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总局招标网: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几点要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5:37:00

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几点要求

(2009-04-03 14:08:39)转载 标签:

杂谈

1.学校的校舍、体育设施和其他硬件设施的设计、排布应充分考虑教师学生的使用安全性,凡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用,直至修复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启用。

2.学校的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设施应由专业人员安装和维修,禁止非专业人员拆装修理。

3.学校的道路应平整,窨井必须带盖,凡学生经常出入的地方的建筑物、设施的边角必须是钝角,外扶手离地面的高度不低于90cm,教室、实验室、厕所、楼梯、走廊中的开关、插座的高度不低于1.3m。

4.学校的财务室、电脑房、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到教学楼宿舍楼楼顶通道等重要部门应加装铁门,配备好消防灭火设施,特别是财务室、电脑房等需配置报警器。阶梯教室、电脑房、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的大门必须向外开,上课时防盗铁门应开启。

5.实验室、专用教室的仪器设备应有专人保管,毒品、危险品应放置在专用柜内,设双锁由双人保管,领用时做好详细记录,实验完毕后回收好剩液。

6.学校门卫对来访人员应做好登记,对形迹可疑之人应将其拒之门外。放学后、节假日应关好门窗、电源、水源,并加强巡视,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直至拨打110、119等紧急电话。

7.学校食堂在抓好饭菜质量、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要重点抓好饮食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的发生。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经常性地检查食堂的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外置的开水桶必须加锁,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食堂操作间、密封室、仓库或其他易接触食物、食品的地方。凡工作原因需要进入的,则必须要有食堂管理人员的陪同。

8.学校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校长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并建立安全预报制度。各部门、各级部平时要结合综合治理工作和学校的其他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