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抽烟是那个电影:公安部A级逃犯刘维宁落网 涉案金额4个多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23:22:54

公安部A级逃犯刘维宁落网 涉案金额4个多亿(2012-02-08 09:07)

2月7日下午,金华警方在金华火车西站附近成功抓获公安部A级逃犯刘维宁。刘维宁系烟台市某银行支行行长,2011年4月至2012年1月间,分多次将该行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取走,涉案金额高达4.36亿元。图为金华警方抓获逃犯刘维宁。 2月7日下午,浙江金华警方在火车西站附近成功抓获公安部A级逃犯刘维宁。面对媒体提问,他既不回避也不主动回复,多次说:等我回去(山东)再说。
刘维宁随身携带的大额现金、手机、电动剃须刀,还有许多女儿的照片。
落网后的刘维宁一脸沉稳。面对媒体提问,他既不回避也不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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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银行行长套现4亿多潜逃 被抓时带29万现金

2012年02月08日 09:28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严跃 胡倩 朱丽珍 葛跃进 

随身携带29万现金的刘维宁在金华落网。


  当过银行行长的他,套现4个多亿潜逃,被公安部以最高等级通缉

  一次出租车检查网住这条“大鱼”,被抓时他随身携带29万现金

  A级通缉犯金华落网

  2月7日下午,浙江金华火车西站外,人流熙熙攘攘。

  一辆出租车载着一个乘客,缓缓停在金华市公安局出租车治安管理大队民警面前,接受一次例检。

  乘客拿出的身份证显示,他叫刘维宁,山东烟台市人,1974年10月21日出生。

  从民警接过身份证的那一刻起,一次检查,很快变成了一次抓捕。

  这个刘维宁,是公安部最近一周正在全力缉拿的A级通缉犯。

  开车逃出烟台,流窜全国的刘维宁大概没有料到,自己会在金华落网。

  现场警员讲述抓捕时刻
 
  拿出身份证的时候,他的表情有微妙变化

  朱森炉,金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出租车治安管理大队民警,他向记者讲述了抓住刘维宁的整个过程。

  2月7日下午1点多,我们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

  一辆出租车进入我们视野,车上只有一个乘客,男性,坐在后排座位,随身携带一个单肩包。

  我走过去,请这名乘客出示身份证,就这么一刹那,我看到了他面部表情有了很微妙的变化,看得出来,他很紧张。

  “怎么这么麻烦,还查身份证。”他一边嘟囔着,一边还是很配合地把身份证给我了,我撇了一眼,刘维宁,照片与本人相符。

  趁这空隙,我随口和他攀谈起来。

  “准备上哪去啊?”我问他。

  “想去趟绍兴,有个朋友在那里生病住院了,得去看望一下。”乘客回答得滴水不漏。

  “麻烦您下车核对一下信息。”说完这话时,我发现他彻底慌了,下车时,他已经在往外面挪步,貌似想要逃跑。

  我赶紧靠近他,贴着他的手臂,这样他一跑,我伸手就可以抓住他的胳膊。

  一进室内,我也松了口气,这下子他逃跑就不大可能了。

  当我要求他开包查看时,他又紧张起来,唠叨着麻烦麻烦,而且主动说自己包里有现金。

  不过一开包看到那么多现金时,我们也吓了一跳。

  “这些钱是我刚从银行取出来的,要拿去给朋友的。”他的眼神开始闪烁。

  然而,当我们让他拿出取钱的小票,他却面露难色,问及他的朋友姓名和具体住哪家医院时,他彻底傻眼了。

  这时,他又开始四处打量,貌似在找夺门而出的方法。

  同时,负责查看身份证的同事向我打起了暗号,“这人有问题。”

  我心领神会,立马把他往里间带。

  门锁上后,我才从同事那里得知,眼前这个看上去挺斯文的男子,竟然是公安部的A级逃犯。

  顿时,手心都是汗啊。
  记者第一时间问询嫌犯

  一说到刚上小学的女儿,他马上红了眼眶

  2月7日下午3点,在金华市公安局出租车治安管理大队的审讯室里,记者见到了刘维宁。

  干净,斯文,这是这个曾经做过银行行长的A级逃犯,给人的第一印象。

  略长却整齐的平头、肤色白净、手指甲都修剪得不长不短,身材匀称,上身一件褐色的夹克、紫色的毛衣、下身一条深蓝裤子,都是八成新,双脚黑色的皮鞋上干干净净,找不到一个泥点或污渍。

  尽管是在亡命天涯的逃跑途中,他也丝毫没有表现出落魄的模样,只是,过多的白发让他有点显老,实际上,今年他才38岁。

  坐在房间中央的犯人椅上,左手腕被冰冷的手铐铐住,紧紧贴在椅把上,只剩下右手可以活动,刘维宁佝偻着背,几乎在位置上一动不动,只是偶尔抬头看看前方。

  一米外的审讯台上,整齐地码放着29叠厚厚的百元大钞,一个旧的电动剃须刀,一个手机,和一个黑色的皮包。

  最显眼的,是桌上五六张照片,照片拍的都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靠着一个木雕的人像,笑得很甜。

  “这些是他随身带着的所有物品,那个照片里的孩子,是他的女儿。”一个工作人员介绍。

  “知道为什么被带到这里吗?”记者试图和他交流。

  “知道。”简短的回答后,他侧头看一边,似乎不愿意再深谈这个话题。

  “究竟因为什么原因,你要取走银行4.36亿元的巨额款项呢?”

  “……对不起,能不能等我回去再说,这里面原因很复杂……”一边说着,他一边向记者双手合十,像在拜托记者。

  “你年龄不大,已经是一名行长了,未来前途大好,为什么会做出这种事情来?”记者实在不解。

  刘维宁一言不发,他低垂着头,过了半晌,略带苦笑地说,“已经不是行长了。”

  “这次到金华,本来是想从这里去萧山,我要赶到机场去。”刘维宁说:“我想回烟台,想回家,坐飞机回家。”

  谈到家这个字眼,刘维宁总算愿意抬头正视记者。

  “我有家庭,有老婆,有个女儿,女儿还小,今年刚刚上小学。”刚说了两句,刘维宁的眼眶红了起来,“我现在最放不下的,就是我的女儿。”
  案情披露

  刘维宁1月30日开车出逃 烟台警方已赶到金华

  据金华警方透露,事发前,刘维宁是山东烟台市某银行支行行长,从2011年4月到2012年1月,他分多次将所在银行的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取走,涉案金额高达4.36亿余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事发前,刘维宁已经在这个支行工作了8年。被他带走的银行承兑汇票,大多数已经提前套现,款项去向不明。

  刘维宁带着4亿多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潜逃一案,已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

  据警方调查,1月30日晚,东窗事发后,刘维宁就驾车逃离烟台,往浙江境内逃窜。

  2月2日,烟台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刘维宁以挪用资金罪立案侦查并刑拘上网,刘维宁也被列为公安部A级逃犯。

  案件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视。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副部长刘金国等多次作出指示。得知刘维宁逃入浙江境内,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叶寒冰两次做出指示,要求各地多警联动。金华警方接到通报后,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毛善恩要求全市警方开展布控,全力缉拿,副局长俞流江具体部署缉拿工作。

  昨天下午,在得知刘维宁落网后,烟台警方已经赶到金华,相关案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延伸阅读

  A级通缉犯

  刘维宁是被公安部通缉的A级通缉犯,什么是A级通缉犯?

  点开公安部的官方网站,有一个“公安部通缉令”的子栏目,这是由公安部发布的面向全国通缉在逃人员的命令,它分为“A级”、“B级”两个等级。

  一般来说,“A级”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

  公安部通过传真或公安机关内部系统网络,会在一小时内将A级通缉令发至各省公安厅,在一些通讯系统较先进的地区,通缉令在30分钟左右即可下发至二级指挥系统。

  抓获“A级”逃犯奖励不少于5万元,上不封顶。

  记者查了一下,目前,公安部网站上,还有18个A级通缉犯正在被缉拿。(通讯员 严跃平 记者 胡倩 朱丽珍/文 葛跃进/摄)
 

烟台银行前高管刘维宁被抓 4.3亿大案背后或另有人

2012-02-09 09:22 作者:李攻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昨日,《钱江晚报》报道称,7日,浙江金华警方在例行检查中查获一名公安部A级通缉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刘维宁,该嫌疑人系烟台某银行支行行长。从2011年4月到2012年1月,他分多次将所在银行的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取走,涉案金额高达4.36亿余元。

报道称,被他带走的银行承兑汇票,大多数已经提前套现,款项去向不明。

事发烟台银行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经多方查询得知,此事事发银行是烟台银行,此前,刘维宁任烟台银行胜利路支行行长。

今年1月30日,刘维宁驾车从烟台出走。据《钱江晚报》报道,昨日刘维宁被浙江金华警方抓获。

记者昨日致电烟台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刘维宁已经不是该支行行长,新的行长姓盛。记者多次拨打盛行长电话,均未有人接听。

这一消息也得到了胜利路支行一名工作人员的证实。她告诉记者,近日刚换了行长。

同时,她告诉记者,烟台银行的一切业务都很正常。

山东省相关监管部门人士也告诉记者,该部门对此密切关注,并已经采取措施,防范信用风险。而烟台当地,也已经采取相关措施,主要是为了防止引起储户恐慌。

烟台银行是在原烟台市商业银行基础上,于2009年3月正式开业的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原烟台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11月,是在烟台市区12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成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之初,注册资金1.28亿元,后经多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20亿元。

涉案金额4.3亿

记者昨日登录公安部网站,在A级通缉令中,已经没有了刘维宁的资料。但公安系统内部人士还可以查到。

通缉令中说,2012年2月2日,烟台银行保安部王姓工作人员到烟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烟台银行胜利路支行行长刘维宁从2011年4月到2012年1月17日,分多次将银行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全部取走,用途不明,票面金额4.3亿元人民币。

随后,刘维宁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所谓A级通缉令,是指缉捕公安部认为应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

刘维宁于1月30日驾车逃离烟台。前日,在浙江金华,警方在对出租车乘员进行检查时,刘维宁出示了自己本人的身份证,随即被抓获,随身携带29万元人民币现金。当时他称,准备坐飞机回烟台。

烟台当地知情人士称,烟台银行胜利路支行一直都是刘维宁一个人打理,也就是高层负责人只有他一个人,大概因为今年要换人,一些账务无法公开接手,所以就携巨款潜逃。

《钱江晚报》记者在第一时间见到了刘维宁。根据该报的报道,“被他带走的银行承兑汇票,大多数已经提前套现,款项去向不明。”

但山东当地银监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涉案金额并不代表他套现了多少。现在主要是公安部门在侦查案件,作为监管部门做的是外围工作。

背后是谁?

根据烟台当地媒体昨日的信息,刘维宁涉嫌挪用资金罪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根据《刑法》规定,所谓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所谓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界人士对记者分析,这两个罪名背后必须都有“别人”。刘维宁取走的是银行承兑汇票,他“自己”变现是不可能的。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远期汇票。

公安部的通缉令中说,刘维宁取走银行承兑汇票,用途不明。刘维宁在接受《钱江晚报》记者关于“巨款去向”的采访时说,“对不起,能不能等我回去再说,这里面原因很复杂。”

记者注意到,事发银行烟台银行此前已经有“违规”。

去年9月,山东标金曾经出现“爆仓”事件,而山东标金的“实际控制人”,正是烟台银行内部人员。

山东标金的官网介绍,“山东标金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新型贵金属投资公司,属于烟台银行金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总部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成立于2009年5月。”

“山东标金投资有限公司融聚国内外顶尖交易平台的优势,按照国际通行的交易机制和规则,专业从事白银、铂金等贵金属的网上交易和实物交易。”这其实是一个准期货电子盘。

工商登记资料表明,烟台金通发起设立公司的股东共有24人。据此前媒体调查,这24人为烟台银行以及各支行的管理人员。

昨日,记者致电山东标金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山东标金业务正常,对刘维宁涉案并不知晓,山东标金和烟台银行之间也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