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车走吧 大英子:王建勋:精心设计的美国宪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3:30:04


王建勋:精心设计的美国宪政

人渴望自由,但人又是一种社会动物。人能否既享有个体自由又与他人和平相处,一直是个难题,因为人具有弱点,有些弱点甚至是致命的,包括贪婪、嫉妒和野心。如果人们打算自由而和平地生活在一起,他们需要“发明”适当的规则,建立适当的政治组织,以定纷止争,防止野心的过度膨胀。然而,在人类历史上的大部分时期,在大部分国家里,人们都没有这么幸运;相反,他们长期生活在暴力、战争、杀戮和奴役之中,其政治组织要么是征服和强力的结果,要么是一不小心的产物。

那么,人们能否逃脱暴力杀戮和偶然事件的命运?能否掌控自己的未来?两百二十余年前,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一译《联邦主义者文集》)中向刚独立不久的北美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人类社会能否真正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毋庸置疑,汉密尔顿在提出这个问题时是非常严肃的,因为他不想让人类的悲剧在北美重演。并且,可以肯定的是,当时的美利坚人明白这个问题的分量,因为刚刚脱离大英帝国的他们十分渴望保住来之不易的自由。无论如何,他们都想将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运用理性的力量追求幸福的生活。

就这样,一群向往自由的人开始在新大陆“有预谋地”进行一场“伟大的实验”(托克维尔语),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精心设计一个良好的政府,制定一部适当的宪法,建立一个永久共和国。他们知道,只有通过考察历史上的政体形式和制度安排,认真分析其利弊得失,借鉴已有的政府理论并进行大胆创新,理性地做出适当的选择,才可能设计出一部优良的宪法,建立一个自由的共和国。他们考察了自古希腊至中世纪威尼斯再到近代英格兰的政治组织和制度安排,研究了自亚里士多德至洛克再到孟德斯鸠的政治理论和立宪思想,运用其卓越的想象力进行了制度和理论创新,设计了建立一个宪制安排。尽管18世纪以前的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表明,只有在一个小国才能建立一个自由的共和国,但作为“美国宪法之父”的麦迪逊却发现,在一个大国建立一个自由的共和国不仅是可行的,而且还有诸多有利之处。这种洞见诞生了一种新的政体理论——联邦主义或者复合共和国(compound republic)。

美国人建立自由共和国的“实验”成功了。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立宪者的深思熟虑和精心设计,依赖于美国人的理性思考和自由选择。尽管美利坚合众国或许不是第一个理性设计的政治产物,但它是第一个精心构思并持续存在二百余年的宪政自由共同体。这告诉我们,渴望自由的人们应该放弃通过强力或者偶然事件建立政府的念头,应该相信人类有限的理性和反思力量,汲取人类立宪史上的经验和教训,设计和构想一个优良的政体。

经验表明,靠机遇或者强力很难建立一个理想的政体,因为机遇不会眷顾没有准备的头脑,而强力则只能导致暴动和奴役。

美国的政治实验表明,当一群人想要自由而和平地生活在一起时,他们最好认真反思人类历史上的悲剧和不幸,并运用理性的力量设计一部适当的宪法,确立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当政治纷争在不同的群体之间兴起时,他们在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下和平解决,而不是诉诸武力,一方征服另一方。通过适当的制度设计,宪法为权力的行使厘定边界,使得任何掌握权力的个人或者群体都无法凭藉公共暴力压制他人甚至将他人置于死地,并且,滥用权力者会被和平地取而代之,甚至会受到中立司法的审判。宪法政治意味着暴力运用不再是社会治理的常态,意味着和平理性成为冲突解决的主要特征。在宪法政治下,和平才有可能,自由才有希望。当然,宪法必须是人们在自愿同意基础上订立的圣约(covenant),是一个共同体中全体成员的基本共识,而非一些人或一些群体为了压制他人而擅定的规则,或者为了装点门面而发布的空文。

无论如何,美国宪政都是一群人为了自由而和平地生活在一起而精心设计的产物,是一群人为了建立一个永久的共和国而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的结果。凭藉理性设计的宪法,美国人掌握了自己的政治命运,不再受暴力冲突和偶然事件的摆布。这不但给美国带来了令人艳羡的自由与秩序,而且给美国带来了经久不衰的繁荣与稳定。如果有人想要了解美利坚崛起的奥秘,他(她)不应忽略精心设计的美国宪法,因为它是美利坚政治生活的灵魂。

值得一提的是,表面上看起来,精心设计的美国宪政似乎与博拉尼(Michael Polanyi)和哈耶克所推崇的“自生自发秩序”有些龃龉。实际上,这二者之间丝毫没有矛盾之处。博拉尼和哈耶克所说的“自生自发秩序”是从社会秩序的整体意义上而言的,即无法通过理性的设计建构整个社会的秩序,正如波普所说的整全性“社会工程”一样,因为人的理性和知识是有限的。而运用理性能力设计政治运作的框架和基本原则——宪法,根本不是在设计整个社会秩序,而是在为人们的政治行为提供一个行动指南。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生自发的秩序与制度和规则的精心设计并无抵牾之处。实际上,良好的制度安排和宪法规则通常不是纯粹自生自发的产物,而是精心设计的结果,正如美国的宪法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