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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荟与药物的相互作用及毒副作用简介

发布时间:2009-11-03 来源:安徽省医学协会信息中心

【关键词】  芦荟 药物 相互作用 毒副作用

芦荟为百合科属多年生常绿肉质植物。近年来,芦荟在医药、美容、保健、食品等方面应用广泛,特别是芦荟的多种药用价值、药理作用和治疗作用倍受关注。而对于芦荟与其他植物药及化学药品的相互作用及毒副作用报道较少,故本文对芦荟与植物药及化学药品的相互作用及毒副作用进行了阐述。

    芦荟其药用为库拉索芦荟(Aloe.barbademsis.miller)、好望角芦荟(Aloe.ferox.miller)或其他同属近缘植物叶的汁液浓缩干燥物[1],库拉索芦荟习称“老芦荟”,我国云南有少量栽培,好望角芦荟习称“新芦荟”主要分布在非洲南部地区。《中国药典》收载芦荟,苦寒,归肝大肠经,具有泻下、清肝通经杀虫,用于热结便秘、烦躁、失眠、血瘀闭经、小儿疳积发热,外用治顽癣、痔瘘、外伤出血[2];《中华本草》维吾尔药中收载芦荟,药性二级干热辛,具有生干、生热、软便清泻、消炎退肿、祛风清疮、祛寒止痛、利尿通经、养胆明目、杀虫,主治温寒性或黏液性疾病,如肠胃虚弱、大便秘结、各种疮伤、关节疼痛、夜盲弱视、月经不调、小便不利、肠寄生虫[3]。

  1  芦荟与植物药的相互作用

    芦荟与藜芦、洋地黄叶、玄参、铃兰、益母草、夹竹桃叶、水仙、毒毛旋花子苷K等含有强心苷的草药合用可增加强心苷的毒性;与胡桃皮、蓖麻油、鬼臼、大黄、番泻叶等具有刺激性的轻泻作用的草药合用可增加钾的损耗;芦荟与木贼属植物或甘草合用也可增加钾的损耗[4];花椒粉与芦荟提取物制成霜剂具有快速兴奋机体,增加体力和壮阳作用[5];维吾尔药中也收载芦荟作为常用生药治疗肠炎时芦荟与西黄耆胶合用有协同作用[6];作用于肝炎胃炎时芦荟与玫瑰花合用有协同作用,作用于痔疮时芦荟与穆库没药、紫花堇、菜香堇、山羊油合用有协同作用[7]。

  2  芦荟与化学药的相互作用

    芦荟中含有芦荟酊,是抗菌性很强的物质,能杀灭真菌、霉菌、细菌,和抗感染药联用可提高疗效;降压药与芦荟合用,可消除降压药副作用对人体的危害;锌与芦荟及植物油等制成的制剂可治疗皮肤充血及血肿;糖皮质激素与芦荟提取物联合可提高对各种皮肤疾病的疗效,减轻不良反应;尿囊素与芦荟提取物制成外用药可治疗辐射损伤性皮肤病变[5]。

   3  芦荟的副作用

    芦荟可增加强心苷类的副作用,与地高辛合用可增加强心苷的毒性,过量芦荟能增强抗心律失常药的毒性,芦荟与利尿药、皮质甾类药合用可增加钾丢失。

    芦荟偶尔能引起腹痛和痉挛,长期用或滥用可导致腹泻并有时便中带血、肾炎、钾丢失、蛋白尿、血尿、肌无力、体重减轻、假性结肠黑变病和心神不安。芦荟汁或乳液可引起钾丢失,使肠肌麻痹。连续用,剂量必须增加到维持轻泻作用。过量芦荟汁或乳液可引起直肠狭窄、血栓或脱垂,痔疮患者禁用。由于芦荟中含的蒽类芦荟素有刺激作用,肠梗阻、急性肠炎、溃疡、不明原因腹痛、恶心或呕吐者禁用。肾病患者超量使用理论上可引起肾炎[4]。

    近年来中药民族药受回归自然的影响,引起人们的关注,新疆处于西北边塞,接壤中亚等国家,对我国中药民族药的应用都有很大影响,尤其是复方制剂的应用势必带来药物的相互影响。芦荟在中药民族药中广泛应用,其与药物的相互作用也显得格外重要,只有更多的关注和研究,才能充分利用芦荟资源发挥其更好的医用价值。

【参考文献】
  1 汪发瓒,唐进.中国植物志,第14卷.北京:科技出版社,1980,62.

2 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国药典,2005版.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华本草(维吾尔药卷).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12.

4 芦荟叶干汁,乳液.国外医药·植物药分册,2007,22(1):42-43.

5 宁永功.常见中药临床新用.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8,57.

6 维吾尔药材标准.乌鲁木齐: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1991,72.

7 阿巴拜克热.维吾尔医常用生药.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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