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淳张小斐喜剧总动员:中国银行业信贷风险背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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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信贷风险背景史


发布时间:2007-03-01 文章来源:作者惠寄 文章作者:戴英马
  大约八年前,我的第一本学术专著《论社会主义再生产》出版不久,杨宜勇君曾建议我,以在银行工作的经验和阅历,写一本有关中国银行系统实际运作的所见所闻。     当时也动过心,草拟了提纲,但后来还是将业余时间用在了基础理论的研究上;而且感到未必能真实地反映现实,所以终究没有动手。但是,银行的 事,既是小小的本职所在;银行本身,从基础上讲,是其他工商企业、个人、非生产单位的信用中介,所以,总还是想作点回顾。范围却要窄一点,想谈谈信贷风险 的背景史。     中国的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在长时期里引起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在对银行体制作了重大改造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中国的银行机构的不良贷款占比大 幅度降低的情况下,银行业仍然是社会的关注热点。这固然说明了银行在现代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但是,不少人又简单化地把中国的经济问题很大程度上归结为银行 体制问题,而银行的改革又似乎只是一个单纯性的制度安排问题。在此,回顾一下与银行体制改革紧密相关的我国社会的整体背景,当不无益处。   一、行政性信贷时期     信贷风险,很大程度上反映着银行贷款对象的经营状况。如果要讲中国的信贷风险史,从什么时候算起呢?一个突出的事实是,改革开放之前的银行 信贷,除了部分小额农贷有还贷困难外,可以说并未有什么明显的信贷风险问题。难道说那时的工商企业反而比改革开放之后经营得更好、更有效益吗?信贷状况, 撇开其他方面,其实又反映着各具体时期的经济体制,我们还是比较具体地来谈一谈。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当某家企业严重资不抵债、该企业的有效资产也 未被银行抵押、同时又未落实有偿还能力的担保责任时,我们知道,此时,一方面银行的贷款要遭受损失,同时该企业通常就将破产。——这是现在的企业退出机 制,这种退出机制是强制性的。在某个特定的具体时期比如七、八年前,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所占比例很高,是众所周知的事,这实际表示着,破产企业和资不抵债 企业七、八年前实际是相当之高,而且破产的也不仅仅是国有企业。那么,改革开放之前的情况又如何呢?只要略略回想一下就了然,那时的企业以及其他类型生产 单位的退出机制决不是这样的。那么当时是一种什么样的退出机制呢?难道说当时真的是完完全全不讲经济效益地从事生产活动吗?自然并非如此。较简单的说法 是,就经济指标讲,当时起决定作用的是总产值指标,这是和其他重要的条件紧密联系的:当时所生产的产品尽管几十年也很少变化,社会却是真的很需要它们,所 谓“皇帝女儿不愁嫁”确是当时的基本特征。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当时的各生产单位,特别是当时的国营工厂,只要能生产出必要的产品量,通常企业的效益就有 了保障。也仍然能实现盈利,尽管盈利额通常也不大。至于当时的一些所谓政策性亏损企业,在经济上实际还是被限制在可以控制、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也就是, 仍然能够通过行政方式加以调度处置。正是在这些情况下,当时的各类生产单位,特别是当时的国营和集体工厂,稳定生产、略有盈利或小有亏损是普遍的特征。     从当时的工厂的资金来源讲,和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变化前大不相同的是,财政资金或自有资金是最主要的资金部分,银行资金只限于补充工厂流动 资金的不足部分,那时还远没有形式巨额的社会信贷资金——既和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很低、广大人民群众几乎没有什么余钱——高度的平均化相联系,因而又和当 时的经济体制即管制型经济相联系。正是在这些社会条件下,当时的我国经济不存在什么信贷风险问题。但这并不表明那时我们的银行多么高明,不必再在此详细分 析了。也不必在此详细分析形成这种体制的原因及体制的种种特征。只在此指出一点,当时的种种主客观条件及其后果,造成我国经济和世界上非社会主义国家联系 很少,除了当时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经济来往相当密切——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我国和苏联的经济联系也基本中断。因此,当时的我国经济实际是处于相对隔离 或孤立状态。从这一点讲,当时的自力更生,很大程度上也是被逼的。总之,可以把解放后至改革开放前夕,作为我国银行业信贷风险的第一阶段。     我们上面重点讲一般工商企业的体制特征,因为这是信贷所借以形成的基础条件,也是决定社会信贷风险现状的基础条件。当然,银行体系本身包括 银行机构的具体性质特征和运行体制是决定信贷风险状况的直接原因,但也往往因此使人们忽视基础性的社会条件。事实上,在改革开放前的社会条件下,也根本不 存在现代意义上的信贷风险问题。那时对某些农业贷款的豁免,也和现在所讲的信贷风险是性质不同的事。甚至,从观念上讲,政府领导人及人民群众、银行工作人 员也根本不会有这样的意识——在当时的条件下,这也是十分自然的,除非人们真的患了健忘症。我们在此决非为银行或银行工作人员辩护,更不是为改革开放之前 的体制唱赞歌,只不过要以事实说明——也就是鲜活的历史证明,体制的转变包括企业制度的转变、银行体制的转变,从来就不是无痛苦的过程。当自命为样样正确 的人们,这也指摘那也指摘的时候,其实并未向社会提供什么新东西。不要说改革开放之前的时期,这些廉价的评论者们口里讲的西方什么都好,却往往并未讲清西 方好在哪里;即使时至今日,人们几乎已普遍地意识到了,除了经济成分结构问题,西方经济制度包括企业制度、经济运行体制的绝大部分都可以为我所用,但须 知,现在是要移植到社会条件大不相同的中国。难道不需要具体的转变过程?作为具体政策的实施,难道就没有什么副作用?古今中外的历史告诉我们决不是这样 的。我们下面就来看我国银行的转变时期。   二、行政性信贷向商业性信贷的转变     我国的银行业从原来的行政性信贷向商业性信贷的转变,是一个异常艰难的过程。       (1)信贷资金的持续高速增长,形成了巨大规模,是基础性条件。其中城乡储蓄存款的高速增长并形成巨额存量,是最重要的结果。1952年、 1957年、1965年、1978年、1985年、1988年,城乡储蓄存款余额占当年国民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5%、7%、23%、32%。不 言而喻,巨额信贷资金的形成是银行日益重要的职能履行的客观基础。而巨额信贷资金的形成,特别是数量庞大的个人存款的形成,和八十年代我国经济的高速增 长、居民收入的较快提高、经济体制已开始发生重大变化密切相关。随着信贷资金的迅速增加,贷款的范围也从原来的流动资金扩大到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大量的技术 改造投资。     (2)与此相联系,整个八十年代直至九十年代中期,一方面,改革开放前,国有企业以往那种财政资金方式的投入实际基本断绝;但直至九十年代 初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包括乡镇集体企业自有资本的正常投入机制尚未形成,至多刚刚处于尝试阶段。实际是信贷资金对企业的大量投入,代替了以往财政资金 方式的投入。由此,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几乎逐年普遍提高,是那一时期的显著特点。国有企业如此、乡镇集体企业同样如此。     (3)尽管整个八十年代直至九十年代中期,经济体制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对于广大的国有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来说,在信贷投入方面仍然 是政府主导型的。政府定项目、协调银行资金的投放,是那一时期极为普遍的现象。这表明,以往那种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体制在那一时期仍未得到根本性改变。我 们只要回想一下,政府——例如各级地方政府往往表态说,政府对这些贷款不会不管的;银行工作人员也普遍认为,政府对协调的贷款是会负责到底的。观念上的转 变和具体行为方式的转变都决不是一蹴而就的。正是在这样的实际运行机制下,一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无论是政府系统还是银行系统,对于在政府协调下投向 本地实业的贷款都并不认为会有什么风险问题。但是实际上,这些贷款中的相当大数量,在当时就已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只是当时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而已。     当时人们的普遍认识状况,可以举一个很重要的实际例子,这个问题与当时的理论界和实际经济工作者都有重大关系。——对企业特别是国营企业破 产的认识:国营企业是否承担着无限责任?国营企业能破产吗?国营企业的破产不会对我国的信誉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吗?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特别是国营企业能破产 吗?这一类的问题在相当一段时期里成了热门话题,正反映了思想界和实践界当时所达到的水平。这个问题的解决更大程度上是和实际的改革进程相联系的,经济政 策实际制订者们的成绩恐怕更大些。不过,我们在此却不是要细细分辩某个理论与实际问题的解决谁的成绩更大些,而是要指出这样一点:当企业破产的应用理论与 政策问题都尚有待解决的时候,对银行业的信贷风险理论与实务问题,又怎么可能有比较正确的认识和可行的操作规程呢?回顾一下,对于我国银行业的体制改革, 明确地提出要将我国的工、农、中、建这些当时的专业银行转变为商业银行也是九十年代初的事。     (4)信贷风险初次较大规模显著化。这是发生在1993年前后,区域是在东南沿海较早开发或较发达地区。一是信贷资金大规模地无序、过度投 向房地产,形成后来大量的房地产投资的半拉子工程;二是绕规模、假委托,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所带来的后遗症和大量风险。在此之前的1985年和1988 年我国的银行业也曾产生过与经济过热相联系的较严重的金融问题,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金融危机,但那不是我们现在重点关注的信贷风险类型的金融危机或金融 风险。     九十年代初沿海发达地区为主绕规模信贷投放、炒房地产造成的信贷风险,以下两方面是重要特征:a、银行在信贷操作上都属于违规放贷。背景条 件是,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银行的信贷资金来源充足,但就银行本身讲,尚未建立起与新的经济金融现状相联系的自我控制机制;b、信贷投放仍然依赖于贷 款指标控制方式,即仍然是以往那种计划指标方式。绕规模放贷是采取假委托避开信贷指标控制。炒房地产资金的相当大部分是通过资金拆借方式,海南炒房资金的 很大部分就是这样积聚起来的,也不必理会信贷计划指标了。现在的人也许会问:为什么那时不照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先进做法呢?对此只需指出以下一点就可 以了: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九十年代中期才由人民银行提出来,也就是说,此时才刚刚开始学习试行西方商业银行先进的制度方法。     (5)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错位。当一家家信托投资公司破产的时候,政府和监管当局从已有法律和法规性文件都可以明确地作出结论:严重违法违 规经营;但是,既然几乎所有的信托投资公司都经营失败了,这就决不仅仅是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者问题了。必须承认这个难以回避的无情事实:这是信托投资公司 的整体业务方向问题。从基础层面讲,直至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国的普通劳动者所拥有的金融资产实际还是相当有限的,那有什么余钱要由别人代为理财或委托 投资?那时的私有业主中的有实力者,也是搞实业投资的资金还远远不够,也谈不上金融性投资或委托理财。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信托投资公司走的是假信 托、真银行——更加不规范的银行业务。这一时期的信托投资公司的资金来源是普遍采取高息吸收存款。另一方面,信托公司的贷款客户的资信状况普遍很差,因为 较好的客户通常还是被大银行所吸引。直到最近几年,不少信托公司以及不少证券公司,仍然认为解决它们的融资来源是关键性问题。其实粗粗一想就可以明白,作 为金融机构,一定比例的融资额是水到渠成的事,何用焦急——那一定是有了其他障碍,信托公司实际的业务方向即真实的业务定位、市场定位才是问题的关键。无 法否认的事实是,我国的信托投资公司从成立运作到现在,基本上没有什么正面的积极作用。     至于证券公司,与资本市场的发展相联系,本当有其重要地位的,但长时期里混同于一个普通的证券投资者,企图在二级市场发财,同样是完全错位。投资银行和一级市场才是其长久兴盛之路。     在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大潮中,紧盯着的是耀眼的眼前利益,这是目光短视的小投机客心理,长时期里处于穷困境地的人很难摆脱这样的投机意识。 由信托投资公司倒闭引出的正面意义,一是对这一部分金融资产的处置。虽然财政是付出了代价,但实际有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使相关主体包括相应的 不良工商企业、信托公司原来表面上似乎“正常”的资金运作变得不可能,这基本上就是市场形式的淘汰机制。对个人投资者也是一个极大的警醒。当“中农信”倒 闭的时候,行政色彩浓,“中农信”的工作人员中负有违规责任的也没有得到惩戒,“广国投”处置就更接近市场方式。原本观念上普遍认为中国的银行不可能倒闭 的想法在事实面前开始清醒了。但大众中也有极端化的、简单化的想法和说法,似乎银行一倒闭,存款人就是血本无归,以为那就是西方的做法。其实当代西方国家 何曾如此?这从另一方面说明,浅薄的跟风潮在后进国家总是很难避免的。现今认为市场形式就是私有制形式、私有制有多么好的众多的人们,实际也是如此。这部 分人此前往往也是盯着一丁点眼前利益的平均主义的念念不忘者,恐怕也真的要在严厉的私有业主的管理下,或者是以私有业主方式的管理下,才又安心认命——安 心认命也谈不上健全的人格。     (6)关于逃废债。逃废债问题人们已讲过许多,没有必要在此重复别人已讲过的话。所谓逃废债,其特定的含义是和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有 关。我们在此要指出的是,地方政府对银行的信贷债权的干预或放纵,很大程度上是以往的政府对银行放贷行政性干预的后续或后遗症。换句话说,当初银行所放的 这些贷款就并非是按商业原则运作的。     例如,现在成了各商业银行放贷时的常规性操作办法:抵押贷款的普遍推行,也并不是很早的。宁波在全国总不算太差吧——宁波的银行业也是如 此,但我清楚地记得,1993年我与鄞县的一家金融机构特意到温州取经的情况。那时候的宁波,不但抵押贷款占比小,依法追索贷款更是相当罕见。与之相比, 温州就要早得多,和鄞县以乡镇集体企业为主要放贷对象不同,温州的银行业的放贷对象很早就是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了。房产抵押则是基本的保证方式。一旦贷 款真的形成风险,就起诉拍卖抵押的房产。     (7)那一时期里,有几类人,只要略有记忆的人,是会想起来的。第一类人,认为只要能借到银行的贷款,就等于赚到了钱。其中有企图一夜暴富 的冒险分子、有只图当前享乐的准骗子、有硬撑场面摆阔的企业经营者。当然,向银行贷款的并不都是这一类人,但在当时,这类人确实不在少数。当时的情势,又 使众多的人们见怪不怪。就像文革时期,身处低层的一些坏坯子们整起人来还不够狠吗?当人们书写历史的时候,为了把一部分人批得体无完肤,却有意无意地抬高 另一部分人、宽恕另一部分人。现今似乎对腐败切齿痛恨的某些人,就说什么某些私营老板向官员行贿是出于无奈。如果说,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客观的事 实,那也只有对“大路货”才说得过去,对于那些几乎一开始就以弄得贷款为目的,而不是着眼于经营需要的人,又怎么能说他们是善良的人呢?     暴富心态还和特殊时期的特殊行当相联系。九十年代中期搞期货业务的,不管开始时是赚是亏,基本上就不可能再在其他方面成就什么事业了,钱来 得太容易也去得太容易。再较后的“3.27国债期货”也是如此。似乎早熟的市场,形成一部分人超常的暴富心态,最后是近于赌博的疯狂投机。与此相关联,当 时就造成了一部分贷款的损失。例如据粗略估计,鄞县九十年代中期前后因炒期货造成的损失就有2亿元左右,这在当时是不小的损失,其中的相当大部分是变成了 贷款损失。与之相比,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逐渐取得成功的江浙一带的农民企业家们或农民出身的经营者们,他们具有哪些重要特征呢?这部分农民出身的后来的成 功人士,是讲求实际的人,可以说是相当精明的人。但是,如果仍然局限于原来做农民时的精明,那又怎么能成为后来的企业家或出色的经营者呢?他们或是搞销售 出身、或是干技术出身,最重要的是,他们所具有的经营管理才能,原来就有不错的基础,只不过在以往的经济体制下,他们有待开发的管理才能是处于潜在状态。 改革开放之后的经营实践中,他们的能力得到了相当充分的发挥。他们也是讨价还价的高手。江浙一带原来的乡镇集体企业厂长,利用自己经营集体企业时形成的强 势地位,在由集体企业转变为私有企业时,在与政府的谈判中,通常都能争得额外的可观利益,至于获取政府给予的税收缴纳方面的政策优惠,更是人所共知的现 象。但是,这一切的基本前提是,这些集体企业的大多数是经营得比较好的,企业转制以后就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这些原来的集体企业厂长的大多数正是在经营集 体企业时取得了成功。至于完全靠自己一步步打拼出来的私有企业,包括成了实力强健的名企业,学费也是由自己付出的,不像原先的集体企业或国有企业的经营者 们,就主要是由公有企业为他们付的学费。     讲一讲政府官员们。必须承认,他们也是经过自己的努力才达到某个重要的社会管理岗位的,这是官员中的大多数。而且我国的政府官员的管理能力 总的讲是比较强的。八十年代、九十年代我国银行业不良信贷资产的形成,无疑与政府官员对银行贷款的行政干预有很大的关系,这一点上面已指出了。但是上面也 已经指出,这在更大程度上是和我国当时的经济体制的实际状况相联系的。更确切地讲,是和经济体制转变时期的某些重要方面紧相联系的。 我们在此要讲一个重要问题:政府官员和企业的投资者或经营者,特别是和重要的私有企业主,两者究竟谁是主动的力量一方、支配的力量一方呢?更具 体地,当人们谈到某些有实力的私有企业之所以能有今天局面的原因:是某某书记、某某县长、某某市长“挑”给他的——可以理解为特别照顾他、扶持他。照这种 说法,支配的一方就是政府官员。我们先讲基本的事实。大致说来,1992年之后,或略为晚些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东南沿海各省——相当大程度上内地也如此 ——财政、税收的优惠就是倾向于实力强的企业。实力越强的企业越有发言权,越可以向政府提出额外的利益要求。人们已经许多次地听到某些显赫的私有企业主 讲:我叫某市长(县长、区长、书记)来,15分钟必到。显然,无可否认的事实是,就事情的实质而言,重要的私有企业主已经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实际情况的 另一面是,众多的个体业主、作坊型业主、小规模私有企业主确实并未取得有影响力的发言权。但一旦某个原先的微型企业成长为实力强劲的私有企业,情况就发生 了变化,这时候是政府官员主动找他、主动给他优惠政策。     这件事具有多种意义。首先表明,这是由原来政府主导型为主的经济,向以企业主导型经济的转变。更直接地,是由原来的政府或行政主导型经济向 投资者主导型经济的过渡。其次的含义是,私有企业主,特别是实力型的私有企业主,在经济上政治上的地位大大提高了,一定程度上甚至实际已居于支配地位了。 要知道,经济力量是社会力量的基础,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从这一点讲,社会的经济成分结构怎样、公有经济是否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无疑 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社会普遍的倾向性看法,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着的。当改革开放之初直至九十年代中后期,社会大众的相当大部分——政府官员基本也如此,对 发展私有经济、私有企业,是有较多疑虑的。但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社会的倾向性看法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在是,社会大众的相当大部分——政府官员同样 如此,——认为,全部经济几乎都私有化也无不可,其中的相当大部分进一步认为,整体经济向资本主义转变不可避免。     回想前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所谓对私营企业家的“原罪”赦免说,总觉得有颇为滑稽的无耻之感。这些号称要向西方看齐、声称对腐败深恶痛绝的 人们,其实是要为名私营企业主争得可能被发现的盗窃、侵占之类罪行的法外赦免权。但是,这样的权力任何社会主体都决不可能以合法的方式获得。除非是推翻已 有的相关法律。而且,至少从立法的基本原则讲,私营企业家不可能有践踏法律的特权。要么由法定的社会主体(人大常委会)对个别社会主体具体的犯罪行为惩罚 的赦免,——那也决没有否认已是事实的具体的犯罪行为。其次,特赦本身也是法律赋予一定的社会主体的权力。企图为一部分人争得法外特权,不消说,表明一部 分人甘愿奴才式地为私有资本的统治辩护,而且是为血腥、肮脏的掠夺式的私有资本开路。他们也并不具有现代西方人所宝贵的资本统治下的平等竞争精神。   我们不在这里再详细分析这个问题。但对这种普遍性的看法视而不见或刻意回避、故意不提,就决不是诚实的做法。可悲的是,人们会上读着某个文件,但其实是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发言时说着言不由衷的假话——倒成了相当正常的政治生活。   上面讲到,政府尤其地方政府对银行放贷的干预问题。1998年人民银行大区分行成立的重要理由就是为了避免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但事实上,那时 我国已经发生或已经开始转折性的变化,地方政府对银行的行政性干预已开始显著减少。——当然各地的变化有先有后,对于东南沿海省份而言,当时无疑已经如 此。并不是在此放马后炮,只不过某些自认为高明的当政者当时并未看到而已。     与此问题类似,银行信贷人员与企业的关系也发生着重大的变化。发生转折的关键几年,也基本与上面讲的行政性干预较重转变各银行自主按商业原 则放贷同步。整个八十年代直至九十年代中期,银行信贷人员与贷款企业的关系上是处于显著的优势地位,甚至可说是特权地位,一些信贷人员的受贿堕落就是在此 种不平等的关系下发生的。现在许多人认为目前仍是这样的不平等关系。但实际上对于东南沿海省份而言,在好几年前就已发生了变化。以宁波为例,大致而言,转 折点是在2000年前后。银行与有实力的大企业的关系上,现在并非处于优势地位,更确切地讲,强势者现在已是这些大企业了。银行在好几年前就开始营销贷款 了。对于小企业,银行信贷人员的放贷是负有重大责任的,所以银行和小企业总的讲也是处于平等地位。我们常以宁波市为例,这并非说宁波市强于全国多少,把宁 波作为全国其他地区的参照系却是可以的。也就是,宁波市的情况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反映了全国的整体状况。而身边发生的事印象总是更为深刻。   三、小结     现在,我们对本题作一下总结。     (1)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什么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大约可说是现在大多数人的共识,尽管不少人还会有种种保留。生产的各个 社会主体特别是企业的改革目标是什么呢?这就是富有竞争力的企业,包括富有竞争力的公有资本企业和富有竞争力的私有资本企业。所谓富有竞争力,当然是包括 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和国内市场的竞争。而所谓市场,自然包括一般加工商品市场、服务商品市场、资本市场、金融市场、技术产品市场、土地市场等等。富有竞争力 的企业决不是私有企业的专利。富有竞争力其实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要求。这是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的自然发展。本来在此不必对社会经济成分问题再说什么 了,要讲也在其他地方讲吧。但是,如果公有资本企业就不可能转变为富有竞争力、充满生气、善于赚钱的企业,那么,这一部分企业也就不会是我国的商业银行的 优质客户、不是银行的贷款营销对象了。那么社会主义还会有什么前途呢?近三十年的改革实践告诉着我们,从思想观念上讲,两大方面的障碍都要扫除。一个方面 是扫除有碍私有资本企业健康成长和发展的障碍。实践已告诉我们,私有资本企业在各行业的竞争和发展,同时是促使——也可以说是迫使公有资本企业尽快真正按 商业原则经营的非常重要的社会环境。在什么什么行业设置政策障碍看不出还有什么必要,这样的政策障碍其实不利于公有资本企业正常健康成长的。不过,在此也 必须指出,对私有资本企业的盲目崇拜,在一定程度上也已成了潮流,但毕竟只是盲目的崇拜而已。尤其是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素质低的私有业主数量实在并不 少。而且,即使是上档次的私有企业,工人的权益、工人的经济利益,难道不是靠自己争得才是真正牢靠的吗?     第二个方面是,扫除公有资本企业无法像私有资本企业那样经营的陈腐观念。在此恰恰就要这样地提出问题:如果私有资本企业的经营方式真是适应 市场需要的,那么,公有资本企业为什么不能采用同样的方式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本质上就是资本之间的竞争。上市公司形式已经在实践 上证明,公有资本与私有资本是平等的,直接地讲经营的目的是一样的,社会监督机制也是一样的。这就说明,尽管目前我国的公有资本企业还有种种差距,但制度 性的障碍从现在来看正处于消除之中。     (2)我国商业性银行的目标是什么呢?与其他工商企业一样,同样也是要成为在国际和国内市场富有竞争力的能赚钱的银行。银行所提供的产品是 金融中介和金融服务。从数量庞大的信贷资产讲,一定比例的损失贷款的产生是难以避免的、是必然的。成功的银行决不是不产生损失贷款,而是使损失贷款及其他 损失资产在数量和比例上均在银行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银行仍然能够正常地赚钱,取得和其他生产部门大致差不多的利润率。如果我国的银行业整体达到了这样的水 平,那么我国的银行业也就整体成功了,银行监管当局的监管也整体成功了。     银行业无疑是高度竞争性的行业,不仅在国内市场竞争,而且还在国际市场竞争;不仅国内各银行之间竞争,而且还和国外发达国家银行及其他国家 的银行竞争。以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为例,使它们成为富有竞争力的银行,从目前来看也已无根本性的障碍。并且不是承袭过去的垄断地位,而是竞争性的市场 条件——这正是公有资本经营的正常形式,非上市公司的其他公有资本企业也是如此,尽管这仍是一个相当艰难的过程。     (3)因此,改革开放直至九十年代末,是一个特点显著的转折时期。这并非说目前银行的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了,而是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末, 我国的银行业已经基本上按商业原则运行了。目标及具体的运作即经营已经是围绕着利润展开了。所以,不言而喻,八十年代、九十年代逐渐积累起来并表面化的我 国银行业不良资产,是特殊时期的产物。那一时期积累起来的不良信贷资产,固然和银行自身体制上的缺陷——更确切地讲,是和银行正处于体制急剧转变的时期有 很大的关联,但在更大程度上,是和我国企业那一时期的政府主导型体制和管制型体制向市场化体制的转变中,前一时期留下的巨大隐患的表面化紧密相关的。也就 是,金融企业自身的问题是一方面,信贷对象的工商企业的问题及政府方面的问题,是另一方面。     (4)巨额损失贷款的产生,也和具体的金融体制选择方面的某些失误有关。在我国当时的经济社会条件下,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就基本失败了,由 此造成的不良信贷资产也是相当巨大的。证券公司不是向投资银行方向发展,对自营业务的放纵,对挪用客户资金事实上的放纵也是重大的失败,是体制性问题。以 “南方证券”为例,据新华社电,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7月正式受理“南方证券”破产还债一案。据2005年1月公布的资产清算数据,“南方证券” 挪用个人保证金约80多亿元,机构债务约120多亿元。“南方证券”各营业所资产总和50亿元、股票当时市值45.4亿元。如此,资不抵债约105亿元。 其中对银行信贷资产的间接影响无疑也是很大的。另一方面,又必须指出,有些事情是不能苛求于体制设计者和推出者的,不可能有不犯错误的神仙。其次也很明 白,这些事和要不要改革不是一码事。而为了显示自己高明的某些人总是把自己打扮成永远正确的“改革派”。其实何曾如此?     (5)当整个银行体系已基本上转变成了按商业原则运作的产业部门时,银行的直接目的也是为了利润。但银行作为特殊行业有自己的风险点,就是 损失贷款——更广一点就是损失资产。银行对企业及其他客户的授信是有条件的,如果银行的内部控制比较有效,授信条件和标准也有一个宽严问题。如果条件和标 准很严,粗看,信贷风险将相应降低,但信贷投放量势必减少,银行的效益也会因此受到影响。而企业的资金过紧,又会造成经营上的困难,由此,对信贷风险又会 产生不利影响。过松的放贷标准和条件引出的后果,是从另一方面发生影响的:这时候,工商企业资金筹集环境宽松,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普遍呈欣欣向荣之势,无论 工商企业还是金融企业,效益普遍良好,而重要的隐患往往正是在此种情况下埋下的。紧接着而来的,很有可能工商企业效益普遍下降,各行业的普遍过热的后遗症 是普遍趋冷,从而效益显著降低,银行的风险随之加大。——这些我们已从实践中切实地感觉到了。所以,银行的信贷条件必定是随着社会经济现实状况的变化而有 所变化的。     我们还要在此指出的另一点是:在自身能承受的范围内银行的损失贷款的产生及对损失贷款的核销,实际是社会对损失的一种处置机制,是社会损失 的集中处置机制。这种集中的处置,维持在适度的范围内,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健康发展。相反地,如果贷款损失巨大,甚至导致部分银行破产,不仅对银行系统负面 影响巨大,对社会整体同样如此。甚至对不良贷款企业,未及早收贷也是一种放纵,而非真正的支持。     但是,对企业风险的识别也有种种实际困难,例如对庞大的集团型企业或大企业的风险判断就是一个难题,中国如此、外国也是如此。美国的安然、 世通就是典型的例子。这时候,光靠银行的调查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对资本状况的真实性、财务状况的真实性、交易的真实性,上市公司的社会监督已证明是一种 有效的社会机制。基于同一原则对所有企业的社会监督,同样是有效的。  
编辑员:china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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