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磨到死全集:当今中国养老不公的十大怪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7:52:32
 当今中国养老不公的十大怪相 

——要求高层严重关注

 

 

    编号:建议17441号

 

    建议主题:当今中国养老不公的十大怪相要求高层严重关注

 

    建议类别:民生类

 

    建议人: jszhuxf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提交时间:2012-01-31 20:28:21

 

    内容:当今中国养老不公的十大怪相

 

    一、改革开放三十年,养老改革二十年,企业养老改革也已十几年了,机关公务员作为这项改革政策的制定者和操控者,自身的养老保险改革却至今尚未启动,且仍无时间表。“干部干部,先干一步”是党的优良传统,党和政府历来要求,党员干部在各项改革建设事业中必须率先垂范,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国家从1991年6月发布国发(1991)33号文件,正式启动养老保险改革,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社会保障政策要统一,管理要法制化”,“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此后历次党代大会都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提出明确要求。二十年过去了,企业早就改革十几年了,机关却以“循序渐进”、“摸石头过河”为托词,一拖再拖,至今拒不参加养老保险改革。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试点所以屡次搁浅,就是因为以公务员作参照系认为极不合理,同时惧怕向企业靠拢养老金水平会大幅降低。只改别人,不改自己,公务员群体实际上成了养老改革的最大阻力。如今,不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却在操控着亿万人的养老改革事宜,岂非咄咄怪事!

 

    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公务员的计划经济养老方式难以相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十五条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机关的退休养老却仍在继续执行计划经济的一套办法。目前从全国看,几乎所有能够实行市场化、社会化的领域都实行了改革,甚至连住房、教育、医疗都早已市场化、社会化了,企业养老实行社保也已十几年了,唯独机关人员至今仍保留着计划经济的一套福利性的养老方式,成为市场经济海洋中遗留的一块计划经济的“绿洲”。尹蔚民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仍实行原来的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社会化的社会保障要求不相适应”。杨宜勇也说:“公务员养老金不是脱轨了,公务员养老金30年来没改过,不是脱轨,一直是沿着计划经济的轨。”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有30多年,公务员养老却30年一贯制,一直沿着计划经济的轨道运行。这与宪法规定的我国的市场经济的性质显然是不相容的,存在违宪之嫌。计划经济时代,机关与企业一样实行的低工资,仅能维持基本生活,不可能缴养老保险,为保退休后基本生活,也只能保持高替代率。改革开放后,这种只适合于低工资时代的不缴费,高替代率的计划养老方式拖延至今坚持不改。而机关人员的工资却早已市场化了,进而还要国际化,急于与国际接轨。早在上个世纪就开始实行了高薪制,并且大幅增加了津补贴和各种福利待遇,津补贴的数额接近甚至超过了名义工资。这就意味着,机关人员一方面享受的是市场经济的高薪高补贴,另一方面却又享受低工资时代不缴费高替代率的计划式福利性养老方式。在职时高薪不缴费,退休了高替代率,实现了终生不退休。这显然是一个萝卜两头切,占尽了好处,这就造就了他们终生享受荣华富贵的超国民待遇。

 

    三、公务员养老保险办法另起炉灶,反映了公务员养老的超国民地位。在百姓的广泛质疑和反对声中,《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条款终于面世了。公务员养老保险办法不是由人大直接制定,而是脱离公民统一的养老保险体系,授权国务院单独规定。这等于是公务员自己为自己规定养老保险办法,明显违背了基本的程序正义原则。公务员不得自我增加福利,是各国立法的基本原则,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社会福利都必须由立法机关直接作出规定。授权国务院制定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就等于授权国务院自行颁布行政法规增加公务员的社会福利,可以说是自定规则,自我受益,逃避了纳税人的监督。一些国家为了避免此类现象发生,明确规定凡是政府机关提出增加工资和社会福利的法案,国会表决通过之后,本届政府工作人员不得从中受益。而我国却将这种有违基本程序正义原则的条款堂而皇之地写入法律。

 

    四、我国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世界最高,而替代率却最低的反常现象,是养老不公的集中表现。根据有关资料,我国社保缴费率在世界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高达50%,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4.6倍。社保缴费率如此之高,养老金替代率反而处于世界末位。郑秉文的文章披露,养老金替代率据“官方统计,2007年为42%。” 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目前规定,养老金的最低替代率为55%。目前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160多个国家中,低于40%的只有海地(33%)一个国家,替代率在40%的有6个国家,45%的有2个国家,78%的国家超过60%,说明绝大多数国家在《公约》的指导和约束下,都通过高于《公约》限定的最低替代率来保障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而我国企业养老金替代率竟然跌落至40%左右。如果考虑到我国畸高的缴费率,应该说实际替代率水平已居于世界160多个国家排名的末位。更加出奇的是,同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公民,有一小部分人即机关人员却可以不缴费而享受高替代率。据有关资料显示,其退休金替代率竟然达到92%至107%,可谓世界之最。零缴费却能享受(高薪的)高替代率:不尽缴费义务,却享优厚待遇:退休了甚至比在职时拿的还多(替代率高者达107%),而且还要与在职的同步增加待遇,实际上等于终生不退休。照理,养老保险缴费率高,替代率应该相应地高,缴费率世界最高,替代率也应世界最高,这才是正常的,合理的。缴费率高,替代率反而低,这就明显不正常了。缴费率世界最高,替代率却世界最低,这就极端不正常了!特别是不缴费者替代率反居世界之最,就更加异乎寻常了。这种极端反常的怪相,说明我们的养老改革存在严重问题。

 

    五、退休双轨制造成的巨大养老鸿沟有悖于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执政理念是要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章说:“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然而事实却是,企业机关养老待遇两重天。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率世界最高,替代率反而最低,养老金水平十分低下。机关公务人员零缴费,却享受着世界最高的退休金替代率(92%—107%),甚至达到了终生不退休的程度,同类人员在机关的退休待遇要远远超过企业好几倍。公务员的这种超国民养老待遇,与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显然相去甚远。人们不能不质疑,公务员究竟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自己服务?究竟是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还是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究竟是同甘共苦还是拥权自肥?究竟是人民的公仆还是人民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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