母可以理直气壮地把全部财产捐给慈善事业,而不对子女感到愧疚,子女们也要坦然接受,毫无怨言。

 

7.最后,企盼政府这轮打压房价的调控政策能奏效,挤掉泡沫,降低房产价格,让每个人都买得起房,有房住,不再为房产争得头破血流。

 

【律师提醒】

 

作为律师,我尊重每一个有产者的权利,更希望辛勤劳动、合法经营的人们住上好房子,绝不希望因为房产改变他们的后半生。遗憾的是,许多善良的老年人总是在本该颐养天年的时候,被看不见的黑手侵扰,而这双黑手往往是身边的子女、近亲属。

 

法律手段是最后一道防线,保护老年人住房的合法权益应以事前预防为主。房屋是养老最根本的依托,在处理房产问题时,一定要特别谨慎。重要原则是不要在有生之年就将房屋产权轻易变更、过户他人,否则后患无穷。文/范凌鹤 (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1.事先订立遗嘱公证

 

如果不愿意使自己的合法遗产全部交由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等),那么,可以当着子女的面不分房产,而是和律师一起去公证机关做一份亲自书写并签名的遗嘱,交由律师保管,形成一份有效的遗嘱公证书。

 

2.分家协议

 

对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用白纸黑字将不确定的财产、权利用文字形式固定下来,在确保家庭成员之间亲属关系、财产关系稳定的同时,亦能实现合理分割、物尽其用。其中注意区分家庭共有财产、个人财产,避免分割共有财产涉及个人部分导致无效。

 

3.分清产权所有人

 

拆迁补偿房屋,通常是购房合同上所记载的乙方,将被推定为将来安置房的业主。而共同出资购买商品房的,应将出资人名字登记为权利人之一。所以,不妨将所有出资人名字登记为共同产权人,因为目前尚未有法律限制房产证上记载人数。只有确定了房子产权所有人后,老人才能在将来的房产分配中,避免家庭纠纷。

 

4.尽量用家庭调解的方式解决

 

家庭关系基于父子情、祖孙情以及其他家庭成员感情的维系,这或许比财产更重要。对于老人的房产纠纷,应该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家庭内部。因为,即使上法庭解决,也经常会出现“公了私不了”的现象,矛盾双方仍需居住在同一屋檐下,相处比较尴尬。所以能调解的应该尽量调解,亲人之间能让一步则让一步。

 

本刊观点

 

尽管电视剧《老牛家的战争》中,结局是不肖儿子幡然悔悟。但现实生活却不会如此完美,争房产的结局大多是亲情离散、兄弟反目,而老人将会成为最大的受伤者,孤独终老。

 

房子是很重要,但最重要的,始终是住在房子里的那个或那些人。房子对于我们而言,更多的是“家庭”的概念,而非“炒家”计算器上的那些数字。

 

总有一天,你会为当初不顾一切争房产的行为感到后悔。因为你得到了房子,却失去了亲情,你所得到的就只能是一座囚禁灵魂的空城。

 

房产有价,亲情无价。解决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只需要彼此退让一步,一切都会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