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伟强张国荣:社保100问(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6:58:34
社保100问(二) 

二   失业保险

18.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收入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和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19.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但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20.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职工在工作期间,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当企业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劳动者未实现再就业的,可到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失业,经核实属实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1.失业期间有哪些待遇?

(1)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高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按月发给医疗补贴费(按领取失业保险金额的5%发给)。

(3)女职工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按国家政策生育者,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4)可免费参加劳动部门举办或经劳动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5)可免费享受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6)对自主创业资金有困难的,可优先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2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分别为:

缴费满一年不满二年的,领取3个月;

缴费满二年不满三年的,领取6个月;

缴费满三年不满四年的,领取9个月;

缴费满四年不满五年的,领取12个月;

缴费满五年不满六年的,领取14个月;

缴费满六年不满七年的,领取15个月;

缴费满七年不满八年的,领取16个月;

缴费满八年不满九年的,领取17个月;

缴费满九年不满十年的,领取18个月;

缴费满十年不满十一年的,领取20个月;

缴费满十一年不满十二年的,领取22个月;

缴费满十二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是否还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并收监服刑的,从宣判的次月起停发失业保险金,待其服刑期满后,可继续领取剩余月数的失业保险金。缓刑期间可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24.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因故死亡的,有哪些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因故死亡的,按企业在职职工同等对待,其家属可领取死亡人员10个月工资的抚恤金和400元丧葬费。目前,我市执行的抚恤金标准为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总额。

25.如何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申领人和原工作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后,由申领人持《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职工档案管理手册》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申报,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原工作单位、社区服务站及镇街保障所对其失业状态核实后盖章确认,然后由申领人持上述证件、材料到市就业服务局办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审批手续,最后由申领人持上述证件、手续到市社会保险局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三   医疗保险

26.什么是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障制度。

27. 实施统帐结合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缴费标准为职工工资总额的8%(其中单位承担6%、在职职工个人承担2%)。同时,每年由个人缴纳60元的补充医疗保险费。

28.单建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我市从2003年起,企业职工(包括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每年按核定的缴费标准缴费,其中:2003—2005年每年缴200元、2006—2007年每年缴380元、2008——2009年每年缴460元,同时,每年还需缴纳60元的补充医疗保险费。

29.企业职工(包括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退休后,是否还缴纳医疗保险费?

如果退休前实际缴费年限已满10年(从2003年至退休时),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只需缴60元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如果退休前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0年,退休后要继续缴纳至满10年为止,以后每年缴60元的补充医疗保险费。

3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1)正常居民的缴费标准为190元,其中:个人缴纳110元,政府补贴80元;

(2)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居民缴费标准为19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政府补贴140元;

(3)学生儿童的缴费标准为10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政府补贴80元;

(4)享受低保的人员缴费标准为190元,由政府全额补贴,个人不缴费。

31.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为500元;

(2)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为200元(在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为800元);

(3)学生儿童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为300元。

32.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是多少?

(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75%(异地医疗报65%),报销最高限额为5.6万元,如果缴纳了补充医疗保险费,报销最高限额增加4.8万元,即10.4万元。

(2)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1万元以内报销55%(异地医疗报40%);1万元至4万元以内报销65%(异地医疗报50%)。医疗费用超过4万元部分不予报销。

(3)学生儿童医疗费报销比例为1万元以内报销60%(异地医疗报45%);1万至3万元以内报销70%(异地医疗报55%);3万元至6万元以内报销80%(异地医疗报65%)。医疗费超过6万元部分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