肮脏的交易 中字下载:新闻本质论__新闻定义之争和新闻内在的主客体矛盾结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6 22:43:42
 
新闻本质论
__新闻定义之争和新闻内在的主客体矛盾结构
作者 陈坚
新闻是什么?一百多年来,意思相近或相反的定义不下百种.不少人因此望而却步.美国高等院校新闻学基本教材之一的<实用新闻学基础>说:"一个多世纪以来,新闻编辑和教育家们一直毫无成效地试图给新闻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以供记者去衡量种种事实.实践证明,想找到这样一个标准,简直同想在荒山里找到传说中荷兰人丢失的金矿一样.这两种追求可能永远是毫无成果的.对于金矿来说,因为可能它从来也没存在过;对于那个简单的定义来说,则因为新闻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是随人的兴趣的变化而变化的."(1)这完全是一种不可知论的态度.对前人所下的各种探索新闻本质的新闻定义,我们不应该采取蔑视和否定的态度,而是应该坚信真理只有一个,尽管现在还没有找到它.在科学技术已经步入"信息时代"的今天,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加上我们的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够发现它或接近它.正像数学上的哥德巴赫猜想一样,越是难题,就越是吸引着人们更加努力地企图解开它,以求有所突破,有所进步.
按照形式逻辑定义要求,新闻定义的属概念是什么(小标题)
在我国,最权威\影响最大的新闻定义是陆定一同志于1943年提出来的"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2)
这个新闻定义被许多新闻学教科书和论著所采用,认为是唯物主义的\比较科学的,当然也引起一些议论或讨论,认为它尚有不足之处.这个定义中有一个关键性的词,那就是"报道"."报道"一词究竟是什么意思呢?<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报道,一\通过报纸\杂志\广播或其他形式把新闻告诉群众;二\用书面或广播形式发表的新闻稿."林枫同志的<关于新闻定义>一文也认为,报道,"是用语言\文字\图像等等形式,把情况\信息告诉公众,从而把新闻同秘密情报\私人记载区分开来."(3)这两种解释都提示我们:"报道"一词的基本词性是动词性的,是指人类的一种社会活动.在实际生活中,"新闻;‘一词不是有些人所理解的专指"新闻作品",而是指的"新闻活动"这样一种特殊的实践-认识活动.
那么,从形式逻辑上考察,新闻与报道是不是一种从属关系呢?
关于形式逻辑下定义的方法,林枫同志转述了公认的规则:"形式逻辑定义的方法是:被定义的概念放在它的属概念里,并且指出它和同一属概念下的其它种概念之间的差别,即‘种差‘.定义的公式是:被定义的概念=属+种差.定义的规则有:一\应相称,即下定义的概念和被定义的概念的外延相等.二\不应循环.三\要用肯定判断.四\简要清晰."(4)
按照形式逻辑的定义要求,我认为陆定一同志的新闻定义是不合规则的."报道"不是"新闻"的属概念,"新近发生的事实"也不是"种差"."报道"的外延\内涵和"新闻"相等,可以说是同一概念的两种不同的说法;"报道"即"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因为除此之外,别无其他报道.情报\历史\档案\信函\日记等虽也是写事实的,但都不能称之为"报道".因此,陆定一同志的新闻定义是不合形式逻辑下定义的要求的.
按照形式逻辑下定义的要求,要给新闻下定义首先要找到新闻的属概念.这个属概念能找到吗?能!那就是对于我们现在已并不生疏的概念__信息.信息既能涵盖新闻,又能涵盖情报\私人记载等.信息概念的外延大于新闻概念的外延,是对"新闻"的最好的"属概念".
属概念找到了,那么它的种差呢?由20所大学联编的最新教材<当代新闻学>对新闻定义是这样表述的:"新闻就是及时公开传播的非指令性信息."这个定义的优点在于,指出了新闻定义的属概念和种差,指出新闻是一种信息,从而改变了过去把新闻说成是事实,说成是报道,说成是某种性质或手段等等抓不到新闻本质的观点,摆脱了总是无法按照形式逻辑的要求给"新闻"下定义的困境.但是,它的缺陷同以往许多新闻定义一样,没有从新闻活动中的主客体矛盾运动去寻找种差的涵义.
按照辩证逻辑的要求,给新闻下定义要抓什么矛盾(小标题)
新闻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实践-认识活动.在这一实践-认识活动中,实践-认识的主体是人,实践-认识的对象(即客体)是自然信息,或是陆定一同志所说的"事实".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信息的相互作用构成了新闻活动的全部内容;主体与客体的矛盾运动是一切新闻现象的本质.我们在研究新闻定义的时候,必须把着眼点放在这里,眼界才能开阔;也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新闻定义的科学答案.
把新闻看作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或是看作"及时公开传播的非指令性信息",都是单方面地从客体的角度来对新闻作规定的,忽视或有意回避主体在新闻活动中的作用.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实际情况是,作为主体的报道者和作为客体的报道对象__事实(自然信息)始终处在既矛盾又统一的相互作用之中.主体对客体的作用,并非在进入采访\写稿\编排\见报(播出)时才开始的,而是在确定采写对象(确定报道哪件事)时就已开始.确定采写对象以及在这之前的了解新闻线索,都是报道中的一个环节.所报道的事实(自然信息)既是客观存在的,即在报道者确定报道它之前就已存在;同时它又是报道者按照一定的价值尺度,确定对它进行报道之后才成为新闻事实的.客观事实成为新闻事实后,一方面它仍然是客体,另一方面它已经主体化,即带上主体所赋予它的特征.新闻报道的实践--认识过程,就是不断将客体主体化和将主体客体化的过程.完成这一实践-认识活动后的新闻作品,它已成为主体性的东西,但它又是客体化了的,并不是纯然主观的产物.它是观念形态的,但反映了客体对象的实在内容,自然信息被改造为人工信息.
其实,在报道中,主体不仅报道了作为客体的事实,而且也报道了主体自己__报道者.例如采写一篇稿件,常常不仅报道了客体的事实(他人的思想行为),也写出了采写者的报道意图\功利要求\审美情趣\价值取向以及自身积累的有关采写对象的知识,写出了采写者的思想感情\意志和理想,表明了采写者的立场\观点和倾向,贯穿着采写者的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而这些都不是作为客体的事实(自然信息)所固有的,而是作为主体的采写者所固有.在采写过程中,一方面通过主体的实践-认识,把作为客体的事实反映到采写者的头脑中去,另一方面采写者又把自己的思想\感情\观点等"反映"到他所采写的新闻事实中去.同时还"反映"了实践-认识自身,例如采写者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等.客体性的自然信息变成主体性的人工信息,是要经过主体的一系列处理加工的.人工信息是对自然信息的"模写",自然信息是人工信息的本体和原型.人工信息和自然信息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信息,人工信息已被打上了主体的烙印.
当然,在实践-认识活动中,客体的信息反映到主体的头脑中去,不仅直接决定主体对该事物的认识,还必然使主体积累经验\增长知识\明白事理,并且还会影响主体的思想\感情\意志\观点乃至世界观等主体性的因素.
把新闻看作单纯是事实的报道的新闻定义,实际上排斥了主体在新闻活动中的自主性\能动性\目的性和创造性,使新闻只是单向地\消极地\被动地反映事实,在理论上应当说是一大缺陷.
新闻价值和新闻定义不应该是"两张皮"(小标题)
新闻工作者十分重视新闻价值,常常用它来衡量所要报道的事实(自然信息)或准备发表的新闻作品(人工信息).因此,有人在讨论新闻定义的时候提出:"新闻就是对有新闻价值的事实的报道."这种说法我认为还是有道理的.价值问题已越来越引起我国哲学界的重视.和价值论有着密切关系的新闻学,特别是新闻学原理,不能老是停留在"事实认识"上,也应该进入"价值认识"的领域.
也许由于西方资产阶级新闻学学者往往从资产阶级价值观的角度给新闻下定义,同时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及其理论最早是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文德尔班提出的,因此我国坚持唯物主义新闻理论的学者对新闻价值问题一直抱着十分审慎的态度.尽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许多新闻学学者已将新闻价值作为重要课题来研究,已发表了不少论文和著作,并编到新闻学教材中,但始终不敢把新闻价值包容到新闻定义中去,唯恐破坏了新闻定义的唯物主义理论基础.有些新闻工作者打算修改\补充陆定一同志的新闻定义,主张在"新近发生的"之后,加上诸如"群众关心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引起人们普遍兴趣的"\"重要的"\"有启发指导作用的"等等表示新闻价值的限制词.但林枫同志却认为,"这样处理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把新闻定义弄得冗长\繁琐\不明确.实际上,这已经超越新闻定义的范畴,而是关于新闻价值所要研究的问题."(6)不少新闻学教科书在处理新闻定义与新闻价值之间的关系时,也把这两者当作"两张皮",以致中间缺乏内在的联系.
这里涉及到在作为一种实践-认识活动的新闻中是否应该贯彻价值原则的问题,也就是说在新闻本质的规定中是否应该包括价值要素,是否只应该坚持真理原则,而不顾及价值原则?
其实列宁早就对这一类问题作了原则性的回答.他说:"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__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__包括到事物的完满的‘定义‘中去."(7)根据列宁这段话的精神,我们同样可以说,新闻本质的确定(用语言文字表达它的是新闻定义),必须包括人的新闻活动的全部实践,而这种实践则是真理的标准和价值的实际确定者.在新闻实践中,价值原则和真理原则同样起作用.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之所以从事新闻活动,并不是仅仅地为了追求"真实性",而更多地是为了使客体__自然信息满足主体__人的需要.马克思说:"价值这介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8)人的社会需要是信息交流的原动力.人类一出现,就具有社会性.每个人都是生活于一定的社会组织之中的,在生产中结成一定的的生产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相应的上层建筑.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就要学会适应环境和改造环境,就要掌握各种有关信息,了解各种有关情况.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盲目性,在实践活动中才能有明确的目的,才能采取恰当的方法和步骤,以取得效益.人类社会愈进步,人类的文明程度愈高,就愈需要信息.
从新闻发展史来看也是如此.新闻事业的发展每前进一步,都是和"人"的需要\社会的需要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无论是最早的口头传播的新闻,还是稍后的用书信方式传播的新闻,都是为了适应"人"的需要\社会的需要而被创造出来的."印刷新闻"\"电了新闻"时代,新闻传播则具有更为明确的目的,并使人们获得越来越多的\越来越大的效益.新闻的巨大的社会功能,为不同的政治力量和社会集团所重视,他们都努力利用它,使它成为宣传手段,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再从微观的新闻报道来说,每发现一条报道线索,都是因为该线索__某一事实(信息)对"我"有用,然后才去深入采访的.所以说,在谈新闻本质\给予新闻下定义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新闻价值..当然为了新闻定义的简明扼要,没有必要把"重要的"\"有指导作用的"\"群众关心的"等等限制性的词语加上去,但是新闻定义中应该明确地反映这一带有本质性的特征,使新闻不是单纯的客体事物的报道,而是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说的那样__"从主体方面去理解"__的客体报道.
重视价值原则,决不意味着可以忽视真理原则.相反,只有重视真理原则,使自己的思想符合实际,尊重客观规律,才能更好地实现价值,达到目的,取得效益.我们平常说"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的.认识真理和坚持真理是实现价值的条件和制约因素.要实现价值,决不是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服从真理.这样就使我们的价值观建立在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上.
价值和真理是相反相成的.之所以说是"相反",因为一个是从主体出发,使客体满足主体的需要,是客体向主体的接近;另一个则是从从客体出发,使主体的思想行为都要符合客体对象的本性和规律,是主体向客体的接近.两者之所以说是"相成",因为两者相互补充并结合成同一实践-认识过程的完整内容.它们相互规定,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真理中有价值问题,价值中有真理问题.
在新闻理论中的价值标准和真理标准是一体化的,实践使两者统一起来.陆定一同志在<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一文中,把"真实"作为中心问题来论述,当然没错:但是新闻工作中的是非得失,不光是真理标准一把尺子,还有另一把尺子,那就是价值标准.同时真实也不是真理的全部内容.有些新闻工作者在工作中犯错误,并不一定是由于失实,而是由于违反价值原则,损害了特定人们的利益或社会共同利益.
在新闻价值要素中,有些是属于客体性的规定,如真实性\时新性,是具有真理性质的,但真实性要受不违反保守机密的主体性原则的约束;同样,客体性的时新性也要受到主体性的时宜性的约束.反之,有些属于主体性的规定,如党性\指导性等,则必须建立在真实性\科学性\时新性等客体性规定的基础上.一些属于业务性的规定,如重要性\接近性\显著性\人情味等,其中既有价值的因素,也有真理的因素.总之,不能一见到"价值"二字,就认为是"唯心主义"而加以排斥.
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以及由此产生的价值与真理的矛盾运动,是新闻的全部内涵.只有把新闻的内部结构看作是矛盾的统一体,才能更好地理解新闻与宣传\新闻与舆论\新闻与政治等方面既一致而又有区别的关系,内部结构是外部功能的根据.
最后,让我来概括一下新闻的本质,如何使新闻定义既能符合形式逻辑的要求,又能符合辩解逻辑的要求,我认为:"新闻就是经选择加工,并及时公开传播的有用信息."
注释:
(1)<实用新闻学基础>第1-2页,沃伦*K*艾吉\菲利普*H*奥尔特\埃德温*埃默里著,中国新闻出版社出版.
(2)<陆定一新闻文选>第2页,新华出版社出版
(3)<新闻理论与实践>第21页,新华出版社出版
(4)参阅<当代新闻学>第一章;<当代新闻学>,长征出版社出版.
(5)<当代新闻学>第20页.在同书绪论中,提法稍有不同:"新闻的本质特征,那就是及时公开传播的新近事实的信息."
(6)<新闻理论与实践>第32页.
(7)列宁选集>第4卷,第453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06页.
{此文最初发表于1991年春季号即总第27期<新闻大学>,后编入由人民日报出版社2000年12月编纂出版的<中国当代论文选粹>一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