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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2 08:53:23
〈苏丹〉恩图曼〈乌姆杜尔曼〉伊斯兰大学 沙里亚法和社会科学院沙里亚法学系
穆罕默德?赫伊尔?哈萨卡?拉苏尔?艾哈迈德
内容提要
注释《古兰经》的规定
某些奥妙字词隐含着的意义
按照个人观点注释《古兰经》的方法
注释家必须达到的总的要求
科学注释《古兰经》的条件
内容提要
科学注释《古兰经》和《圣训》中的某些内容是以科学观点表明 经典奇迹性质的重要途径。但为了取得令人信服和有益的Igaz〈表 现出《古兰经》和《圣训》的奇迹性质〉,科学注释一定要符合必备 的条件并坚持做到必须的注意事项。这些条件和注意事项可概述如下:
1.注释者应首先从《古兰经》的章节中探讨其意义,其次是《圣训》, 再次是圣门弟子以及受人尊敬的学者们(Umma)的言论。
2.应遵循公认的鉴别真伪的方法来选取《圣训》,谨防伪造的或被 否认的《圣训》。
3.应以字词为出发点。应考虑字形及字源,同时应注意它们在《古兰经》 降示的当时所表示的意义。
4.应考虑修辞和词尾或音调的变化〈I''rab〉。
5.应优先考虑字面的意义,只在字面意义无法解释〈或不能接受〉 时才可考虑其比喻的意义。
6.应注意《古兰经》章节降示时的背景和《圣训》传述时的情况。
7.应考虑经文上下包含着〈或人们的理解〉的意义。
8.应考虑经文章节之间以及同一节的不同部分之间的一致性,不应 违背经文本来包含着的总的意义。
9.应只限于要注释的经文包含的意义,不许随意增删。
10.注释应符合已知的各种科学知识、社会规律、总的人类历史, 尤其要符合《古兰经》降示时阿拉伯人的历史〈但只应在必 要时才涉及历史和事件,同时应慎重选择证据确凿的数据〉。
11.注释应符合穆圣的教导。
12.注释的结论应指出经典的本意及从中推论出的教法〈但要符 合语言、沙里亚法和各种科学知识〉。
13.如果某个字〈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义,只有学者专家才 有资格提出深思熟虑的意见;一般人的证据和意见不足为凭。
14.关于纯粹超然的事物,如某些隐晦的经文以及某些章节开始时 的单独的阿文字母的含义,只有真主才知道,因而在讨论它们 的意义时严禁任意解释,这是一条重要原则。
15.应运用已经证明的科学知识来解释经文,而不应用还会发生变 化的理论来解释经文。
上述条件是根据伊斯兰教的沙里亚法的基本精神和学识渊博的伊 玛目的论述推论出来的,适用于解释《古兰经》和《圣训》违反这些 应注意事项会使人的理智误入歧途,应受到人们的足够重视,其中的 一些危害如下﹕
l .《古兰经》的降示和教法规定的目的是引导人类认主拜主,违 反上述注意事项会使人的思想偏离《古兰经》的宗旨,而仅仅注意一 些次要问题。
2.由于没有正确的认识,在论及某些章节经文意义或把某节经文 的本意牵强为不可靠的意义时,违反上述注意事项可能导致举伴真主 的过失〈这是应警惕的一项大罪。〉
3.如果把沙里亚法与并非确凿的科学知识联系起来,其实是把还 会改变的科学理论联系起来,那么一旦那些理论被推翻,结果就会否定 《古兰经》和《圣训》的经文意义。
4.如果违反学者们关于注释经典的注意事项和条件,结果会产生 异端和谬误,如有人大胆妄为地解释《古兰经》中隐晦的经文 〈al-mutashabih〉或与超验事物〈al--ghayb〉相关的经文。因为 这些问题只有真主知道而且需要与沙里亚法一致,所以遇到这些情 况时最好避而不谈,并且应避免牵强附会解释经文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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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引言
若干世纪以来,注释家们已为注释《古兰经》规定了种种条件,迄今为止,它们依然是制定注释《古兰经》的总则的基础。今天,这些条件已周密伴尽地编篡成书,可供人们随时 查阅,十分方便。
这些条件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它们可以防止人们任意解释真主的经典,并保护其免遭无知的人或居心叵测的人肆意歪曲。
由于《古兰经》需要注释,所以规定一些如何注释的条件是完全必要的,以明白正确的注释方法并说明《古兰经》、其章节及字词的意义,为那些误入歧途或未能明了《古兰经》深奥意义和目的的人们澄清思想。
注释《古兰经》的必要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注释可以向人们展示《古兰经》的完美无瑕和优美风格,因为《古兰经》具有以简炼的文字表达微妙含义的雄辩风格。
2.《古兰经》有时略去某些问题的结论或条件,因为有时结论是明显的。但有时却牵涉到其它方面的知识。此时就需要由注释家指出省略的内容并说明其意义等。注释家完全可以根据《圣训》阐明这些问题,因为《圣训》本身就是解释和阐明 《古兰经》的,注释家需解释诸如下列事情的目的﹕如为什么禁止同时娶一个女人和 她的姑母或〈姨母〉,或为什么禁止食用犬齿的食肉类动物。
3.当使用比喻的时候,一个字〈词〉可能有一个以上的含义,如Sayn和Qur这两个 字的意义就需要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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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奥妙字词隐含着的意义
《Al--Ikseer Fi Ilm A1-Tafsir》的作者指出,使用这些奥妙字〈词〉有以下益处﹕
第一,《古兰经》是用阿拉伯语降示的,阿语本身包括两种用法: 明显的和隐晦的。阿拉伯人认为两种用法各具雄辩之处。设若《古兰经》 中缺少了这两种修辞法的无论哪一种,那么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就会显得美中 不足,并且也就不足以称为奇迹了。
第二,万能的真主降示了意义明显的经文,以便接受信仰的人们勿需深 思就能立即在认主拜主时遵循伊斯兰教的教法。真主还同时降示了需经深思熟 虑才能明了其含义的隐晦的经文,以便学者们通过虔诚地努力挖掘出其深奥的含义,而那些追随者们才能分享学者们艰苦劳动获得的成果。由于这两种人都诚心 诚意地认主拜主探究经典的意义,他们获得的回赐都妥增加若干。
真主还把《古兰经》的意义降示那些有知识的人,以便所有的人都能虔诚认 主拜主。真主赞扬虔诚的人们说:「 学问精通的人,才知道经义的究竟。他们说:「我们已确信它,明确和隐微的, 都是从我们的主那里降示的。」《古兰经》〈3:7〉
另外,人们信仰的虔诚程度还需要经受考验:
他降示你这部经典,其中有许多明确的节文,是全经的基本;还有别的许多隐 微的节文。心存邪念的人,遵从隐微的节文,企图淆惑人心,探求经义的究竟。只有真主和学问精通的人,才知道经义的究竟。
他们说:「我们已确信它,明确和隐微的,都是从我们的主那里降示的。唯有理智的人才会觉悟……」。《古兰经》〈3:7〉
这是因为我们不明白其中包含的某些智慧并且这些智慧只有万能的真主知道。
我们在这方面起发现《古兰经》某些字句具有的意义包括了古往今来一切人可以理解的意义,尽管其各自的文明程度并不相同,因为《古兰经》是全人类的指 路明灯直至最后审判日。所以在不影响其雄辩或有损其辞的情况下,《古兰经》 中确实包括了或指明了现今或未来的不可胜数的事物或科学知识,这实在是一个 伟大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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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个人观点注释《古兰经》的方法
按照个人观点注释《古兰经》的人,除需满足我们将在本文中陈述的条件之外,还 应遵循如下的注释方法:
第一,应通过《古兰经》中类似的一些章节的意义来探索某些章节的意义;
其次,应通过《圣训》及圣门弟子们的言论来寻求《古兰经》 的含义。如果他能 找到充足的材料,阐明那些章节的意义,他应尽力而为; 如果他所发现的意义包 括了圣门弟子们注释的意义及任何新的注释的意义, 那么他不妨接受这些注释。
第二,如果他发现某种注释没有包括《古兰经》的意义,他应尽力遵循以下方法去解释有关章节的意义:
1.应以字词为出发点,应考虑语言、词法及词源,并应考虑其在《古兰经》降示时的意义。
2.应考虑修辞和词形的变化〈I''rab〉。
3.应优先考虑字画意义,只有当字面意义解释不通(或不能接受) 时方可考虑比喻的意义。
4.应注意《古兰经》章节降示的背景〈或原因〉及有关的《圣训》, 并注意《圣训》传述的可靠程度。
5.应注意注释要忠于经文,不应改变经文的总的意义,使其与原意不符或与所引用的意义不符。
6.应注意引用的上下文本来的(或人们理解的)意义。
7.注释应相当(或相同)于被注释的内容,不增不减。
8.注释应与自己的宇宙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以及人类总的 历史和《古兰经》降示时的阿拉伯人的历史相符合〈必要时回顾历史及其事件,同时在引用以色列人和根据不足的传述时,应十分慎重。
9.注释应与穆圣的教导和他的行为〈Sira〉相符合。
10.注释的结论应指出经文的本意及推断的符合语言规律、 沙里亚法和科学知识的教法。
11.遇到或然性〈Al-Zihtima1〉的问题时应遵循优选〈A1-Tarjih〉 的法则,左勒嘎尼在《Manahi1 AI--IrfaE》一书中曾提到这一 法则,他说:
「如果一个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义,除学者(乌拉玛)外,严禁任何其它人提出关于这个字的意义的看法,而学者们在提出自己的见解时还必须提供可靠的证据。」
如果两个意义中的一个较明显,在没有证据表明是其它含义时就应采纳这个较明显的意义。
如果两个字的意义相当,并且都是字面的意义,但其中的一个用法是语言的 〈Lughawi〉或习惯的用法,而另一个则是法学〈Shari〉上的用法,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没有证据表明语言或习惯的用法是经典的本意,就应优先考虑法学上的用法。 真主说:
「你要为他们祈祷;你们的祷祈,确是对他们的安慰」。《古兰经》〈9:103〉
假如一种用法是习惯的,另一种是语言的,则应优先选择习惯的用法(如A1-gha''t 这个字),即使两者在习惯和语言的方面也完全相等。如果两者的意义不能结合起来, 而它们也不能完全用同一个字来代替的话,如Al--Qur这个字有两个意义,即「月经」 (Hayd)和「纯洁」〈Tuhr〉,此时,应根据情况努力研究反复推敲经文的含义,研究的 结果就是全能真主的预定。
倘若注释家们研究不出任何结果,那么应选择两个意义中的那一个呢!关于这一点, 众说纷纭。
如果这两个意义并不矛盾,权威学者〈Al--Muhqiqun〉的意见是,如无证据来表明 其中的一个是经文本意〈而另一个不是〉,则应同时采纳这两者的意义,这就更加增强 了《古兰经》的奇迹性质和雄辩风格。
12.对于注释家来说,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方法和条件,即切忌随意解释超验事物,因为只有真主才知道如复活日,《古兰经》中隐晦(matshabah)经文及某些章节开端时单个的阿文字母的含义。
注释专家学者们规定的上述条件和类似的条件是完全按照伊斯兰教沙里亚法的精神和基本教律及知识渊博的伊玛目的论述推论出来的。如著名的伊玛目艾比?贾发勒?塔巴里主张的注释可分为三种〈或部分〉,其中的一种是无法注释的,因为如 复活日及类似的事物,它们的意义是无法注释的,只有真主才知道。
第二种是真主授予他的使者们的注释,是任何其它人所不知道的,是通过真主的使者的解释才传达世人的。
第三种是操阿拉伯语的人们所知道的注释,这主要指掌握语言及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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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家必须达到的总的要求
前面我们讨论了注释家需遵循的方法的有关条件。以下我们将讨论注释家必须 达到的注释的条件。不达到这些条于任何人也不准轻率地注释《古兰经》,既使仅仅有一项条件没达到也不应进行注释,而应守口如瓶,这样更好,因为这些条件可保证注释者避免错误,同时可避免由于无知而举伴真主。这些条件和要求如下:
1.他应精通《圣训》,知道其传述情况并彻知其意义,因为《圣训》阐明了《古兰经》的总的意义即「一般的意义」和隐晦的意义。这些都是注释家应运用来理解有争议问题的武器。
2.他精通阿拉伯语,因为字词的意义和它们在句中不同的位置具有不同的含义只有通过阿文才能解释清楚。此外,他还应熟悉歧义字词及其意义。
3.他应精通文法〈Nahw〉,因为如果词有曲折形式变化,它的意义就会发生变 化。
4.他应精通词法,因为它使人明白阿文的词形变化。他还应精通词源,因为名词的词义随其派生的词根而变化,如Al-masih一词是由「旅游业」(Siyaha〉一词派生的,或由「测量」〈mast〉一词派生的。
5.他应精通阿文修辞及其三个分支:A1一ma''ani(意义)、A1一bayan(友达)和 A1一badi〈暗喻的艺术丰和和学问〉,因为修辞是《古兰经》的奇妙特点之一。其它 任何推论的方法也取代不了《古兰经》的雄辩。Ilm Al-ma''ani帮相人们从表达意义 的角度认识字词构成的特点。Ilm Al-badi帮助人们从结构差别的角度认识有关意义及其明显或深奥的结构特点。I1m Al-Badi有助于提高语言口头和书面表达效果。上述三种知识对于注释家而言是绝对必要的,因为不掌握它们就无法理解《古兰经》这方面 的奇迹性质。
6、注释家应精通《古兰经》的各种读法,不如此不能正确读《古兰经》,不能在遇到几种读法时判断应采取那种读法更优越。
7.注释家应精通「信仰的基础知识,尤其是认主学」,这样,他才能判断那些是必须和可以讨论的关于真主的权利,或是应避免涉及的事物。同时,他才能明白应如何注释关于复活日及超验事物的那些章节,以确保自己关于这些问题的看法正确无误。
这样他才能避免说出于万能的真主不相宜的言论,或者说他才能尽到自己的本份,并能遵循周密慎思的道路以求得增强信仰万能真主的目的。
8.他应精通欧苏尔斐格海〈Usu1 al-figh〉即教法渊源,因为只有精通法学基础才能根据《古兰经》章节推断沙里亚法规,才知道法规的出处并解释一般的意义 (Al一ijmai〉、提供证据〈Al-tabyin〉、综合归纳〈Al-Umum)教法、提出特殊意义〈Al-kllusus〉、绝对的事物〈Al--mutlaq〉、受限制或局限的〈Al---muqayyad〉的事物等。
9.他应了解《古兰经》章节降示的历史背景,熟谙当时具体的情况有利于理 解其意义。
10.他应熟稔历史上和传述中的穆圣的行为(Sira〉。这样他才能在必要时弄懂,《古兰经》中发生的事件。
11.他应了解停止的章节〈Nasikn〉和废除的章节〈Mansuku〉,从而明白哪些是强调的章节(Muhkam),因此他就不会向人们介绍已废除的法学判断,也不合别人迷误。
12.他应精通自己的专业知识,这样真主就可能投其所不知道的知识。真主说:
「你们应当敬畏真主,真主教诲你们,真主是全知万物的」。《古兰经》(2:282)。
穆圣说: 「身体力行自己学识的人,真主将赐予他所不知道的知识」 〈伊本马哲等传述〉。因此他应运用知识为真主服务。
《欧苏尔?太弗希尔》的作者传述,苏优提认为注释家须掌握许多门类的知述,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
注释家应具备的资格
以下是注释家须具备的资格:
1. 了解沙里亚法,如宗教教法、贸易关系和惯例。
2. 了解古今注释家们的观点,有助于走上正确的道路,并更加接近真理。
3. 精明、聪慧又才智过人,如此才能明了本来不清楚的问题。
4. 了解种种「秘密」(Sirr)的知识,如忠诚〈lklas,信主(tawakkul)、 把自己的一切交付给真主〈Al-tafwid〉,相信那些确保 行为正确的事物和其它有损害的事物,以及世上存在种种邪恶诱惑和人们意志的薄弱及免遭其损害的方法。上识 一切知识可使人不受其影响,也不使其损害自己的注释工作, 并能注释包含上述意义的章节。
5. 把自己的一切信托万能的真主,祈求真主的引导,谨防骄傲自以为是〈欣赏自己的人注定要失败〉。
6. 做一个追求后世的力行者,因为人的行为都受思想欲念支配,并且都陷入自己所追求的一切之中不能自拔。如果他的全部精力都倾注于今世的事务,恐怕就会以其私欲来注释真主的经典,那样就会为私欲所误并使其它人也误入歧途,为此,我们祈求大能的真主护佑我们免遭私欲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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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注释《古兰经》的条件
以上曾提及注释家们已根据沙里亚法的总原则和有关的经文规定 了科学注释《古兰经》的各种条件。我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保护大能 真主的经典的意义免遭变更、窜改而偏离伊斯兰教的真理。我们也 提及遵守这些条件的重要性,为确保《古兰经》和《圣训》的纯洁, 许许多多的学者都曾极为详尽地讨论这些条件。
笔者将选择本人认为最正确和最明智又最明白易懂的条件说明如下:
1.注释者应符合本文中上述的全部条件,有些人在注释 《古兰经》时犯下错误就是因为他们不符合这些条件, 他们不懂关于注释的种种法规,而仅仅依靠他们本人的专 业科学知识,而这是远远不够的。这表明他们在忙忙碌碌 地干着一件极其庄严的工作。
2.用科学注释《古兰经》的人应具备注释家的全部条件。
3.他必须遵照注释学者们制定的方法,而不能有丝毫的偏差。
4.所做的科学注释必须与需注释的内容相等,不应存在任何 需要说明的不足之处,或增加任何与经文不相符合的内容。 必须慎之又慎以确保其意义不得偏离或违背经文原意。
5.他必须考虑经文的字而忘义及其比喻的意义,因为其原意十分可能寓于比喻之中。因此,他应采纳他认为最佳的明 显的或比喻的意义来做出注释。
6.他应考虑涉及的经文的目的,以及经文文字之间的一致性。
7.他应考虑、经文章节之间的一致性,指出它们一致的某些方面或经文中前后章节之间的联系。
8.他应注意降示的背景。每节经文的降示都有其特定的条件, 因为这一点对于弄懂《古兰经》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应提及相应的背景知识。不弄清某节经文降示当时的具体情况,也不涉及它们就根本无法注释那节经文。
9.注释《古兰经》所依据的科学理论必须经过验证并根据事实得出的真理,这是科学注释的最重要的条件。许多著书以科学观点注释《古兰经》的人都已超越了适当的界限,他们以各个 部门类的科学知识注释《古兰经》而不管那些知识是否真实可靠。我们都清楚他们的这种做法会造成的危害,首先,这种 做法是对大能真主语言的一种误解,同时也是对《古兰经》的 一种曲解,因为如果人们一旦发现被引用的科学理论有缺陷或 其基础被推翻时,就会最终导致人们否认《古兰经》的含义。
实验性质的科学理论并不是以直接的肯定的结论为依据的, 它们仅仅始于观察而已,如果某项科学理论被证明是正确的, 可以成为一条不容置疑的规律,那么这一理论才可逐渐形成确凿的理论,因而《古兰经》的经文不应受制于实验性质的理论。
10.他不应以《古兰经》的章节去迁就科学理论而对两者进行调和, 因它是为世界的造物主降示的真理,是衡量万事的根本标准。
由于真主执掌一切并制定明显的或隐晦的规律和法则,所以他 的语言应奉为理所当然正确的真理,因此不允许任何人以 《古兰经》中的一节牵强附会某种科学理论,似乎科学理论反倒是真理的根本并可奉为真理,而其实却并非如此。
对于犯有以上这类过失的人,赛义德?古突卜评论说:
「一切企图把《古兰经》的意义与变化着或更新着的科学理论 〈即便是但还不是绝对正确的科学事实〉联系起来的有关努力都从一 开始就牵涉到一个根本方法方面的错误,并包含量着三件有损《古兰经》 尊严的事情:
第一、有些内心信仰不坚的人想象科学是强有力的,而《古兰经》 则是从属于科学的,因此他们试图以科学来加强《古兰经》 或从科学中找到其证明。然而,《古兰经》在其领域内是完美无瑕的,包括着终极的真理,而科学在其领域内则是 昨天被证明的理论今天又被推翻,并且科学所得到的一切 结论都不是终极的或绝对正确的,因为它受人类的环境、 思想及其所使用的种种仪器和手段的限制,就其本质而言, 这些都使人类无法获得极终的和绝对正确的真理。
第二、误解《古兰经》的性质及其作用,即《古兰经》是关于创 造人的绝对真理,它以某种方式涉及了大量人类与自然的 关系,并且与入类(或宇宙〉的存在及其间的规律相符合。 因此人类与周围的宇宙并不矛盾,他应以真主在世上代理 人的身份与宇宙友好相处,了解宇宙间的秘密并利用其中 的一些规律,这些秘密和规律是通过人类大脑的活动,人 的思考、研究、实验与实践才能获得灵感而接受的。真主赋于人类这一切目的在于使人类劳动并思考,而不是坐享一切现成的知识。
第三、没有结论的变幻莫测的各种各样的科学假说和理论浩如 烟海,难道要我们无休止地追随它们去牵强附会地注释《古兰经》。 」
上述所有做法都有损于《古兰经》的尊严和端庄并犯下本文已 论及的基本方法方面的一个严重错误。
随后,赛义德?古突卜补充说:「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应该利用科 学理论来理解《古兰经》,如我们可以运用科学发现的关于宇窗、生命及 人类的各种真理和知识来注释《古兰经》。这断然不是我们所指的那种注 释,因为全能的真主说:
「我将在四方和在他们自身中,把我的许多迹象昭示他们, 直到他们明白《古兰经》确是真理」。 〈41:53〉
此节经文表明我们应不断地思考研究科学在宇宙中和人类自身中发现的真主的迹象,并通过科学发现加深拓宽我们对《古兰经》 包含着的深奥意义的理解。
为证明上述这一点,有人解释了如下一节经文:
「他从一个人创造你们,他使那个人的配偶与他同类, 以便他依恋她。」〈7:189〉
他们解释说,「Al-Nafs是正质子,而Zawjaha是电子﹕原子 即由这两个部分组成」。作者还说:」《古兰经》早在1400多年之前就 曾提及现代科学夸耀的这一科学知识」(见Abdel Razzak Nawfab所著 《古兰与现代科学》第136页)。毫无疑问,作者于此所做的上述注释 显然是错误的。
然而,确凿的科学知识绝不可能与《古兰经》相矛盾,因为《古兰经》是全知真主的语言,讲述了真理并规定了宇宙间的规律。
11?除了上述的一切条件之外,注释家还必须非常学识渊博 并十分机敏,这样才能根据这些条件注释《古兰经》。
12.他必须考虑《古兰经》的主要目的,因为它是一部宗教 纲领,是关于认主拜主、引导人类和显示奇迹的经典,其降示是为引 导人类由黑暗走向光明。《古兰经》的主题与想起比其涉及的某些 科学知识的细节伟大得多,因为依靠真主赐予人类的大脑,通过研究、实验与实践,人们可获得许多科学知识。
因此,严禁用科学研究和科学注释来掩盖《古兰经》的根本目的,即引导人类。如果注释者过分注重次要问题而陷入文学和世俗科学知识之中,那么他就偏离了主要目的,其注释也不会是真正意义的注释。这样的注释就会成为文学和科学知识的教科书,正如一些学者在评述一部著名的不厌其详地解释许多门类科学知识的《太弗希尔》(拉齐着)时指出﹕这部太弗希尔包罗万象,唯独没有太弗希尔〈注释《古兰经》〉。
13.在以各种科学知识注释《古兰经》时,注释者应注意所包括的内容必须适合当时的时代和环境〈背景〉,因为在科学文化发达的时代用各种科学知识注释《古兰经》或向从事科学文化知识研究的专家们解释《古兰经》是完全必要的和非常有利的。然而,如果在人们还不掌握科学知识的时代用科学知识和研究来注释《古兰经》, 那会成为一种灾难,并引起人们众说纷纭。
所以,注释家的目的应是引导人类,应用其明白的知识向他们讲话,从而向他们传达《古兰经》的奇迹性质并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信仰。
14.科学研究和注释应有助于穆斯林增强其信仰并促使其不断完善自己的行为,使其认识到《古兰经》的尊贵与庄严并感化他们利用全能的真主赐予供其使用的伟大宇宙的力量来振兴穆斯林国家并恢复其光荣。
我们再也不应人云亦云地称颂西方的科学发明及成就,而不去追究西方科学的真正目的,因为他们常常在其漂亮的外貌的后面包藏祸心。他们曾多次表现出对伊斯兰和穆斯林的敌意,其花样随着时代的不同而层出不穷。所以我们一定要以真正信仰为动力步入科学研究领域,为在今世维护真主的经典而努力奋斗。
15.提供证据时,应运用科学知识,如根据天地的创造及创造万物的完美来增强对独一无二真主的信仰并使之提高到更高的水平。 万能的真主号召人们就创造的万物进行思考并赞扬那些肯于进行思考的人们。真主还告诉我们创造的万物中包含着:需要我们理解的各种迹象和种种智慧,同时我们应明白从信仰和今世生活的角度来看《古兰经》中包含着这些迹象和智慧的目的,为此《古兰经》敦促人们进行思考的章节不胜枚举。
16.在注馨《古兰经》时,应十分精确地弄清语言的意义,同时应注意不要违反阿拉伯语的语言规律,仅仅采用阿语的表面意义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不正确的。思考一下真主的语言:
其意为我已送来了母驼〈Thamud〉作奇迹,这是十分清楚明显的迹象足以证明萨里哈及其传达信息的真实可靠。宰杀它,他们已冤枉了自己, 如果只停留在阿文表面的意义,也许会认为mubsirah一字的意义是由 Ibsar「用眼睛看」一字派生的,而不明白他们本身的行为是不义的或他们对别人是不义的。请再思考一下如下的万能真主的言语:
「旅客们来了,他们派人去汲水,他把水桶缒下井去」。〈12:19〉
Sayyarh这个词意为一队旅客,然而在现代用法中,其意义为车辆。
17.为促进人们深入学习和研究,注释家应只论及注释经文 的一般意义而不必过多地涉及细节。
18.推论应以明白的文字或令人信服和明确前证据为依据。
19.讨论某个题目时,应将与其有关的章节全部汇集起来。
20.我们只增加一些特别重要的内容,即避免采纳哲学家和 以色列人或根据不足的传述〈Riwayyat〉,并尽量避免随意解释需睿智的法学家具有专门知识者才能理解的纯粹超然的事物(ghaybiyyah)。
21.当对语言规律无知又未获得注释《古兰经》的各种条件和知识时,为避免犯错误,注释者应力戒企图指明真主言语的本意。
22.注释者应力戒受其本人好恶与倾向的影响,以免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偏颇。他不应以自己的好恶进行注释,也不应使其左右自己。
23.注释者不应置明显的真理于不顾而赞同不可靠的观点或坚持己见。 那样就会把个人的观点变成根本或依据,即使它们远离真理他仍会 在注释中按个人的想法把注释引向个人信条的方向,并将其变成个 人私见。
24.他不应不提供证据而断言真主的意图,因为这本来是沙里 亚法所严加禁止的。 以上所列种种条件是笔者参阅了大量不同的经着尽量从中搜集到 的为注释《古兰经》而规定的,谨供参考。
只有满足了学者们按照《古兰经》和《圣训》规定的条件,才能用科学理论进行注释工作。否则,按照穆圣的说法,妄用科学观点注释《古兰经》是受禁止的,因为他曾说过「无知而解释《古兰经》的人, 他的居所将是火狱」。(见《铁尔密济圣训录》第8卷第146页)。
本文述及的所有一切条件都是根据伊斯兰教沙里亚法的精神和 教律以其学识渊博的伊玛目的论述推论出来的.它们适用于《古兰经》 和《圣训》的注释,然而本文只侧重于注释《古兰经》的条件,因为 《古兰经》是基础和根本。
应该指出违反上述条件将会产生许多危害,其中有如下的几种:
1.转移人们的思想,使其偏离降示《古兰经》以引导人类 认主拜主的主要目的并偏离《古兰经》制宪的法规,因 而使人们的思想偏离主题而只注重次要事物。
2.违反上述注意事项会导致无知地把万能的真主不曾说过 的话强加于他,这是严禁的最恶劣的罪过。当断言《古兰经》 的本意是如此这般含义时,或是把人们原本已确定的意 义改变为令人不能接受的不清晰的意义时,就会发生这种过失。
3.把沙里亚法的经文与变化着的科学理论相联系,而不是与确凿的科学事实相联系,可能导致否定《古兰经》和《圣训》,因为 一旦这些理论被推翻将使人们误认教律似乎是错误的。
4.违反注意事项和科学注释《古兰经》的条件会导致某种无神论和妄为解释隐晦的经文〈Al-Mutashabih〉或那些只有全知的真主掌握的机密〈A1-Ghayb〉,而发生的越轨行为,因为
它们都应与沙里亚法相一致。另外,把《古兰经》和《圣训》中原来没有的含义强加于经典也会产生这种错误。
然而符合上述条件和注意事项而对《古兰经》和《圣训》进行的科学解释则是大有裨益的。但由于本文题目所限,笔者可惜不能于此具体地运用科学观点来注释《古兰经》。
以下将列出此种解释的几种裨益﹕
1. 可以使人们从新的角度去认识《古兰经》和《圣训》中的奇迹。由于奇迹是多方面的和无穷无尽的,所以某一时代的人们可能议识到其它时代的人们未曾认识的问题。如果关于某
些问题后来的学者们比起先贤们被赋予更多的领悟力,这也丝毫无损于先贤们的历史功绩。这种赋予后来者的领悟力在某种意义上讲是真主对他们的特慈,真主不使其因后生无为而感叹,而使其有所为,因为宣传真主经典的人其中的一些人有可能比当初听到它的人中的一些人具有更好的理解力。
2.表明《古兰经》和《圣训》的雄辩及其意义浩翰和感召力强足以吸引信徒及后来人,对所有的人来说经典的语言都具有奇迹性质,每个人都可根据自己的智力和理解能力来理解其奇迹性质的某个侧面。
3.指明《古兰经》和《圣训》的超前奇迹性质,因为经典中涉及的许多问题直到今日科学昌明时代才得到了证明。
4.通过科学途径赢得非穆斯林饭依伊斯兰教,因为只有科学才能使他们信服,同时也坚强信士的信仰。真主说: 「我将在四方和他们自身中,把我的许多迹象昭示他们,直到他们 明白《古兰经》确是真理。难道你们的主能见证万物还不够吗?〈古兰41:53〉」
一切赞颂全归执掌众世界的真主,唯有万能的真主彻知一切。
原作者: 绿色中华
来 源: 绿色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