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也是:【强国论坛】理性的爱国主义两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1:59:52

       

        爱国主义,似乎永远都是“政治正确”的。但很少有人考虑过,这个“国”,或者说祖国,指的是什么?什么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我们究竟应该怎样爱国?等等。

  不弄清楚这些问题,就很难说我们的爱国热情不是盲目的,就不能避免滑向歧途的危险。

  纵观整个20世纪,我们往往缺的不是激情,而是理性。

  我们需要爱国,但我们需要的是清醒、理智的爱国主义。

  一、爱国的界限

  世界上并没有神。也没有什么绝对正确、高高在上的“神圣诫条”。

  这也就意味着,任何道德诫条都是有限度的。过犹不及。不诚实固为不道德,诚实过分,如告诉绝症病人“真相”,也是越过了道德的界限。不忠于职守,固为不道德,“奉献”过头,不顾自己的健康和家庭,疏于对孩子的管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自己、家人,或者社会的不负责任。

  所以,爱国也是有界限的。

  理性是它的第一个界限。

  爱国往往表现为一种激情,但若没有理性的羁绊,终将成疯狂的野马,它不仅不是国家民族之福,而是祸。义和团的“爱国”就是一个例子。他们不分青红皂白地杀洋人,杀“二毛子”(即教民,实际是自己的同胞),有时仅仅因为一些同胞身上带了铅笔、“洋纸”这些“洋玩意”就滥杀无辜。

  纳粹统治下的多数德国民众的“爱国”也是一例。

  现在某些为偏狭情感所左右的人,动不动就向不同意见的人打出汉奸、洋奴、卖国贼的棍子,其言行实类似于义和团和纳粹“爱国者”。

  爱国的实质是爱人民,不是爱皇帝或“老佛爷”。在今天,是顺应世界民主的大势,关心国家的前途命运,不是迷于某些现代皇帝或“老佛爷”的蛊惑,螳臂挡车,甚至助纣为虐。

  这应是现代人与屈原、岳飞、文天祥等古人爱国的一个本质区别。

  道德是它的另一个界限。

  爱国,是各种道德诫条所织成网络中的一根经线或纬线,虽然重要,但绝非可以此来否定其它的一切价值。任何人无权以“爱国”的名义“否定”其他人的生命,强迫他人与自己一起“尽忠”。南宋“忠臣”陆秀夫自己跳海是可以的,但背着一个不能反抗的孩子(南宋末代皇帝)去“成仁”,就是不道德的。

  安史之乱期间,唐将张巡、许远为了守睢阳城(今河南商丘),先后吃掉包括张的小妾在内的城中老人妇女小孩两三万人。这就更是令人发指的禽兽行径了。

  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个人甚至也不必为了所谓国家或集体的利益而“否定”自己的生命。比如年幼的孩子没有义务冒着危险“与坏人坏事坚决斗争”,士兵在丧失抵抗能力,于战斗大局无补的场合下可以放下武器。

  “大爱”也没有必要以牺牲“小爱”来衬托。爱祖国与爱家人、爱自己并不矛盾,现代人应该有理性能力将这些协调起来。对于那些喋喋不休地教育我们“存天理,灭人欲”, “为‘大我’牺牲‘小我’”、“做永不生锈的螺丝钉”的人,我们倒是需要问问:“天理”、“大我”、集体、国家这些玩意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他们这样鼓吹的动机又是什么?

  爱自己的母亲,不需要以仇恨邻人来衬托。爱自己的祖国,也不需要以盲目排外、仇外来表现。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是统一的,爱国并不与促进世界和平,发展与各国友好相矛盾。如果我们的爱国总是要靠指责外国来彰显,如果我们每次都是“手握真理的少数人”,甚至孤家寡人,那么就需要反省一下我们的这种爱国是否健康,是否在价值观上与世界主流文明接轨。

  道理很明显:如果某甲整天骂东家骂西家骂南家骂北家,尽管我们不能排除这些邻居确实曾伤害过他,但绝大多数场合,这人是需要进精神病院检查,看看是否得了被害妄想症的。

  爱国,更不能抛弃爱、善、公平、正义、珍爱生命这些基本价值。对别国的灾难,如“9-11”、日本地震兴高采烈,“热烈庆祝”,则已远远地迈出正常的道德界限,在行为特征上与纳粹党徒和拉登分子不远了。

  二、何谓真正的爱国主义

  要弄清这个问题,就需要对国度和国家作一辨析。

  国度是一种地理存在,主要包括国土和生活在这一片国土上的人民。国家则是一种政治存在,它实质上是一种各阶级、阶层利益划分的制度安排。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曾产生过,现在仍存在着三类国家,即“家族国家”(皇权专制国家)、“帮派国家”(一党制或者军人专制国家)和“全民国家”(宪政民主国家)。

  国度是本质,国家是现象。现象反映本质,国家代表国度。国度不被他国吞并或自身分裂(现代国际法禁止用武力吞并一个国家),它就会成为一个永恒的存在,而国家,尤其是“家族国家”和“帮派国家”则是一个暂时的历史现象。如我们中国,虽五千年来历经战争、分裂和外族征服,但作为一个国度始终存在着,而历代王朝,则如走马灯般你方唱罢我登场,演出了一幕幕兴衰荣辱的悲喜剧。

  国度体现为我们生活在其上的这一片国土,其人格化象征是生活在这片国土上的全体人民,正如家的人格化象征是母亲一样。在“家族国家”、“帮派国家”和“全民国家”三种类型中,其人格化象征是不同的:在“家族国家”,朕即国家,国家的象征是皇帝;在“帮派国家”,如纳粹德国,是纳粹党,实质是党魁希特勒等少数人在决定一切,所以可看作其人格化象征;在“全民国家”,民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着主导性作用,其人格化象征是全体人民。

  由此,只有在“全民国家”中,国家和国度才是统一的。无论“家族国家”还是“帮派国家”,本质上都与国度不一致。当然,前两类国家建立的早期,当权者集团若能励精图志,它们与国度的冲突就相对缓和一些,然而,随着当权者集团必然的日益腐化堕落趋势,其与人民大众的矛盾也就日趋尖锐,国家与国度也就日益处于对立状态,直到这个国家覆亡。

  在现代社会,消除国家与国度对立状态的唯一途径,只能是实现“家族国家”或“帮派国家”向“全民国家”转型。

  国度才是人们真正意义上的祖国。国家不是。否则,你很难解释王朝兴替之时人们的祖国认同——除非外族入侵,没有人认为自己的祖国灭亡了,又换了一个新的祖国。

  打个比方,国度是生养我们的母亲,国家只是保姆。保姆就是保姆,不是母亲,这两者的区别是不能含糊的。保姆再尽职尽责,也不能成为她向主人索取过分的爱和回报的理由;反之,如果她偷懒耍滑,尽不到一个保姆的职责,立马就要卷铺盖走人。

  对于国度,我们确实需要无条件地忠于和热爱,其实质是爱人民,因为正是这片土地和人民养育了我们。这种爱与对母亲的爱机制是一样的。这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可称之为原发性的爱国主义。背叛国度,违背人民意愿(在现代社会,是经现代政治技术,如全民公决、自由选举、民意测验检验出来的,而不是某些当权者及其御用文人炮制出来的所谓“人民意愿”),就是秦桧、慈禧、袁世凯、汪精卫那样的卖国贼。这也是卖国的本来含义。

  以国家为对象的爱国主义是派生性的爱国主义。严格来说,它只有与原发性的爱国主义一致起来,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就像对待保姆,这种爱国主义是有条件的——国家是以权利与义务的均等交换,即公正,来换取公民对她的忠诚和热爱的。英国思想家埃德蒙·柏克曾说:“我们愿意爱国,但国家必须可爱”。也就是说,这种“爱国主义”就不只是国家单纯地向公民索取热爱、奉献和牺牲,它首先要面临公民的拷问:作为国家,您是否公正,民众是否当家作主,是否享有普遍的权利,能否获得广泛的经济福利?这是国家与其公民的双向责任和承诺,它的实质,就是洛克等人所谓的“社会契约”。

  由于只有实行宪政民主的“全民国家”才与国度相一致,因此也只有这样的国家才有权利要求人民群众无限忠于它,事实上,也只有这样的国家才能持久地唤起人民群众的爱国之情,当遇到危亡时而自觉地起来保卫自己。其它类型的国家,像“家族国家”和“帮派国家”,由于是为一小撮人利益服务的国家,这样的国家一般是与国度高度对立的,因而无权要求普通民众无限忠于它、热爱它。对待这样的国家的态度,与爱国、卖国无关。如果硬要扯上联系,那么就会得出历代农民起义,甚至孙中山都曾“叛国”、“卖国”这样荒唐的结论来,也无法解释峡对岸的台湾同胞绝大多数也是爱国者这一事实。

  在民主化成为世界潮流的今天,“家族国家”和“帮派国家”已越来越不得人心,其存在的理由与价值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质疑。当这样的国家,如今天卡扎菲的“大阿拉伯利比亚人民社会主义共和国”,受到人民普遍唾弃之际,还爱它,为它效忠,做卡扎菲之流镇压人民的帮凶,这就不仅不是爱国,还是违背人民意愿,实际就是卖国、叛国。因为爱国的真义是爱国度,或者说是忠于这个国度的全体人民,而不是爱哪个家族、哪个组织或帮派。

  对于国际社会来说,抨击这样的国家不能叫做“干涉内政”,武力攻击萨达姆、卡扎菲这样天怨人怒的“国家”(实际上已成为人民唾弃的非法政权)不能叫侵略。这倒并不因为“人权高于主权”,而是因为正是萨达姆、卡扎菲之流阻碍他们国家的人民“自主地选择国家的发展道路”。如果一味像某些庸俗实用主义者所宣扬的“不干涉内政”,所带来的结果必然是武装到牙齿的萨达姆、卡扎菲之流对手无寸铁的群众大开杀戒,造成血流成河的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