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平板下载软件免费:彭泽县彭泽鲫产业合作社2010年省财政扶持合作社项目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2:15:48

彭泽县彭泽鲫产业合作社2010年省财政扶持合作社项目报告


 

  一、项目任务计划

    (一)本组织生产经营服务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

    “彭泽鲫”产业是我县水产养殖的精品,先后注册了“芦花”牌商标,2009年7月由江西省工商局认定为“江西省著名商标”,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证书,在2007年江西省第三届名优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会上荣获“银奖”。我社依据水域、地理、品牌“三大优势”,按照国家农业产业化政策精神,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程序内,由63位水产养殖专业户自由联合,成立了彭泽县水产主导产业的“彭泽鲫”产业专业合作社。目前本组织生产经营服务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是,投入资金建设成鱼“暂养池”。解决成鱼换季销售,获取鲜活农产品市场销售的最大利润,为增强合作社自身实力,为提高养鱼户经济效益,努力做好基础设施建设。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1、年度目标。

    (1)到2011年底,在我县太泊湖“彭泽鲫”养殖基地高标准建设占地30亩成鱼“暂养池”。年累计囤积成鱼50万斤。

    (2)到2011年底,巩固现有的合肥、杭州、上海、南京等销售网点,不断扩大市场占有份额。

    (3)到2011年底,累计培训合作社成员的非成员750人次,实现半数以上成员为科技示范户。

    2、预期效益

    (1)经济效益。彭泽鲫 “暂养池”项目建成后,即可以解决成员卖鱼难、价格低的问题,又能实现四季成批对外销售,提高成员经济收入,彭泽鲫本地批发价4.5元/斤,销售到上海、杭州等地最低价7元/斤,扣除运输成本1元/斤,净赚1.5元/斤,换季销售每斤可赚2元/斤,由此估算,30亩“暂养池”囤积50万斤成鱼,销往外地可获纯利45万元,换季销售成鱼15万斤获纯利30万元,合计75万元,按60%返还,每户成员提高纯收入0.7万元。

    (2)社会效益。我社成员主要集中在太泊湖彭泽鲫产业基地,成员除本地农户外,部分成员来自安徽东至县和望江县,辐射效应和带动力较强,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为了达到原生态养殖“彭泽鲫”,我社在市县技术部门指导下,制定了优质养殖技术操作规程,在人工繁殖实用技术、鱼病用药常规上作了严格规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法》经常性开展养殖技术培训。在养殖区域禁止污水排入,控制和杜绝污染源,净化生态环境,确保生态效益。

    二、本社有关情况

    (一)成立和发展过程

    彭泽县“彭泽鲫”产业专业合作社于2008年3月14日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挂牌成立,合作社成立以来,在理事会和全体社员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遵循“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原则,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民增收致富这一发展目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水产养殖彭泽鲫为主导产业,以统一开展四个统一服务为手段,因势利导,市场取向,多元办社共同发展,从而推动合作理念和综合效益的提高。

    两年多来,合作社全体成员在理事会的带领下,根据自身状况,积极发挥自然优势,奋斗打造“芦花”牌彭泽鲫的品牌优势,拓展产品市场,增加生产投入,拉大生产规模,节约生产成本,开展集约经营,提升产品品质,在具体措施上实行一步一个脚印,步步为赢的发展战略。合作社的最新发展时期主要是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要求,把搞好组织机构、章程制度、场所基地三项建设为着重点,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建立健全合作社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建设好生产示范基地和规范的办公场所,从而把合作社建设引向规范化轨道。合作社的发展阶段“主要是以”四个统一为主要服务手段,为成员解决一家一户办不到或办不好的事情。在统一生产资料采购中,为社员节约成本开支,确保饲料品质,两年来共为社员统一采购鱼料鱼药1600余吨,节约成本50多万元;在统一生产技术指导工作中,通过多次的技术培训,提升了养殖水平,使养鱼户两年内提高单产20%以上;统一产品销售,解决了过去相互杀价的矛盾,并把产品长期向大中城市实行网点式销售,使销售收益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两年来共增加销售收入500多万元,统一鱼病防治,也取得了明显效益,合作社目前正朝着规范有序的轨道健康发展。

    (二)注册登记部门和时间、成员人数和分布

    本社由阳根年等10位农民发起,于2008年3月14日在彭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成员63人,其中,农民成员56人,占成员总数的89%,注册资金200万元。成员有来自浙江、湖北、安徽和本县的承包户,分布在马当镇、浪溪镇、龙城镇、芙蓉墩镇、太泊湖开发区等20多个自然村。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及有关情况

    本社法定代表人阳根年,系本县马当镇青山村农民,现年47岁,初中文化,在太泊湖开发区水产场承包鱼池75亩,多年的养鱼经历,积累了丰富的养殖和营销经验,使他认识到初放经营单打独斗没有发展前途,必须要寻找集约经营,开拓市场,组织化经营,规模发展,品牌战略的发展途径才能有效地推动一个产业的发展,于是他不计较个人得失,积极组织周边的养鱼户,采取自愿、民主的原则,共同找市场、寻途径、订措施、查信息,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通过严格的章程制订,制度约束、合作服务的展开,以统一生产资料采购和产品统一销售为主抓手,在全国各大中等城市开设“芦花”牌彭泽鲫销售网点,根据需要及时供应货源,从而节约了社员销售成本,为社员增加了效益,使合作社办得红红火火,获得了广大社员的好评,2009年为社员创造销售收入1086万元,实现盈利169万元,使每个成员增加收益2.4万元。

    (四)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是,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该社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登记成立,管理民主、制度健全、帐目公开、运作规范,在合作社的整个运作过程中从未发生过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从未被任何行业部门、新闻媒体批评、处罚和曝光。特别在行业行为规范上严格要求,财务帐目全面、真实、准确、成效显著,2009年被评为全县十佳合作社。

    三、项目内容及分项金额

    根据“暂养池”建设项目目标和本地实际情况,共需投入资金46.5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财政扶持资金15万元,合作社自筹31.5万元。

    省级财政扶持资金主要用于:

    1、商品和服务性支出4万元,其中:印制费0.45万元,咨询费0.1万元,手续费0.2万元,差旅费0.2万元,交通费0.45万元,会务费0.4万元,培训费0.8万元,专用材料费0.3万元,劳务费0.6万元,其他0.5万元。

    2、资本性支出10万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费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暂养池)7万元,信息网络建设0.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5万元。

    3、其他支出1万元。

    四、项目实施时间与进度

    1、2010年8月12月,成立暂养池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成员培训12。

    2、2011年1月3月,暂养池建设实施完工,专业设备购置并安装好,成员培训12次。

    3、2011年412月,组织验收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完善不足,继续培训成员12次。

    五、相关单位情况

    该社的生产经营与彭泽县水产局、农业局有着极为相关联系,在项目实施中必须得到相关单位的协助和监督。

    彭泽县水产局是我县集科研、技术培训和推广为一体的权威专业技术指导部门,有十几名高中级职称技术人员,能较高水准地规范、设计工程技术方案,指导工程实施和监督管理。

    彭泽县农业局在政策法规和营销战略方面有精湛的技术和人才优势,能较规范地指导合作社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把握政策关、财务审计监督关,使合作社朝着法制规范化的轨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