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穿越吧沈腾吃马粪:企业管理中潜规则问题的调查及初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04:07:52

 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张瑞敏语出惊人:无管理的管理才是管理的最高境界。这是老庄“无为而治”辩证哲学思想在企业管理中的运用。然而规则和潜规则也是辩证关系的两个方面,如何加以有效运用,是摆在企业管理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用好则兴,用坏则败。

  一、何为潜规则

  暑期到某国营企业调研,感触到一个有趣的问题,一个职工的妻子调侃他的丈夫说(飘进耳朵,并非我有意偷听):你一个月收入才一千多元,丈夫跃起反对:我每月一千多元的红包你都给我贪了?这里说的“红包”就是潜规则。“游离于”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之外的规则称之为潜规则。规则浮之于“面”,此“面”一为水面——人人都能看到;又为桌面,既俗话说的拿到桌面上来讲,并引之为理,据理而力争。潜规则则住于水中,然使其力则上升至面,使其力又下降至底,可随人之欲而变化。潜规则包括三层含义。一是企业明文做出的规章制度。比如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二是虽然不是明文规定但却是被社会大众广泛接受和应用的规则。比如: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弃恶扬善等;三是“游离于”,相即相离,但不是脱离更不是远离。“潜规则”也是一种规则,他让你看不清抓不着,朦朦胧胧如雾里看花。“花”是美丽的,潜规则之所以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有,就是这个蒙蒙雾霭中“花”之魅力所在。

  二、潜规则产生的背景

  我所调研的这家企业是国营企业,这个单位所有职工的工资都是按照岗位由最上一级的集团公司确定的,重要岗位和一般岗位岗级差别不大,因此收入差别也不大,集团公司以下的各公司无权调整岗级。而奖金则是在岗级基础上确定一个系数后发给,这个系数也是由最上一级的集团公司给出一个范围,差距也不大。在实践中,公司只有权力在给定的奖金系数范围内分配,这种分配常常引起许多矛盾。一是公司内部职工互相攀比,谁都可以找出几条理由证明自己比某某人出力更多,应该多拿;二是和其他公司职工横向攀比。比如司机,都是开车的我为什么比某某公司职工少拿,也都能举出很多理由证明自己更辛苦更出力。一到月底发奖金,从车间、科室到经理、书记的办公室乱得像集市。后来总经理干脆不搞差距了,全部一样,他说与其“拨乱反正”不如省出时间、精力多搞订单。订单增加大家都有,奖金都涨。可事情并不象他想象的那样简单,一段时间后问题就来了,重要岗位的职工积极性起不来,产品质量下降,生产成本大增,该加班该值班的生产骨干稀稀松松,有一打无一打,真是按了葫芦又起瓢。无奈之下总经理偷偷摸摸给这些生产骨干发了第一次红包,很奏效,生产骨干的工作积极性马上就上来了。“红包”则成了公司的第一项潜规则。之后的每个月,总经理根据生产骨干的出勤及出力多少发给500元到1500元不等的红包。在发“红包”的同时派生出潜规则“附则”。“附则”规定:一互相之间不打听不外说,更不能向圈子之外的人泄露,一经发现即取消;二不是每个月都有,根据效益情况确定;三每月的数量不确定,根据出力多少和表现发给。要命的是潜规则“附则”,这里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且数量可观,少时约占工资三分之一,多时比工资还高,很刺激很诱惑,那一次没有了你既说不出所然又说不出所以然,很是拿人,所以生产骨干们都很卖力。年底总经理算了一笔账,企业效益同比增加27%,企业合算个人也合算,还摆脱了分配过程没完没了让人头疼的纠缠。后来在这个基础上又出台了比如到旅游胜地进行业务培训,每月报销一定数量的手机费,定期报销部分个人请客饭单等针对特定生产骨干的潜规则。

  以上调查说明(此处仅限于调查样本得出的结论)潜规则产生的背景有大约五个方面:一是企业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上自主权太少;二是企业没有细化考量指标;三是总经理缺少信息沟通和反映实际情况能力,既怕得罪上级不向上要权又怕得罪职工引来麻烦;四是整个集团公司这个大环境(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五是职工对改革的承受力不强,还没有破除大锅饭的思想。以上五条代表了国营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共有特征(我所调研的这家国营企业还没有进入深层次的改革)。所以此种潜规则既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必然。也就是说既使这种“红包”不出现,仍然会有“黄包”、“绿包”的其他潜规则出现。

  三、潜规则的有效性公平性和风险性

  从调查中知道,潜规则的运行使其效益实现最大化,达到一个新的水平——27%年利润的增幅,这是它的有效性所在。生产骨干们得到了比自己月收入高出30%—100%的“红包”收入,使得他们的有形付出——加班加点和无形的付出——能力、精力和聪明才智得到回报,这是公平性的一面。和上面我们提到的“无考量指标”一样,潜规则的实施只是老总对属下主观的、很容易片面的评价,这是他不公平的一面。其实质是一种到退,是管理制度的公开、公平原则的到退,也是我们在制度之外提到的人性化管理的到退。即私人、私下交易。就他的风险性而言主要有如下两点:第一点,“红包”的钱从何处来(指财务出账)向何处去(指财务入账),数量小则违反财经纪律,数额大则可能触犯刑律。第二点,凡事没有不透风的墙,一但内部出现矛盾事情大白于天下,则于内于外都会造成不利影响,职工积极性的格局需要重新构建,领导层的诚信也会因此造成缺失。所以,某种类型的潜规则只能一时一事,即所谓的权宜之计,不能长久。

  四、潜规则的生命、发展和消亡

  即是权宜之计,不能长久,所以潜规则的内容应时换时新、与时俱进。时换时新、与时俱进的潜规则是其生命力之所在。只要有管理存在就有规则存在,只要有规则存在就有潜规则存在,这是不言而喻的,他们相生相伴,互相依存。儒学讲“礼”:“三从四德”、“三纲五常”,这是规则,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捐一条门槛让人踩踏,这是“礼”在民间的潜规则。道学讲“道理”:“道”生万物,“理”为本质,无为、悦死恶生、放浪形骸是他的规则;而追求精神和肉体的自生自灭自由自在则是他的潜规则。佛学讲“悟”。“悟”是灵感(精神)运动的过程,恍然大悟就是觉悟,是精神运动的结果,是佛学的意识规则。“五戒”是他的行为规则;而从精神到行为无处不在的“善载善载”则是他的潜规则。由此便可以佐证潜规则的生命力。潜规则又随着规则的发展而发展,因为所有的规则都不是十全十美、天衣无缝的,她需要潜规则来补充和完善。当一种潜规则外化为规则之后这条潜规则的生命就结束了。相反,当一种潜规则无法补充和完善规则的时候就会被扔弃,则这条潜规则的生命同样也结束了。一方面被外化的潜规则推动规则的生成和发展,从而使规则得到发展;另一方面社会的发展会产生新的与之相适应的规则,从而又使得与之相生相伴的潜规则得以生成和发展。这就是规则、潜规则的生成、发展的共生规律。如前所述,潜规则的单个生命(某一种某一条或某一类)可以消亡,但潜规则作为一个概念或者一种运动着的事物不会消亡,除非这个世界不需要管理。

  五、如何看待和运用好潜规则

  潜规则的产生、发展既是历史的产物又是现实的产物,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不以我们的取舍而生死。既然如此,尊重他的存在,正视他的存在才是我们明智的选择。在实际的运用中,应从五个方面加以考虑:一权衡利弊、评估风险;当利大于弊、利大于险时,取之,反之则舍之。二促其发展使其尽快成熟之后外化为制度、规则;三视环境而定,在一个民主、公平、透明、制度完善的环境中宜少用或尽量不用;四对新构建的组织宜少用或尽量不用;五国家机关不宜采用。总之潜规则应用的终极目的是调整权力平衡、利益平衡和心态平衡的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