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主播广告费:官场潜规则挑战法律法规(中国青年报 200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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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态度
官场潜规则挑战法律法规
2005年11月02日
本报记者 程刚
面对来自“个别市领导”和政府同僚的强大压力,安徽省阜阳市物价局原局长张洪钧以个人请辞的激烈方式,表达了绝不妥协的立场。“表面上看,这是张洪钧个人对当地行政环境的一次抗争,但实际上却反映了国家法定规则与行政机关内部潜规则的矛盾和冲突。”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杨伟东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从记者的调查来看,张洪钧领导阜阳市物价局检查教育乱收费,符合《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当地有领导通过“上收”价格检查权,进而发展到“卡”正常办公经费的拨付,变相阻挠物价局行使价格检查权,则无疑属违法违规行为。
合乎法律规定的严正执法为何被不合法律规定的潜规则“打败”?在杨伟东看来,正是物价局的严格执法触及了包括学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内的一个庞大利益体的切身利益。
对很多经费紧张、负债累累的中小学校而言,允许为建设“电脑教室”向学生家长收费,无疑是一次绝好的“搭车收费”的机会。学校以种种名目超收上来的钱,可以解决经费不足的现实问题。而学校快速推进“电脑教室”建设,对于教育行政部门而言则是一大政绩。此外,学校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之间或明或暗的利益关系,亦促使后者成为前者的利益代言人。
在这样的利益格局下,处于强势地位的学校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不惜侵害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家长的利益;主管教育的“市领导”甚至不惜动用一种公权力来限制另外一种公权力。“分管教育的副市长当然会维护学校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利益。长官意志决定了张洪钧抗争的最后结果。”杨伟东说。
在杨伟东看来,目前法治政府目标尚未完全达成,很多情况下实际上是端不上台面的潜规则真正在起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规定,当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时,下级可以提出质疑;如果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时,下级必须服从。“但在实际操作中,官员普遍不愿意冒政治风险去对抗上级。张洪钧是少数坚持原则的官员中的一个。”杨伟东说。
“张洪钧事件”经媒体披露后,也有人认为张洪钧“愣”:这种事情哪里都有,他完全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何必拿自己的政治前途去冒险?
“如果他选择妥协,那么这起政府内部不同行政部门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压根儿就不会被公开化,而会像以往那样被潜规则和长官意志消化掉。”杨伟东说。
杨伟东表示,只要政府存在不同部门和部门权限的划分,就一定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权限矛盾和利益冲突。以往,由于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尚能发挥作用,再加上首长权威的存在,这些矛盾和冲突往往被内部消化,很少公开。旧有协调机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缺乏法定规则,不够规范,效率低下,更多地依靠长官权威发挥作用。
近年来,从李昌平请辞到张洪钧请辞,一系列政府部门的权限矛盾和利益冲突被逐渐公开。杨伟东认为,这表明,我们现有的政府内部的协调机制,已经无法有效处理国家法定规则与行政机关内部潜规则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越来越不适应现实需要了。“这也提醒我们,必须重建政府内部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机制,更多地依靠规则治理而不是让长官意志发挥作用。”他说。
在一些观察家看来,这种规则应该能让政府内部各个分立的行政机关做到协调配合,让政府作为一个整体高效运转,同时又能实现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力制衡。换句话说,一旦某个行政管理部门出现类似阜阳市教育部门的违规行为,这套规则马上就能启动,加以制止,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指望某个“清官”靠个人良知站出来进行对抗。
“这也是从‘人治’到‘法治’的必然要求。”杨伟东说。他认为,要做到这一点,首先需要切断行政管理部门与所管理行业、行业中的组织的直接利益关系,尽量淡化行政机关的利益色彩。如此,才能在行政效率和实现公正之间尽量求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