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歌曲小桥流水歌词:[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世纪彩虹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2:59:23
    [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1、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保险公司每年按保险金额的 40%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
     2、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80%给付“婚嫁保险金”。
     3、被保险人生存至满期年龄的保单周年日,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后至其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保证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于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至满期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满期年龄”,当被保险人为男性时为60周岁,当被保险人为女性时为55周岁。  [保单红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若保险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投保人。  [减额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付的,而本合同已持续有效达一年以上并具有保证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约定或宽限期满前书面同意,保险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证现金价值与交清增额保险的现金价值之和,扣除保单各项欠款本息后作为一次交付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办理减额交清后本合同不再参与红利分配。保险公司退还投保人累积生息的红利余额及用于抵交保险费的红利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