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森会网站:买刀具“实名制”的草木皆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23:00:59

买刀具“实名制”的草木皆兵

         编者按:文章对用实名制买刀具的行政手段来控制犯罪的做法进行了鞭辟入里的分析,指出其实质是行政僭越,是有效行政手段缺乏,是权力滥用。文章还对产生犯罪的原因进行了归纳分析。不得不说,作者关于行政僭越的思考是持续的,是很值得行政部门引以为鉴的。不从根本上找原因,滥搞所谓创新,再多的实名制出台又有何用?

          据《法制晚报》报道:不带身份证,不能买菜刀等刀具。最近,北京市大型商超和家居用品店相继贴出通知,通知上写明:严禁卖给行为异常、精神异常以及未成年人。如遇上述人员购买刀具要立即上报属地派出所。对购买管制刀具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登记身份证。最后注明,该通知要贴在刀具销售柜台显著位置。
  购买刀具实行“实名制”,登记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且要说明用途。这个通知的出台和曝光后,被网名戏谑为“2012年最搞笑且最具创意”的通知。“实名制”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行政官员乐此不疲,从铁道部的“车票实名制”到工信部的“微博实名制”,从药监局的紧急避孕药实名制再到公安局的买刀具实名制,这种实名制不断漫延、泛滥其背后折射的是行政对法度的僭越,对人权的僭越,也是权力者的无能与无知的表现,更是权力的一种傲慢与偏见。
  其实买刀具实名制并非北京首创,早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期间就实施了,后来深圳市发扬光大,深圳市政府规定:菜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锉刀等危险性刀具在2011年7月1日至8月31日将在深圳实行“实名购买和销售登记制度”,违者最高或将罚5000元,携带危险性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携带者将被处以100元罚款。一个城市在运动会期间为保证治安采取的野蛮管制行径竟然作为一种经验得以推广,不可谓不是一种行政的智商低下。
  刀,既是凶器也是常用的工具,特别是作为家庭必备厨房用具的菜刀,更是家家都有,而今却要都被怀疑成作案工具进行管制,真是可笑至极,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个幽默是否太过了。这就让笔者想起了二千多年前秦始皇,为了防止民众造反,尽搜天下铁器,“铸十二金人”,民间几家人合用一把菜刀,但是秦始皇的这一举动并没有阻止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的爆发,秦朝很快就在持续的农民起义中灭亡了。
  买刀实名制,针对的只是超市商铺尚未出售的新刀,而已经在普通民众家的各种刀具,是不是也应该登记造册呢?新刀可以是杀人的作案工具,民众家的刀一样也有可能是作案工具,因此,笔者建议,像实行全国人口普查一样,到每家每户去将刀登记造册,再就是在每把刀尚镌刻所有者的名字。除了刀之外,还有农民用的锄头、镰刀,屠户的屠刀,电工用的锤子、启子、扳手,建筑工用的砌刀,缝纫用的剪刀,学生用的卷笔刀,都应该登记造册,因为这些都有可能成为作案工具。
  当然,杀人除了用刀之外,还可以用别的,诸如木棒、钢管、砖头、胶带等,甚至睡觉的枕头,哦,还有放火杀人的打火机、火柴,这些也应该登记造册。既然,所有“杀人工具”可以登记造册,进行实名制,那么还有强奸犯罪的工具,也应该进行管制,因为每个男人都“随身携带性犯罪的工具”,是登记造册呢,还是直接没收好呢?为了防止这些治安事件或者犯罪行为的发生,笔者认为实名制并不可取,依然存在犯罪的逻辑漏洞,最好的办法就是“禁”或“没收”。
  当今社会,治安事件以及各种犯罪事件频发,确实让公安疲于应付,公安部门将注意力集中于作案工具,这种常规思路或传统智慧的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作案工具是死的,而作案的人是活的,抓人不到,找工具容易,这就很自然让公安的眼光聚焦于作案工具上来了,“买刀实名制”就是想通过对“刀”的管制来找到作案犯科的人,其动机可以理解,但是这种动机的背后体现的则是如此愚蠢的行政管理思维,从极少的甚至个别的犯罪行为扩大之所有的人,将所有的公民都认为是犯罪嫌疑人,这种草木皆兵似的管理手段说白了就是一种对犯罪分子的恐惧心理和对犯罪行为的黔驴技穷的表现。
  面对越来越多的治安事件和犯罪行为,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冷静的智慧,采取“禁”或“堵”的方式,都并不是很好的方式。我们应该分析一下越来越多的治安事件和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四点主要因素:
  第一: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贫富悬殊越来越大是其根本原因。
  当社会出现贫富两极分化,且这种贫富悬殊越来越大,其后果必然是造成更多的贫穷人群,当他们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或者生活极度艰难时,那么,他们对社会的仇视程度就会加大。当然,目前极度贫困的人群还是很少的,但是不可否认的就是有很多人没有工作,没有正当的薪酬来源,他们生活的压力很大,这就造成了许多人铤而走险,以致踏上犯罪的不归路。
  第二:社会拜金拜权思潮下,权贵腐败,信仰缺失,道德滑坡是主要原因。
  当一些人看到权力者腐败,富豪奢靡,就产生了心理不平衡的心态,加上社会拜金拜权思潮的影响,迷失了正确的人生方向,在“笑贫不笑娼”的社会观念影响下,采取诈骗、抢劫、绑架、杀人等方式获取钱财,可以说,这类事件的发生,是与整个社会信仰缺失、道德滑坡密不可分的。
  第三:社会法制建设与道德教育出现偏差,加重了犯罪行为的发生程度。
  尽管中国的法制建设在逐步完善和健全,但是枉法断案,或在执行时以罚代罪,案件成为商品买卖等时常出现,再就是最近三十年,对社会道德教育也没有被重视,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却没有建立与之相对应的社会公平、公正、民主的道德秩序,而这些让一些人失去了对法律的敬畏,对道德的尊崇,于是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第四:黄赌毒以及网络游戏暴力的潜移默化,更是促进了犯罪行为的发生。
  只要我们走在大街上,那些打扮花枝招展的妓女(政府说是失足的女性),就会影响我们的视线,再打开电脑,就可以看到一个接着一个的暴力游戏页面,所有的这些丑恶的黄赌毒无不在对一些人尤其是青少年进行潜移默化。
  可以说,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靠某一种措施来包办一切,需要社会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比如进一步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加强对贪腐官员的惩治力度,净化社会风气,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道德系统,完善和健全法制,弘扬公平、公正、民主与正义,唯有这样,才有可能减少治安事件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那种买刀实名制的做法既不能治标,更不能治本,除了成为笑料之外,就是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和给民众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说句实话,作为行政管理部门,非常有必要谨防患上“实名制依赖症”,不要认为实名制可以包治百病,就动不动实行实名制,搞得到处是草木皆兵,人人自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