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中药学有哪些科目:万安县积极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作用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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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积极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作用的主要做法发布日期: 2011-12-14 09:56     编辑: 江西廉政网

  创新模式严管理 强化职能显成效

  ——万安县积极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作用的主要做法

  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以来,万安县纪委监察局为确保这支新生力量发挥应有作用,立足本县工作实际,积极创新运作模式,使纪工委监察分局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真正实现了“增员增效”,全县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用实践充分展现了这项纪检监察系统改革的丰硕成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管理模式,“三管齐下”促工作机制更规范

  一是合理调配力量。明确委局分管领导。将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内设科室一并纳入委局2名分管领导的分管工作范畴,各分管2-3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日常管理则委托兼任第一纪工委书记的纪委常委负责,确保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始终处于县纪委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之下。捆绑内部职能科室。将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别与1-3个内部职能科室捆绑在一起,组成4个大的工作组,每个工作组实行人员互补、职能共享、工作同步、责任共担、优势互补,使每个工作组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统筹安排联系单位。根据内设科室业务职能,合理安排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联系单位,如对应纠风室的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教育、卫生等单位,这样既突出了工作重点,更有利于履行职责。另外,不单独组建面向乡镇的纪工委监察分局,由纪工委监察分局在联系县直单位的同时分别联系指导,拓宽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领域,也便于5个纪工委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统一考核。二是建立规范制度。出台《纪工委监察分局案件查处流程办法(试行)》,对案件线索处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处理和处分执行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使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案件查处工作有据可依。制订《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巡查暂行办法》,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巡查工作的时间次数、具体内容、方法步骤、结果处理和纪律要求等均作出了详细规定,确保巡查工作规范有序。建立学习、考勤、印章管理、工作纪律、保密、财产管理等6项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日常管理。三是统一提供保障。统一落实工作经费。统一装修办公用房集中办公,统一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人员、公用经费和纪检监察业务费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并按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标准予以核定。统一安排公务用车。纪工委监察分局不单独配置公务车辆,其工作用车统一由县纪委分管领导和办公室集中管理、合理调配、统筹安排。统一发放工资福利津贴。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工资福利列入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预算,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负责并管理,享受县纪委监察局同职级干部待遇,享受纪检监察工作岗位津贴。

  二、强化职能作用,“三个突出”促工作成效大提升

  一是突出查办案件职能。把查办案件作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重要职能进行充分授权,对所有信访件,均按联系单位的分工安排批转到相应的纪工委监察分局进行初核,切实强化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查办案件职能,较好地增强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威慑力。今年以来,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共初核信访件68件,其中转立案7件,党纪政纪处分7人,办案中共收缴违纪款3.5万元。由于注重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职能的有效作用,使内部职能科室腾出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谋划业务,全县各项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得到了全面提升。二是突出集中巡查职能。开展巡查是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一项全新职能。为切实履行好巡查职能,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安排下,今年以来,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根据《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巡查暂行办法》的要求,按规范程序对所联系单位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三重一大”和“四个不直接分管”情况以及开展创新性工作等内容,先后分两批开展了集中巡查,每轮集中巡查时间为一个月,国土、卫生、林业、移民、住建、民政、计生、水利等8个系统接受了全面巡查。巡查结束后,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系统形成了专项巡查报告。通过巡查,共发现涉及“三重一大”、各类收费、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46个,对发现的问题专门提出了巡查建议,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收缴各类违规违纪款110多万元。三是突出日常监管职能。在突出查办案件和工作巡查职能的同时,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还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大局,通过列席会议、工作督查、报送信息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了对各联系单位的日常监管,较好地确保了各单位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不因体制改革而受到影响。县商务局等单位在涉及招录人员、招投标等重大事项时均邀请纪工委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县重点项目办从纪工委抽调4名人员参与全县18项重点项目建设督查。

  三、严格目标考评,“三项挂钩”促工作责任全落实

  一是与个人工作业绩挂钩。为充分调动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实行百分制绩效考评,基础分为一百分,主要从信访调查、查办案件、宣传调研等方面进行量化计分,年终组成专门考评组,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考评。截止目前,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基本达到或超过了时序要求。二是与职能科室工作业绩挂钩。为促进各项业务工作争先进、创特色,考评方案在基础分之外还增设了加减分项目,即把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工作考评与对应的内部职能科室工作业绩捆绑在一起,实行“荣辱与共”。如果职能科室年终考评进入全市前三名,则对应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也分别可加30、20、10分,在全市排后三名的则分别扣减20、15、10分,年终如果职能科室获市纪委单项表彰,则对应的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各加15分。从目前情况看,各科室业务工作相较去年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三是与联系单位工作业绩挂钩。为确保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联系单位的督导和巡查职责落到实处,使各单位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不因撤销纪委(纪检组)而受到影响,考评方案还从基础分中专门拿出5分,按所联系单位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年终考评得分的平均数折算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得分。如果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巡查工作,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且于当年暴露,则参与巡查工作的干部每人扣减5分。责权明晰、奖惩分明、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使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作用得到最大发挥。(姜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