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恋爱技巧若即若离: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2011年第15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2:30:19
发布日期: 2011-06-28
【编者按:5月25日,邳州市总工会指导板材行业开展第六次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方和企业方各15名协商代表就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时计件单价、工龄工资标准、非计件制职工工资增幅、增设专项奖金和福利、企业利润二次分配等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双方同意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从1300元调整为1600元,行业主要工种的计件单价上调25%,职工工龄工资由5元调整为10元,设立质量奖和安全奖,增加三个月高温津贴等,行业工资集体合同草案经行业职代会讨论并表决通过。此次行业工资协商,得到了中宣部和全国总工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新社、中央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工人日报等11家中央主流媒体记者进行了现场观摩和采访,省总工会和徐州市总工会的代表,以及邳州市政府聘任的15位人民评议员全程观摩协商会议,并进行了现场评议。现将部分新闻媒体报道刊载如下。】
江苏邳州市板材行业:工资协商 劳资双赢
5月25日上午,江苏省邳州市总工会的大会议室里座无虚席,200余名市板材行业的人员齐聚在此,一边是十余名市板材行业工会的职工方代表,另一边则是十余名市木材流通协会的企业方代表。双方协商的重点是2011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计件定额标准。这已是邳州市板材行业开展的第六次工资协商。
作为全国最大的板材加工基地,邳州现有板材企业2000多家,其中规模企业300多家,直接从业人员20多万人。
邳州市总工会主席沙荣侠介绍,2005年10月,邳州板材行业工业联合会首先选择规模较大的盛和木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协商的主要内容是制定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职工工资年度增长幅度等。试点取得成功后,邳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了板材业60多家企业。2006年10月,首次将企业层面的工资集体协商提升到行业层面,覆盖企业234家,4.1万多职工从中受益。连续3年协商后,木材流通协会2009年3月首次向板材行业工会提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书面要约,覆盖企业748家,覆盖职工人数超过10万人。
2010年第五次集体协商签订的协议中规定企业有利润的情况下,应该拿出全年利润的5%至10%进行年终奖励,从而使工资协商由企业一次分配向二次分配延伸。
在协商现场,邳州市板材行业工会主席李华龄仔细列举调研和测算的有关数据,市木材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刘贵益也详细列举出行业生产成本、物价变动情况等一系列数据。双方有理有据,坦诚交换着各自观点。
“我们的目标就是力求达到效益好的企业容易执行,效益差的企业通过努力也能落实。”李华龄解释说,由于一切建立在科学测算基础上,因此工会提出的要求,大多都能被企业方理解和接受。
5月25日的工资集体协商顺利达成协议:行业最低工资由去年的每月1300元增加到1600元,工时工价定额指导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25%。李华龄表示:“计件工资增长25%,意味着员工平均工资达到2800元左右,这是一项重要的进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成功举行,也对企业稳定员工队伍、增强企业信心、改善企业形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稿件来源:6月3日人民日报)
邳州板材行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让职工劳动有尊严
江苏省邳州市是全国最大的板材生产和出口基地。近年来邳州板材行业在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并不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拓展和深化,创造了板材行业劳资双方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日前记者目击了邳州市板材行业2011年工资集体协商现场,切实感受到了一种新气象。
在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现场,部分板材企业老板代表企业一方,部分企业及乡镇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一方,由邳州板材行业工会主席主持会议,协商的主题是“改善职工待遇缓解用工压力稳定职工队伍实现劳资双赢”。双方都据理力争,陈述、辩论高潮迭起,不时引来阵阵掌声。历经三个多小时激烈而又坦诚的协商会议才告一段落。协商结果大致为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由1300元涨至1600元,计件定额标准增长25%;实行企业员工工龄工资制度;设立企业员工质量奖、安全奖和防暑降温费。经过板材行业职工代表大会表决,职工和企业双方代表签署2011年度工资集体协议书上报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生效。
板材行业是邳州市从业职工最多、对地方经济贡献最大的支柱产业,但大部分企业处于家族式经营阶段,拖欠职工工资、超时加班加点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化解企业的劳资矛盾,五年前邳州市总工会把几十家板材龙头企业老板和职工代表拉到了谈判桌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后来又将企业层面的工资集体协商提升到了行业层面,由行业工会与木材流通协会进行对等协商,改变了劳资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格局,从而让职工一方协商代表“敢谈”、“会谈”、“善谈”。
在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之前,邳州市板材行业内职工流动率曾高达60%,通过五年的工资集体协商,现在的职工流动率在10%以下,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每年增幅达20%以上。
(稿件来源:6月3日光明日报)
江苏邳州板材行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助共赢发展
5月25日,江苏邳州市一年一度的板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如期举行,邳州市板材行业40多家知名企业的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各镇工会干部、人民评议员共计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板材行业的企业方与职工方代表围绕行业最低工资标准、计件定额标准调整幅度等问题,进行了4个多小时的充分协商,板材行业职工代表投票审议,通过了新的集体合同与工资专项协议。
这样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已经是第6次了。
据介绍,近年来邳州市板材行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国内最大的板材加工基地、板材出口基地、板材检测基地,现有板材企业2000多家,直接从业人员20多万人。2006年10月,板材生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一年后,提升到行业层面,由邳州市板材行业工会与木材流通协会就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年度增长比例等进行对等协商。2008年,行业工资集体合同推广到木材流通协会会员以外的板材企业中,供参照执行。
工资集体协商在实践中越来越细化。他们将板材行业生产整体流程细分为26道工序、47个工种,对每道工序、工种进行了详细、周密的调查和测算;将操作工人按熟练程度分成3组,进行现场操作,确定加权平均工时和工价;按企业效益良好、效益一般和尚能持续经营3种类型,把初步确定的工时工价定额放在企业中进行财务预测,力求达到效益好的企业容易执行、效益差的企业通过努力也能落实的预期效果。
邳州板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由浅入深、由易到难,逐步提高职工的工资福利权益。他们在工资集体协商谈判中确定的主要协商内容,由协商制定板材行业的工资分配制度,突出解决实行岗位计件工资制的生产一线人员工资标准问题,到协商职工年度工资调整水平,重点协商职工年度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地GDP的增长水平;由协商行业劳动定额、计价工价等劳动基准,到非计件工资工种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度和标准;由协商职工休息休假、福利待遇,到推行工龄津贴和绩效奖励制度;由协商企业初次分配,到二次奖金分配等,逐步加以拓展,逐年提升职工工资薪酬待遇水平。
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邳州板材行业形成了“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的共赢局面。2005年至2010年,全行业效益年均增长18%,2010年实现产值300多亿元;企业职工工资年均增长达23%,年均收入由2005年的8100元提高到2010年的21552元。工资集体协商也促进了企业发展。行业内规模以上企业职工的流动率由60%降低到10%以下,由于板材行业职工收入每年确保一定增幅,使邳州由原来的劳务输出地变为输入地,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储备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
(稿件来源:6月7日经济日报)
邳州市板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是谈出来的
“现在物价飞涨,我们希望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1300元提到每月1800元,工时工价定额标准增长35%。”
“板材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利润越来越薄,要一下子提到这个标准企业受不了。”
“据我们了解,虽然利润不像过去那么高,但产品供不应求,企业满额生产,利润总额还是在扩大的,应该让职工共享,再说今年各行各业工资都在涨。”
“涨没问题,但幅度不能这么大。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500元,工时工价定额标准涨幅不超过20%。”
……
5月25日上午,江苏省邳州市,2011年度板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在邳州市总工会略显简陋的会议室里进行。
15名职工方代表和15名企业方代表分坐谈判桌两侧,面对面地唇枪舌战、讨价还价。
这是邳州市板材行业第六次工资集体协商。邳州市板材行业工会联合会自2005开始在行业60多家企业中先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试点以来,历经6年的探索实践,一年一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已成“规矩”。如今,行业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企业七八百家,覆盖职工逾10万人。
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 “ 邳州样本 ”。
在邳州市板材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李华龄的记忆里,板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在一定程度上是被“逼”出来的。
板材行业是邳州市近10年来迅速崛起的支柱产业,但由于缺乏可遵循的工资标准,行业内用工无序竞争、互挖“墙角”现象普遍存在,即便规模企业,职工流动率也曾高达60%。与此同时,面对量大面广、规模不一的板材企业,工会又苦于开展工会工作缺乏有力抓手。
“工资标准是企业和职工都最为关注的。”邳州市总工会的领导决定做一回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吃螃蟹者”。
2005年10月,他们成立了市板材行业工会联合会,与市木材流通协会相对应,搭建了行业协商主体。在此基础上,首选行业中规模较大、具有一定工会工作基础的徐州盛和木业有限公司先行试点,取得初步经验后,再将试点范围扩大到60多家企业。协商的主要内容是制定本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职工工资年度增长比例等。
当时正值年底,本应是职工流动的高发期,这60来家企业职工队伍相对而言却稳定得多。这很快引起其它企业的关注,也坚定了工会一班人的信心。
2006年,他们将企业层面的工资集体协商提升到行业层面,由市行业工会联合会与市木材流通协会进行对等协商,内容主要涉及行业最低工资标准、行业工资增长比例等,经协商签订的行业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企业234家,覆盖职工41670人。
2007年,首次邀请正式协商代表以外的企业主代表、职工代表等250人现场观摩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商内容突出了行业劳动定额、计价工价等劳动基准,经协商签订的行业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企业数达432家,覆盖职工数达56800人。
2008年,协商内容继续突出行业劳动定额、计价工价等劳动基准。事后,邳州市总工会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发文,首次将行业工资集体合同推广到木材流通协会会员以外的板材企业中参照执行。
2009年,市木材流通协会首次向板材行业工会提出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书面要约。协商内容突出了应对金融危机挑战,保企业、保岗位、保工资等重点内容,并对行业最低工资、劳动定额、计价工价等劳动标准进行了调整。经协商签订的行业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企业748家,覆盖职工100706人。
2010年度的工资集体协商,同时成为江苏省总工会在邳州召开的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现场会,双方协商制定的《邳州市板材行业2010年度工资集体协议》明确规定,在企业有利润的情况下,企业拿出全年利润的5%~10%,依据一线职工当年的实际业绩进行年终奖励,从而使工资集体协商从企业一次分配向二次分配延伸。
而今年的协商主题,则突出“改善职工待遇,缓解用工压力,稳定职工队伍,实现劳资双赢”。
如今,邳州板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已成为全国知名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成功样本,市总工会主席沙荣侠因此不时被邀请参加相关会议进行经验介绍。
“我们切实感到,在行业层面进行集体协商有很多优势,比如行业工会出面可以集中各方面的信息资源,提高职工方的谈判力量,减少和避免企业管理层的影响,使谈判更平等和公正。”沙荣侠说。
全总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对此深表认同。他说,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十分切合大量中小企业规模小、职工人数少、工会组织程度低,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难度大的实际情况。
受益工资集体协商的不只是职工。
“实行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本年度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00元”;
“生产普通胶合板和异型板材的企业,行业工时工价定额指导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25%”;
“企业员工工龄工资制度。职工在本企业工作满半年的,享受工龄工资,其标准为每月10元,工作满1年的,工龄工资增为20元,以后工龄每增加1年,月增工龄工资10元,并随当月工资发放”;
……
上述条款,摘自最终达成的《邳州市板材行业2011年度工资集体协议》,这是劳资双方近3个小时的谈判结果。
从早晨9:00到11:40,双方围绕提高行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行业工时工价定额标准,设立非计件制职工技术等级工资,设立安全、质量等职工专项奖金及发放防暑降温费制度,以及企业二次分配等5项议题展开了“拉锯战”,最终就三项达成了共识,“设立非计件制职工技术等级工资”和“企业二次分配”这两项议题,则由于分歧太大先暂时搁置,以后再谈。
尽管如此,职工方对谈判结果依然满意。一位参与旁听的李姓职工说,光是行业工时工价定额标准提高25%,就很可观,因为邳州板材企业基本实行计件制,定额标准涨了,对职工来说就是实实在在地涨了25%的工资。
而企业方协商代表、徐州富祥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殿营则表示:工时工价定额标准提高25%,在企业方代表们的心理预期之内。事实上,在开展此次协商之前,为了应对年初的“用工荒”,各企业已经自动涨了工资,有的上涨幅度甚至比这还大。
富祥木业公司是邳州板材行业的龙头企业,王殿营自豪地告诉记者,富祥的实际工资水平远高于协商达成的标准,就是没谈成的“企业二次分配”也已经做了,每到年底企业都拿出利润的一部分给职工发红包,只不过名称不叫“二次分配”而已。
“但在谈判桌上,我还是要锱铢必较的。因为我代表板材行业2000多家企业,必须为大家的利益着想,标准定得太高,大多数小企业承受不了。企业不行了,对谁都没好处。”王殿营说。
作为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李华龄对此次两项议题没谈成颇为遗憾,但在主持词中,他依然很有风度地“向行业方的协商代表和广大经营者对职工的关心、关爱表示崇高的敬意。”
“这不是场面话,而是发自内心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后,职工的确从中受益很多。”李华龄说,2005年至2010年,板材行业效益年均增长18%,而企业职工工资年均增长达到23%,人均年收入由2005年的8100元提高到了2010年的21552元。
让李华龄和他的“战友”们更为自豪的是,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效应远远不只是让职工受益。
“首先实现了劳动力有序流动,让职工稳岗安心。”李华龄说,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板材行业职工流动率稳定在10%以下,各企业互挖“墙角”的现象也基本杜绝。
“精确计算工时工价,让企业对人工成本有了明确预期,提高了成本测算和薪酬管理的准确度。”企业方首席协商代表、邳州市木材流通协会会长刘贵益表示,规范薪酬管理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用工成本,但换个角度看,这又倒逼着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加快产业升级,“不失为一件好事”。
盛和木业公司是第一家试点工资集体协商的板材企业。“刚开始企业也有顾虑,但真的推开后发现,这对企业发展很重要。”公司主要负责人王军华举了这么一个例子:去年协商后签订的行业集体合同规定,每周保证职工至少休息一天。过去企业总担心让职工休息会减少产量,可实行这项制度后,产量并没有减少太多。“职工在休息日里把个人事情都安排处理了,同时还可以充分休息,工作起来更专心也更有效率。”
“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全市板材行业日益达成‘企业靠职工发展、职工靠企业致富’的共识,形成‘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的和谐共赢局面。”沙荣侠说。
而记者从有关材料中也发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这些年,也正是邳州板材行业步入良性发展的“关键期”,经济规模和总量迅速增加,成为市里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目前,邳州板材出口量占到全国出口量的33%。
最重要的是建立了劳资对话协商的机制。
“写入协议文本,会给企业造成一种无形的压力;而且,让职工早早有预期,万一没有利润不能实现,企业将很被动。”
这是企业方代表不同意将“二次分配”(即在企业有利润的情况下,企业拿出全年利润的一部分给职工发奖金)写入工资集体协议的主要理由和顾虑。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这是5项议题中协商时间最长、最艰难的一项。其间,职工方代表数次跑到列席旁听的沙荣侠身边耳语“很困难,要不要坚持”,在得到“坚持”的表态后继续谈判,并几度在分配利润的比例上退让,但最终双方还是没有达成共识。
“没有想到,竟然有两项没有谈成。”沙荣侠一再说“出乎意料”。但同时,她又表示,谈不成很正常,否则就不叫工资集体协商。
邳州市总工会工资协商指导员张柱国已是第五次参加谈判了,亲眼见证了板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最根本、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建立了一个劳资对话协商的机制,双方形成了一个共同的意识:工资是双方谈出来的,而不是老板一个人说了算,在工资问题上,职工有表达诉求的话语权。”
但沙荣侠认为,如何用好这个话语权,工会依然面临不少挑战和问题。
这些年来,邳州市总工会在推进板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中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比如,先行成立市板材行业工会联合会,与市木材流通协会相对应,健全了行业协商主体;对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素质和能力;将板材行业生产流程细分出26道工序、47个工种,对每道工序、工种进行调查、测算,协商确定了工时工价定额标准,等等。
“工资集体协商越深入,越触及利益核心,谈判就越艰难。”沙荣侠说,无论是企业主还是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都需要一个过程,因此推进这项工作不能操之过急。邳州板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伊始,采取的方法就是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逐步提高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她还表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最关键的还是要把握好尺度。“说白了,工资集体协商就是平衡劳资双方利益。作为职工方,不能不切实际地漫天要价;作为资方,同样不能不讲情理地乱砍价。”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邳州板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劳资双方代表各有顾问组,如遇到争议,由双方顾问组进行商议协调,寻找各自认可的利益共同点,最后达成折中方案,如允许行业内各企业以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的工时工价定额指导标准上下浮动5%执行,即是双方互相让步的结果。
不过李华龄认为,此次“企业二次分配”之所以没谈成,固然有邳州整体上经济欠发达、企业主认识参差不齐等原因,但最主要的还是缺乏法律支撑,“虽然国家倡导共建共享,让职工分享企业利润,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其实,不只是“二次分配”,即便是包括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在内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本身,其广泛深入推进,也亟须更高层级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深入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座谈会上,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在明确“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是当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和努力方向”后指出,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中,亟须解决好加强协商主体培育、行业性职代会建设等难点问题,同时应加强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基础理论研究,完善制定相关法律政策,以为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法律、政策和制度支持。
“相对而言,江苏在关于工资集体协商方面的地方立法比较完善和有力度。”沙荣侠说,大家有信心把板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再往前推进,同时带动更多的行业,“毕竟,工资协商共决是收入分配改革的方向。”
(稿件来源:6月3日工人日报)
江苏邳州板材行业有效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5月25日,江苏省邳州市工会礼堂内座无虚席,邳州市板材行业第六次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在这里召开。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各15人,相对而坐,拉开“阵势”,就提高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和计件定额标准调整幅度、职工工龄工资、非计件制职工的技术等级工资、职工专项奖金和福利、企业二次分配5项议题展开协商。
“我们认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体现职工的尊严,在国内CPI涨幅较大、企业利润也不断提高的情形下,我们建议将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300元提高到1800元。”邳州市江山木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聂恒才首先阐明观点。
“可以适当提高,但企业也面临困难,虽然订单很充足,但是利润微薄。我们认为,最低工资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200元为宜。”邳州市木材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刘贵益提出企业方的意见。
“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800元是完全符合实际的。各行各业都在涨工资,生活用品等也在涨价,职工的生存成本提高了,而且1800元的标准企业完全能够承受得了。”邳州市总工会工资协商指导员张柱国说。
双方代表展开了你来我往的辩驳,会场气氛热烈。最后双方都作出让步,将本年度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每月1600元。经过两个小时的协商,本次会议的5项议题最后协商成功3项。
据了解,邳州市作为全国最大板材加工基地,现有板材企业2000多家,直接从业人员20万人。邳州市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起步于2005年,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完善,为推动当地板材行业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快速提升邳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加强指导搭建协商平台
2005年10月,邳州市成立了板材行业工会,由邳州市总工会一名副主席兼任行业工会主席,与木材流通协会相对应。
职工方协商代表,是在行业职代会职工代表中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首席代表由工会联合会主席担任。几年来,邳州市总工会和行业工会重视加强对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的业务培训,先后共举办过8期职工协商代表培训班,培训协商代表210人次,在协商主体素质提升上为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有力支撑。2010年以来,协商双方都聘请了顾问,对协商依法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开展协商之初,我们遇到许多阻力。”邳州市工会主席沙荣侠介绍,老板认识偏低,甚至有的还有偏差,认为“我是老板我说了算”;职工认识模糊,认为协商是“搞形式没有用”,有的甚至不敢和老板谈。
“对此,我们采取了不同的方式做工作:对老板,反复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好处,发挥老板中省市劳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形成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一种政治待遇的认识;对职工,反复进行培训宣传,消除不敢谈、谈不好的顾虑。”沙荣侠说,有的职工通过参加工资集体协商展示了才华,还被老板提拔为中层干部。
把握尺度落实协商成果
“如何不让协商流于形式、真正出效果,这是开展协商之初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江苏省工资协商指导员、邳州市板材行业工会主席李华龄说。
“协商本着有理、有节,互利双赢的原则,双方真协商、真争论、真议价,通过协商找到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契合点。”沙荣侠介绍,如遇到争议,由劳资双方顾问组进行商议协调,寻找双方认可的利益共同点,最后达成折中方案,并允许行业内各企业以此标准上下浮动5%至10%。
据了解,邳州市板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在协商内容上,采取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方法,由协商劳动定额、计价工价等劳动基准,到非计件工资工种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度和标准;由协商职工休息休假、福利待遇,到推行工龄津贴和绩效奖励制度;由协商企业初次分配,到二次奖金分配,逐步拓展工资集体协商内容,以达到逐年提升职工工资薪酬待遇水平的目的。
“在谈到行业内工时定额、计价工价的标准时,我们做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并进行科学测算,以便提出的标准双方都能够接受。”沙荣侠介绍,通过细分生产流程、细分工作熟练程度、细分企业盈利情况,把初步确定的工时工价定额放在企业中进行财务测算,力求达到效益好的企业容易执行、效益差的企业通过努力也能够落实的预期效果,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向职工征求协商内容的建议,为搞好协商工作提供依据。
律师参与推动协商发展
“现在的职工法律意识增强了,我是应职工的需求被选为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的。”邳州市大运河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富强说,邳州刚开始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很多职工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法律知识不是很清楚,在职代会上发表意见和协商谈判的时候不知道自己的观点是否有法律支撑。此外,在集体合同的签订上,有法律人士把关,职工也比较踏实。
据了解,江苏省于2004年通过了《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为职工工资增长提供法律保障。近年来,一些地方职工工资、收入增长与用人单位效益增长的差距不断拉大。该条例赋予了职工提出工资增长要求和开展协商的“启动程序”,对提高职工收入、实现富民目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程富强介绍,邳州市板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持续有效开展,得益于协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特别是《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对指导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确定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管理、奖惩与裁员事项,应当事先与职工进行平等协商。并且只要出现“本单位利润增长、本单位劳动生产率提高、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提高、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或者职工方都可以在协商中提出增长工资的要求”。
“但条例中的强制性规定不够,比如,双方达成了协议,虽然大多数企业是能够遵守这一协议的,但也有少数企业没有遵守,那如何处理呢?条例没有规定明确的法律责任。建议修改条例,增加这方面的规定。”程富强说。
(稿件来源:6月3日法制日报)
江苏邳州板材行业工资提升背后:真刀真枪地沟通
——“今年以来企业订单增多,产品供不应求,因此我们要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1300元提高到1800元,计件定额标准要上调35%。”
“企业方也觉得该涨,但涨多少值得商榷。目前企业面临原材料涨价、利润降低等问题。所以,最低工资能不能涨一两百块钱,计件定额标准也不要涨那么快?”
——“关于企业二次分配或年终奖这个问题,我们希望企业能拿出10%的利润来进行再分配。”
“目前企业还有不少困难,条件还不成熟,我们难以接受。”
如此唇枪舌剑,在江苏省邳州市板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中是家常便饭。记者5月25日参加了邳州市板材行业第六次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现场15位职工代表和15位企业代表相对而坐,此外还有不少职工和企业老板旁听。4个多小时的会议,记者感受最大的就是这样“真刀真枪”地协商沟通。
板材行业是邳州市支柱产业,全市有2000多家企业,20多万直接从业工人,板材行业出口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方首席代表、邳州市板材行业工会主席李华龄说:“以往企业用工经常出现恶意竞争等情况,对企业和职工都有损害。从2006年开始我们进行工资协商,每次协商出来的标准都会正式成文,所有企业都要严格遵守。这样的协商无论对企业还是职工都大有好处。”
从2006年至今,邳州市板材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从600元上涨到2011年的1600元,而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至今只从430元上涨到800元。记者了解到,最低工资标准其实只是为了保证订单淡季的职工收入,订单充足时依靠计件工资的职工收入能达到两三千元。
今年的谈判最终计件定额标准上涨了25%。已在这个行业干了13年的职工石荣艳告诉记者,她1998年入行时能拿到400多元,到2006年时差不多1000元出头,现在她的收入已能达到3000多元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让我们工人有了说话的机会。”石荣艳如是说。
这个“说话的机会”得来并不容易,邳州市总工会用了6年时间搭建工资协商平台,通过协商引导企业和职工寻求利益平衡点,这才有了翻倍的工资、有了越来越多的福利待遇,也有了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板材行业整体的做大做强。邳州市总工会工资协商指导员张柱国也是职工方代表之一,他说:“开始老板们不理解,觉得工资定多少是我说了算的事,没必要谈。一开始就只能找规模大的企业试点做。”
慢慢地,企业方渐渐发现工资集体协商并不是针对企业的。徐州佳美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志田说:“其实这是双赢的,毕竟企业发展更主要靠员工。尤其是老员工、熟练工,他们有利益上的诉求是正常的。这种诉求被采纳,对职工的积极性有很好作用,这对企业更是好事。”
金融危机期间,板材行业也遭遇冲击,这时企业方更发现了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2009年,木材流通协会首次向板材行业工会提出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书面要约,突出了应对金融危机挑战、保企业、保岗位、保工资等重点内容。石荣艳告诉记者,虽然那一年工资标准没有涨,但大家都能理解企业的难处。
邳州市总工会主席沙荣侠介绍说,目前板材行业集体协商的主要做法包括搭建协商主体,加强指导服务;深入调查研究,科学测算标准;把握政策尺度,注重协商质量;追求循序渐进,稳步提高职工待遇;争取党政领导支持,提高劳资双方认识水平等方面。
5月25日的第六次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双方就5项内容进行了协商,最终就“最低工资标准和计件定额标准”“工龄工资标准”“专项奖金和福利”3项达成一致。
当日的集体协商双方30位代表几乎个个发言,还经常出现“抢话说”的场面。沙荣侠笑言:“以往还有吵起来的时候呢!当然吵也要有理有据,这是我们协商的基础。”
张柱国告诉记者,这5项要求是代表们用两个多月时间通过问卷、调研等多种方式切实了解职工需求后总结出来的,“虽然有两条没通过,但我们会总结经验,有这个制度在,我们可以明年再谈。”
邳州市还在工资协商中引入人民评议员制度,人民评议员杨建国说:“我感觉协商的氛围很好,企业方和职工方都具备较高水平。求大同存小异,协商过程有理有据有节,这样面对面开诚布公的工资集体协商是非常必要的,劳资利益关系得到了平衡。这样目标一致的协商最终肯定会带来企业和职工双赢,还会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
截至2010年9月,全国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60.8万份,覆盖职工7565.7万人。全国各级工会将从2011年起,用3年时间,全面推进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努力实现2013年底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
(稿件来源:6月2日新华网)
稿件来源: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