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航海时代2黑市物品: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座谈会上的讲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3:01:55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座谈会,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以及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总结近年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的制度措施,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
知识产权司法具有很强的外向性和社会关注度,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根据trips协议的要求,为履行国际承诺,全国各级法院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在知识产权司法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开创性的工作。在各级人民法院尤其是知识产权审判业务部门和广大知识产权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成为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亮点。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力度不断加大
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已经实现了从单纯的裁判文书公开向审判工作全面公开的转变,知识产权司法透明度不断提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公开举措刚一开始主要集中在裁判文书公开上,但随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发展以及司法公开制度的不断完善,尤其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发布以来,知识产权司法在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六个环节都已经实现了向社会公开,在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上也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制度。除了通过上网公布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以外,人民法院还通过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开展案件网络直播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公开的力度。
(二)知识产权司法公开的形式不断创新
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一直走在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前沿,很多司法公开的举措和方式都是在知识产权司法领域先行先试,然后才在其他审判领域逐渐铺开的。2006年开通的“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是较早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的网站;2008年开始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年度报告》首创了以年度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经典案例的做法;2009年开始发布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也首开了以书面形式社会公众全面介绍人民法院当年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先河。
(三)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成效显著
从2003年开始,北京法院系统就已经开始将其审结的生效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为了给全国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提供一个统一的平台,200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与中国法院网联合主办开通了“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截至2010年底,已经有41696份生效知识产权裁判文书通过“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公开,该网站已经成为展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的重要窗口。为了进一步办好 “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充分发挥其作用,从2010年底起,“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移至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统一管理,目前知识产权庭正对其页面和功能进行改版升级,并将于4月25日正式开通,这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同时,为了及时发布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知识产权成果的权威信息和资讯,2010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正式开通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子网站”,这是第一个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庭主办的网站,也是人民法院宣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的第一个官方网站。截至2011年3月底,点击量已经达到437363 人次,页面浏览量达到 302281人次。
二、进一步提高对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不是某一特定时期的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日常工作,要不断提高对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指导思想,把这项工作做好。
(一)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是服务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的需要
知识产权司法作为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一个较新的领域,不仅事关我国创新性国家建设,也事关我国国际形象。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要始终自觉服务于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这是保证正确的审判方向和良好的审判效果的重要保障。知识产权司法对于推动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大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方面可以发挥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化,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参与国际竞争和博弈的重要领域和基本手段,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对外交往中的持续性展战略话题。因此,知识产权司法公开不仅是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应当履行的一项职责;不仅是促进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需要,也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不仅是适应对外关系发展的需要,也是服从和服务于国内和国际两个工作大局的需要。推进知识产权司法公开,有利于展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的丰硕成果,有利于消除国外对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偏见和误解,优化投资环境,有利于树立我国的良好国际形象,为发展对外关系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知识产权司法公开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备条件
以公开促公正,通过知识产权司法公开措施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的行使,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知识产权司法公开,促进人民法院审判管理模式的转变,提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能力和水平。通过知识产权司法公开,提高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三)知识产权司法公开是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手段
司法公信是司法权威的重要基础,要实现司法公信就必须实现司法公开。通过知识产权司法公开保证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认同,有助于树立司法权威。
(四)知识产权司法公开是司法为民的重大举措
知识产权司法公开是社会主义法治和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加大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力度,拓展知识产权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加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参与度,建立透明、便民的司法机制,可以有效地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提高诉讼能力和水平,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知识产权司法公开是保障队伍廉洁的有效手段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通过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将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司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社会评判,可以有效地确保司法廉洁,预防司法腐败。
三、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
2010年12月20日,王胜俊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要胸怀坦荡地推进司法公开,勇于向社会公开一切依法应当公开、能够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并对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在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人民法院要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制度,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 要不断深化对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内涵的认识
要不断挖掘知识产权司法公开的内涵,不断创新和丰富知识产权
司法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加大知识产权司法公开的力度,实现知识产权司法的透明。要不断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和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裁判理由的说理力度,从裁判文书的形式公开向实质公开转变。要在坚持落实已有公开举措的基础上,根据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要,根据对外宣传的需要,不断探索新的知识产权司法公开举措,实现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良性发展。
(二)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司法公开制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各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等的要求,严格做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
(三)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要重点做好“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文书”上网工作,充分发挥其平台和窗口作用。各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要高度重视文书上网工作,切实负起辖区内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的监督指导职责,调动辖区内各级法院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完善裁判文书上网的工作机制,提高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和已生效裁判文书的上网比例,尽量做到已生效裁判文书即时全部上网。各高、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和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都要设立专职信息员专门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保持信息员队伍稳定,保证文书上网工作的正常开展。
同志们,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工作事关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全局,事关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形象,任重而道远。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责任感,齐心协力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建设公正高效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