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de纯音乐网盘下载:戏说官场“潜规则”(一三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11:17:57

戏说官场“潜规则”(一三八)

--腐败,已呈现出普遍化、流行化、社会化趋势

吴越论春秋

 

谈起腐败,有人会说:“我们无职无权,想腐败也腐败不起来啊!”这只是从潜意识上说要腐败没有机会和条件罢了。或许说这种话的人本身并非真正想搞“腐败”,但也确实不能排除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人虽无职无权,但内心深处却有一种对搞“腐败”的期望,对腐败在一定意义上的认同。更有一些人在公开场合讲反腐败慷慨激昂,背地私下搞腐败神色坦然。还有的人对他人的腐败行为教育加批评,对自己的腐败行为则百般辩解。

“廉洁不香、腐败不臭”, “笑贫不笑贪”。毫不夸张地说:腐败,已呈现出普遍化、流行化、社会化趋势。当前,腐败在一些地方已被社会所容纳、被社会群体所容忍。腐败已成为某些人“普遍信仰和共同遵守的规范、惯例”,社会也已形成了一种对腐败现象“习以为常”且不加责难的非正常现象。

一些掌握公共权力的特定群体在共同私利的驱动下,形成了利益联盟,使得本应服务和服从于公众利益的公共权力异化,蜕变成了谋取小团体利益的工具。在团体性腐败行为中,客观上由于责任主体分散,所有行为个体都不同程度地负有责任,形成了利益风险共同体,相对于个体腐败行为,压力和风险是有限的。在他们看来,法不责众,你腐败,他腐败,我也腐败,大家都腐败,也就无所谓腐败了。“群体腐败”比“个体腐败”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腐蚀性,因为它具有示范效应,从而导致腐败的迅速蔓延。

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领导干部过于追逐经济利益。在一些地方已形成了“官场潜规则”:升迁要送礼行贿,否则断无升迁的希望;升迁后能够获得的各种收益,必定远远高于行贿所支付的成本,因此为升迁而行贿是一项千值万值的投资。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或满足不正当欲望,投贪官所好,大肆行贿,极力拉拢腐蚀手握权力的腐败分子。这两种人狼狈为奸,互相勾结利用,侵害群众利益,对腐败的滋生蔓延起了助纣为虐、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些下级很怕上级,对领导唯唯诺诺,实际是怕影响自己的升迁和既得利益,导致人际关系非正常化,下级对上级人身依附。有的则以老乡或同学等名义聚合在一起,形成小团体。官官相护、互相利用、相互包庇是小团体主义的表现,并且阻碍反腐败工作的开展。部分领导干部讲究迎来送往,热衷于灯红酒绿,疲于应酬。在贿赂面前,有的领导禁不住金钱或其他形式的诱惑而走上受贿替人办事的道路。如此,行贿者和受贿人之间就形成一个畸形人际关系网络。

真心拒腐的领导干部则被讥讽为“呆板”、“假正经”;托关系靠行贿办事被人誉为“有能力”、“有门路”;那些贪官和不法商人被查处落入法网,则常常被人议论为“后台不硬”、“运气不佳”、“该他倒霉”。这种社会心态环境,导致许多清正廉洁的干部常遭孤立,难怪有人说,即使是“反腐斗士”也将难容于世。

当今的反腐制度,还有很多不健全的地方,一些人制造出很多体制内腐败。如一些人就是利用经济体制转换时期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漏洞,钻体制的空子,化公为私,损公肥私;还有一些人利用干部考察任用制度的漏洞,安插亲信,排斥异己,拉帮结派。由于这种行为具有普遍性和公开性特征,往往不被视为腐败行为,其危险性尚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和警惕。另外,由于干部晋升机制不完善,职务升迁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还在一些地方存在。

在腐败丛生或腐败成为风气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大力宣传“为官清正廉洁、从商诚实守信、做人忠厚守法”,必须本着除恶务尽的原则,依法严惩,使腐败分子的腐败成本远远高出其收益,并将案情与处理结果公之于众。---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关键是制度建设,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格、相互制约的源头治腐制度网络,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

若如此,腐败问题方可得到有效遏制和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