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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官冠服
  
  朝服
  
  凡大祀慶成、正旦、冬至、聖節、及頒降開讀詔赦、進表、傳制,則文武官各服朝服。
  其武官應直守衛者不拘此服。
  
  
  文武官朝服:
  
  梁冠:冠体为金黄色,承梁部分为黑色,系带垂缨为青色,打结虚悬于颌下,用金簪。
  公冠、八梁。加籠巾貂蟬,立筆五折,四柱,香草五墑,前後用玉為蟬(四翅张开,头朝下)。
  侯冠、七梁。加籠巾貂蟬,立筆四折,四柱,香草四墑,前後用金為蟬。
  伯冠、七梁。加籠巾貂蟬,立筆二折,四柱,香草二墑,前後玳瑁為蟬,以上俱左插雉尾。
  駙馬冠、與侯同,不用雉尾。
  一品冠、七梁。二品冠、六梁。三品冠、五梁。四品冠、四梁。五品冠、三梁。六品七品冠、二梁。八品九品冠、一梁。
  
  上衣:用赤羅青緣,其長過腰指寸七寸,毋掩下裳。
  
  中單:白紗為之,青緣。
  
  下裳:七幅--前三後四,每幅三襞積,赤羅青緣。
  
  蔽膝:赤羅,无缘。
  
  綬:各照品級花樣(嘉靖制度)。革帶之後佩綬繫而掩之,其環亦各照品級用玉犀金銀銅為之,不以織於綬(用三小绶编结悬挂绶環)。
  
  大帶:表裏俱素,惟兩耳(后不用耳)及下垂緣以綠色,又用青組約之。
  
  革帶:一品玉,二品犀,三品四品金,五品銀鈒花,六品七品銀,八品九品烏角。
  
  珮玉:一如詩傳之制,去雙滴及二珩,其三品以上用玉,四品以下用藥玉(即料器)。
  
  白襪。黑履。
  
  
  公朝服

一品:冠七梁。革帶與佩俱用玉。綬用綠黃赤紫四色絲織成雲鹤四色花錦,下結青絲網,綬環二,用玉。笏用象牙。

八品九品冠:一梁,革帶用烏角,佩用藥玉,綬用黃綠二色絲織成黃鸝鵪鶉練鵲花錦,下結青絲網。綬環二,用銅。笏用槐木(涂以白色)。
  
  雜職未入流品人員:若遇大朝賀、進表、隨班行禮,止用公服。洪武三十年奏准亦照九品官,具朝服行禮。

祭服
  
  凡上親祀、郊廟、社稷,文武官分獻陪祀,則服祭服。
  
  洪武二十六年定
  
  文武官陪祭服:一品至九品,青羅衣,白紗中單,俱用皂領緣,赤羅裳皂緣,赤羅蔽膝,方心曲領。其冠帶佩綬等第並同朝服。
  
  ○又令品官家用祭服:三品以上去方心曲領,四品以下并去佩綬。
  
  ○又令雜職祭服與九品同。
  
  嘉靖八年定
  
  上衣用青羅皂緣,長與朝服同。
  
  下裳用赤羅皂緣,制與朝服同。
  
  蔽膝、綬環、大帶、革帶、佩玉、襪履,俱與朝服同,去方心曲領。
  
  
  三品祭服:五梁冠,革带用金,佩用玉,笏用象牙。

驸马祭服:七梁冠,加籠巾貂蟬,立筆四折,前後用金蟬,无雉尾。革带、佩用玉,牙笏。

公服
  
  在京文武官每日早晚朝奏事及侍班、謝恩、見辭則服公服,在外文武官每日清早公座亦服之。後常朝止便服,惟朔朢具公服朝參。其武官應直守衛者不拘此服。
  
  文武官公服:
  
  用盤領右衽袍,或紵絲紗羅絹從宜製造,袖寬三尺。一品至四品緋袍,五品至七品青袍,八品九品綠袍,未入流雜職官袍笏帶與八品以下同。袍两侧都用插摆。
  
  公服花樣:一品用大獨科花,徑五寸。二品小獨科花,徑三寸。三品散荅花無枝葉,徑二寸。四品五品小雜花紋,徑一寸五分。六品七品小雜花,徑一寸。八品以下無紋。
  
  帕頭:用漆紗二等,展角各長一尺二寸,其雜職官員帕頭用垂帶。
  
  笏:依朝服為之。
  
  腰帶:一品用玉,或花或素。二品用犀。三品四品用金荔枝。五品以下用烏角。鞓用青革,仍垂撻尾於下。
  
  靴用皂。
  
  凡公侯駙馬伯公服服色、花樣、腰帶與一品同。
  ○凡文武官公服花樣,如無從織買,用素隨宜。
  ○又令凡內外未入流雜職官,帕頭展角與入流官同,不用垂帶。

 

 

 常服
  
  凡常朝视事,以乌纱帽、团领衫、束带为公服。
  
  带:
  一品玉,二品花犀,三品金鈒花,四品素金,五品银鈒花,六品、七品素
  银,八品、九品乌角。凡致仕及侍亲辞闲官,纱帽、束带。为事黜降者,服与庶
  人同。公侯駙馬伯與一品同。雜職未入流官與八品九品同。
  
  补子:
  公侯駙馬伯--麒麟、白澤。
  文官一品二品--仙鶴、錦雞。三品四品--孔雀、雲鴈。五品--白鷴。六品七品--鷺鷥、鸂鶒。八品九品--黃鸝、鵪鶉。杂职务--練鵲。風憲官用獬廌。
  武官一品二品--獅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羆。六品七品--彪。八品九品--犀牛、海馬。
  
  又令品官常服用杂色纻丝、绫罗、彩绣。
  
  衣服寬窄:以身為度。文職官衣長自領至裔去地一寸,袖長過手復回至肘,袖樁廣一尺,袖口九寸。公侯駙馬與文職官同。武職官衣長去地五寸,袖長過手七寸,袖樁廣一尺,袖口僅出拳。袍侧皆用插摆。

 

 

 

 

赐服
  
    嘉靖十六年,群臣朝于驻跸所,兵部尚书张瓒服蟒。帝怒,谕阁臣夏言曰:“尚书二品,何自服蟒?”言对曰:“瓒所服,乃钦赐飞鱼服,鲜明类蟒耳。”帝曰:“飞鱼何组两角?其严禁之。”于是礼部奏定,文武官不许擅用蟒衣、飞鱼、斗牛、违禁华异服色。其大红纻丝纱罗服,惟四品以上官及在京五品堂上官、经筵讲官许服。五品官及经筵不为讲官者,俱服青绿锦绣。遇吉礼,止衣红布绒褐。品官花样,并依品级。锦衣卫指挥,侍卫者仍得衣麒麟,其带俸非侍卫,及千百户虽侍卫,不许僣用。
    
    文臣有未至一品而赐玉带者,自洪武中学士罗复仁始。衍圣公秩正二品,服织金麒麟袍、玉带,则景泰中入朝拜赐。自是以为常。内阁赐蟒衣,自弘治中刘健、李东阳始。麒麟本公、侯服,而内阁服之,则嘉靖中严嵩、徐阶皆受赐也。仙鹤,文臣一品服也,嘉靖中成国公朱希忠、都督陆炳服之,皆以玄坛供事。而学士严讷、李春芳、董份以五品撰青词,亦赐仙鹤。寻谕供事坛中乃用,于是尚书皆不敢衣鹤。后敕南京织闪黄补麒麟、仙鹤,赐严嵩,闪黄乃上用服色也;又赐徐阶教子升天蟒。万历中,赐张居正坐蟒;武清侯李伟以太后父,亦受赐。

 

 

忠静冠服
  
  忠靜冠:即古玄冠,冠匡如制,以烏紗冒之,兩山俱列於後,冠頂仍方,中微起三梁(出土实物为四梁),各壓以金線,邊以金緣之。四品以下去金,邊以淺色絲線緣之。
  忠靜服:即古玄端服,色改用深青,以紵絲紗羅為之,三品以上用雲,四品以下用素,邊緣以藍青,前後飾以本等花样补子。
  深衣:用玉色。
  素帶:如古大夫之帶制,青表,綠緣邊並裏。
  素履:色用青,綠絛結。
  白襪

         命妇冠服
  
  禮服
  
  凡命婦入內朝見君后、在家見舅姑並夫、及祭祀,則服禮服。
  
  洪武二十四年定:
    
  命婦冠服:公侯伯與一品同,大袖衫、用真紅色。一品至五品、紵絲綾羅隨用。六品至九品、綾羅紬絹隨用。霞帔、褙子、皆用深青。公侯及一品二品、金繡雲霞翟文。三品四品、金繡雲霞孔雀文。五品、繡雲霞鴛鴦文。六品七品、繡雲霞練鵲文。
    
  ○大袖衫、領闊三寸。兩領直下一尺間綴紐子三。前身長四尺一寸二分。後身長五尺一寸、內九寸八分、行則摺起、末綴紐子二、紐在掩紐之下、拜則放之。袖長三尺二寸二分、根闊一尺、口闊三尺五分。落摺一尺一寸五分。掩紐二、就用衫料、連尖長二寸七分、闊二寸五分、各於領下一尺六寸九分處綴之。於掩下各綴紐門一、以紐住摺起後身之餘者。兜子、亦用衫料兩塊斜裁、上尖下平、連尖長一尺六寸三分、每塊下平處、各闊一尺五分、縫合、於領下一尺七分處綴之。上綴尖皆縫合、以藏霞帔後垂之末者。霞帔二條、各長五尺七寸、闊三寸二分、各繡禽七、隨品級用、前四後三各繡、臨末左右取尖長二寸七分、前後分垂、橫綴青羅襻子、牽聯並之、前垂三尺三寸五分、尖綴墜子一、後垂二尺三寸五分、臨末插兜子內藏之。墜子、中鈒花禽一。四面雲霞文。禽如霞帔隨品級用。笏、以象牙為之、圓首方腳、長六寸四分、闊一寸五分、厚一分五釐。
  
  一品夫人:
    
  冠:用金事件,珠翟五箇,珠牡丹開頭二箇,珠半開三箇,翠雲二十四片,翠牡丹葉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帶金寶鈿花八箇,金翟二箇,口銜珠結二箇。
  一品至二品霞帔:用雲霞翟文(通过和画像比较,洪武之后一品霞帔有见用仙鹤纹,未见翟纹霞帔,今从画像)。鈒花金墜子。
  褙子:用雲霞翟文。

八品孺人:
    
  冠:用抹金銀事件,珠翟二箇,珠月桂開頭二箇,珠半開六箇,翠雲二十四片,翠月桂葉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帶抹金銀寶鈿花八箇,抹金銀翟二箇,口銜珠結子二箇。
  八品九品霞帔:用繡纏枝花,墜子與七品同。褙子繡摘枝團花。
  

 

 袄裙
  
  三品淑人:梳(髟狄)髻,穿交领短袄,缀补子,下穿马面襕裙。

通袖袍
  
  穿著天藍實地紗通袖宮袍,雪白的雕花玉帶。當中戴一尊赤金拔金觀音,右邊偏戴一朵指頂大西洋珠翠葉嵌的寶花。(明《醒世姻缘传》)

 内使冠服
  
    明初置内使监,冠乌纱描金曲脚帽,衣胸背花盘领窄袖衫,乌角带,靴用红扇面黑下桩。各宫火者,服与庶人同。洪武三年谕宰臣,内使监未有职名者,当别制冠,以别监官。礼部奏定,内使监凡遇朝会,依品具朝服、公服行礼。其常服,葵花胸背团领衫,不拘颜色;乌纱帽;犀角带。无品从者,常服团领衫,无胸背花,不拘颜色;乌角带;乌纱帽,垂软带。年十五以下者,惟戴乌纱小顶帽。按《大政记》,永乐以后,宦官在帝左右,必蟒服,制如曳撒,绣蟒于左右,系以鸾带,此燕闲之服也。次则飞鱼,惟入侍用之。贵而用事者,赐蟒,文武一品官所不易得也。单蟒面皆斜向,坐蟒则面正向,尤贵。又有膝襕者,亦如曳撒,上有蟒补,当膝处横织细云蟒,盖南郊及山陵扈从,便于乘马也。或召对燕见,君臣皆不用袍而用此;第蟒有五爪、四爪之分,襕有红、黄之别耳。弘治元年,都御史边镛言:“国朝品官无蟒衣之制。夫蟒无角、无足,今内官多乞蟒衣,殊类龙形,非制也。”乃下诏禁之。十七年,谕阁臣刘健曰:“内臣僣妄尤多。”因言服色所宜禁,曰:“蟒、龙、飞鱼、斗牛,本在所禁,不合私织。间有赐者,或久而敝,不宜辄自织用。玄、黄、紫、皂乃属正禁,即柳黄、明黄、姜黄诸色,亦应禁之。”孝宗加意钳束,故申饬者再,然内官骄姿已久,积习相沿,不能止也。初,太祖制内臣服,其纱帽与群臣异,且无朝冠、幞头,亦无祭服。万历初,穆宗主入太庙,大榼冠进贤,服祭服以从,盖内府祀中霤、灶井之神,例遣中官,因自创为祭服,非由廷议也。
  
曳撒

 

宫人冠服
    
  制与宋同。
    
  衣:紫色,团领,窄袖,遍刺折枝小葵花,以金圈之。珠络缝金带红裙。弓样鞋,上刺小金花。
    
  冠:乌纱帽,饰以花,帽额缀团珠。结珠鬓梳。垂珠耳饰。

 襦裙
  
  冠:棕帽,插挑心,顶簪,珠花等。
  衣:交领短襦,白护领。马面裙。

侍仪舍人冠服
    
  洪武二年,礼官议定,侍仪舍人导礼,依元制:展脚幞头,窄袖紫衫,涂金束带,皂纹靴。

常服
  
  乌纱唐帽,诸色盘领衫,乌角束带,衫不用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