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骨配音演员:马鞍山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等教育机构退休教师待遇问题信访维稳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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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等教育机构退休教师待遇问题信访维稳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发布日期:2011-12-12

各县、区、开发园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

为确保妥善解决全市职教幼教等教育机构退休教师群体性上访等突发性事件,提高信访工作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现将《马鞍山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等教育机构退休教师待遇问题信访维稳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代)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马鞍山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等教育机构退休教师待遇问题信访维稳预案

 

 

为确保妥善解决全市职教幼教等教育机构退休教师群体性上访问题,发生重大信访事件、群访事件和突发性事件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提高信访工作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目标,按照预防为主,立足疏导,着眼化解,依法处置的要求,努力把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现在当时,控制在本部门,处置在初发阶段,妥善平息事态,杜绝恶性事件的发生,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责任意识,维护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形势研判

根据我市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实际情况,分析研判可能引起群体性信访事件的主要不稳定因素归纳如下:

(一)按企业划分

1、马钢集团公司

马钢教培中心、马钢力生公司等。

2、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十七冶技校、十七冶职工中专、十七冶幼儿园等。

3、市属国有企业

港口集团、皖能马鞍山发电公司、三线搬迁企业、原纺织厂及原向山硫铁矿等已改制企业。

(二)按人员情况划分

1、原在国有企业职教幼教等教育机构工作,后转岗到其他非教学及教育管理岗位工作并退休的人员。

2、原国有企业职教幼教等教育机构改制为民营化的,在改制和政策性破产终结前未能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3、国有企业职教幼教等教育机构的教辅人员、保育员等,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4、我市2004年解决国有企业普通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时,由于2004年以前教育机构已停办,部分学校未整体移交到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其在职教师待遇得到了妥善解决,而退休教师留在原企业,待遇未得到解决,部分在教育机构停办前内退或转岗,现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

5、原在中小学等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工作,后调入或安排到国有企业托儿所的工作人员,有相应的教师技术职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国资委、市信访局、市维稳办、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马钢、十七冶为成员的市解决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指挥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上访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信访情况,听取有关单位的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应急工作;

(二)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领导报告事件发生的起因、情况和态势,并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情况;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领导的指示,以及现场的实际情况,决定准备状态的等级和应采取的对策和行动,发布应急处置的命令;

(四)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灵活应对,密切协同,高效运行,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平息事态;

(五)紧急状况下,负责与市公安局等执法部门联系,请求增援;

(六)负责与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协调,互通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分工:

(一)市国资委负责对各部门的联络、协调,并做好相关人员的接访及政策解释工作。

(二)市信访局负责上访人员的接访工作。

(三)市维稳办负责信访维稳及重点上访人员的信息收集通报和稳控工作。

(四)市经信委负责市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等教育机构退休教师及国有改制、搬迁、关闭破产企业职教幼教等教育机构退休教师的接访及政策解释工作。

(五)市教育局负责职教幼教等教育机构和退休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解释和接访工作。

(六)市人社局负责职教幼教等教育机构退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的确认、测算和相关人员的接访工作。

(七)市公安局负责信访期间秩序的维持工作,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八)马钢、十七冶负责本企业相关人员的接访、政策解释和稳控工作。

四、工作原则

在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信访工作。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必须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请求指示,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在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

(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原则;

(三)积极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原则;

(四)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灵活处置的原则;

(五)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缓不宜激的原则。

五、应急措施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旦发生信访事件,上访人员原单位要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好接访工作,及时掌握各方面信息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不误时、不误事。

(二)市信访局接到群体信访信息后,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及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事态控制:由上访人员原单位迅速控制事态,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按照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急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现场处理工作。

2、教育引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政策宣传、解释说明工作,及时回复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要严格宣传纪律,统一宣传口径,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归口管理:按上访人员单位和住址,通知所在单位和街道社区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上访人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依法处置:对煽动、串联、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处置。

(三)领导小组确定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影响已经消除后,综合各方面意见,可以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六、工作要求

(一)按照以事前预防为主、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原则,加大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凡是涉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各单位有关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及时赶赴信访现场,与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

(三)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它领导一岗双责。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应急处置工作不到位等造成群众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或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对因漏报、迟报、瞒报、误报信息或弄虚作假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责任查究的,依据信访问责有关文件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附:马鞍山市解决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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