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监测:年年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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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 阳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1年02月08日   第 07 版)
那年新春佳节时,我6岁。大伯送来水果糖一袋,母亲如视珍宝,藏于柜中。我嘴馋,受不了诱惑,趁家人不备,悄悄将糖袋抠一小洞,“盗”糖数粒。糖太甜太香,一阵囫囵之后,馋虫仍然活跃,我忍不住再次“作案”,终被抓现形。虽被父亲的铁拳“绳之以法”,但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水果糖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我长大了以后天天都要吃水果糖。
那年新春佳节时,我10岁。我和哥哥姐姐早早地围在桌边,任肉香肆无忌惮地“调戏”着我们的口水,谁也不好意思先动手。还是父亲一声令下,我和哥哥姐姐争先恐后,我年纪小,动作慢,抢得的肉食自然不及他们,以至于许多年以后我仍然对哥哥姐姐气吞山河的大嘴耿耿于怀。
那年新春佳节时,我13岁。聪明无比的我已经可以熟练地独立操作放鞭炮“程序”了,而且不会有丝毫的闪失。看见抢我花生的“仇人”小胖过来,算准时机,点燃一只“瓜皮炮”扔于路旁的牛粪中,远远地躲着偷看。随着一声巨响,牛粪横飞,小胖一脸狼狈,浑身上下“中弹”无数。此时的我已经乐得瘫软在地,不能自控。
那年新春佳节时,我15岁。我第一次没有打瞌睡从头至尾地看完春节联欢晚会,我的艺术细胞也开始随之发芽。从初一开始,我一有机会便把从春节晚会上学来的经典动作表演给亲朋好友们看,常常笑得大家肚子遭罪。
那年新春佳节时,我18岁。我的压岁钱首次超过了百元大关,心里畅快无比。每每找同学玩,我都不忘把钱拿出来显耀一通。让我欲哭无泪的是,由于兜里的钞票曝光次数太多,我不幸被扒手盯上,结果“孔方兄”全部出师未捷身先死,一时间,我后悔得直想把头往墙上撞。
那年新春佳节时,我20岁。父亲说我是男子汉了,给我倒了一口酒。母亲说我念书苦,给我夹了一只鸡腿。哥哥拍着我的肩,说希望我能成为家里第一个大学生,姐姐给我买了一件漂亮的新衣服。我被一双双写满关爱的眼睛温暖着,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
那年新春佳节时,我25岁。春心荡漾的我不幸患了上相思病,团圆之夜,从饭店吃完年饭回家。我鼓足勇气打开电脑不停地往心仪MM的邮箱和QQ里猛发新年祝福语,以示爱情。MM芳心大悦,竟然要和我聊一个通宵。我兴奋得一个劲儿地傻笑。
那年新春佳节时,我26岁。风华正茂的我正为如何处理单位里发的那一大堆尚未送出的年货苦恼不已,突然接女友通知,她老妈不再反对我们的事,并且要紧急约见我。结果不知她妈喜欢上我,还是喜欢上我送去的东西,一个劲地说我懂事,实在。
今年新春佳节时,我31岁。四岁的儿子已经撒开脚丫子到处乱跑了。小家伙穿得像个小地主似的,拿着我的带摄像头的彩频手机给爷爷奶奶打着电话。老婆追着喂他啥,他都嫌太难吃。那一刻,我不停地摇着头,顿生感悟:我小时候想长大了天天吃水果糖的理想是多么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