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10提示音怎么关: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04:52:15

与去年相比较,今年的刑法真题在分值上并无变化,也是80分,仍位居分值第二大户,只是题型稍有变化,多选题少了二题,不定项增加了二题。整体质量与难度,感觉比去年稍低,仅个别试题难度较大,但命题风格与去年相同,考点比较分散,口袋题较多,且角度多为重要考点的边缘性知识。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

一、法治理念在刑法部分予以考察,这的确是个新鲜玩意,也是大纲所要求的,但试题不难,可以说是送分题。如此普遍地考察法治理念,应该说是个政治任务,有点让人难以接受,颇受非议,但是对考生很有利,也许环境、文化使然,国人对政治的把握很敏锐,无论身份高低贵贱。

二、理论性试题的比重仍呈现上升的趋势。很多老师或培训机构能够押中【考点】(考什么的问题),但很难押中【角度】(怎么考的问题),如刑法概说中的刑法解释、排除犯罪性事由中的正当防卫和被害人承诺等【考点】均在今年试题中考察,但【角度】却是理论知识,而非个案的适用问题,这怕是很多培训老师容易忽略的死角知识。笔者接触一位三校特训班的刑法授课老师,在其一天特训的51道试题中,押中【考点】的试题占到百分之八十之多,但押中【角度】直接可以得分的多为试题的某个选项和极个别试题,分值仅占到15分左右。可见,押中【角度】之难!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今后的命题中,将会持续存在对某一热点或争议问题避开现有司法解释或通说的单一结论考察,从理论的角度得出若干处理结论的题型。这样的试题很符合命题人的思维,命题人对传统理论或司法解释常常有不同的意见,如果从法律适用的角度考察则有借此推销自己学术观点的嫌疑,且答案备受争议,常常处理的结果,还是要屈服于司法解释或通说。如此角度出题,便避免以上问题,且把学术上争议问题提出来,以便大家讨论争鸣,道理越辩越明嘛,最终对刑法学的发展是有益处的。对考生而言,相对增加了难度。

三、刑法修正案八作为新法,五十个条文,考察了十分之多,且难度不大,但也需要看了新规定的内容方可取分。

四、命题人特意规避了一些重点知识的考察,但绝不意味着这些重点知识无考察的必要性了,恰恰相反,今年未考察的重点知识也许明年即会考察。如抢劫罪在以往的考试中,几乎每年都考察近十分的分值,今年却未见踪影。又如洗钱罪在2010年大纲中将其由普通罪名提升为重点罪名,但当年却未考察,今年予以考察。其实,这是命题人与培训机构老师的博弈的结果,“新法必考、逢修必考、重点恒重”等都是培训机构老师总结出的考察规律,也是当年培训重点关注的内容,所以命题人会特意回避,但是有些知识还是回避不掉的,比如刑法修正案八的考察。

五、考点分散、考点所涉及的知识点的角度也较分散和边缘,零零碎碎较多。考点分散的做法就是口袋型的试题增多。这类口袋型试题,基本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装下整个刑法分则的试题,比如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卷二57题)?大纲要求的240个罪名可以随便选。又如关于《刑法》分则条文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卷二58题)?,本题实际考察的点是刑法分则条文的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的判断,可以贯穿刑法分则的所有条文。第二类是以刑法典分则“章”或“节”为单位的罪名考察,如2011年卷二第11题“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二节罪名)?”又如2011年卷二第59题“关于货币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刑法分则第三章第4节罪名)?”第三类是刑法总则知识的考察,必然可以涵盖刑法分则的试题,今年的试题中的比重较为突出,如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卷二题5)?关于过失犯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卷二题6)?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卷二题52)?53.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卷二题53)?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犯罪中止(2011卷二题54)?关于共同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卷二题55)?下列哪些选项的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2011卷二题61)?等等。笔者粗略的统计了一下,口袋型试题占到近试题的一半数目,分值也达到30分以上,这就要求考生要全面复习,而且要以权威的教材为依据,否则就要吃亏。这其实对培训机构是个不小的打击,培训机构基本都有自己的教材且以薄为优势,授课老师受培训时间的限制也只能挑出自己认为重要的知识来讲授,如此以来往往应付不了自去年以来的命题风格,很多零零碎碎的知识无法照顾到。

以上为本人见到试题后的感受,与大家交流,以便为参加2012年考试的朋友借鉴。