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插件 手游:莫把贼理变哲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6:03:06
莫把贼理变哲理笔者曾发表过一篇《哲学就是贼学?》的文章,有朋友见后问我:“你这是一种啥子逻辑哟?”我想三言两语难说清楚,就只是笑了笑回答:“那是有些人的强盗逻辑!”

  把“贼学”当“哲学”,将“贼理”变“哲理”,自古以来就是很普遍的社会现象,而今更是风行于世,而人们住往却见怪不怪了,甘受其骗而已矣!

  哲学,是讲实在的道理,让人变聪明。而贼学,是讲虚浮的道理,使人变糊涂。也许有人要问:既然如此,贼学、贼理又怎能风行于世?哈哈,关键就在于:一些人把“贼理”也变成了“哲理”!

  把贼理当成哲理,在咱们国家,可谓历史悠久。说几个典型的东西,愿给人以感悟!

  程朱理学中的“死小节大”论。《程氏遗书》卷二十二,载有程颐与某人的一段对话:“或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娶),如何?’伊川先生(程颐)曰:‘然!凡取(娶),以配身也。若取(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又问:‘人或居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这就是“死小节大”的原始出处。程颐这段话,意思很明确:男人娶寡妇为妻,是一种失节行为;寡居的女子改嫁,也是失节行为。朱熹又肯定了此说。由此可见,国人是何等轻视人之生命!把什么虚浮的“节操”看得比生命更重要。“死小节大论”这样的“贼理”,至今仍深深地蒙骗着世人。曾有报道说,某省解救了一批被拐卖的妇女,在回乡的车厢皆是满面愁苦,记者问其缘由,不少女子泣诉:还不如死了好,回乡哪受得了亲人的冷眼和社会的歧视?生命是本,节操及以外的任何东西,都是生命之外而被附加在生命之上的虚幻之物,岂能高于大于生命?

  “生死轻重”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就是生,死就是死。无论你是为官,或你是为民,无论你是伟人,或你是凡人,终有一死,谁也不例外。死亡面前一律平等。什么万寿无疆,永远健康,乃痴人说梦,自欺欺人之谈。可在生死问题上,从古至今偏偏又有“贼理”盛行。司马迁,算是一位大学问家,一位历史学家,他竟然也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本是一句贼理之言,却被人们捧为哲理之论。当代一位大人物也引用过,被奉为“圣旨”。人生一世,无论你拥有多大的权势,无论你拥有多少的财富,无论你多么辉煌壮观,而一旦生命终结,无不例外地意义在于:一捧黄土,一把骨灰。什么“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以及“虽死犹生”之类,只是在世之人心灵之幻景罢了。

  “多难兴邦”论。最早见于《左传•昭公四年》:“邻国之难,不可虞也。或多难以固其国,启其疆土;或无难以丧其国,失其守宇。”再就是晋刘琨的《劝进表》:“或多难以固邦国,或殷忧以启圣明。”此论显然就是一个谬论,一个贼理,而千百年来,统治者却把它作为用来蒙骗民众的经典。灾难,说一千,道一万,必然对人类社会有害。大至一个国家,中至一个地方,小至一个家庭,如果没有灾难或少有灾难,就完全可能发展顺利或发展好一些。多灾多难,又怎能使国家更兴旺呢?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别说自然灾害,只是没有或少了一些人为灾祸,国家不是发展就更快更好些了吗?国家的强盛,人民的幸福,还是寄希望于少有或没有天灾人祸!

  “虽败犹荣”论。常见于一些大赛,一些失败者,本就是自已输了,却仍然大唱“虽败犹荣”之谬论,且宣扬一通贼理。无论是一场战争,或一场球赛,或任何一场竞赛,总是有嬴家,也总是有输家。嬴了就是嬴了,输了就是输了。输了,就要承认输,找出输的因由才是最重要的。嬴了肯定是一种光荣,无论何种原因而输却无任何光荣可言。有人说,咱中国人,死要面子不服输。不服输,如果是总结教训,找出差距,以利再去争荣,倒是可取之处。而“死要面子”,自我找出借口胡乱往自己脸上贴金,则当属贼理了。

  “坏事变好事”论。这是一个最易使人糊涂的贼理,但却被某些人奉为哲理之经典。如一些地方不重视安全生产,而发生重大矿难或垮踏事故,这本就是坏事。但一些领导在事故之后作秀一场,动用一些媒体大吹其功,反把坏事“变”好事。在最近的全国两会上,高法、高检的报告上说08年已处理违法违纪的人员达一千余人。这表明司法系统腐败就很严重,本就不是好事,但却被说成是其加强自身建设的巨大成就,就把坏事变成了好事。台上说者心花怒放,台下听者鼓掌称好,岂不悲乎?

莫把贼理当哲理!多学点哲学,少讲点贼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