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法治知识问答:廖德凯:悬赏捉拿闫沛东与“公报公仇”现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1:15:27

 质疑曹操高陵的“闫沛东”东窗事发后,河南安阳警方曾联合邢台警方,悬赏2万元捉拿此人。悬赏一出,引来争议,有人质疑安阳此举有公报私仇之嫌。9日,安阳县委书记徐慧前在接受采访时称:“全国公安是一家,对犯罪嫌疑人都义务协查缉拿。何况“闫沛东”对安阳高陵,特别是对发掘高陵的当事人,用伪造的证据进行诬蔑。我认为安阳警方悬赏捉拿此人很正常,不存在报私仇、泄私愤。”

安阳警方在“闫沛东”犯罪嫌疑人身份被邢台警方披露后,立即悬赏捉拿此人,若不与“高陵”联系起来,而纯以善意度之,虽有“狗拿耗子”嫌疑,总算是积极“追逃”行为。不料,徐慧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回应,却透露出令人失望的信息,原来,悬赏捉拿“闫沛东”,还真是因为其对“安阳高陵,特别是对发掘高陵的当事人,用伪造的证据进行诬蔑”而得到的特别待遇。这就难免让人担心,此“公报公仇”之举背后的滥用职权了。

之所以说这是“公报公仇”而非“公报私仇”,是因为,表面上说“闫沛东”对“发掘高陵的当事人”实施了“诬蔑”,事实上却威胁到了安阳的巨大利益。其实,在真假问题还未完全定论,特别是对“闫沛东”的证据尚未真正证伪的情况下,仅仅因其个人身份的变化,便急不可耐地声称其“伪造”并悬赏拿人,实在站不住脚。

根据安阳县委书记所谓“诬蔑”的说法,可以判断安阳警方的理由是该人涉嫌诽谤罪或者侮辱罪。但是,根据法律规定,诽谤罪或侮辱罪均为自诉案件,非当事人告诉不得处理,且由法院直接受理。安阳警方悬赏捉拿“闫沛东”,毫无疑问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河北邢台警方悬赏500元征集破案线索,而河南安阳警方“协助拿人”竟悬赏2万元,如此热心岂会有“无理由的恨”?

近年来,诽谤罪渐渐有成为口袋罪的趋势,一些地方对向本地提意见甚至举报当地领导的人,往往动用警方以诽谤罪为由而不远千里进行抓捕,明明白白违法,堂堂正正回应。如此张扬,实在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