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烧钱子周公解梦:末世论──末后之事的奥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19:44:11

末事论揭开了末后之事奥秘。不但讲论这时代的末后之事,也涉及人类死后的一般状况。本章不用“末世论”为章名,因为圣经中的“末世”,其内容和范围与此不同(林前十11;提后三1;来一2,九26;雅五3;彼前一20;彼后三3;约壹二18;犹18等经文的“末世”,是自使徒时代已经开始的)。本章所论的有:身体的死亡,死后的归宿,身体复活,身体得赎,基督再临、神国、天国、千禧年国,未来的审判,永世的曙光等。

第一节 身体的死亡

人类身体的死亡是由罪而来的(罗五12),是罪的工价(罗六23),是神的定命(来九27),除了生前被主接去的人以外,没有人可幸免一死(传八8)。

生前被主接去的人,在旧约时代,有以诺和以利亚(创五24;王下二1、11)。在新约时代,就是主再来的时候,被提的信徒(林前十五51-54;腓三20-21;帖前四15-17)。

身体死亡并非永久,一切已死的人,身体都要复活(约五28-29),这是圣经中独有的教义。

人类身体死亡,与动物身体死亡,其原因不同,因为人类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既有身体,又有灵魂,而且灵魂是永存的,身体也要复活。人死的时候,灵魂离开了身体;人复活的时候,身体与灵魂复合。人类死亡,是犯罪的结果;动物死亡,是生命的终止或因遇受自然灾害。

圣经中对于信徒之死,有更美的描写。就如:“释放”(路二29),“与主同在”(腓一23),“息了劳苦”(启十四13),“睡了”(帖前四13-14)。

“在耶和华眼中,看圣民之死,极为宝贵!”(诗一一六15)圣徒之死,是进入永世的通路,并不是长辞、永别,而是新阶段的开始。人生的第一幕结束了,还有更精彩的第二幕呢!

至于非信徒之死,是进入永刑的通路(太廿五46),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帖后一9)。

永生或永刑,都取决于生前的抉择。一死定去向;去向既定,无法更改,也永不更改。顽梗不信的人,终有永远后悔的一日。

第二节 死后的归宿

人的灵魂离开了身体之后往那里去,圣经中的答案是:过渡时期,往乐园或阴间去;永世时期,往天堂或地狱去。

(一) 过渡时期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人死的年日有先后之别,人受审判的年日,早已决定(徒十七31),在受审判之前,所有死了的人都要复活,这就是圣经所说的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是最后的审判,也是最大规模的审判。所谓“过渡时期”,就是人死了之后,复活之前的那一段时期。

这段时期,灵魂的归宿有两个境界:一为乐园;一为阴间。

一.乐园(1)

这名称在新约圣经中只见三次(路廿三43;林后十二4;启二7)。这三处经文,只有第二处的经文(林后十二4),说明这“乐园”是在“第三层天”的地方,其他两处经文,没有明文说明。主应许求告他的被钉十架强盗“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廿三43)这句话说明两件事:一.主表示他与此人同在;二.主说明主与此人同在的地方是“乐园”。从此我们知道信主的人去世之后,身体安葬,灵魂与主同在乐园中,到主再来之时,神要把他们与耶稣一同带来(帖前四14)。保罗也曾表示,他若离世,“与基督同在......好得无比”(腓一23)。

二.阴间

此名称在中文和合本圣经旧约全书里共见66次,是从希伯来文“sheol”译出的。“阴间”是死了的人灵魂居留的地方,坟墓是死了的人身体安葬的地方。这两种地方,圣经原文用不同的字去表达,可惜的是英文圣经受到权威译本(A.V.或KJV)的影响,竟把“阴间”一词,多次译为“坟墓”。权威译本有时也把“阴间”译为地狱。新约希腊文的“Hades”即是“Sheol”的同义字。旧约时代,义人和恶人死后都到阴间去,明显是隔开的,在主耶稣所讲“财主和拉撒路”的经文中,指出“有深渊限定”(路十六26)。旧约经文,透露阴间的状况如下:

1.是在地下极深的地方(申三二22;诗八六13)。

2.是灵魂的住处(诗十六10,三十3)。

3.是幽暗的(伯十22;诗八八12)。

4.是静寂的(诗九四17)。

(第3、 4两条,可说是恶人所去的阴间境况。)

5.到了世界末日,阴间将被扔在地狱(火湖)里(启二十14)。

(二) 永世时期

人类的永久归宿,只有两个地方:一是天堂;一是地狱。没有第三个地方(2)。

1.天堂

“天堂”一词,中文和合本圣经只见二次(来九24;彼前三22),英文圣经译为“天”(heaven)。

“天”字在圣经中共见597次,其中183次是复数的,414次是单数的。复数的“天”,有时译为“诸天”,以示区别。圣经中有“天和天上的天”,若是直译,就是“天和最高的诸天”。保罗也曾被提到“第三层天”去(林后十二2)。

圣经中的“天”,有多方面的意义。有时指的是“天空”(申三三26),有时指天上的境界(腓三20)。“天”是圣徒在永世里的住处(启廿一10、25-27),也是“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的”天家(彼前一4;来十一16)。

2.地狱(或火湖)

是不信的人受永刑的地方。在新约圣经中,这名词共见12次(太五22、27、30,十28,十八9,廿三15、33;可九44、46-47;雅三6)。“火湖”共见四次(启十九20,二十14-15,廿一8)。“地狱”即“火湖”,是魔鬼和他使者以及不信的人(未得救的人)永远的归宿之处(太廿五41)。

第二节 附注

1.“乐园”(希腊字paradeisos),原意是园圃,园林、园囿。为了它是一个好的地方,中文译词加上一个乐字。乐园是义人灵魂的居所,与罪人居留的阴间隔离。在新约时代,有人根据以弗所书四章八至十节,推论在主复活后,乐园和其中的人都迁到天上去了。这个推论,还未获得普遍的接受。

2.天堂与地狱,是人类两个不同的永久归宿,没有第三个地方。天主教的炼狱说是一切灵魂不够洁净的人受罚受炼的地方。还有“灵薄”(limbo,limbus)。是旧约圣徒等待基督拯救的地方,也是有原罪,无本罪,未受洗的婴孩的安置区。教会改革之后,脱离天主教的教会,不承认这两种说法是圣经的教义,就拒绝接受。

第三节 身体复活

圣经中记载了死人复活的事迹,在旧约圣经中有三宗(1),在新约圣经有六宗(2)。不过,这些人死而复活,只是延长寿命而已,基督的复活却是永永远远的。他是生命之源,也是“复活”之源。他的复活是“更美的复活”(来十一35)。主说:“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十一25-26)这里的“复活”,也是更美的“复活”,是活到永永远远的。

复活的实现和次序

活到永永远远的复活,是在基督显现于空中之时,集体地实现的(约五22-28)。那时,有呼叫的声音,有神的号吹响,已睡的信徒一起苏醒,欣然经历更美的复活(帖前四15-16),这是第一次的复活。经过一千年之后(启二十4-5),才有第二次复活。第二次复活也是活到永永远远的,但是,这次复活的人,是要接受最后一次的大审判,他们不是信主得救的人,他们是按着自己所行的受审判,被定罪(启二十11-14),永受羞辱,永被憎恶(但十二2末句)。

基督复活,是最先的复活,是“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3),有示范的作用,也有“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的功用(徒十七31)。

除了基督以外,其他的人复活的次序,分为二次(或二批):一.一切属基督的人(林前十五23);二.一切不属基督(没有基督)的人(启二十4-5)。

第一次是义人的复活;第二次是自义或不义的人的复活。

复活信徒的身体

复活的信徒,他们的身体比原有的身体的性质更为完美,而且是不朽的、荣耀的、强壮的、灵性的、属天的(林前十五42-49),象天上的使者一样(太廿二30)。然而,第二次复活的人,他们的身体也是不朽的,却没有属天的荣耀。

第三节 附注

1.旧约时代死而复活的人,计有三人:1.西顿撒勒法一个寡妇的儿子(王上十七17-24);2.书念妇人的儿子(王上十四18-37);3.一个碰着以利沙骸骨的待葬死人(王下十三20-21)。

2.新约时代死而复活的事迹,计有六宗:1.睚鲁的女儿(太九23-26);2.主耶稣死时,坟墓里的一部分信徒复活起来(太廿七51-53);3.拿因城寡妇的独生子(路七11-17);4.约帕的女信徒多加(徒九36-42);5.特罗亚的“少年人”犹推古(徒二十7-12);6.拉撒路复活(约十一41-44)。

第四节 身体得赎(信徒被提)

“被提”是指基督显现于空中之时,把属他的人提升到空中,与他相遇。“被提”原意是“突然被夺取而去”。中文译为“被提”,含意颇佳。

被提的资格

在主再来之时,谁能被提见主?历代教会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1.得胜被提(或称:部分信徒被提):主张此说的人,认为只有信徒中的“得胜者”才能被提,那么,失败或软弱的信徒,就被留在地上,象孤儿一般,他们就得经历地上的大灾难。

通常主张此说的人,他们所根据的经文和理由如下:

马太福音二十四章四十节“取去一个,撇下一个”的一段话(太廿四34-41),是对门徒说的。门徒们必须“警醒”、“预备”(42、44节),才不致有被撇下的危险,谁是“儆醒”而又“预备”的人呢?就是那些“得胜者”。他们必被提升。其余的信徒,就须留在地上经历大灾难的熬炼。

路加福音二十一章三十四至三十六节“你们要时时警醒,常常祈求,使你们能逃避这一切要来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这也是对门徒们说的话。他们必须警醒、祈求、生活谨慎,才能逃避“网罗忽然临到”他们。世人贪食、醉酒,那日子就象网罗临到他们。

希伯来书九章二十八节“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提多书二章十一至十三节“自守、公义、敬虔度日”的人,才会“等候......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冷淡、没有信心、不能自守、没有敬虔度日的人,怎能在主显现于空中之时,被提与主相遇?

启示录三章十一节“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试炼的时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试炼。”在这里“普天下人受试炼的时候”,一般认为是大灾难时期,象非拉铁非教会的使者,蒙主应许,在大灾难时期,得主保守,免去试炼。这意味着遵守主坚忍之道的信徒,才能免受灾难。

2.得救者被提(或称:全部信徒被提):主张此说的人,认为当主显现空中时,所有信徒(信主得救的人)都要被提,在空中与主相遇。他们所根据的经文和理由如下:

哥罗西书三章三节“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生命藏在神里面,显示生命的安全。若说这些藏在神里面的生命,一部分与主永远同在(帖前四17),另一部分却要留在地上,忍受大灾难,那是很难令人理解的。

帖撒罗尼迦前书一章十节“等候他儿子从天降临,就是他从死里复活的,那位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的耶稣。”主耶稣为我们死而复活,是要救我们脱离将来的忿怒(即大灾难,见启六15-17)。

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十三至十七节的十七节说: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这里,“我们”指主再来时还活着的信徒,而“他们”是指已经离世的信徒。这两方面的人,都一同被提。

罗马书八章十九至二十五节,论到在主来时,我们要得着“儿子的名分”就是“我们的身体得赎”。身体得赎就是主来之时,已死信徒的身体复活,未死仍活的信徒因主的大能,身体奇妙变化,然后一同被提空中。若说只有得胜才能复活,才能变化,也是很难理解的。这是福音的盼望,是凭信而得的,并不是看行为而决定谁可以复活,谁可以变成象主的形状(腓三20-21),就是为此,圣灵才需要帮助我们,替我们祷告,而神也藉万事来造就我们,熬炼我们(1),使我们终有一日,能够“一模一样象他的儿子”(2)。

以弗所书一章十四节,四章三十节,论到圣灵是信徒的印记,与将来得基业和得赎的日子有关。这是说,凡有圣灵印记的信徒,在主来之日,都可得赎,也可承受基业。这是恩典,与个人的生活成败无关。恩典是凭信心而得,奖赏须凭善行或工作的成绩而定。

我们所领受的救恩是整体的,并不是局部的,若被提须看得胜与否,则身体的得赎不属救恩的一部分,有人身体得赎,有人却要经过大灾难。

当然,信徒必须对主再来有正确的态度,例如:爱慕主显现、等候主再来、谨慎自守、警醒祈祷等。这是本分,不是功绩;这是主的愿望,不是主的条件。这问题与救恩的保证相同。是主拯救我们,也保守我们,然而我们不能忽略自己的责任,去求主喜悦。“下地狱”和“经历大灾难”,若用来遏阻信徒犯罪或失败,还不如让主亲自完成他的工作,才有真实的果效。

被提的时间

历来教会中有三种不同的看法:

1.灾前被提

灾前被提的意思是信徒被提是在大灾难发生之前。

甲.大灾难是神的忿怒和刑罚。信徒既蒙主拯救,是神的儿女,不再是可怒之子,也不是刑罚的目标。“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藉着我们主耶稣得救。”(帖前五9)

乙.启示录第四至十八章里。完全未提到教会,因大灾难之前,教会已被提空中,从此与主永远同在(帖前4:16-17)

丙、路加福音十七章二十四至三十节论挪亚出方舟,罗得出所多玛,都是灾难发生之前。主说:“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

2.灾中被提

甲.启示录十二章五至六节,那妇人所生的男孩被提,是在大灾难期中前三年半与后三年半之间(“男孩”象征教会)。

乙.启示录十章七节,“神的奥秘成全”指全教会被提。那时正是灾难中期。

丙.有的信徒少受苦难,有的信徒多受苦难,若在灾中被提,则大家都受过苦难,在推理上,看来比较公平。

3.灾后被提

甲.但以理书记载的“七十个七”,已成过去,所以信徒被提,是在灾难之后。

乙.教会在大灾难中蒙主保守,象以色列在埃及时,埃及人遇灾,而以色列人却平安无事(参启三10)。他们在埃及十灾之后,才离开埃及。为此,灾后被提有理。

以上三种看法,似乎各有根据,却是缺少明文的根据,直到今日,三者仍然未能一致。这是将来的事,要等到将来事情成就之时,当可分晓。

被提之后的连带事件

1.信徒的生活和工作,须在神和基督台前受审核(罗十四10-12;林后五10;林前三13-15;彼前四17)。

2.羔羊的婚筵(启十九6-9)

这两件事,按时间说,应在信徒被提之后,才能举行。

第四节 附注

1.熬炼我们罗马书八章二十八节“万事互相效力”一节,许多人将它当作消极的安慰,不知从罗马书八章十五节至第八章末了,都是论到神为他的儿女,他的后嗣,也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所作所事。

他藉着圣灵替他们祈求,又藉着万事去帮助他们胜过“现在的苦楚”(罗八18),例如:患难、困苦、逼迫、饥饿、赤身、危险、刀剑等去熬炼他们。因为他预先定下要他们“效法儿子的模样”(见下注)。

2.“效法他儿子的模样”(罗八29),新译本作“和他儿子的形象一模一样”。

第五节 基督再临

“基督再临”是圣经中最宝贵的应许,是众信徒的鼓励、安慰和盼望。

基督再临,是他所爱的教会荣耀的盼望,是以色列民族蒙拯救的关键,是人类和世界一切无法解决难题的总结。他来要结束旧世界和旧时代,引进新世界和新时代。

旧约时代,众先知预言弥赛亚的来临,有一部分已经应验,另一部分尚待将来才能实现。已经应验的是在主降世时代,还未应验的是关系他的再临。

基督耶稣降世,对这一部分尚待应验的预言,讲得更详细,更清楚(见马太福音二十四至二十五章;马可福音十三章;路加福音十七章二十二至三十七节及二十一章;启示录全书)。后来众使徒及新约的作者们也一一传讲这信息。

基督再临的目的和任务

基督再临是宇宙间空前绝后的大事,是全能的神早已计划安排的。他再来为了什么?他再来有什么任务?

1.迎接信徒(教会)约十四1-3;帖前五15-17

2.报应信徒(信徒的生活和工作受审核;有人受奖赏,也有人受责备)林前三12-15;罗十四10-12;林后五10

3.招聚选民,拯救以色列全家太廿四31;罗十一25-27

4.施行审判太廿五31-46;徒十七30-31;提后四1

5.执掌王权(他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十一15,十九11-16

基督再临的预兆

基督再临的年日,是极度的机密,天使不知道,圣子也不知道,唯有圣父知道。年日虽不可知,预兆却愈来愈明显。无花果树长叶的时候,预告“夏天近了“(太廿四32)。夜深天黑,晨星出现,预示黎明即将来临(彼后一19)。主耶稣受难之前,曾对门徒说明他再来的预兆:

1.假基督出现(太廿四5、23-24,对照启六2)。

2.内战和外战(太廿四6-7,对照启六3-4)。

3.饥荒和地震(太廿四7,对照启六5-6)。

4.信徒受迫害(太廿四9,对照启六9-11)。

5.假先知迷惑众民(太廿四11、24)。

6.不法的事增多,部分信徒冷淡、退后、跌倒(太廿四12)。

7.福音传遍天下(太廿四14)。

上述的预兆,地上早有发生,但是在主再来之前,这些预兆愈来愈多,规模愈大,程度愈高。

基督再临分两个阶段

综合新约圣经中论到基督再临的经文,可知他再临分为两个阶段:一.在空中;二.到地上。

一.显现在空中

他亲自从天上降临到空中,迎接信徒(包括已死又复活的信徒和活着而又变化的信徒)在空中相会。这一阶段的情况如下:

1.好象闪电从东边发出,照到西边(太廿四27;路十七24)。那光的出现是十分迅速的,信徒(教会)被提空中,地球上不知不觉地不见了一班人(太廿四40;路十七34-36)。

2.这一个阶段的特色是突然发生,而且是不向世人公开露面的(太廿四39、43-44)

3.被提之后,永远与主同在,正如主所祈求的(约十七24)和主所应许的(约十四1-3)。为此,这并不是萍水相逢,见面后又分手西东,而是永远团聚,不再分开。

二.降临在地上

这个阶段是荣耀的,公开的。在众目睽暌之下,显赫降临(路廿一27),其情况如下:

1.驾云降临(太廿四30)

2.同众天使及众圣徒一齐降临(太十六27;犹14-15),浩浩荡荡,“众目都要看见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哀哭”(启一7),他们后悔不及了,无地自容了,只好等待审判的时间来到(参启六15-17)。

3.以色列全家得救(罗十一25-26)

上述两个阶段,相隔多少时候,圣经没有明显记载,有人认为相隔七年,就是大灾难的那七年(参启十二6;但九27)。

信徒对主再来应有的态度

基督再来是古今人类的最大盼望,未信的人无动于衷,以色列人心灵麻木,基督徒对这件事却是与众不同。圣经中(尤其是新约圣经),关于信徒对主再来的应有态度,颇多提示,兹略举于下:

1.引颈渴望

“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众子显出来......”,“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我们......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八19、21、23)。这里描写着受造之物和神的儿女们都热切期望得释放和得解救,这种长久等候期望,真是“引颈渴望”了。神的儿女们、主的门徒们应当“爱慕主的显现”(提后四8),才算正常,才算最合宜的态度!

2.警醒祈祷

“警醒”就是精神清醒,没有贪眠倦态:祈祷,才有能力,才能心灵苏醒。在客西马尼园时主嘱咐他的门徒要警醒祷告(太廿六41),在橄榄山上与门徒谈论主再来的事时,也嘱咐他们要警醒祈祷(路廿一36)。使徒彼得年老时期,也有同样的提醒(彼前四7)。

3.谨慎自守

谨慎就是小心行事(弗五15-17),自守就是保守自己(犹21)。这是就中文的词句解释的。另一个词语是“谨守”,原意是“不醉酒”或“头脑清楚”(帖前五6-7)。

4.忠心工作

每一个基督徒都应服事主(约十二26),服事主就是为主作工,为主做事。无论我们是仆人还是管家,都该对主忠心,殷勤,直到迎见主面的时候(太廿四45-47;提后四2;罗十二11)。

5.忍耐等候

长久的等候须要耐心,神给他儿女们多方面的信心,必须在忍耐等候方面表现出来。

第六节 神国、天国、千禧年国

从中文的字面看来,“神国”就是神所统治的国;“天国”就是天上的国或属天的国;而“千禧年国”表示为期一千年太平、有福的国。

“神国”的观念及信仰,由来已久。以色列人出埃及时,以色列人的军队,是神的军队(出七4,十二41)。以色列人进迦南地后,在士师时代,以色列人是没有王的民族。撒母耳年老时期,以色列人要求立王,受先知的指责,因为他们自己立王,厌弃神作他们的王(撒上八4-7)。诗篇九十五至九十九篇明显指出,“耶和华作王”,不是万国中的一国之王,而是全地的王(诗九六10、13),是宇宙的君王(诗九七1-6)。耶利米书称神为“万国的王”,“永远的王(耶十7、10)。但以理书更进一步,把人的国和神的国,地上的国和天上的国,作出强烈的对比(但二44、47,四1-3、24-26、34-35,七13-14)。

在新约圣经中,“神的国”,“天国”最先在福音书出现。主耶稣对神的国讲解颇多,使徒们和新约书信,也时常提及,而启示录更是发扬光大,对神国的实现,有清楚的交代。

“国度”一词,在中文圣经中一共提了16次(旧约12次,新约4次)。“国度”意思是“国家”,不是特别的名词,而是普通的名词,而且不完全指神的国,也用来指地上的国。

有人根据希腊文Basileia的早期用法,说这字并没有国的意思,只是王权的意思。然而,圣经对于“国”或“国度”一词的用法,的确包括国王、国土、国民和国权在内。

“神的国”就是神统治的国家。神是国王(至高的王,永远的王);宇宙是神的国土;神的儿女们是国民;神的国权统治万方,直到永远。

“天国”一词,在马太福音中见32次,在提摩太后书见一次(提后四18),但其原文语法不同。

马太福音是写给犹太人的。在犹太人古时的作品中,“天”和“神”是同义字(除了指地点的“天”,如天空,天上的天,天上的门户等以外)。但以理书有“诸天掌权”和“至高者掌权”的例句(但四17、26)。新约有“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的一句(路十五18),可作证明(1)。

“天国”即是“神国”,愈来愈多研究圣经的人,有此看法,而且在马太福音书中,也曾四次提到“神的国”(太十二18,十九24,廿一31、43)。

还有,马太福音所论“天国”的道与其他三福音书所论“神的国”的道相同、相合:

马太福音四章十七节“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马可福音一章十五节“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

马太福音五章三节“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路加福音六章二十节“......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

马太福音十一章十一节“......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然而,天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路加福音七章二十八节“......然而,神的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

马太福音八章十一节和路加福音十三章二十八至三十节,论在天国(神国)里坐席的人。

马太福音十章七节“随走随传,说:“天国近了!”路加福音十章九节“......对他们说:神的国近了!”

马太福音十三章十一节和路加福音八章十节,论天国(神国)的奥秘。

马太福音十九章十四节和马可福音十章十四节,论小孩子与天国(神国)。

马太福音十一章十二节和路加福音十六章十六节,论天国(神国)是努力进入的。

马太福音十九章二十三节和路加福音十八章二十四节,论有钱的人难进天国(神国)。

以上所列经文,在马太福音用天国,在其他福音书用“神国”,而且所论述的,是同一件事。

最后,马太福音十九章二十三至二十四节里“天国”和“神国”同提并论,同指一件事(2)。

为此,“天国”就是“神国”的这种看法,是可以接受的。

“千年国”和“千禧年国”,并非圣经的明文。有人认为这种观念,是受到犹太人“千禧年论”的影响。在新约教会中,使徒之后的教父,也有千年国的看法(3)。

在旧约圣经中(尤其是先知书)的确有多处经文(4),描绘着一种大同、升平的世界,一种公义、和平的国度和社会。把这一类经文,当作与千年国有关的经文,并根据启示录二十章二至七节的“一千年”(连提五次)说明这种升平世界,是一段过渡时期,又是有期限的;那期限是1000年,是在大审判(启二十11-15)之前。这种说法,并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第六节 附注

1.见Erich Saur“被钉十字架的胜利”第三章。

2.见上引书第29页。

3.特士连,帕皮亚,犹斯丁,爱任纽等,在他们的作品中,都有此看法。(见APO)

  1. 与“千禧年国”有关的经文,例如:以赛亚书十一章六至九节,六十五章十八至二十五节;弥迦书四章一至八节;撒迦利亚书十四章四至二十一节。

第七节 将来的审判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有一种相当流行的看法,认为圣经中的审判,共有七种:

1.信徒的罪,因十字架而受了审判(约十二31-32;西二13-15)

2.信徒在主面前的自审(林前十一28-32)。按:此处的“分辨”和“受审”,在英文权威译本均作“审判”或judge(1)。

3.信徒的行为和工作受审判(林后五10;林前三12-15)

4.外邦人(外族人--指以色列民族以外的各民族)受审判(太廿五32)

5.以色列人受审判(路廿二28-30)

6.犯罪的天使受审判(犹6)

7.死了的人受审判(启二十12-15)

上列七种审判中,第1和第2种在末日或末期会成为过去,而且其意义、性质与后5种的审判不同。第5种,以色列受审判,可参考有关旧约预言的书籍或圣经注释,至于第6种,天使受审判,圣经中记述不多,在此从略。

按:审判有广义和狭义。广义指人因得罪神,受神责罚;狭义指神对天使与世人所行所为,采取判决的行动。通常每种审判,包括七方面的记述:

1.审判者;2.受审者;3.判断的根据;4.判断的结果;5.受审日期(时间);6.受审地方;7.其他事项。

旧约历史中,神为“审判全地的主”的观念,在亚伯拉罕时代早已存在(创十八25)。事实上,圣经中记载神第一次的审判,是发生在伊甸园里(创三8-24)。

主耶稣到世上来时,曾宣布圣父把审判的权柄赐给他(约五27;参考九39;徒十42,十七31;提后四1)。

旧约先知曾预言,基督的审判是公义的审判,其中最美妙的一段说:“他必以敬畏耶和华为乐,行审判不凭眼见,断是非不凭耳闻,却要以公义审判贫穷人,以正直判断世上的谦卑人,以口中的杖击打世界,以嘴里的气杀戮恶人。公义必当他的腰带,信实必当他胁下的带子。”

天使和世人的言行举动,都须向造物主宰负责,他们必须在神面前受审问,无人能免(太十二36-37;来九27;彼后二4)(2)。

世人受审判的日子“已经定了”(徒十七31);受审的地点,也清楚写明(罗十四10;林后五10;启廿二11)。参见附表(三大审判)。

第七节 附注

1.参看The New Scofield Reference Bible, 第1375面。

2.下列经文可自行参考,从中必可获益:

一.信徒的生活和工作,要在基督台前受审判(林前三12-15;林后五10;参看太廿五14-30;路十二35-48;来十三17)

二.万民受审判(指外邦人,或在大灾难期中才信主的外邦人)(太廿五31-46)

三.其他的世人受审判(指主来时,已死的人)(启二十11-15)

附表 三大审判

(一)得救的信徒受审判

时间:基督的日子(林前一8)

那日(提后一12,四8)

主显现之时

被提之后,千年国之前

地点:基督的审判台前(林后五10)

主审:基督(提后四8)

受审:我们众人(林后五10)

标准:忠心(林前四1-5)(太廿五21-23)

善和恶(林后五10)

结果:得赏或受亏损(林前三14-15)

善报和恶报(林后五10)

(二)活着的人受审判

时间:人子降临之日(太廿五31)

千年国之始

地点:基督的荣耀宝座前(太廿五31)

主审:在荣耀中降临的人子(太廿五31)

受审:万民(太廿五32,廿八19)

外邦人

标准: 绵羊或山羊对主的态度(太廿五32- 33、40、45)

结果: 永生,承受所备之国

永刑,魔鬼及其使者的刑场(太廿五 34、41、46)

(三)死了的人受审判

时间:天地逃避之日(启二十11)

世界末日(彼后三10)

千年国之后

地点:白色的大宝座前(启二十11)

主审:坐在宝座上的一位(单数启二十11)

(参约五27主耶稣)

受审:死了的人(启二十12)

标准:案卷上的记录

生命册上有无名字(启二十12、15)

结果:被扔在火湖里(启二十15)

参考艾力希梢埃著:被钉十字架者的胜利

香港:宣道书局 一九六二

第八节 永世的曙光

“永世”是永永远远、无穷无尽的年代,也是造物主宰,把一切都更新了的年代(启廿一5)。在永世里:

1.有新天地(启廿一1;彼后三13;赛六五17-18)

2.不再有死亡、悲哀、疼痛、罪恶;而是满有生命、安乐、圣洁;人与神之间,全然和谐。(启廿一3-6;参看赛三五1-10)

3.不再有海(启二十1),也不再有黑暗(启廿二5)。

一切将来的事,是我们未曾经历过的,我们只能凭圣经的明显启示,不可妄加臆测。圣经未记载的事,是属于主的。圣经明显记载的,是属于我们的,我们有接受和遵行的本分(申廿九29)。

作为一个基督徒,真是有福!我们有宝贵的圣经,也有真理的圣灵常常教导我们。愿主帮助我们过着圣洁、敬虔的生活,直到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